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 琴
(怀化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怀化市 418000)
桥江镇隶属于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位于该县的东南部。地形以平原、低山为主,地势较为平坦,土壤肥沃,水资源丰富,生产生活条件优越,曾是湘西历史悠久的商贸古镇。溆浦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015年项目区选取了桥江镇所辖的桐坡村、檀木垅村等14个村。项目区地貌以红色丘陵为主,坡度平缓,形状浑圆,地势较低,海拔高程一般在177 m~262 m 之间,坡高(30~90)m,坡度一般在 15°~25°左右,沟谷冲垅呈凹形,断面多呈∪状,溪流成叶脉状分布。
溆浦桥江镇畜牧水产品种多、分布广、产量高,以猪、牛、羊、鸡、鸭、鹅、鱼为主,年产值约2 085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1.1%。2014年底项目区涉及村人口为1.9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94万人,农业劳动力1.42万人,人口密度为693人/km2。农业人均耕地0.061 hm2(0.91亩),人均基本农田0.061 hm2(0.55 亩),粮食总产量 9 746 t,人均产粮 502 kg,农业人均年产值5 084元,农业人均年纯收入4 421元。
项目涉及小流域总耕地面积1181hm2,其中水田面积742.8 hm2,占耕地面积62.9%,梯田面积187.78 hm2,占耕地面积15.9%,坡耕地面积250.64 hm2,占耕地面积21.2%。梯土、坡耕地总面积438.42 hm2,占耕地面积的37.1%,耕作中极易造成水土流失。
2003年以来,溆浦县水土流失治理从单项措施转向综合治理,从群众自发分散治理发展到以小流域为单元的集中连片治理。近年来,溆浦已治理坡耕地面积75.3 hm2(1 130亩),治理效果明显。
溆浦县属革命老区,又是山区大县,农业大县,易灾地区,人口较多,人均耕地少,人地矛盾突出,土地的复种指数高,土地得不到休养,加上传统的刀耕火种方式,坡耕地不仅产量低且水土流失十分严重。桥江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015年项目区涉及溆浦县桥江镇14个行政村380.87 hm2(5 713亩)坡耕地,大部分连接成片,规模可观。
桥江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有利于坡耕地结合农事耕作,采取各类措施改变微地形或增加地面植物覆盖,或增加土壤入渗,提高土壤抗蚀性,以保水保土减轻土壤侵蚀,有利于土地利用结构的合理化调整和变革。
项目区人均耕地及基本农田少,农村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061 hm2(0.91亩);农作物品种单一急需改良,人均收入为 4 421元,远低于全县平均水平(4 920元/人);经济发展严重滞后,全县农业人均年产值为5412元,而项目区的农业人均年产值为5084元。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的实施,对项目区农作物进行品改,是实现农民增收提高生活水平的需要。
(2)项目实施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由于项目区的土地开发利用不合理,加之农民为解决温饱问题,对土地采取非常原始的经营和开发方式,导致植被破坏严重。同时由于区域内地质地貌条件差,形成的土壤侵蚀、水土流失日趋严重,表现为流失面积不断增加,流失程度不断加剧,导致区域内经济发展缓慢,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过缓,远不及周边其他乡镇的发展水平。项目区大多是红砂土,植被遭破坏后,局部地带形成寸草不生的一个个光光的山头,使当地生态环境质量趋向恶性循环发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的实施,能使当地经济发展有较好的保障,激发经济发展潜力,促进经济的良好发展,提高人均收入,改善群众生活。
(3)项目实施是改善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的需要。
据实地调查,由于不合理开发土地资源,造成的水土流失严重地块随处可见,致使大量肥土壤随降雨产生的径流流入沟渠、山溪,带进江河。项目区属沅江一级支流——溆水的二级支流四都河流域,处在低山丘陵的红砂土岩水土流失易发区,大大增加了溆水的泥沙含量,影响沅江干流各水文要素的变化,并直接影响流域内人民生产、生活用水环境。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能很好地防治当地水土流失,能提高林草覆盖度、拦蓄泥沙、涵养水源,是改善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的需要。
(4)项目实施是当地人民群众及基层干部的迫切要求,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广大群众在水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热情高涨,措施得力,在国家投入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能主动地实行租赁承包、治理荒山荒坡,并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纷纷表示,只要国家将他们生产生活的热土列为综合治理区,有上级的技术支持和国家的资金投入,他们将把握机会,积极筹资、投工投劳,有信心、有能力改善目前经济状况,发展地方经济,树立典范,促进社会发展,为子孙后代留下青山绿水。
目前自贸港政策尚未正式出台,相关业务处于蓄势待发状态,而自贸区作为自贸港的“1.0版本”,探析商业银行自贸区业务发展现状,有助于做好自贸港业务的提前布局。总体来看,我国商业银行自贸区业务布局推进迅速,梯队结构初显。
湖南省溆浦县桥江项目区2015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目标:
规划治理面积为380.87 hm2。目前项目区坡耕地面积为250.64 hm2,拟治理坡耕地面积245.70 hm2;针对项目区现有集中分布的受损梯田进行整修,面积135.17 hm2;坡耕地土壤流失控制量达到80%以上;每年可增加粮食产量40 kg/人;增加粮食产量和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农业人均收入可提高180元,达到4 601元。
本项目计划完成项目区坡耕地综合治理面积380.87 hm2,小型配套工程370处,并根据需要配套林草措施。坡耕地治理面积中,新修土坎梯田245.7hm2,梯田整修135.17 hm2;小型配套工程中含蓄水池63座、截水沟20km,排水沟26 km,沉沙池63处,消力池183处,机耕道6 km,生产道路9 km,整修山塘5座,标志牌4块;林草措施含植物护埂521.6 km。
工程实施后,修筑的梯田、种植的林草等措施可将一部分降水就地入渗,骨干工程在汛期可以拦蓄径流泥沙、调节径流、减少泥沙淤积又可削减洪峰流量,项目区内实现年保土1.39万t,实现年保水55.9万m3,有利于提高项目区抵御洪水灾害的能力,有利于保证农业稳产高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项目区植被覆盖率的提高,可以吸收空气中的有害气体和灰尘,达到净化空气的作用。植被还可以美化环境,消除噪音。
经济效益的分析范围为项目区实施的各项目措施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各治理措施都将产生经济效益。经计算,项目区效益完全发挥后,每年新增直接经济效益383.97万元。人均年增加收入181元,群众的经济水平有一定提高。
本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农业产品价格及农业投入价格均按照2015年第二季度价格,分析年限采用20年,基准年为2015年。社会折现率按10%计算。项目实施后,在经济计算期内经济内部收益率为11.12%,经济净现值为104.39万元,经济效益费用比为1.07,经济效益较为明显。
坡耕地项目的社会效益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水土流失基本上得到控制,减轻了汛期防汛压力。通过水土保持防护体系的不断完善,层层设防,节节拦蓄,改变了水土流失的形成条件,使项目区达到水不下山,泥不出沟,减轻了水土流失对土地的破坏,城镇及下游人们生命财产和道路安全得到了保障。
(2)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为农业持续发展奠定基础。项目区内坡耕地将得到有效治理,新修梯田245.70 hm2,改造梯土135.17 hm2,使项目稳定高产,耕地面积有所提高,同时通过加大与梯田配套的田间道路建设,大大减轻群众的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为农业生产创造了良好的基本条件。
(3)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促进了各产业的协调发展。通过坡耕地综合治理,合理地调整了土地利用结构,提高了土地利用率,随着土地资源合理的开发与利用,项目区以粮食生产为主的传统农业模式将被打破,开始向种、养、加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现代农业产业迈进,农业总产值将显著提高,农业产业结构将发生显著变化。
(4)群众收入显著提高,加快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步伐。项目区治理后,通过发展养殖业、加工业、林果业等支柱产业,拓宽了群众收入渠道,群众收入显著增加,逐步奔向小康。
实施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可以合理利用与有效保护水土资源,大幅度减少进入江河湖库泥沙,改善生态环境;可以增加梯地面积,改善现有梯田耕作条件,提高粮食产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可以推进山丘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湖南省全民节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出台
近日,湖南省水利厅联合省发改委等8部门印发了《湖南省全民节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是在湖南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对水资源支撑和保障提出新要求的形势下,对节水减排提出的新任务。全民节水行动不仅针对普通居民,更需要动员各领域、各部门的力量,在全社会形成节水理念和节水氛围,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实施方案》对实施农业节水增产、工业节水增效、城镇节水降损、缺水地区节水率先、产业园区节水减污、节水产品推广普及、节水产业培育、公共机构节水、节水监管提升、全民节水宣传等十大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力争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350亿立方米以内,全省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 000万亩左右,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700万亩左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达到0.54;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30%和33.9%;全省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7%;地级以上城市达到《城市节水评价标准》Ⅱ级以上或国家节水型城市要求,全省各城市和县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城镇公共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0%以上;衡邵干旱缺水地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0%;全部省直机关和50%以上的省属事业单位建设成节水型单位,30%的市直机关和15%的市直属事业单位建设成节水型单位。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节约用水工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探索合同节水管理等新模式,建立健全以奖代补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培育宣传教育基地,强化社会舆论引导,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风尚。
——摘自《湖南水利网》2017-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