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美欧主导国际贸易规则的重构实践及中国的选择

2017-03-03 12:06付丽
对外经贸实务 2017年1期

付丽

摘 要:美欧贸易战略均出现重大调整,暂时放弃多边主义框架,转而寻求双边、区域贸易网络的建立,以此作为全球贸易规则重构的新平台,以更高标准、更宽领域和面向"21世纪"的新条款来抢夺国际规则制定的先机,谋求美欧国家竞争力的提高。中国需要准确把握自身发展实际,在多边和区域、双边多维度、多领域采取积极措施,参与并引领全球经贸规则重构。

关键词:全球经贸规则重构,美欧贸易战略,TPP,TTIP

进入新世纪,面对发展中经济体力量的整体崛起以及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的新变化,美欧贸易政策相应做出重大调整,从倚重多边体系框架转而谋求规则重构路径的多元化,侧重推动区域/双边自贸协定、诸边协议谈判,将其作为贸易规则制定的新平台,争抢规则制定先机。

一、美国以区域贸易协定实现全球经贸规则重构

进入新世纪,在国内经济利益诉求、国内政治博弈以及多边贸易体系困境的共同影响下,美国贸易策略出现重大调整,美国暂时放弃多边贸易体系,将重点放在区域自由贸易网络的构建上。美国选择在现行多边贸易体系以外,以区域贸易协定的方式启动和主导国际规则重构。

(一)美国对WTO多边贸易体系的态度趋于冷淡

在WTO多边贸易体系下,随着新兴经济体力量的整体崛起,新兴经济体希望WTO能更多体现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诉求,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争论愈演愈烈。由于发展中经济体的反对,代表发达经济体利益的“新加坡议题”中的投资政策、竞争政策、政府采购议题被放弃,美国等发达经济体对WTO多边体系的兴趣逐渐冷淡。美国贸易代表在内罗毕部长会议前夕公开表示放弃多哈回合谈判。失去美国的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发挥作用的空间将大打折扣,其后内罗毕部长会议没能取得实质性进展。美国对WTO的冷淡还体现在对TISA谈判的态度上,尽管此谈判的成员国均为WTO成员国,但有别于欧盟强调该协定应在WTO多边框架下开展的立场,美国对该协定的定位是游离于WTO体系,强调谈判的独立性。目前美国在WTO中参加环境产品协议谈判。

(二)美国区域/双边自贸网络的建立

截止目前,美国与20个国家或地区签订了14个自由贸易协定,包括澳大利亚、巴林、加拿大、智利、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加共和国、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以色列、约旦、墨西哥、摩洛哥、尼加拉瓜、阿曼、巴拿马、秘鲁、新加坡和韩国。其中有11个是新世纪以来完成谈判并付诸实施的。2016年2月美国同亚太一共12个国家正式签署了TPP协议,目前美国正同欧盟进行TTIP谈判。

2015年美国与20个自贸伙伴进口额占进口总额的比重达到34.45%,与自贸区伙伴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47.27%。通过区域/双边自贸区协定,美国可以绕开存在明显分歧的谈判对手,谋求加强与观点相近的国家的合作,充分发挥FTA进程快、议题广、高标准的特点。尽管美国在区域贸易协定上的举动不频繁,但每次大的举措都取得良好的战略效果。TPP的战略意图极为明显,是美国重返亚太、战略上压制中国的重要举措。

亚太地区:金融危机以来,为配合美国的亚太再平衡战略,美国加快在亚太地区推动自由贸易协议谈判,美国于2009年同东盟签署《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2010年签署《美韩自由贸易协定》。TPP是美国打造亚太经济一体化的重要战略平台。亚太地区是全球价值链最活跃的地区之一,TPP的重要战略目的还体现在对亚太生产和供应链的深度整合方面。

欧洲地区:美国和欧盟互为最大的贸易伙伴和投资对象,美欧间TTIP协议将极大促进两国间的贸易和投资,并创造更多的商业和工作机会,促进美欧全球竞争力的提升。TTIP不仅将促使美欧间关税降至零,而且可以带来监管负担的下降、手续的简化、服务贸易和公共采购的自由化。美欧间高水准的贸易协定将成为引领全球经贸规则重构的风向标。

美洲地区:上世纪90年代,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建立NAFTA,成为美国自贸区网络的依托。本世纪初美国建立涵盖34个国家的美洲自贸区倡议未果,转而采取双边谈判的方式,与智利、哥伦比亚、洪都拉斯、哥斯达黎加等10个美洲国家签署自贸区协议,巩固了美国在美洲的利益和地位。

二、欧盟新贸易战略应对全球经贸规则重构

进入新世纪以来,欧盟在国际规则制定方面的路线经历了倚重多边贸易机制向区域间贸易谈判,再向双边自由贸易谈判的转变,欧盟也相应对贸易政策进行了两次大的调整。

第一次贸易政策大调整为2006年。在推动国际贸易规则制定方面,欧盟曾是多边贸易机制的坚定拥护者。2003年坎昆会议欧盟力推的“新加坡议题”失利,使得欧盟对多哈回合兴趣锐减,其后多哈回合的停滞也使得欧盟意识到依靠多哈回合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美国FTA战略的成功以及在亚太等新兴经济体上的部署也迫使欧盟的贸易政策不得不相应做出调整,欧盟较为“被动”地暂时放弃WTO为主推方向,2006年4月1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全球的欧洲:在全球竞争”的政策文件,将新一代的自由贸易协定作为多边机制的补充,以新一代自贸协定战略作为提高欧洲竞争力的途径。欧盟将区域间贸易协定作为次优选择,与东盟、海湾合作理事会间进行区域间贸易谈判,但收效不佳。2010年11月,欧盟进一步将双边FTA作为其“欧洲全球战略”的优先事项。2011年生效的欧盟韩国自贸协定成为欧盟新一代FTA的代表。

第二次贸易战略调整为2015年底。欧盟主动回应全球价值链发展的需求,从全球化发展的新局面以及数字经济给产业层面带来的新变化出发,提出了反映欧盟价值观的全新贸易战略。欧盟新贸易政策帮助欧盟强化在全球价值链体系中的位置,欧盟新贸易政策也由关注传统的关税减免进一步扩展到通过FTA和WTO相关谈判使得歐盟公司在市场准入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机会。

另外,在FTA签订对象的选择方面,欧盟贸易战略也有所改变。目前欧盟同35个国家签订了FTA① ,但其中主要为经济体量较小的国家,欧盟FTA网络对经济的覆盖率并不高,FTA对欧盟经济的拉动效果极为有限。欧盟其后调整战略,加快同关键市场签订FTA的步伐。欧盟同加拿大、日本、美国等国启动了FTA谈判,欧盟期待通过同关键国家的自贸协定,增加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在其对外贸易中的作用,在未来将自由贸易协定下的贸易额提高到65%的水平。2015年欧盟的新贸易战略中进一步明确了FTA战略的标准:为了增加就业和促进经济增长,首要以经济标准来选择FTA谈判对象国;必须是高水准的、互惠和有效的市场开放;在同新兴经济体在多边、双边和单边层面谈判上,要增加其方法的一致性。通过同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的FTA谈判,欧盟也重新回到全球贸易规则制定的核心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