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江流域综合治理发展思路

2017-03-01 05:27
湖南水利水电 2017年3期
关键词:湘江防洪供水

(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长沙市410007)

湖南省湘江流域综合治理发展思路

张乐红 陈宇平

(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长沙市410007)

根据湘江流域基本情况,结合目前水利开发治理存在的问题,围绕着流域治理的总体目标,统筹考虑防洪、供水、灌溉、发电、航运、旅游、生态等需要,继续巩固湘江保护与治理成果,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

湘江流域综合治理发展思路

1 基本情况

1.1 流域概况

湘江是洞庭湖水系中最大的河流,发源于湖南省蓝山县,全长940km,流域面积9.46万km2,其中湖南省境内流域面积8.53万km2,占全省行政区域面积的40%。湘江支流河溪纵横,河网密布、水系发育,河长5km以上的大小河流2156条,润泽着三湘大地。流域内共有县市区68个,7个地级城市与36个县级城市,覆盖长沙、湘潭、株洲、衡阳4市全部区域和郴州、永州、娄底3市大部区域,流经岳阳、邵阳、益阳的县市区,是湖南发展的核心区域和黄金地带,也是全省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集中区和引领区。

1.2 流域水利建设取得的成就

建国以来流域内开展了大规模的水利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一是流域内防洪减灾体系初步形成。现有防洪工程体系以堤防工程为主导,结合水库、河道整治和非工程措施,目前流域内已建堤防总长2312km,已建有大型水库11座,中型水库131座,总库容150亿m3,防洪库容11.7亿m3;先后治理中小河流130条,逐步恢复河道生态,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已逐步实施。二是流域内城乡供水能力逐步提升。城市供水主要由市政自来水设施供水,农村生活用水以分散式供水为主,供、用水总量75.8亿m3。三是流域内农业灌溉能力不断巩固扩大。已建成各类蓄、引、提水工程39.14万(座)处,其中水库工程6239座,引水工程1.43万处,提水工程1.45万处。现有灌区1.68万处,有效灌溉面积126万hm2(1890万亩)。四是河道通航能力稳步提高。目前干流基本实行梯级渠化,结合航道整治,通航能力大为改善,目前有航道773km。五是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强力推进。2015年湘江流域共监测评价水功能区71个,达标61个,达标率为85.9%,Ⅱ、Ⅲ类水质占评价河长的比例达98.3%。六是水土流失治理取得了较大成绩,确定了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单元、水土保持“长治”工程、国债项目、生态建设、退耕还林等工程相继上马,累计投入资金22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500km2。七是流域水利管理取得初步成效。近年来设立了湘江保护协调委员会,出台了《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编制了湘江科学发展总体规划、湘江流域综合规划、湘江流域管理规划等,流域依法管水取得了有效进展,水行政执法监督不断强化。

2 流域治理存在的问题

(1)区域城镇化进程加速,迫切需要建立安全的防洪减灾体系。流域内城市规模快速扩张,但城镇防洪排涝建设滞后,远不能满足经济快速发展需求。干流缺乏控制性防洪水库,山丘区山洪灾害频发多发,防御难度大,流域防洪保安主要依靠堤防,现状防洪能力不强。41座县级以上城市151个防洪保护圈中封闭的只占45%,已建堤防达标率82%,城市排水管网系统不完善、排涝标准低,遇大雨城市内涝严重,洪涝灾害损失大。

(2)城乡供水保障能力不足,难以支撑流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湘江水资源总量丰富,流域内水资源配置网络也初步形成,但由于缺乏骨干调蓄工程,水资源调控能力不高。一是流域内衡邵干旱走廊、湘南地区缺水严重;二是城市水源单一,43处县级以上城市仅长沙、郴州及4个县级城市是双(多)水源布局,其它市州和县级以上城市均无备用水源,抗风险能力差;三是农村人口饮水安全虽以解决,但已建工程规模化集中供水程度不高,水量、水质保障能力不够,目前自来水普及率只达到60%;四是流域水资源约束趋紧,用水总量2015年已达178亿m3,已逼近总量红线指标182.5亿m3,流域发展面临水资源承载能力不足的问题。

(3)农田水利建设仍然滞后,制约农业发展的短板有待补齐加强。灌区建设近年在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五小水利投入巨大,湘南干旱地区随着涔天河灌区的建设、毛俊水库的上马有较大好转,但湘中区域特别是衡邵干旱走廊缺水严重局面没得到改观,粮食安全受到影响;农业灌溉技术水平较为落后,农业用水占流域总用水的55%,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495,远低于0.53的全国平均水平,节水空间大。

(4)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仍然严峻。湘江流域特别是下游长株潭核心区城镇密集、工业发达,污水排水量大,水环境污染、水生态破坏现象逐渐显现,其中重金属污染尤为突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湘江水生态环境保护,通过一系列工程和非工程措施,水生态环境整体得到改善,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围湖造田,非法侵占水域、毁林损草时有发生,湖泊和湿地退化、生物多样性下降,水土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仍然严峻。

(5)流域水利管理有待进一步强化。湖南省政府设立了湘江保护协调委员会,流域水资源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地区分割、部门分割、城乡分割、多头管理的局面依旧存在,实施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优化配置任务艰巨。河道管理不到位,湘江沿岸随意侵占岸线、水域、河道现象严重,特别是河道无序采砂、淘金,导致河床、河势破坏,影响河道健康和防洪安全。

3 流域治理思路

3.1 总体目标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围绕着“控制洪水、保障供水、营造清水、畅通活水”的总目标,通过实施水利基础设施网建设,山水林田湖城同治,把湘江建设成集防洪、供水、发电、航运、观光等功能于一体的水生态环境治理的样板工程。

3.2 主要任务

根据流域基本情况,结合水利开发治理存在的问题,围绕着流域治理的总体目标,统筹考虑防洪、供水、灌溉、发电、航运、旅游、生态等需要,继续巩固湘江保护与治理成果,用5~10年时间,建成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

(1)加强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巩固提升防洪安全网。坚持“蓄泄兼顾,以泄为主”,加快推进城市防洪与重点区域的河道整治,结合防洪水库与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最大程度的减轻洪水灾害。

一是加快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结合城市风光带建设完成7个地级市47个防洪保护圈331.4km堤岸建设与34个县级市102个保护圈458.7km堤岸建设。省会长沙主城区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湘潭市、株洲市、衡阳市达到100年一遇、娄底、永州、郴州市达到50年一遇,其它县城的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以上。

二是加强湘江干流及其支流重要河段治理。重要集镇、大片农田区特别是湘江尾闾地区在统筹库区堤岸防护建设工程的基础上,加大治理力度,规划加固及新建堤防岸坡近1000km,将区域的防洪标准提高到10年一遇以上。

三是完善防洪水库体系。在搞好现有水库除险加固基础上继续建设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新建椒花水库、石磨岭、石彼水库工程控制支流洪水,减轻干流防洪压力;完善预报系统,优化调度预案,充分发挥东江、双牌、欧阳海等已建大型水库的防洪效益。

四是因地制宜地开展山洪灾害防治,完善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流域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山丘区涉及62个县、814个乡镇。立足于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采取建立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的组织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合理配置水资源,全面加强城乡供水网。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建设与管理并举,加强水源工程和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水资源统一调度,确保用水安全。

一是加强水源工程建设,增强蓄水能力。加快涔天河水库扩建和毛俊、椒花水库的新建;因地制宜新建一批重点骨干水源工程,增强骨干水源工程的基础保障作用,推进骨干山塘和微型集雨工程建设。

二是全面提高城乡供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大现有城镇水源地挖潜改造,新建一批城镇供水工程,提升蓄供水能力。优化水源结构,大力推进城市应急储备水源工程建设。对流域内以地表水为饮用水水源的重要城市,规划建设多水源及应急水源工程。远期考虑长株潭/郴州/衡阳城市群供水提质,开展东江水库东江水直饮工程的规划建设。

三是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在全面解决流域内1500万列入国家规划内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的基础上,通过工程新建、改造、升级、配套和联网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和质量。

(3)加快农村水利建设,巩固扩大农业灌溉网。

一是解决湘南干旱区的缺水困局。通过扩建涔天河水库灌区工程、新建毛俊水库灌区、莽山水库灌区和郭家咀等一批重点中型灌区,实施欧阳海、酒埠江、青山垅、双牌等8座30万亩以上大型灌区和76座重点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提高灌溉面积,尽力减轻干旱影响,灌区内大力实行节水措施,提高灌溉保证率到75%,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至0.55。

二是加强衡邵干旱走廊综合治理。通过新建26座中型水库、8处中型引水工程,12处大中型灌溉泵站等骨干水源工程,新建一批中型灌区,增加旱季灌溉供水能力;实施以欧阳海灌区、六都寨灌区、白马灌区、大圳灌区、双牌灌区为中心的连通工程及5座大型灌区、154座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实现有效灌溉面积发展到82.67万hm2(1240万亩),远期考虑新建犬木塘水库引资润湘解决位于流域分水岭的中南部特别是中部区域本地的水资源无法解决当地缺水问题。

(4)推进河湖保护生态治理,全力构建水生态网。坚持“保护优先、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合理利用”,采取水土保持、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林业生态工程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等措施,加强流域生态治理和保护。

一是稳步推进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提升绿色湖南的目标。严格执行《湖南省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确定的湘江保护重点工作任务。

二是实施湘江水源保护行动。加快实施东江湖、株树桥等8个重要饮用水源地、浏阳河、耒水、潇水等15个重要江河源头区等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实施生态补偿机制,使水源涵养林建设区森林覆盖率达到80%~90%以上,每年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20km2。

三是节水减排控污。大力推行节水型社会建设,积极推广节水行动;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

四是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建立生态用水及河流生态评价指标体系,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在已开展的国家级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的基础上,推进一批省级水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和示范村镇。

五是建设重点生态功能区。发挥湘江干支流区域的洪水调蓄、水源涵养、气候调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功能。实施禁止围垦湖泊,推进河湖港山塘水库清淤、强化河道保洁,推进区域一把手负责的河长制。推进城镇周边退地还湿,在提高洪涝调蓄能力的基础上还可对污水厂处理的污水通过湿地自净处理。

(5)基本实现流域水利管理现代化,尽快推进水利信息网建设。创新流域管理体制机制,促进上下游协调联动,维护湘江流域健康生态环境,人水和谐,维持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创新流域管理体制。在湘江流域全面推行一把手负责的“河长制”。

二是加快推进水文水资源及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建设。完善水情、水资源、水质、水生态环境、城市水文、地下水6大监测站网以及巡测与应急监测网络,建立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网;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建设,全面提升水旱灾害、水资源与水环境监测、预报和预警能力。

三是加快建设法治湘江。严格执行《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实施方案》等各项法律法规。

四是提高流域管理信息化水平。建设流域多功能综合性数据采集网络系统、综合数据库系统、监控指挥与决策支持平台、公众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五是引导公众参与共治。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制度,引导、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湘江保护。

4 结语

根据流域内各城市发展水利规划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做好湘江流域综合治理,事关人民根本利益。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围绕着“控制洪水、保障供水、营造清水、畅通活水”的总目标;进一步加强法制管理、明确责任,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完善政策、创新体制,强化措施、严格治理的现代化管理,努力把湘江建设成集防洪、供水、发电、航运、观光等功能于一体的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2016-12-08)

张乐红(1983-),女,湖南邵阳人,大学本科,工程师,目前从事水利水电规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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