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金柱+滕兆新+鄂群+李伟
摘 要:针对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中对师资队伍建设需求,分析了海军新型作战力量建设和发展对人才能力素质的要求,探讨了师资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从完善师资培养机制、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建立教员流动制度等方面论述了海军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中师资队伍建设的方法,对建设海军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师资队伍,提高海军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质量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海军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
中图分类号:G726 文献标识码:A
当前,我海军建设正处在整体转型的重要历史阶段,海军新型作战力量作为海军军事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海军体系作战能力的核心增长点,海军新型作战力量的迅猛发展也对与之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提出了新要求。习近平主席指出,“‘教之本在师。师资队伍建设直接决定人才培养質量”,要“全面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以教学水平不断提高促进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因此,着眼海军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需求,找准并研究解决师资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设一支适应海军新型作战力量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师资队伍,是当前海军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的迫切需要,是海军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点内容。
一、海军新型作战力量人才素质要求
海军新型作战力量是指在信息化条件下,以信息主导的新型技术为基础,以打赢信息化条件下海上局部战争能力为核心的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能力为牵引,以科学的作战思想为指导,以增强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作战能力为目标,代表海上作战力量发展新趋势的各种海军作战力量的总称。海军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在具备军人普遍应有的政治素养、专业基础、战斗作风等方面的能力外,还应具备以下适应海军新型作战力量建设和发展需求的素质。
(一)要有完备的知识结构
海军新型作战力量是以信息主导的新型技术为基础的作战力量,一种具体的新型作战力量往往涵盖了多种新技术,而且在未来信息化条件作战中,武器装备的作战使用和装备保障必将一体化。以海军典型的新型作战力量舰载无人机为例,其装备本身及作战使用涉及到隐身新材料技术、平台稳定飞行的航空技术、数据传输及处理的信息技术、扁平化指挥的网络技术等;在人员任务分工上,舰载无人机的飞行操作员同时是飞行器的装备维护保障人员,载荷控制员也要兼顾信息处理任务;此外,舰载无人机作战使用人员还应具备舰机一体化作战训练的理念和素养。因此,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已不能局限于单一的专业和任务,必须着眼培养能打仗打胜仗的高素质军事指挥人才,以信息化条件下作战指挥能力培养为核心,统筹岗位任职和职业发展需要,具备体系作战条件下作战指挥、组织训练、部门管理、筹划协调的基本能力,具备较好的政治素养、战术素养和战略意识、创新意识,以此为目标形成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完备的知识结构。
(二)要有强烈的实战意识
融入了高新技术的新型作战力量不仅引领新型武器装备的发展,更代表了未来信息化战争的作战趋势,是打赢未来信息化条件下海上局部战争的先导和核心力量。如航母编队空中预警兵力,作为目前海军大力发展的新型作战力量,其作战能力能否有效发挥直接决定了航母编队的先期预警和综合攻防能力,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某一局部战役的成败。因此,海军新型作战力量人才要在掌握高新技术装备使用的基础上,具备强烈的使命感和实战意识,要不断培养和提高使用新型作战力量当先锋打头阵的打赢能力。
(三)要有持续的学习能力
新型作战力量的“新”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没有永远的新型作战力量,更没有一成不变的新型作战力量人才。从公开的研究成果看,即便较为传统的对海攻击武器舰舰导弹,在最近十年间也经历了航程增大、航路规划、弹载干扰等技术上的不断应用和革新,更不用说以无人机和无人潜航器为代表的无人化海军新型作战力量的发展。因此,海军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必须具备持续的自学习能力,不断完善自身的理论和实践素质,保持甚至超前于新型作战力量的发展。
二、师资队伍存在的问题及建设需求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针对上述海军新型作战力量人才素质要求,目前培养新型作战力量人才的海军院校教员还存在着一些明显的不足,主要表现在:
1.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制约
人才培养是有规律的,多年来的教学实践使教员已经形成了固有的教学方法和适应传统人才培养的模式,面对海军新型作战力量的迅速形成,教员还没有从传统的教学理念中转变过来,一时还难以适应海军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的需求。
2.理论知识储备不够
海军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工作要求授课教员具有广博的理论知识,既包括先进的作战理念,也包括新型作战力量涉及的新技术,还包括兵力运用和武器使用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而实际上,由于教员多年学习和从事的专业方向较为单一、具备的作战理念多是沿袭传统而缺乏创新、承担的科研项目落后于而不是超前于海军新型作战力量的发展,造成了教员自身的理论知识储备与海军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3.缺乏新型作战力量部队实践经验
目前承担海军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训任务的教员几乎没有相关部队实践经验,造成了课堂教学与部队人才实际需求相脱节。在某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训实践中,就曾出现过受训的机关和部队人员认为课堂教学与部队装备使用和实际训练不一致的情况。而脱离了新型作战力量部队建设和发展实际的课堂教学既得不到受训人员的认可,也无益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二)需求分析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能够适应海军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的需求的师资队伍至少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师资队伍结构要有复合性
海军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不应该也不可能由单一结构的师资队伍完成。承担海军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任务的师资队伍从专业领域上应该由多学科技术研究领域、装备使用和兵力运用研究方面的人员构成,从人员来源上应该由优秀部队指挥员、业务长、机关业务人员和院校优秀教员组成,从而使师资队伍形成综合优化的学科和学缘结构,用多种专才联合培养海军新型作战力量人才,以满足人才培养质量的需求。
2.教员理论知识要有超前性
中央军委将“超前培养”作为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工作方针写入《2020年前军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既体现了对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的高度重视,也对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之本在师”,作为培养人才的人才,教员本身要坚持不懈的跟踪和学习与海军新型作战力量相适应的作战理念、技术应用和装备使用等前沿知识,努力使自身理论知识跟得上甚至超前于新型作战力量的发展。
3.教员学术研究要有针对性
科研学术工作是教员课堂授课理论前瞻性和内容科学性的重要保证,而与海军新型作战力量相关的学术科研工作更要重视研究的针对性,即相关研究要紧密结合而不能脱离海军新型作战力量的建设和发展。如在某新型作战力量兵力作战运用研究中,要尽量应用装备实际性能或研制预期性能数据,切忌盲目采用外军相关资料,以免与我装备实际情况相去甚远,影响研究的针对性和人才培养实际需要。
三、師资队伍建设方法
针对目前舰载无人机作战指挥人才培养中师资队伍存在的不足,着眼提高师资队伍能力素质,满足海军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需求,要坚持“人才培养,师资先行”的教学队伍培养理念,在师资队伍培养上坚持选调教员为实战、进修代职为实战、参加研练为实战的方法路子,着力打造实战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教学团队,科学规划行之有效的舰载无人机作战指挥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方法。
(一)做好顶层设计,完善师资培养机制
1.规范教员的任教资格标准
即根据海军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需求,从能力、学历、经历等方面明确承担海军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教学任务教员准入的专业能力、教学能力、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等标准,遴选专业基础实、理念思维新、学习能力强的教员作为骨干力量,承担理论性、专业性较强学科的教学任务,坚决避免出现选人用人规范不严、标准不高、执行随意的情况。那种不根据人才培养需求实际,而是“有什么人用什么人,能教什么就教什么”的做法将严重影响海军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质量。
2.加强教员的部队任职经历
目前海军院校教员缺少部队任职经历,特别是严重缺少新型作战力量部队任职经历是客观存在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在各级机关和部队院校统筹安排下,大力加强承担教学任务教员在相应部队的任职代职经历。如果在某新型作战力量部队建设初期就将拟承担人才培养任务的教员调入该部队代职,那么其对该作战力量部队建设、兵力运用等方面的理解将远超过仅进行理论研究的水平,而结合部队任职实践形成的学术研究成果进入课堂也将会更加有力地促进该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3.规划教员的长期培养路线
为适应我海军各种新型作战力量的迅猛发展,教员的思维意识和知识结构也需要不断“升级”。因此,必须重视和规划教员的长期培养,从攻读学位、短期进修、任职代职、参与部队重大任务等各方面为教员自身不断成长提供支持和保障,使得承担海军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任务教员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能够始终处于新型作战力量发展的前沿领域。
(二)进行科学规划,优化师资队伍结构
1.融合多院校、多专业师资力量
哪怕只是一种具体的新型作战力量,也往往涵盖了多种新理念和新技术,对培养需要掌握这样多新知识的人才来说,单一专业甚或单一院校的师资力量恐怕都是难以胜任的。因此需要进行科学的规划和论证,将多院校、多专业的师资力量联合起来,实施院校合作,针对海军新型作战力量不同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分层次有方向有重点的进行合理配置。
2.拓展教员来源渠道
海军现有各级任职教育实践表明,单纯依靠海军院校教员难以高标准达到人才培养要求,必须广泛拓展教员来源渠道,或者采用特聘教员的方法解决这一问题。在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中实施院校部队相结合的“联教联训联考”机制,将部队优秀指挥员、业务人员和院校教员组成联合教学团队,充分发挥各自的优长。例如,可以吸纳胜任课堂教学的新型作战力量部队人员进入院校承担相应的人才培养任务;又如,当前空军各类无人机装备和使用的发展领先于海军,可以考虑请空军无人机部队和相关院校及专业的人员承担合适课目的教学任务;再如,一些长期从事某一方向部队实践或专业研究的退休将领和资深教员,他们所拥有的使命意识、丰富阅历以及对所从事领域部队建设和发展的思考,是院校教员短期内无法具备的,由他们承担相应新型作战力量人才作战思维理念的培训应更为有效。
3.根据人才培养实践,不断优化配置师资队伍
海军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是一项长期的工程,新型作战力量难以由一批或几批受训人员支撑而形成强大的作战能力。因此,海军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的师资队伍必须根据人才培养实践不断进行优化。要在每一批的人才培养中总结有益的经验,找出师资队伍建设中制约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的薄弱环节,针对具体问题进行调整,以培养出更多更适合海军新型作战力量建设和发展的优秀人才。
(三)稳步推进改革,建立教员流动制度
当前各级机关和院校已经认识到“一入院校门,终生都是院校人”的教员任职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师资队伍的活力,也制约着各类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这对作战理念和技术应用不断更新的海军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更是如此。虽然目前部分院校已经进行了“教官制”的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各种原因,院校教员实际上并未完全“流动”起来,“超常稳定”的教员队伍仍然现实存在着。
实际上,美军现职军官多种岗位的轮岗制度,尤其是指挥军官到院校担任教官,且任教经历作为军官提升优先条件之一的政策已被各级机关、部队和院校认可,只是因为相关配套措施不完善,影响了该政策在我军院校的实行。应该认识到,“部队——院校——部队(或机关)”良性循环的军官任职制度,不仅有利于部队建设和军官本身的成长,更有利于院校对人才的培养。尤其对需要具备强烈实战意识、完备知识结构、持续学习能力的海军新型作战力量人才而言,这种因为流动性而形成的复合型师资队伍结构更是其成长所必须的。
总之,以海军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实际需求为牵引,建立有效的院校教员队伍培养机制,继续稳步推进师资队伍建设和改革步伐,提供配套的措施和保障,形成适应海军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需求的师资队伍是海军新型作战力量战斗力跃升的关键因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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