中国驻瑞典大使馆教育处
瑞典学前教育是在社会保险、儿童福利和教育福利的基础上,以补充家庭教育不足,让幼儿得到内在安全感和获得生活经验,培养幼儿的沟通能力,营造家庭气氛,注重人格的发展为目标,不进行实际教学的教育。这种教育理念在瑞典学前教育的相关法规、目标、措施、机构以及教师要求与培训等方面都有所体现。
在瑞典终身学习的社会体系下,瑞典学前教育具有把握儿童循序渐进发展的特点,鼓励幼儿自由探索尝试,以自己的方式学习;并且在支持父母就业、缩小社会差距以及实现教育公平等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一、瑞典学前教育机构
瑞典学前教育机构主要包括:学前学校(幼儿园)、日托中心、业余活动中心、家庭游戏小组和开放幼儿园。
学前学校(幼儿园)在瑞典学前教育机构中占主导地位,大多数为半日二部制,幼儿在园时间一般为2~3小时,分上午班或下午班。招收对象主要为3~6岁的幼儿,每班20人左右。办园宗旨主要是解决幼儿的教育问题。
日托中心主要是招收父母从事全日劳动,在此期间必须入托的孩子,年龄为6个月至7岁,按年龄分班。开放时间一般为上午6点到下午6点,并向儿童供应早点、午餐和下午的点心。设立此类机构主要是为了解决孩子父母工作时的后顾之忧。
业余活动中心也是为适应就业父母的需要而设立的。幼儿园和小学儿童中午和下午放学后在此处活动,包括进餐、午休、完成功课、做游戏等,以避免无人看护而发生意外。
瑞典一向认为幼儿园是家庭教育的补充,但是有些无工作的母亲不让孩子入托或入幼儿园。当这部分幼儿感到孤独时,就可参加社区组织的家庭游戏小组活动。游戏小组使用社区的公用房间,儿童可以定时去玩。
开放幼儿园多设在农村地区,以满足瑞典地广人稀的农村幼儿教育之需。招收对象为5~6岁的儿童,每天由当地校车将他们接到固定的村庄幼儿园去玩耍。幼儿园里的幼儿教师按照一定的要求组织活动,父母也可跟随幼儿一起前往。
此外,还有儿童护理中心、公园游戏场所、玩具图书馆、视听辅助机构等学前教育形式。
二、瑞典学前教育发展历史
1.《学前学校》报告的提交
瑞典的学前教育起步于20世纪初期。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和观念的转变,人们对学前教育提出迫切要求,尤其是在1968年全国儿童保育委员会提交著名的《学前学校》报告之后,瑞典进行了多次重大教育改革,有力地推动了本国学前教育的发展。
《学前学校》报告主要包含两大内容:一是把传统的分别以扶贫和教育为主的两种儿童教育形式合二为一,统称为“学前学校”;二是把1~3岁和4~6岁的儿童由同龄分班分组改为混龄分班分组,并把特殊儿童和普通儿童合并为一个班级,取消特殊学前教育机构,使不同年龄、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特点的儿童共同游戏、共同学习。该报告对瑞典学前教育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和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2.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
瑞典于1975年正式颁布了《学前教育法》,明确指出地方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公立学前教育系统,市政府每年要为本市区所有6岁儿童提供至少525学时的免费学前教育(现阶段为3岁以上儿童均可参与),而特殊儿童学前教育更是重中之重。该法律突出强调应该为儿童提供有益于自我发展和激发学习积极性的活动,把照看(保育)和教育结合起来。1995年,瑞典又颁布新的法律,明确规定每个市政府都有义务为儿童提供学前学校教育,不得拖延或者拒绝。新法律的颁布表明了政府推动学前教育实践的政治意愿。需要指出的是,从1998年起,由《教育法》代替《社会服务法》指导儿童的教育工作。
3.学前教育和行政管理上的重大变革
从1996年到1998年,瑞典对本国的学前教育进行了有史以来最重大的变革。1996年,瑞典把学前教育纳入正规教育体系,强调儿童的早期学习对终身学习的重要性。政府认为,儿童和青少年的教育活动都是终身学习过程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这些活动应该被认为是一个连续且完整的整体,学前教育工作者应通过日常生活和游戏方式对儿童进行教育,以促进其学习和发展。1998年,瑞典正式颁布了全国统一的学前教育课程。推出此类课程的目的是为儿童创设一种平等公平的高质量学前教育环境,从而提高义务教育之前的早期教育质量。这次改革使瑞典学前学校成为终身学习的第一步,标志着瑞典的学前教育正式纳入到正规教育体系中。
除此之外,瑞典还在行政管理上进行了重大的变革。学前教育的管理部门由国家卫生与社会福利部(Th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Social Affairs)转为教育与科学部(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and Science);瑞典教育署(Swedish National Agency for Education)取代了国家卫生与福利委员会(The National Health and Social Affairs Committee)负责儿童教育的监管工作。
纵观瑞典学前教育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其改革逐步深化且日益体现终身学习的时代主题。瑞典学前教育在法律、经费保障以及行政管理方面的数次变革为其顺利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1998年的全国统一课程改革则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学前教育质的飞跃。把学前教育纳入整个教育体系的改革和发展计划,显示了瑞典政府建立终身学习体系的决心。
三、瑞典学前教育现状及发展趋势
瑞典教育署2014年1月公布的《瑞典2012年度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及成人教育统计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表明:现阶段,学前教育机构的宗旨是促进儿童的自我发展和调动学习积极性,并以提供儿童安全的护理保育为主。所有学前教育活动都应以儿童和儿童的需求整体为基础来进行設计或制定。要促进学前教育机构及社会团体各方面的联系,为儿童接受进一步的教育做好准备。各级市政府有义务为1~5岁的儿童提供学前教育,这一政策同样适用于父母处于失业状态或正在休育儿假的儿童,他们均有权享受每天3小时或每周15小时的学前教育。
《年度报告》指出,截止2011年秋季,瑞典全国有超过1万所学前教育机构,而且还在逐年增加。自2001年瑞典对学前教育收费限高以后,接受学前教育的儿童数目逐年递增,与此同时,学前教育机构中全职教员的数目和教学单位的数目也以几乎同样的增速比例在增加。瑞典教育署衡量此项指标的依据是学前教育机构中班级人数与师生比这些年基本不变。
近年来,随着出生率的变化和适龄儿童数目的增长,瑞典学前学校发展迅速,全国有4/5的学龄前儿童进入学前学校学习。根据《年度报告》,截止2011年10月,全瑞典有47.22万名儿童在学前学校接受学前教育。这意味着,全国1~5岁的儿童中有83%在学前学校学习,而四年前只有68%。纵观过去十年时间,在学前学校接受教育的儿童数目稳步提升,男女比例基本相当。
此外,学龄前儿童各个年龄段注册入园的比例均有所增加,增幅最大的是3~5岁的儿童,95%的该年龄段的儿童都注册入园。据瑞典教育署统计,公立学前学校班级平均儿童人数为17人,而私立学前学校人数为16.2人。总体而言,平均人数在17人左右的班级比例是56%,基本和8年前持平;人数在18~20人的班级比例下降了约4个百分点,而人数在21人及以上的班级比例上升了将近3个百分点。
四、瑞典学前教育相关法规及政策
目前,瑞典学前教育立法包含在瑞典《教育法》中,为第八章及第九章。其中强调了家长的重要性,提出家长的观点和意见非常重要,鼓励家长与教师沟通以便教师为儿童提供所需的服务。由政府制定学前教育教学大纲,明确学校价值基础、目标和任务,公立学前学校和私立学前学校都遵守教学大纲,有相同的目标。学前教育对象一般包括1~6岁的儿童,所有3~6岁的儿童有权利接受每年525小时的免费教育。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起点,以民主为基础。为了使儿童体验到个人与他人的价值,教师要为儿童营造开放、民主的环境氛围。教学以保育、培养和教学形式为特点,强调游戏对儿童发展和教育起到的重要作用。教师在安排日常活动时应考虑儿童的观点和兴趣,通过唱歌、音乐、图画、舞蹈、戏剧、口语和书写等不同形式,让儿童表达自己,并允许儿童发展自己文化的特点。在学前教育阶段,儿童的语言发展非常重要。学前学校为母语为非瑞典语的儿童提供学习瑞典语和儿童母语的机会。学前教育打破传统的性别模式和性别角色,所有的儿童不受性别限制,均有相同的发展机会。
尽管瑞典所有学前学校使用相同的教学大纲,有相同的目标,并保证所有儿童获得质量相同的教育,但是,适合某所学前学校的方法可能不适合另一所学前学校,所以学前学校被允许在工作方法上有所不同,强调活动要适合儿童,鼓励儿童探索世界。社区对公立学前学校负责,主办方对私立学前学校负责。如果家长、教师或学前学校负责人有不能解决的问题,可以咨询社区或主办方。
教学大纲指出,学前教育机构要与家庭建立起密切和信任的合作关系,家长与教师及时沟通交换意见非常重要。最好的时间一般是在接送孩子的时候,这时教师可与家长就孩子当天的表现进行交流;如有特别事项,家长也可告知教师,教师将安排与家长会谈以便相互交换意见。学前教育对所有参加的儿童来说应是有趣、安全和有指导意义的。
五、瑞典学前教育投入保障机制
1.国家财政补助
20世纪70年代,瑞典在职母亲数目迅速增长,接近一半的幼儿母亲在职,而学前学校只能满足9%的入园需求;20世纪80年代,70%的母亲在职,学前学校只能满足约30%的需求。学前学校数量严重不足,且当时父母的育儿保障假期只有6个月,这些都促使政府不断采取措施,新建学前学校。与此相对应的,教师和保育员的数量不断增多,并得到了相应的培训和规范。
自1975年瑞典第一部《学前教育法》生效至今,瑞典各届政府都非常重视学前教育。全国健康和福利委员会也继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1984年,政府开始发放学前教育工作人员补助金,约占个人工资的25%,不仅学前学校教师,工会的学前教育教师代表和保育员都能获得补助金。这意味着,所有的学前教育工作者都有权享受国家补助金。
为了进一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国家每年向各级市政府拨款3000万瑞典克朗。实行创新而节省的经营模式,并优先考虑精简的模式以提高效率。将预算权力及责任下放到学前教育机构,使用电脑系统等更有效且更快速的录取及分配规则。根据家庭的实际需要决定幼儿园的开放时间,重视教学内容,以及音乐、戏剧等活动,支持需要特殊照顾的儿童方案。学前教育被摆上了议事日程的首位。从2005年至2007年,政府拨款总共50亿瑞典克朗用于师资队伍建设。2008年至2014年,国家每年拨款均为20亿瑞典克朗,用来聘任学前教师、儿童保育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
2.育儿保障假期
育儿保障假期是瑞典学前教育在国际上独特的形式之一。瑞典高质量的学前教育也与育儿保障假期有着密切的联系。
20世纪70年代,认为男性应以工作为主的传统观点遭到了质疑,新观点认为男性也应分担家务及照顾子女。官方研究表明,尽管男性很少参与家务,但他们的确把许多时间给了自己的孩子。1972年,在要求女性享有平等权利的演说中,瑞典民主党的乌罗夫帕尔说到:尽管我们新建了许多育儿中心,但如果家庭中的家务未得到合理分配,女性就仍未得到解放,未能实现男女平等。因此,在1975年瑞典实行的育儿保障计划中,父亲有3%的时间照顾孩子;而在1992年,增加到略低于10%;在2004年,则增加到了19%。
瑞典政府有关育儿保障假期的推行,以其独特的方式快速发展。从1955年实行的3个月的育儿保障假期,到1963年被延长至6个月,并于1975年被延长至9个月。母亲的育儿保障假期可以转给父亲,父亲也可以使用假期照顾孩子。1978年育兒保障假期被延长至12个月。对于学龄前儿童的照看,父母亲可减少自身工作时间,最低可达到正常工时的75%。此外,父母亲也可以在孩子生病期间留在家中照看孩子。人性化的育儿保障机制持续至今,假期时间也由过去的12个月增加到了目前的18个月。
六、瑞典学前教育师资体系及概况
与世界上的其他国家相比,瑞典的教师队伍具有要求高、质量好的优势。在瑞典教师教育体系中,教师的培养期限为3至5年不等,具体期限视学位而异。学前教师、儿童保育教师、综合学校低年级教师教育的学制为3.5年,要求修满140学分课程。
瑞典学前教育工作者分为学前教师和保育员,国家非常重视对他们进行职前培训和在职教育:在高等教育学院接受2~2.5年教育的学生成为教师,在中等护理学校接受1学期或1年教育的学生成为保育员。在工作中,教师可自由选择培训形式,每年接受21~40在职课时的岗位教育;保育员可通过回校接受再教育,转为学前教师。学前教师在瑞典往往是终身职业,所以资格审查也相当严格。高等学校幼儿教育专业的学生毕业后,往往还需要经过一定的考试,才能取得学前教师的资格。
据瑞典教育署统计,截止2011年秋季,在学前教育机构中全职工作的教职人员有8.89万人,其中95%接受过专门的培训;师生比为1:5.3,且过去十年间这一比例未曾有变化。
瑞典《教育法》要求,学前教育机构的教学工作应该在校长的领导下开展。2011年秋季统计数据显示:瑞典全国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校长有6700人,平均每个校长负责将近4个学前教育机构的教学工作;公立学前学校校长平均每人所负责的学前教育机构是5.8个,这相当于私立学前学校校长所负责机构数目的3倍。
七、瑞典学前教育在国际环境下的相关比较
从国际方面来看,瑞典学前教育的特点是儿童保育和教育相结合、高入学率、稳定的资金来源和高质量。与其他欧盟国家相比,瑞典在早期就开始发展扩大学前教育,以便于在职父母兼顾家庭和工作,并通过教育促进儿童的自我发展。当学前教育被纳入学校体系之后,形式变得更为多样,内容趋于完善,覆盖面也变得更加广泛。在许多欧盟国家,监督和照顾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家庭的责任,而瑞典社会对幼儿的保育和教育承担了很大的责任。
OECD成员国制定了三种福利政策模式,即公共福利模式、自由模式与保守模式。瑞典的学前教育是公共福利模式的一种,特点是全民受益、经费主要来自税收、教育质量均等。除瑞典外,丹麦也在早期就实行了这种模式。对于自由模式(又名盎格鲁撒克逊模式),有子女的在职母亲比例相对较高,存在着许多不同的非正式和私人形式的学前教育,因此对于一般人来说,成本较高,美国和英国实行这一模式。而保守模式则在很大程度上仍然认为学前教育是家庭责任,支持家庭主导,德国和法国实行这一模式。
OECD从有关儿童早期教育和保育政策的研究中得出:学前教育应提供给所有的儿童,它是一种社会责任,应该保教结合,并由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负责协调,以确保来自公共资金的稳定经费支持。换言之,OECD建议选择瑞典式的公共福利模式。但這对其他国家来讲是否现实,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仍有待观察。
八、瑞典学前教育带来的启示
瑞典学前教育的发展基石是政府充分考虑到儿童发展的需要,通过推行父母保险、儿童津贴、家庭津贴、各种医疗保险和福利服务,为所有家庭创造了一个适宜照料儿童并满足儿童自身发展的社会环境;学前教育政策的出台都经过全社会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讨论、协商并取得共识,再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认;强调学前教育的重要任务是帮助儿童建立民主的价值观,包括尊重人的尊严、个体的自由和诚实、所有人的价值平等、性别之间的平等以及对弱势群体的包容与团结等。
在教育理念上,瑞典的学前教育尽力打造与自然、生活和谐一体的教育氛围;把学前教育与儿童的游戏融合在一起,通过游戏给予儿童充分的自由去想象与创造,激发其求知兴趣和欲望,保证其在身体运动能力、认知能力、社会能力等方面都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
瑞典政府高度重视学前师资队伍建设,在培养目标、教育模式、课程设置与教育实践等方面都有明确的标准,要求学前教师具备宽厚的通识教育素质、扎实的学科知识与教学实践能力。由政府主导的财政保障机制也为学前师资队伍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瑞典高质量的学前教育是儿童社会福利服务的一个重要环节,学前教育的服务与保障是瑞典各级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责之一。有关服务与保障的立法经瑞典议会批准后,由政府交国家社会保险局负责执行。保障资金和各类社会服务费用,均由政府承担,国家GDP的36%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地方政府的这一比例更高。
不同的教育所反映的正是不同的社会文化内涵,而这也构成了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教育差异。瑞典的学前教育带有明显的“瑞典特色”,其发展路径及实践经验对我国推进学前教育发展与改革有着借鉴和启示作用,值得我们持续关注和深入研究。
(责任编辑 张慧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