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

2017-02-28 14:42黍亭
求学·素材版 2016年8期
关键词:老娘社长文学社

黍亭

17岁的儿子,在班级成立文学社。同学们正为班刊命名绞尽脑汁时,身为社长的儿子那长满粉刺的大方脸映入大家眼帘,遂拍案同意叫《青春痘》。从此,儿子倍觉荣耀,为的是那张“横看成岭侧成峰”的脸为自己所钟爱的文学梦做出了一回伟大的贡献。

他爸17岁时,亦将作家的使命感引为己任。社长一当就是好多年,几乎要把交椅坐穿。他爸夜夜埋头在台灯下冥思苦想,憋得脸上火力十足。因那时未有敷痘灵、粉刺净之类的济世良方,他爸常常用手抠得脸上这坑叠那坑,至今,额头太阳穴两边还赫然留着几处难得一见的“遗迹”。

我17岁时,正小家碧玉,貌美如花。虽庆幸凭着几首水清风净的小诗混进了文学社,但因捞不到社长当,便时时对着明月扼腕长叹。那时,缺荤少肉,我也就没有丰厚的油脂浇灌脸上,偶尔眉头鼻尖冷不防冒出三两颗“信号弹”,便无比忧心。

17岁,儿子两袖清风,洒脱得很,从不叠被从不洗衣,球鞋非名牌不选,每月上一回发廊,还挑三拣四屡屡不愿进去,自己唯一愿意动手的只有两样——翻书和开电脑。不过,逢有长途旅行,他一小男子汉却包揽了所有的苦力活,纵使累得一身大汗淋漓,也毫无怨言。班上同学中大多有领“日薪”“周薪”的,儿子却乐于领“月薪”,从未有超支记录。

他爸17岁时,能背下古诗三百首,扬言要上师范中文系。除此之外,由他挂帅率领的足球队转战全省,曾遇强敌无数,但再激烈的厮斗也没丢过一个球,于是,在凯旋之路上学校领导为这一群智勇双全的斗士办了个大大的庆功宴,把他们感动得鼻涕眼泪一把一把地往下掉。

我嘛,17岁时才只有40公斤,在学校劳动课上,却要挑着50公斤的煤球满山里跑,挑完一次大哭一场。哭完后,洗个清凉澡,遂跟着字典每天学10个生字,读唐宋诗词做大学梦。到了傍晚,校监照例过来视察,全部检查通关后,我们便可以冲去饭堂打饭了,一勺豆腐、几棵芥菜、一点红烧碎肉成了我们一天里最是期盼的佳肴。

17岁的儿子,喜欢谢霆锋、梅西,每日必看哈利·波特,嚷着让老爸老妈把他送去魔法学校,学有所成后回来对付楼上欺负过他的“伏地魔”。一日,我急问儿子有没有谈恋爱,儿子回答,我还没到畅销的地步,再过四五年吧。学习之余,儿子还不忘偷偷溜到街边的报刊亭去买几张杨幂的海报。一打开私房音响,儿子必听王菲和杨坤,说是高考路上要是没了这些人,就没了支撑他的精神食粮。

17岁时,他老爸崇拜泰戈尔,开始尝试写诗歌,第一回写完,拿去给他老娘看,老娘看完后气得愣是把那诗歌丢进菜槽里喂猪了,大骂伤风败俗。于是他爸改写小说,追着文坛女青年写的杰作来读,因为有着追梦的动力,不久小说便出来了,有看中的出版社要帮他出书,书出得薄薄的,反响也是小小的。

17岁时,我正坐在上铺的床边,晃着双脚,整天想着可以给谁打件时髦的毛衣。床上长年放着一床的小說,我每次读完,总要细细品味一番。没想到,就这么晃着晃着,忽然有一天,一纸通知书到了,我便进了大学……

17岁!我们永远的1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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