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旭东(丹东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辽宁 丹东 118002)
环境保护部2008年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和卫生部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我国第一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规划》以解决水质不达标及重污染水源地的环境问题为重点,明确了八项建设任务。
目前饮用水水源地的监测主要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由基层单位统计,逐级向上级单位汇总,这种监测方法需要的时间周期较长,并且工作量大,成本高。为了加速饮用水源快速动态监测,尤其对影响水体水质水量安全的陆地风险源等因素进行全面、快速、客观的监测,有必要引入遥感技术对饮用水源地风险源等进行排查。
基于高分辨率遥感数据,快速、有效、客观地提取水源地保护区内违章建筑、污染企业等风险源信息,全面了解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风险源存在及变化情况,为开展水源地环境执法和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手段,提高环保执法效率和准确性,开拓水源地综合监管新领域,提升水源地天地一体化综合监管水平。
丹东市饮用水水源地共有8处,分别是临江路水源、鸭绿江水源、爱河水源、五龙背水源、接梨树水源、花家堡子水源、老道排水源、铁甲水库水源地。其中临江路水源、鸭绿江水源、爱河水源、五龙背水源、接梨树水源为丹东市区提供用水;花家堡子水源为凤城市提供用水;老道排水源为宽甸镇提供用水;铁甲水库水源为东港市提供用水。
鸭绿江水源地水质监测的27个项目中,有10个项目检出,17个项目未检出,未检出率为63%;铁甲水库水源地水质监测的25个项目中,有10个项目检出,15个项目未检出,未检出率达60%;凤城花家堡子水源地水质监测的23个项目中,有8个项目检出,15个项目未检出,未检出率达65%;宽甸老道排水源地水质监测的15个项目,其中有6个项目检出,9个项目未检出,未检出率达60%。
由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各水源地枯、丰、平三个水期的所有监测项目监测值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Ⅱ类水域水质标准要求。
丹东市已对4个水源地进行了功能区划分,分别是临江路水源、爱河水源、鸭绿江水源和铁甲水库水源。
(1)鸭绿江水系水源地-临江水源、爱河水源和鸭绿江水源保护区划分现状:水源取水口上游3000m、下游500m河段及该河段集雨区划定为一级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上游5000m河段及该河段集雨区和规划中的水源河段按上述划分范围定为二级保护区;其余河段及其集雨区划定为准保护区。
(2)铁甲水库水源保护区划分现状:库区内89.1m水位以下的水体和陆地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库区89.1m水位至分水岭脊线之间的迎水坡和水库回水线末端以上2km的水域及河道滩地划分为二级保护区;一、二级水源保护区以外的水库汇水区域划分为三级保护区。
丹东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文件,分别对鸭绿江水系水源地和铁甲水库水源地的一级、二级和三级(准)保护区管理做了具体的规定,同时规定了详细的奖惩办法。
(1)一级保护区
丹东市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面积共74.89k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40.53%,其中农业用地4.44km2,占一级保护区总面积的5.27%,居住用地0.08km2,占一级保护区总面积的0.09%,水域、河滩、林地、道路等其他用地70.37km2,占一级保护区总面积的94.64%。
(2)二级保护区
丹东市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面积共63.43k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59.47%,其中农业用地7.52km2,占二级保护区总面积的9.50%,居住用地0.157km2,占二级保护区总面积的0.23%,水域、林地、河滩、道路、山地丘陵等其它用地55.75km2,占二级保护区总面积的89.90%。
(1)一级保护区
丹东市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无工业污染源,非点源COD排放总量为18.56t/a,氨氮排放总量为2.75t/a。其中鸭绿江水源非点源COD排放量为12.83t/a,氨氮排放量为1.90t/a;铁甲水库水源非点源COD排放量为5.73t/a,氨氮排放量为0.85t/a;其它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无非点源。
(2)二级保护区
丹东市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无工业污染源,非点源COD排放总量为26.22t/a,氨氮排放总量为3.88t/a。其中鸭绿江水源非点源COD排放量为8.14t/a,氨氮排放量为1.21t/a;五龙背水源非点源COD排放量为1.52t/a;氨氮排放量为0.22t/a;铁甲水库水源非点源COD排放量为11.87t/a;氨氮排放量为1.76t/a;花家堡子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无非点源。
一级保护区内为非开采和非旅游区,禁止下列活动:
(1)新建、扩建、改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
(2)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设置排污口;
(3)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船舶通行及设置码头;
(4)从事网箱养殖、垂钓、游泳、放养畜禽、种植农作物;
(5)堆放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和其它废弃物;
(6)挖沙、取土;
(7)设置油库;
(8)建立墓地和掩埋动物尸体;
(9)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它活动。
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二级保护区内为严格限制建设区,禁止下列活动:
(1)新设置排污口,现有排污口要依法取缔;
(2)新建、扩建、改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3)堆放、贮存危险化学品或工业固体废弃物;
(4)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
(5)在15度以上坡耕地开垦耕作。
准保护区内为控制建设区,禁止下列活动:
(1)利用水域清洗装载过有毒有害物品的容器;
(2)超过国家或省规定的标准排放废水污染物。当排放总量不能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标准时,必须削减排污总量;
(3)建设严重污染环境的农药、化工、造纸、制药、制革、印染、电镀、冶金、采选矿等项目。其它建设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规定;
(4)严重影响下游水质和水量的其它行为。
保护区内,禁止下列活动:
(1)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以及与水源保护相关的植被;
(2)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
(3)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或滥用化肥;
(4)使用炸药、毒药捕杀鱼类和其它生物;
(5)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运载油类、粪便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通过保护区;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通过保护区,确需通过的,应当依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水源地的保护关系到千家万户。我国目前对水源地的保护在法律规定上有《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法》要求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水污染防治法》明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划定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根据丹东市水源地实际,提出如下保护措施:
(1)由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通告》通过新闻媒体。使广大市民能自觉遵守保护规定并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2)指定水源地主管部门管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禁止新设置排污口;负责关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各个与水源地保护与供水设施无关项目。
(3)设立专项资金用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4)由专门部门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社会治安并配合集中整治工作。
(5)建立、健全标志、护栏、界碑等饮用水水源保护设施建设;更新自来水厂取水设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已倾倒的垃圾进行集中清运;编制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方案。
(6)由水源地主管部门加强堤坡管理。并加强日常监管。
(7)加强水源地保护区内日常管理。禁止在水源地保护区内清洗有毒有害物品的容器;尽可能将码头、航道站迁移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外。
(8)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集约化水产养殖。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捕鱼设施。
(9)保障饮用水水源保护所需经费。
(10)及时发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自来水水质监测及信息。
(11)积极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工作。
(12)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放牧、种菜等活动。
丹东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以市区及市辖各县市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情况调查及水源地划分技术报告为基础,通过水源地环境保护区隔离工程、农村管理工程、保护区生态修复和建设工程、应急能力建设工程、水源地预警监控体系建设、水源地管理能力建设等具体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以期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目标水质,切实保障人群健康和饮用水安全。
利用高分辨率卫星遥感技术全面完整逐一地对丹东市水源地及其周边风险源进行了排查,通过econgnition软件有效利用计算机自动分类的速度和人工判读解译的精度,采用规则集自动分类、监督分类及人工编辑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实际需要,规范、方便、快捷、直观地应用于水源地及周边地理信息的采集,对卫星遥感影像进行信息提取,包括耕地、园林、林地、草地、房屋建筑群、道路、构筑物、裸露地表、水体等,形成饮用水水源地遥感监测及土地利用变化遥感监测独有的工程化智能解译技术。为管理部门提供了详实可靠的数据,为加强水源地监控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