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 军
(湖南省水稻研究所,湖南省种子协会,湖南 长沙 410125)
湖南种业深化体制改革现状与发展建议
闵 军
(湖南省水稻研究所,湖南省种子协会,湖南 长沙 410125)
介绍了湖南种业的发展现状,分析了目前湖南种业深化体制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深化种业体制改革发展的五点建议,即创建股份制科研院所、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建立种业人才与成果交流交易公共平台、依法有序推进企业联合体试验和加强协调行业协会与学会的联动等。
种业;改革;现状;发展建议;湖南
湖南是农业大省,素有“渔米之乡”的美誉,粮食、油料等主要农产品享誉全国,特别是水稻播种面积和稻谷总产量长期位居全国首位,从2012年起粮食总产更是连年达到300亿kg,耕地面积占全国3.2%,却生产了全国6%的粮食,这受益于湖南有源源不断的水稻新品种作为坚实支撑,农业发展得良种之利。湖南省作为农业与种业大省,在袁隆平院士的带领下,种业尤其是水稻无论是育成品种数量,还是科技含量,均处在全国领先地位[1]。湖南种业一直是破除体制障碍的先行者。湖南省明确提出发展目标,将传统种业大省打造成现代种业强省,相继出台了系列政策深化体制改革,积极引导育种科技人才通过留职、兼职、辞职和本职服务等模式,到企业从事育种相关工作。湖南省深化体制改革总体推进良好,然而相比发展目标,尚存在一些实际的问题与困难。
湖南是种业大省,作为杂交水稻的发源地,湖南种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以及市场监管能力发展较快。目前全省拥有国家级种业重点科研机构6个,以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士领衔的科研育种人员3 900余名,培育了湘早籼45号、Y两优1号、Y两优900和岳优9113等一批在全国大面积推广应用的优良水稻品种。全国推广面积最大的早、中、晚稻品种都出自湖南,目前第五期超级稻攻关项目也已取得重大突破。湖南的辣椒品种选育与产业化开发一直引领全国科技进步,湖南的西甜瓜品种开发在全国也处于领先水平。湖南拥有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6家,其中水稻种子企业5家,蔬菜与瓜类开发1家,AAA级种子企业14家,占全国总数的10%以上,其中隆平高科已成为全国综合排名第一的骨干明星企业,杂交水稻种子产销量全球第一。湖南还拥有8个国家级制种基地县(市),杂交水稻常年制种面积约2.67万hm2,年产良种8 000万kg,除满足全省用种需求外,每年向外省(境外)供种近4 000万kg,已成为全国杂交水稻种子产销第一大省[2]。因湖南种业在全国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湖南种业市场也成为了众多种子企业的必争之地。
2.1 真正“流动”的育种人才少
传统育种人才多在的科研单位,属事业编制。科研单位一般为公益性单位,尽管激励机制相对滞后,但工作稳定、学术气氛比较浓厚。育种科技人才向企业流动,一般会有后顾之忧,年长的育种人才主要顾虑的是生活环境和科研环境,如企业所在地的跟生活相关的教育、居住和信息平台等条件,以及和研究相关的材料、设备、公共资源和创新氛围等;而年轻的育种人才一般学历高,倾向做基础性研究,对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更感兴趣。因此,愿意到企业去的科研人员不多,尤其是年轻一代的就更少。另外,科研人才供需信息渠道不畅和人才流动的待遇标准难定也是人才难以流动的重要因素。一是育种人才供需信息不太畅顺。种业企业需要育种方面的科研人才,在人场市场难以寻迹,科研院所和高校的育种科技人员的信息也很少公开。目前企业一般是先通过品种审定或试验品种查询得到科研人员的信息,再到科研院所和高校找人,经面谈等才确定合作意向。另外,育种科研人才也很难得到种业企业的岗位需求信息。二是人才流动的待遇标准难定。按照职称评估,有时研究员尚不及一般一线科研人员易出成果;按照成果评估,育成通过审定的成果年度变数很大;按照投入的时间来评估,由于选育思路与方式不同,投入时间与选育效果并不一致。这些导致企业与育种人才在待遇标准上产生分歧,影响了人才的流动。
2.2 企业与育种人才的合作不稳定
企业与育种人才的合作是双方双向选择的结果,然而企业与育种人才双方“情有独钟”现象较少。目前,湖南商业化育种成功模式除湖南农业大学某教授与湖南希望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益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某科技人员与湖南年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外,其余基本无正式的合作。主要原因一是在近年通过品种审定中,科研单位选育的品种比重减少,导致育种人才“身价”大打折扣,缺乏真正的企业“爱慕者”。二是未审定的品种(或育种材料)的价值难估算。科企联合,除了人才的合作,育种材料的合作尤为重要。一般而言,育种人才认为自有的未审定的品种(或育种材料)价值很大,而企业认为育种审定品种才有市场价值,对新材料仅仅只有意向合作。因此对材料的合作实际上较难操作。目前,在职专家及部分退休专家与企业合作,真正实现“琴瑟和谐”的不多,也有由于单位未许可而不愿意公开的情况。总之,这种科研院所的科企联合、连心联动成功典型太少。
2.3 部分企业不兑现合约
企业与育种家的合作,大部分以现有成果为基础,但农业品种具有年际间的表现不可复制性、难预测性、市场与价值的不确定性,成果推动不了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没有产生经济效益,部分企业选择不兑现与育种人才的约定合同。另一种情况是,企业与育种家合作政府资金项目,很多企业选择了“过河拆桥”。主要原因是受天气、种植大户的培育、农产品价格低下等影响,近年湖南种子行情不太景气,如水稻常规稻面积的增加,老百姓自留种比重逐年上升,导致部分企业杂交种子库存量大,效益一直不景气。企业未达到预订的经济目标,大部分企业在减少科研人才、科研设备等长期的投入。同时育种人才自办企业比较难。育种科技人才顾虑到企业工作有风险,有实力的科研人员也许会考虑自己创办种子企业。但种子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开办资质、许可证办理、企业管理、基地仓储建设等系列比较难解决的问题,导致诸多育种人才选择放弃。
2.4 科研单位改制的企业管理有待完善
部分科研单位改制的企业,形式上符合“事企脱钩”的要求,但实际操作上还是换汤未换药。这些企业育种科技人员较多,重复性人才也多。企业的规模与经营模式限制了育种人才的创新与发挥,有些企业自有的人才不用,却用“外来的和尚念经”,导致人力资源浪费。
2.5 企业的商业化育种高级人才缺口大
种子产业的主体是企业,农作物品种培育是种业科技创新的核心。湖南省开展商业化育种起步早,但进步不十分明显,56家种子企业不同程度的均有商业化育种人才的需要。据调研,目前湖南种子企业员工学历偏低。本科以上学历35%左右,研究生以上学历未超过10%。湖南种子企业新品种研发、种子生产、种子质检与储备方面人员业务水平与文化层次需要提高。2011~2016年间,每年湖南种子企业新进的高校毕业生大约70~80名。90%的新进应届毕业生从事的是种子营销工作。湖南种子企业每年新进的高校毕业生工资待遇一般为底薪+提成,其中底薪一般2 500~3 000元。工作1~2 a后,留在企业继续工作的人员比例不超过40%。
3.1 创建股份制科研院所
积极引导企业把科研院所建设到事业型科研单位或高校里,充分利用育种人才现成的团队、人力、材料、设备等。同时企业也发挥市场需求调查、资金、土地、推广体系等资源,按照各取所需规范好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等。这样成果创新速度快,更有市场竞争力。科研专家人未“动”,让成果“动”起来,建立正真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股份制科研院所[3]。
3.2 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
倡导育种人才育成的品种或稳定材料申请植物品种权保护。通过权益保护或第三方证明育种成果与专家的对应标注。规范成果、试验管理。这样有利于对育种成果与专家的价值进行准确评估,利于育种成果与专家的“流动”。
3.3 建立种业人才与成果交流交易公共平台
成立湖南省种业人才与成果交流交易公共平台,定期发布种业育种与人才供求信息、成果交流交易结果。对科企联合育种人才交流合同进行备案,并进行宣教,以榜样的力量促进交流。
3.4 依法有序推进企业联合体试验
依据2016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新《种子法》,科学有序推进企业联合体试验,企业联合体试验是以企业为主体实施的自有区域试验,试验一方面让企业有平台参加与展示育种成果,另一方面必需要有自有知识产权的品种参加试验,促使企业对育种科研的需求。让企业对接市场需求自己找好适宜的育种人才,真正实现科技创新的主体在企业。育种人才的成果如果无市场企业需求,推广难度大,这样促进育种人才只有在企业联合体试验前与企业合作。
3.5 加强协调行业协会与学会的联动
种子企业为了交流信息一般为加入了行业协会,却很难是学术学会的成员;另一方面,科研院所单位一般加入了行业学会,却不是行业协会成员。学会与协会之间大部分的关联比较少。建议加强协调行业协会与学会之间的联动性,实现学会与协会人才联动的“润滑剂”作用。让种子企业有科技与学术的色彩,让学术界的育种人才更好的对接市场,随时准备着有序“流动”。
[1] 杨珍珍. 植物新品种保护对湖南种业育种创新的影响分析[J]. 考试周刊,2016,(55):191-192.
[2] 周志魁. 湖南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J]. 中国农技推广,2013,(S1):36-39,46.
[3] 肖 燕. 推进湖南水稻种业创新的思考[J]. 湖南农业科学,2003,(2):10-11.
(责任编辑:贺 艺)
Present Situation and Suggestions of Structural Reform of Seed Industry in Hunan
MIN Jun
(Hunan Rice Research Institute, Hunan Seed Association, Changsha 410125, PRC)
Based on our related practice in recent years, this paper investigates the basic status of seed industry and its talents in Hunan Province, discusses the situation and some existing problems in the structural reform of Hunan seed industry, and puts forward five suggestions for seed industry structural reform and development in Hunan after analyzing the possible reasons, in terms of joint-stock research institutions, intelligent property protection, public platform for talents and achievements exchange, enterprise combination, and cooperation of industrial societies and associations.
seed industry; reform; present situation; development suggestion; Hunan Province
F324.6
:A
:1006-060X(2017)07-0105-03
10.16498/j.cnki.hnnykx.2017.007.029
2017-04-05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nycytx-001);国家科技部项目(2013BAD07B00,2013BAD07B11-01)
闵 军(1976-),男,湖南宁乡县人,研究员,主要从事水稻育种与试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