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青松,陈丽娟
(1.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 400039;2.重庆能源职业学院,重庆 400041)
城市公共停车场一般又称路外社会公共停车场,是指在道路红线以外独立或附属占地,投资和建设相对独立的停车场所。主要设置在城市从出入口、大型商业、文化娱乐(影剧院、体育场馆)、医院、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设施附近,面向社会开放,为社会车辆提供公共停放服务的独立停车场。
按照停放类型划分,一般有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库和立体机械式停车楼三种;按照管理方式分类,有免费停车场、限时停放停车场、收费停车场和指定停车场四类。城市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布局是指为了解决城市停车需求,满足社会经济和城市发展的要求,确保城市停车设施的建设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地推进,合理布局和落实路外公共停车场建设用地,促进动静交通协调健康发展。
(1)弥补配建停车位不足。老旧建筑配建车位不足,需要通过设置公共停车场来弥补。
(2)城市停车场的调节。由于城市发展和用地布局的原因,造成城市配建停车场分布不均匀,局部地区停车服务的水平低,需要增设公共停车场;同时一些地区需要通过公共停车场布局的调整来调节停车需求,如旧城商业中心、交通枢纽等。
(3)满足小型建筑物停车的需要。小型的公共建筑物(建筑面积2 000 m2以下),由于配建的停车场规模较小,投资效益差,也不便于管理。若周边建设有路外公共停车场,则对其停车位供给是一种有力的补充。
根据七星关老城区现状城市发展的功能结构、土地利用性质及建筑开发强度情况,把老城区分为三个区域,每个区域根据其城市发展特点的不同具有不同的停车特征。
区域一由市东和市西两街道组成,毕节传统老老城区,建成时间早,低层多层建筑多,棚户区多,建设密度大;配建停车位缺口大,现状停车供给以占道停车型式为主。
区域二由洪山街道和麻园街道组成,为毕节城市建成区,建设时间稍晚,建设强度较低;配建停车位缺口相对较小,但在现状发展成熟的一些商业中心、行政中心周边,停车矛盾极为突出。
区域三由碧阳街道和三板桥街道组成,南部新城的主要组成部分,正在大力开发建设的城市新区,停车矛盾相对较小;停车矛盾问题突出片区主要集中在市政府周边。
停车需求指各种目的的驾车者在各种停放设施中停放车辆的要求。停车需求是土地开发利用强度、机动车拥有量、车辆出行率以及交通政策等众多因素作用的结果。
远期毕节七星关停车需求缺口的预测主要有三种方法进行校核验证。一是机动车保有量法,规划年毕节七星关老城区机动车保有量约13万辆,车均停车泊位1.2个,按照远期公共停车场合理占比为12%,则规划年七星关老城区需1.87万个公共停车场泊位。二是人均占有公共停车场指标法,规划年七星关老城区规划人口60万人,按照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停车场0.64~0.8 m2的要求,需公共停车场面积42万平米,按照30 m2/个泊位的面积指标,则需1.4万个公共停车场泊位。三是建筑体量推算法,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七星关老城区各类型用地的建筑体量,按照毕节市配建停车指标核算,需配建停车泊位17.14万个,按照配建比路外公共取值8:1的比例关系,则规划年七星关老城区需2.14万个个公共停车场泊位。
以上三种停车需求预测方法相互验证和校核,并取均值核算,则规划年七星关老城区需1.8万个公共停车场泊位。
依据毕节七星关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老城区共规划11处公共停车场,均为S42独立占地,总占地面积27 103 m2,泊位903个。主要问题为泊位不足,分布不均,部分设置不合理。
进行上位规划解读的目的主要从中之别梳理出停车设施相关用地,除独立占地的路外社会公共停车场用地外,本次还识别出诸如广场用地、公园绿地、交通枢纽用地(客运站、公共交通枢纽等)三类可供公共停车场兼容布置的城市用地。
根据规划情况,七星关老城区约有86处已发件建设项目红线,路外公共停车场规划选址应避免与已发件地块红线相冲突。
同时,公共停车场选址应与城市旧城改造相结合,针对城市棚户区停车矛盾缓解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针对性考虑,一是在停车需求高、周边停车设施少的区域,预留停车场用地;二是对于有条件的旧改地区,应预留独立的公共停车场用地;没有条件预留独立用地的旧改地区,应结合项目开发按照周边停车需求超配停车泊位;三是旧改地区公共停车场,应与旧改方案相结合,其规模、位置和建设形式可根据旧改方案灵活变通;四是旧改地区预研预控的公共停车场,应与旧城改造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确保公共停车场建设得到落实。
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布局来源主要是在对已有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中的公共停车场布局进行评估和优化基础上,充分考虑相关专项规划中与路外公共停车场相关的设施地块和用地,确定控制类和兼容类路外公共停车场布局。
控制类路外公共停车场是指独立占地的、强制性的路外公共停车场用地,用地符号为S42,兼容类公共停车场是指兼容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公园绿地G1、广场用地G3、公交枢纽S41等相关公共设施用地,在此类用地开发建设时,在保证规划用地性质和功能的基础上,兼容配置公共停车场。
从建设难度及拆迁条件、服务的便捷性及利用率、规划控制的必要性等方面,对规划的停车相关用地进行评估,识别出需要进行规划控制的停车设施用地方案。
(1)服务半径要求。受用地限制,老老城区公共停车场服务半径不作硬性要求;而新区公共停车场的用地限制相对较小,平均服务半径原则上不超过400 m。
(2)立体停车楼(库)类型及面积选择。用于建设地上立体机械停车楼的,用地面积不宜小于200 m2;用于建设地下立体停车库的,用地面积不宜小于2 000 m2;用于建设地上立体自行式停车楼的,用地面积不宜小于3 000 m2。
(3)停车场区位要求。不宜位于主干路以上等级道路的交叉口范围内,且进出道路的等级应为次干路及以下。
(4)停车场形状要求。停车场用地形状应规整,尽量采用矩形或三边垂直划定用地边界,提高土地利用率。
(5)停车场规模测算。停车场规模估算时,地面停车场小型车单车停放面积宜采用25~30 m2,大型车单车停放面积宜采用50~60 m2;地下停车库与地上停车楼单车建筑面积宜采用30~35 m2,机械式停车库单车建筑面积宜采用15~25 m2。同时,单个公共停车场的规模应合理,公共停车场宜多点布置,一般不宜多于500个。
(6)停车场车行出入口设置要求。设置出入口的道路等级原则应为次干路及以下,如确无条件可另行处理。出入口的设置应尽量减少对连接道路的影响。有条件的,入口处应设置候车道,出口处应设置集散车道,长度一般均不低于30 m。出入口应符合行车视距的要求,并应右转出入车道。出入口应距离交叉口、桥隧坡道起止线50 m以远。少于5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可设一个出入口,其宽度宜采用双车道,不宜小于7 m;50~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应设两个出入口;大于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出口和入口应分开设置,两个出入口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0 m。
城市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布局与选址布置需在分析评估相关上位规划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相关控制影响因素,同时结合现状及未来发展需求进行总体规划布局,结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详细布置,最终需要纳入城市规划管理体系,以期能够起到规划控制和指导后期建设的作用。
[1] 吴素丽,冷杰. 大城市社会公共停车场选址规划模型研究[J].交通科技,2005,(1):80-82.
[2] 郑越之,蔡叶红,赵赞. 广州市城市公共停车场发展政策研究[J].城市交通,2008,(5):36-38.
[3] 吴家友,刘术红.基于区位分析和诱增流量的停车需求预测模型研究[J].重庆交通学院学报,2014, 23(3):726-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