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境保护税法》,并规定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依据《环境保护税法》,以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征税对象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4类污染物。计税依据方面,將应税污染物的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其中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税额标准将以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税额下限,规定大气污染物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12.0元。
编辑点评:自2015年6月《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出台以来,目前全国已有17个省市启动VOCs排污收费,但在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如执法刚性不足、企业主动性不高等。而环境保护费改税后,这些问题便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一方面,税收手段是依托法律强制执行,具有独特的刚性,能保证政策调节到位。另一方面,《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企业在利润最大化的激励下,必然会在治污投入和少交税之间寻求平衡点,在两者没有达到平衡之前,便会主动加大研究治污新技术和购买设备的投入。
当然,环境保护费改税后,印刷行业势必迎来新一轮洗牌,落后产能淘汰加速。面对“生与死”的考验,印刷企业必须主动作为,在1年的准备期内认真思考和积极规划,制定符合企业自身情况的治污措施,否则只能坐以待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