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宏伟
2016年以来,在我国电力消费进入“增速换挡、结构优化、动力转化”新常态的大背景下,煤电、水电、风电、光伏、核电过剩风险进一步凸显。电力行业作为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基础和先行行业,亟须从供需两端发力缓解矛盾,供给侧坚持优化增量与调整存量并举,化解电力供给潜在过剩风险;需求侧采取降低用电成本与绿色消费导向等多措并举,积极培育电力消費新增长点。近几个月以来,我国电力生产和消费都出现恢复性上涨苗头,使得已经存在的电力产能过剩问题进一步突出,一方面存量电力产能明显过剩,另一方面火电装机继续增加将进一步加剧电力产能过剩趋势。
建议从供需两端发力,加大力度有序解决电力行业“去产能”问题。在供给侧方面,要坚持优化增量与调整存量并举。一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强化全天候监管。二是全面引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对违规建设煤电项目企业进行失信联合惩戒,同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联合惩戒。三是合理把控新能源电力开发节奏,统筹规划水电、风电、核电和光伏发电等非化石能源发电发展节奏。四是对于煤电产能过剩严重地区暂停新建煤电项目,积极推进以低能耗、高效率、大容量机组对现有装机按照“建一退一或建一退二”模式进行置换。五是理顺电力不同品种之间的价格形成机制。
在需求侧方面,采取降低用电成本与绿色消费导向等多措并举,积极培育电力消费新增长点。一是促进企业和农村电力消费合理增长。加快电价形成机制改革步伐,进一步降低企业电力要素成本,有效拉动企业用电负荷,提高电力消纳能力。降低农村农业生产用电和农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进一步从电价政策上加大惠农力度,切实减轻农民生产生活用电负担。二是实施可再生能源最低消费控制制度。将可再生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各地区能源生产规划,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能源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等要素,科学分配可再生能源最低消费额,从根本上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