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叙利
(绍兴文理学院 人文学院,浙江 绍兴 312000)
“肉薄”补证
呼叙利
(绍兴文理学院 人文学院,浙江 绍兴 312000)
“肉薄”实质上就是“人攻”,即“不依靠攻城器械而主要依靠士兵自身力量攻城(包括营、垒、栅、崖等)”,是与“械攻”具有矛盾关系的攻城方式。“攻具”是古代专门用于攻城的器械和设施,“不具有攻具”的属性是“肉薄”的特有属性,“具有攻具”的属性是“械攻”的特有属性。“蚁傅(附)”实质上亦是“人攻”,与“械攻”具有矛盾关系。“肉薄”与“蚁傅(附)”是内涵不同、外延相同的一对概念。
肉薄;蚁傅;蚁附;攻具;械攻;人攻
“肉薄”到底为何义?如果从元代李治《敬斋古今黈》记载的三种歧解算起,纷争已七百多年了。笔者《“肉薄”补释》(古汉语研究,2010年第1期)一文曾对方一新先生的观点提出商榷,之后许剑宇先生与陶双先生撰文对笔者观点进行驳斥。
可是略一研读,便发现两位先生对拙文所依据的普通逻辑学概念原理、所采用的概念定义及“二分法”划分等普通逻辑学方法竟无所知,并且加上其他一些原因,导致许文与陶文既不能对拙文观点有所纠正,又不能对方一新先生观点有所补益,至为可惜。
杨树森:“而思维的各种形式和方法是科学思维和日常思维都要运用的,思维的规律是科学思维和日常思维都要遵循的。也就是说,任何科学思维和日常思维,都要应用逻辑。”[1]11人们只要在思维,逻辑常识和逻辑规则就在发挥作用,不管思维者是否意识到它的存在。进行学术研究,掌握逻辑常识、遵守逻辑规则是保证结论正确的必要条件。以下仍然依据概念原理、采用逻辑学方法,并结合语言学方法,对“肉薄”与“蚁傅(附)”的关系、“肉薄”“蚁傅(附)”与“攻具”的关系进行探讨;在此基础上,对目前存在的几种释义进行辨析,尽量从多个层面指出其致误原因。
拙文《“肉薄”补释》通过对“肉薄”在宋代以前用例进行梳理,发现其只在“攻城战”语言环境中出现,从而将方先生“交战中进攻一方”[2]119的观点限定为攻城战中的“攻城一方”[3]40,方先生所取用例亦均具有这一明显特征。
“肉薄”的句法功能是做状语,意义类型为方式;在古代攻城战中,这种攻城方式与以“钩车”“冲车”“楼”“牂柯”“虾蟆车”“障车”等攻城器械进行攻城的方式具有矛盾关系,因此判定其具有“无攻具”的特有属性。拙文使用普通逻辑学的“二分法”,把“攻城战”这一概念划分成“有攻具”攻城和“无攻具”攻城两个子项,“无攻具”攻城就是“肉薄”攻城。这种“无攻具”攻城,因为没有攻城器械可以利用,那么只能主要使用与“攻具”相对的“人自身的力量”。攻城所依靠的只有“人自身的力量”和“人自身之外的力量”两种可能,“人自身之外的力量”即攻城器械(攻具),无攻具的攻城那只能依靠“人自身的力量”,排除了攻具还会有另外的可能吗?所以,“肉薄”必然是“人攻”。
拙文用“语素对释”“概念定义”两种方法对“肉薄”进行释义。“人攻”是个生造词,因为“肉薄”所反映的客观对象已消失,在现代汉语中找不到对等词语进行释义;与“薄”对应的是“攻”;“肉”指“肉体”,即攻城士兵的肉体,实质上是借指与攻城器械相对的“人”即攻城士兵;“人攻”为名状类型的状中结构,用其释义可以与“肉薄”的构词方式保持一致,拙文中“依靠士兵自身的力量来攻城”等表述足以揭示笔者对“肉薄”构词方式的看法。可能有些学者对生造词持否定态度,认为“不词”。其实用生造词释义,是由被释语言与解释语言的差异造成的,只要生造词的语素来自汉语,生造词的构词方式符合汉语构词规则,虽然这些生造词不是汉语中的现实词语,但在构词语素和构词方式两个方面仍然符合以现代汉语解释古代汉语的原则,因此这种有客观依据的生造词同样具有科学性和解释力。现代学术研究中普遍采用的“术语”,往往多用生造词并加以定义,或者使用旧词并重新定义。方先生:“‘肉薄’者,‘肉’,指(士兵)身体;‘薄’,靠近,紧挨,‘肉薄’就字面义而言,是说身体挨着身体。”[2]119完全可以用生造词“体近”来指称,定义“体近”与方先生释义完全对等,下文把方先生观点称为“体近”说,这与拙文把“主要依靠士卒的力量攻城(包括营、垒、栅等)”称为“人攻”的道理是相同的。
“‘肉薄’是在没有专门用于攻城的便利器械情况下所采用的一种攻城(包括攻营、攻垒、攻栅等)方式”[3]39为概念定义,采用最基本定义方式即“属加种差定义”。“攻城方式”为“肉薄”这种攻城方式的邻近属概念,“没有专门用于攻城的便利器械”是其与同属概念中的其他种概念(各种有攻具攻城方式)进行区别的特有属性。这样,用定义明确了“肉薄”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许先生不懂拙文所依据理论和所采用方法便下评语,以下选取该文部分错误略做辨正;这些错误,有一定语言学基础和逻辑学基础的学人一看便明,因此毋庸详论。
许文:“呼文将‘肉薄’解释成‘人攻’将导致语义重复和增字为训之病。比如把‘肉薄(攻城)’释为‘人攻(攻城)’,这个解释语单从语法角度来看就说不通,而且两个连用的‘攻’语义重复。必须添字为‘以人攻的方式攻城’才通顺。”[4]30许文将词语和词语释义混为一谈。“人攻”是释义,而用“攻”释“薄”最恰当,宁可在释义方面“语义重复”,也不能毫无客观依据地释义。另外,许文把“增字”和“增字为训”两个概念混为一谈。“增字”是古今注释者所习用的一种对被释词语进行训释的手段,由于被释语言与解释语言之间找不到或不易找到对等词语、古今表达方式的差异、语境隐含或省略、短语凝固成词、句子压缩成词等诸多原因,这需要增加一些词语来使释义更加精确,更符合被释词语的意义、语义特征、句法特征等,并且要考虑到解释语言的表达特点。其实最常见的用并列式双音词解释单音词,不少就是用“增字”进行训释。“增字”只是一种手段,本身无所谓正误。根据“增字”是否有客观依据,可划分为“合理增字”和“不合理增字”,传统训诂学所谓的“增字为训”“增字解经”等,只是不合理增字的一种。如《说文·艸部》:“薄,林薄也。”(23页)许慎增“林”字来明确“薄”的本义,依据的就是“薄”与“林”的同类词语关系,是合理增字。陶双先生在说“‘薄’本义为草木密集丛生处”[5]324的同时,竟用“林薄”“榛薄”证出“‘肉薄’的本义为‘身体相互迫近,相互之间挨得很紧’”[5]325!其实用增字法就能很容易揭示出陶文的错误,如“林薄”“榛薄”可以增“和”字而成“林和薄”“榛和薄”,“肉薄”岂能增“和”字而为“肉和薄”?又如释“野战”为“在野地里作战”,增“在……里”可以准确揭示“野”这个名词状语的意义类型;释“人立而啼”为“像人一样站立着啼哭”,增“像……一样”可以准确揭示“人”这个名词状语的意义类型。这些都是有客观依据的合理增字。笔者所采用的概念定义,准确地说,增的是“属概念”和“种差”,这种“增字”其实是“属加种差定义”的内在要求。任何一个学科体系,处于最基层的都是一系列基本概念,定义是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正确理解和运用概念和定义,在生活、学习、教学和科研中都至关重要。
许文:“将‘肉薄’释为‘人攻’有语义含混不清之嫌。‘肉薄(攻城)’固然是在无专门攻城器械条件下的‘人攻’,与之相对的借助专门攻城器械的‘攻城’又何尝不是由人(将士)来发起或组织进攻?”[4]30由此可见许先生对概念内涵茫然无知。杨树森:“概念的内涵就是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特有属性,科学概念的内涵就是它所反映的对象的本质属性。”[1]27杨树森:“在事物多种多样的属性中,有些是特有属性,有些是非特有属性。事物的特有属性就是某类(或某个)事物所具有而其他事物不具有的属性。根据是否具有这些特有属性,人们可以将一类(或一个)事物跟其他事物区别开来。”[1]23-24具有“攻具”这一属性为“有攻具”攻城的特有属性,而不具有“攻具”的属性是“肉薄”攻城的特有属性,而“人的因素”是这两类攻城方式的共有属性,是非特有属性,不具有区别作用。如“人治”和“法治”,在这两种社会管理方式中,“人的因素”是共有属性,不具有区别作用,而具有“依据法律规定”的属性是“法治”的特有属性,不具有“依据法律规定”的属性是“人治”的特有属性。另如“手洗”和“机洗”“手动档”与“自动档”等,“机洗”“自动档”何尝不是由人手来操作的!“法治”何尝不是由人来实施的!具备准确理解概念、判定是非、分辨优劣等能力,在生活、学习、教学和科研中都至关重要。
许文:“笔者以为呼文释义的症结在于以‘外’制约‘内’。‘外’指古代文献中记载的攻城战的方式和‘肉薄’的上下文语境,‘内’指语言本身。呼先生在对‘外’进行一番考察之后,产生了‘肉薄’就是‘人攻’的印象,这印象先入为主,迫使呼先生竭力将‘肉’释为‘人’,将‘薄’释为‘攻’,导致如上所举诸多扞格难通之处。”[4]30由此可见许先生对语言内外关系、词语内外关系理解混乱。就语言来说,其所服务的对象即人类社会是外部,这是由于语言是人类社会交际工具这一本质特征决定的。而概念是词语最重要的内容,是连接语言内部和语言外部的关键环节。杨树森:“概念是反映思维对象特有属性的思维形式。”[1]23杨树森:“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语词是概念的语言表达形式。”[1]25也就是说,概念反映的对象是语言的外部,而概念是词语的内容,是词义最基本的类型,是语言内部要素。从概念入手进行研究,恰恰就是语言外部与语言内部相结合的研究。就词语来说,其所存在的上下文语境,是其“外部”,但这个“外部”本质上属于语言内部,对词语的上下文语境进行研究其实就是对语言本身进行研究。从语言内部还是外部进行研究,或者从词语的内部还是外部进行研究,只是研究角度问题,选择怎样的角度受研究对象的特点、研究者所掌握材料的特点、研究者的习惯等多种主客观因素制约。目前对词语的语法性质进行研究,多采用“功能分布”分析法,就是通过对词语出现的语言环境总和进行研究进而确定词语的语法性质。正确掌握语言内外关系与词语内外关系,是对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生的基本要求。又如中学语文老师解释“散文”,常常利用其与“韵文”的矛盾关系或与“小说、诗歌、戏剧”的反对关系去加以明确,与“韵文”相对的“散文”为无韵之文,而与“小说、诗歌、戏剧”相对的“散文”为一种“形散神不散”的文学作品,就是利用了同属概念内种概念之间的外部关系进行释义,许先生所反对的“以‘外’制约‘内’”,实质上是非常科学的训释方法。
许文:“首先,词义有模糊性。以下是呼文列举的证‘薄’为‘攻’义的两个例子:(1)且攻守不等,客主形异,薄之则势艰,围之则旷日,进退之间,奸虞互起。(《宋书·何偃传》)……其中的‘薄’未尝不可以用‘靠近’来解释,因为‘薄’的‘进攻’义本来就是由‘靠近’义引申而来,两个义项间联系紧密,有一定的模糊性,有时即便两解也不见得会起冲突。”[4]29-30由此可见许先生对典籍用例和方先生相关表述并不能准确理解。方先生在大著《东汉魏晋南北朝史书词语笺释》中,为“薄”专设“攻击,冲击”义项,用大量用例进行了确证。[2]12-13并且从许文“‘薄’的‘进攻’义本来就是由‘靠近’义引申而来”的表述看,该文作者亦承认“薄”有“攻”义,笔者愚钝,真搞不懂其否定两个用例“薄”为“攻”义的目的何在!如果许先生用其所谓的“模糊性理论”来分析方先生所取用例又能得出怎样的结论呢?在《宋书·何偃传》中,“薄”与前句的“攻守不等”之“攻”同义,“围”与“守”同义,此“守”非“防守”义,而是进攻过程中一种特殊状态即“围守”;“攻守”反义并列,“薄”与“围”反义对文,这个“薄”能用“靠近”义来解释吗?传统上利用词语在上下文中的对文关系、并列关系等进行释义,也是许先生所反对的“以‘外’制约‘内’”的方法。另外,也不应该用词义的模糊性去否定词义的确定性。从逻辑的观点看,同一用例中的同一词语,会出现“既是A义,又是B义”这样的情况吗?“攻”义与“近”义在“薄”的义项系统中为反对关系,具有反对关系的两个义项不冲突吗?具有矛盾关系的“两解”不能同真亦不能同假,必有一真一假;具有反对关系的“两解”不能同真但可以同假,因为至少有第三解存在且有为真的可能性。“两解”现象多是由于研究材料不足等客观原因或者研究者研究不深入、研究方法不科学、缺乏区分标准等主观原因导致的暂时存疑,实属无奈,但这只能成为继续研究的起点,而绝非研究的终点。
以上是对许文“‘肉薄’不可能是‘人攻’”部分中的一些错误所做的驳正;限于篇幅,对该文“‘肉薄’的语法属性”和“‘肉薄’的义项”两部分中的错误,只在论述过程中进行简单剖析。呼叙利:“学术论文的作者应该具备判定自己所写论文是否充分论证的能力;审稿专家担负‘文鉴’之社会重任,更应该具备判定所审论文是否充分论证的能力。”[6]17许文中的诸多问题,《古汉语研究》的编审专家应该能够看得出。
在攻城战中“肉薄”与“蚁傅(附)”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那么两者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关系呢?搞清楚这个问题,也可为准确解释“肉薄”创造条件。下面依据普通逻辑学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原理,对此问题做进一步探讨。在典籍中,“蚁附”也作“蚁傅”“蛾傅”,如:
(1)子墨子曰:“何攻之守?”禽滑釐对曰:“今之世常所以攻者:临、钩、冲、梯、堙、水、穴、突、空洞、蚁傅、轒辒、轩车,敢问守此十二者奈何?”(《墨子·备城门》,490-494页)
(2)子墨子曰:“子问蛾傅之守邪?蛾傅者,将之忿者也。守为行临射之,校机藉之,擢之,太氾(火汤)迫之,烧荅覆之,沙石雨之,然则蛾傅之攻败矣。”(《墨子·备蛾傅》,565页)
(3)凡杀蛾傅而攻者之法,置薄城外,去城十尺,薄厚十尺。(《墨子·备蛾傅》,570-571页)
(4)攻城之法,为不得已。修橹轒辒,具器械,三月而后成;距闉,又三月而后已。将不胜其忿而蚁附之,杀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灾也。(《孙子·谋攻》,48-49页)
对例(1)所概述的战国时期攻城战十二种“常所以攻者”进行研究,可以发现“临、钩、冲、梯、堙、水、穴、突、空洞、轒辒、轩车”这十一种是攻城器械,即“人自身之外的力量”;而“蚁傅”字面义为“像蚂蚁一样攀附”,描写攻城战中攻城方的情貌。“傅”是二价动词,要有两个必有论元(动元、价语)才能符合其语义要求,依据“蚁傅”的上下文语境,“傅”的动作主体为攻城方的士兵,动作对象是守城方的城墙,那么用增字法对“蚁傅”的词义进行明确,即“攻城战中攻城方的士兵像蚂蚁一样攀附防守方的城墙”。“蚁傅”字面上是描写攻城战中攻城方士兵的情貌,实质上却是一种攻城方式。(见表1)
表1 蚁傅的攻城方式
123456789101112???????????蚁傅(附)临钩冲梯堙水穴突空洞轒辒轩车?
如果用其他十一种“常所以攻者”的标准来看,那么用“蚁傅”这种攻城方式进行攻城所依据的是什么?对“蚁傅”所反映的客观对象进行研究,可以发现这种攻城方式所依据的是攻城方士兵自身的力量!“蚁傅”本质上也是“人攻”,即不依靠“临、钩、冲、梯、堙、水、穴、突、空洞、轒辒、轩车”等攻城器械而主要用“士兵自身的力量”来攻城。那么例(1)所概述的战国时期攻城战十二种“常所以攻者”。(见表2)
表2 战国时期攻城战十二种
123456789101112攻城依据临钩冲梯堙水穴突空洞轒辒轩车士兵自身以……攻城以临攻城以钩攻城以冲攻城以梯攻城以堙攻城以水攻城以穴攻城以突攻城以空洞攻城以轒辒攻城以轩车攻城?N+攻(名状词语)临攻钩攻冲攻梯攻堙攻水攻穴攻突攻空洞攻轒辒攻轩车攻?
如果用“临”来攻城,可以表述为“以临攻城”,也可用状中结构词语即“临攻”来表述,即表示士兵用临车来攻城,士兵用自身力量来攻城即可以表述为“以士兵自身的力量来攻城”,即“人攻”。“临、钩、冲、梯、堙、水、穴、突、空洞、轒辒、轩车”这十一种“常所以攻者”可以笼统地称之为“攻具”,用攻具来攻城,可称为“械攻”。“械攻”攻城即是攻城方的士兵用某些攻城专用器械来攻击敌城,那么“蚁傅(附)”本质上即是“士兵依靠自身力量攻城”。“蚁傅(附)”与“械攻”为矛盾关系,“蚁傅(附)”与“械攻”中的某一种方式为反对关系。上表中所列的“以……攻城”和“N+攻”等表达方式只是从逻辑上探讨可能性,有些在古代典籍中并没有出现,有些会出现或存在类似的表达方式。以此为参照,可以对古代攻城战所采用的具体攻城方式进行辨别:“械攻”攻城或“人攻”攻城即“蚁傅(附)”攻城、“肉薄”攻城。
依据例(4)《孙子·谋攻》的表述,攻城器械可以细分为两类,一类是“橹轒辒”之类能够携带的器械,一类是“距闉”类的不能携带的攻城设施。这样,“临、钩、冲、梯、堙、水、穴、突、空洞、轒辒、轩车”这十一种“常所以攻者”可以划分为“临、钩、冲、梯、轒辒、轩车”与“堙、水、穴、突、空洞”两类,但这是二次划分,一次划分只能将“蚁傅(附)”与其他十一种“常所以攻者”划分开。《墨子·备城门》所概述的战国攻城战十二种“常所以攻者”可以准确揭示“蚁傅(附)”的本质为“人攻”,这与拙文通过“肉薄”在攻城战语境中与用各种器械攻城的方式具有矛盾关系进而揭示其本质为“人攻”的结论可以相互印证。陶双先生质疑:“其运用的是二分法,排除了‘修橹轒辒’之后,剩下的就都认为是无攻具的攻城方式了。”[5]326如果排除了用“橹轒辒”等攻具攻城的方式,或者说排除了用“临、钩、冲、梯、堙、水、穴、突、空洞、轒辒、轩车”等攻具攻城的方式,那么剩下的不是无攻具的攻城方式即“人攻”还能是什么?从人类的正常思维来看,对《墨子·备城门》所记载的战国时期攻城战十二种“常所以攻者”的划分结果,是具有唯一性的、排他性的。其实,用同样方法对“肉薄”语境中出现的要素进行概括和划分,也会得出相同的结论。
“肉薄”与“蚁傅(附)”这两个概念的外延是完全相同的,也就是说两者所反映的客观对象是相同的,都是“依靠攻城方士兵自身力量攻城”,即无攻具的攻城方式。那么在古代攻城战中,“蚁傅(附)”攻城为什么又称为“肉薄”攻城?这个问题如果从攻城器械和守城器械两个方面来看并不难解释。“械攻”是士兵拿攻城器械进行攻城,那么如果没有攻城器械,士兵拿什么进行攻城?只有拿士兵自身的身体、自己的“肉”。攻城器械的作用是保护士兵、减少守城器械对攻城方士兵身体的伤害、提高攻城效率等,在缺乏或不使用攻城器械的条件下,攻城方士兵只能用损伤身体甚至丧失生命为代价来消耗敌方的守城器械,这就是用“肉”代指士兵的主要原因。由于攻城战的特殊性,需要克服凸起于地面的如城墙、垒、栅、山崖等障碍物等才能击杀守城士兵,手中的武器如刀剑戈矛等并不能充分发挥杀敌的作用。“薄”是在攻城战和非攻城战中都习用的表“攻击”义的词语,更能突出“蚁傅(附)”属于作战行为的性质。杨树森:“对相同的对象之所以会形成不同的概念,是因为同一事物具有多方面的特有属性,反映不同特有属性的概念内涵是不同的,但外延却是相同的,这样就形成了全同关系的概念。”[1]36又杨树森:“事物的特有属性可能是多方面的,而一个概念往往只反映其中的一个或几个特有属性,而并不反映对象的所有特有属性。这就是人们对同一对象可能形成不同概念的原因。”[1]26“蚁傅(附)”和“肉薄”其实就是表达相同外延、不同内涵的两个概念的一对词语,“蚁傅(附)”反映的是“以士兵自身力量攻城”这个客观对象的非本质的特有属性“像蚂蚁一样攀附敌城”,“肉薄”反映了接近其本质的特有属性“以伤害肉体为代价攻城”。而“人攻”却揭示了“蚁傅(附)”和“肉薄”这两个概念所反映的客观对象的本质属性即“以士兵自身力量攻城”。“人攻”不是对“蚁傅(附)”和“肉薄”字面义的揭示,而是对两个概念所反映的客观对象本质属性的揭示。“蚁傅(附)”字面义为“攻城方士兵像蚂蚁一样攀附守城方的城墙”,而“肉薄”的字面义则为“攻城方士兵以伤害肉体为代价攻城”,即“肉攻”。
运用语言学方法对某些典型用例进行研究,也可以印证这个用逻辑学方法研究得出的结论。如:
(5)崇祖谓长史封延伯曰:“虏贪而少虑,必悉力攻小城,图破此堰。见堑狭城小,谓一往可克,当以蚁附攻之。放水一激,急逾三峡,事穷奔透,自然沈溺。此岂非小劳而大利邪?”虏众由西道集堰南,分军东路肉薄攻小城。(《南齐书·垣崇祖传》,462页)
(6)虏以钩车钩垣楼,城内系以彄絙,数百人叫唤引之,车不能退。既夜,以木桶盛人,悬出城外,截其钩获之。明日,又以冲车攻城,城土坚密,每至,颓落不过数升。虏乃肉薄登城,分番相代,坠而复升,莫有退者,杀伤万计,虏死者与城平。(《宋书·臧质传》,1913页)
(7)李筌曰:“将怒而不待攻城(按:疑脱一‘器’字),而使士卒肉薄登城,如蚁之所附墙,为木石所杀之者,三有一焉,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灾也。”(《孙子·谋攻》,49-50页)
(8)为将者,以其日久不胜其忿怒,使士卒如蚁附攻之,士卒为城上敌人所杀,三分中去其一分,而城坚终不能拔者,此攻城之灾也。如后魏武帝攻宋臧质于盱眙,使士卒分番相代,坠而复升,死者尸与城平,终不能拔是也。(《孙子直解·谋攻》注文,册10,153-154页)
例(5)中前文“当以蚁附攻之”为战前对敌人采用“攻小城”方式的预测,而后文“肉薄攻小城”是敌人实际攻城行动所采用的攻城方式,可证“肉薄攻城”即是“蚁附攻城”。此例中“蚁附”做介词“以”的宾语,可证“蚁附”实质上指称一种攻城方式,而不只是字面上表现出来的“情貌”。例(7)中“士卒肉薄登城”即是“如蚁之所附墙”的本体。又如《资治通鉴·晋纪一八·显宗成皇帝中之下》:“赵兵四面蚁附缘城,慕舆根等昼夜力战。”“蚁附缘城”下胡三省注:“言肉薄附城而上,若群蚁然。”(3020页)
例(6)中的“肉薄登城”在例(8)的《孙子直解·谋攻》中就是当作用例来注释“蚁附”的。这些都印证了“肉薄”攻城即是“蚁傅(附)”攻城。
《汉语大词典》释“蚁附”:“亦作‘蚁傅’。亦作“螘傅”。①像蚂蚁一样趋集缘附。……②形容归附或趋附之人多。……”(卷8-984页)其实,“蚁附”应分立三个义项,可以用增字法进行明确和分化:1.像蚂蚁一样攀附。2.像蚂蚁一样依附。3.像蚂蚁一样聚附。只有表示“像蚂蚁一样攀附”义的“蚁附”,才与“肉薄”具有相同的外延,是古代攻城战中不依靠攻城器械而主要依靠士兵自身力量进行攻城的作战方式。
(9)充升擢在位之时,众人蚁附;废退穷居,旧故叛去。(《论衡·自纪》,1192页)
(10)自操破于汉中,海内英雄望风蚁附,而爵号不显,九锡未加,非所以镇卫社稷,光昭万世也。(《三国志·蜀书·先主传》,885页)
(11)金山上人团簇,隔江望之,蚁附蜂屯,蠢蠢欲动。(《陶庵梦忆·金山竞渡》,44页)
(12)而又有巩辈蚁附蝇集,内外交通,驱除善类,天下事尚忍言哉!(《明史·周宗建传》,6359页)
例(9)中“众人”“像蚂蚁一样依附”的对象为“(王)充”;例(10)中“海内英雄”“像蚂蚁一样依附”的对象为“先主”。而例(11)中“金山上人”“像蚂蚁一样聚附”;例(12)中“巩辈”“像蚂蚁一样聚附”。在古代典籍中“像蚂蚁一样依附”与“像蚂蚁一样聚附”两义的用例与“像蚂蚁一样攀附”相比,数量较少。
搞清楚“攻具”的特定意义,也是准确解释“肉薄”“蚁傅(附)”的关键。“攻具”在古代典籍中又称为“攻械”“攻器”“攻城具”“攻城之具”“攻城器械”等,均指在攻城战中攻城方所使用的攻克守城方城墙的器械和设施,是与守城方所用的“守城具”“守器”“守城之具”“守御器械”等相对的概念。如:
(13)公输盘为楚造云梯之械成,将以攻宋。……子墨子解带为城,以牒为械,公输盘九设攻城之机变,子墨子九距之。公输盘之攻械尽,子墨子之守圉有馀。(《墨子·公输》,482-487页)
(14)子墨子曰:“我城池修,守器具,推(樵)粟足,上下相亲,又得四邻诸侯之救,此所以持也。”(《墨子·备城门》,494页)
(15)弇乃严令军中趣修攻具,宣敕诸部,后三日当悉力攻巨里城。(《后汉书·耿弇传》,709页)
(16)张纲治攻具成,设诸奇巧,飞楼木幔之属,莫不毕备。城上火石弓矢,无所用之。(《宋书·武帝纪》,17页)
(17)十二月,景造诸攻具及飞楼、橦车、登城车、钩堞车、阶道车、火车,并高数丈,一车至二十轮,陈于阙前,百道攻城并用焉。以火车焚城东南隅大楼,贼因火势以攻城,城上纵火,悉焚其攻具,贼乃退。(《梁书·侯景传》,844页)
(18)孙武子曰:“具器械,三月而后成,拒城闉,三月而后已。”其攻守之具,古今不同,今约便事以用之。(《太白阴经·攻城具》,册2,515页)
(19)禽滑釐问墨翟守城之具,墨翟答以六十六事。(《太白阴经·守城具》,册2,519页)
(20)凡欲攻城,备攻具,然后行之。(《武经总要·前集·攻城法》,册3,406-407页)
(21)守城之法,凡寇贼将至,于城外五百步内,悉伐木断桥……主将阅视守御器械,各令牢具。(《武经总要·前集·守城》,册3,647页)
(22)贼傅城欲上,则随其处下檑木檑石以击之,随飞炬以烧其攻器,下火床及以竹炉熔铁洒灼敌人,石灰糠麸昧害其目,楼棚踏空版内杂出短兵,下刺登者。(《武经总要·前集·守城》,册3,650页)
例(13)中“公输盘之攻械”为攻城器械,而“子墨子解带为城,以牒为械”之“械”为守城器械。以上各例中的攻城器械都是专门用于攻城的,而守城器械都是专用于守城的。
陶先生:“例(16)中‘肉薄斫上’的‘斫’,用刀斧等砍或削。”[5]326攻城战中的攻具,并非陶先生所理解的“攻具”,攻城士兵所携带的刀斧戈矛之类武器不属于攻城器械。士兵个人武器是任何形式的战争所具有的共同属性,是与非战争活动如农耕、体育等相区别的特有属性;而攻具是攻城战与非攻城战如野战、水战、车战等相区别的特有属性。一般来说,不管是“人攻”攻城还是“械攻”攻城,士兵都是随身携带刀斧戈矛之类武器的,依据作战需要或个人习惯,携带或长或短的兵器。如例(4)《孙子·谋攻》“攻城之法,为不得已。橹轒辒,具器械”中,“橹轒辒”之类的攻城器械是专门用于攻城的,那么攻城之前士兵是否拥有和使用武器?攻城之中是否使用这些武器?这个问题用水战、车战等进行类比,就能很容易解决。水战用船具,士兵手中的武器仍然需要使用的;车战用车具,士兵同样要使用自己的武器。不管械攻攻城还是人攻攻城,士兵都需要携带或者使用个人武器。另外,在攻城战或非攻城战、攻城战的攻守双方所使用的某些器具是相同的,但一般来说这些器具的用途是有区别的,如“虾蟆车”,使用于农耕属于“农具”,使用于攻城却属于“攻具”;又如“石砲”,使用于攻城方的攻城战属于“攻城之具”,使用于守城方的守城战却属于“守城之具”。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攻具和守具的科技水平获得了极大提高,种类也不断丰富,略微翻阅古代兵书中的相关记载,就能搞清楚。准确理解“攻具”这个概念是对“肉薄”“蚁傅(附)”所具有的“无攻具”特有属性进行精确把握的基础。
从典籍记载的具体攻城战用例来看,用“人攻”方式即“蚁傅(附)”“肉薄”攻城的时候,大多要使用一些“攻具”的,如“云梯”“幔”等,而“云梯”往往必不可少,如:
(23)斯须,门外倚梯登城,或烧城屋,蚁附乱进,矢下如雨,牙门、郡守各缘屋出,与其卒兵相得。(《三国志·魏书·钟会传》,792页)
(24)攻城用云梯,是欲蚁附登城。今女头上既留“品”字眼,又有排叉木,又有羊马墙,重重限隔,则云梯虽多,无足畏也。(《守城录·守城机要》,册7,157页)
(25)木幔,以版为之,制如屏,裹以生牛革,上施桔槔,载以四车轮,低昂,以绳挽之。凡攻城欲蚁附者,则以幔御当面矢石也。(《武经总要·前集·攻城法》,册3,448页)
(26)然自发蒲城,迁延八日始至卫,而猝无攻具,缚枪为云梯。州人知不能攻,守益严。(《金史·白撒传》,2491页)
(27)贼闻三善将进兵,益日夜攻击,长梯蚁附,城几陷者数矣。(《明史·李枟传》,6452页)
既然“肉薄”“蚁傅(附)”具有“无攻具”的特有属性,那么为什么在使用“人攻”攻城的具体用例中,往往会出现“云梯”等攻具呢?这不是自相矛盾吗?其实这涉及两个层面的问题,一个是逻辑层面的问题,另一个是客观对象层面的问题。逻辑是抽象化、形式化、纯粹化的,而客观事对象往往是具体复杂多样的,而“概念”这种思维形式就是对客观对象进行的形式化、纯粹化的抽象和概括。例如从逻辑上看,“吃饭”就是“吃饭”,“喝酒”就是“喝酒”,“喝茶”就是“喝茶”,但是“某人去吃饭了”中的“吃饭”可能与逻辑意义上的“吃饭”相一致,即单纯的“吃饭”行为;也可能是包含了“吃饭”“喝茶”“喝酒”“吃水果”等多种相关行为。有攻具的“械攻”和无攻具的“人攻”是逻辑上的分类,这一点可以从《墨子·备城门》所概述的十二种“常所以攻者”得到印证,其中的“梯”与“蚁傅”具有反对关系,“梯”包含多种类型,但其中的“云梯”就是专门为“人攻”攻城设计制造的,是“人攻”攻城的标志,因为随着城墙、垒、营、栅等障碍物超过士兵攀附能力的极限,借助一定的攻具就成为必备条件。在攀附敌城的作战过程中,也会使用一些防护装备等。其实使用“云梯”“幔”等攻具的“肉薄”“蚁傅(附)”攻城是属于客观对象层面的问题,而非逻辑层面的问题。
同样道理,逻辑意义、概念意义上的“攻城”特指攻城方士兵通过突入城门、地道或者攀附城墙等多种途径进入守城方城内杀伤敌人,而客观对象意义上的“攻城”除此之外有时还包含其他一系列相关作战行为,如攻城方对守城方突击进行的作战等。习惯上,前者一般称为“严格意义的攻城”“狭义的攻城”等,而后者一般称为“非严格意义上的攻城”“广义的攻城”等。狭义的攻城主要有两种要素,一为攻具,一为士兵,特指步兵。骑兵等兵种不参与狭义的攻城,但可以参与广义的攻城。
(28)既而诸将奉贺,因问曰:“始大王野战破贼,其主尚保坚城,王无攻具,轻骑腾逐,不待步兵,径薄城下,咸疑不克,而竟下之,何也?”(《旧唐书·太宗本纪上》,24页)
(29)魏主至拔邻山,筑城,舍辎重,以轻骑三万倍道先行。群臣咸谏曰:“统万城坚,非朝夕可拔。今轻车讨之,进不可克,退无所资,不若与步兵、攻具一时俱往。”帝曰:“用兵之术,攻城最下;必不得已,然后用之。今以步兵、攻具皆进,彼必惧而坚守。若攻不时拔,食尽兵疲,外无所掠,进退无地。不如以轻骑直抵其城,彼见步兵未至,意必宽弛;吾羸形以诱之,彼或出战,则成擒矣。”(《资治通鉴·宋纪二·太祖文皇帝上之上》,3793页)
例(28)中“王无攻具,轻骑腾逐,不待步兵”证明“攻具”与“步兵”是攻城的两要素,而“轻骑”非攻城要素。例(29)亦可证“步兵、攻具”为攻城的两要素,“轻车”非攻城要素。这里所说的“攻城”均指狭义的攻城。
文献用例反映出来的攻城战中“攻具”和“步兵”这两要素与《墨子·备城门》《孙子·谋攻》等典籍记载可相互印证。在具体的攻城作战中,“人攻”方式和各种“械攻”方式可以根据敌我双方的具体情况、作战需要等综合运用、单独运用等。如:
(30)虏以钩车钩垣楼,城内系以彄絙,数百人叫唤引之,车不能退。既夜,以木桶盛人,悬出城外,截其钩获之。明日,又以冲车攻城,城土坚密,每至,颓落不过数升。虏乃肉薄登城,分番相代,坠而复升,莫有退者,杀伤万计,虏死者与城平。(《宋书·臧质传》,1913页)
(31)宪婴城固守,焘尽锐以攻之,宪自登郭城督战。起楼临城,飞矢雨集,冲车攻破南城,宪于内更筑扞城,立栅以补之。虏肉薄攻城,死者甚众,宪将士死伤亦过半。(《宋书·索虏传》,2344页)
陶先生说:“不难看出,上述例子中‘肉薄’一词都是有‘攻具’的。何况呼文在对其文例(3)的分析中也承认‘冲车’‘虾蟆车’是专门攻具。”[5]326陶文把整个攻城战有无攻具与攻城战中所采用的某一方式有无攻具混为一谈。在同一攻城战中,既可以运用单种攻城方式,也可以运用多种攻城方式;既可以交替运用多种攻城方式,也可以同时综合运用多种攻城方式,这需要根据敌我双方的条件和作战任务决定。如在某社会管理中,存在绝对的“人治”和绝对的“法治”,这与逻辑意义、概念意义、形式意义、严格意义的“人治”和“法治”是相一致的,但存在更多的是“人治”中有“法治”,“法治”中有“人治”的复杂情况。像“人治”“法治”等这些概念是从具体复杂的客观对象中抽象出来的,但又是观察和研究复杂客观对象的参照。
古代攻城战中的任何一攻城方式,要么是“械攻”中的某一种,要么是“人攻”,二者必居其一。攻具是实行“械攻”攻城的必要条件,没有攻具只能实行“人攻”攻城,无条件也是一种特殊的条件。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四个判断:
A.如果没有攻具,那么“肉薄”“蚁傅(附)”攻城。
B.如果有攻具,那么非“肉薄”“蚁傅(附)”攻城。
C.如果有攻具,那么“械攻”攻城。
D.如果没有攻具,那么非“械攻”攻城。
“肉薄”攻城、“蚁傅(附)”攻城即“人攻”攻城,非“肉薄”“蚁傅(附)”攻城即“械攻”攻城。这四个判断可以用来快速检验有关“肉薄”“蚁傅(附)”的形形色色释义的合理性,包含字面义、形容义等。例如方先生:“犹言成群结队,蜂拥而上。形容交战中进攻一方人数多,攻势猛。”[2]118又:“‘肉薄’就字面义而言,是说身体挨着身体。”[2]119如果像方先生所说“肉薄”攻城即“成群结队,蜂拥而上”攻城、“身体挨着身体”攻城,那么非“肉薄”攻城就是非“成群结队,蜂拥而上”攻城、非“身体挨着身体”攻城,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如果“肉薄”攻城形容“人数多,攻势猛”,那么非“肉薄”攻城就是形容“人数少,攻势弱”了?这些释义与有无攻具有什么内在关系?
李丽先生在指出“方一新认为‘肉薄’‘犹言成群结队,蜂拥而上’”之后,又说:“我们认为‘肉薄’指‘近距离战斗’,‘肉’指‘肉身’,‘薄’指‘迫近’,同‘日薄西山’之‘薄’。”[7]150李先生不认同方先生观点,那么我们来检验一下“近距离战斗”说(案:简称“近战”说)是否合理。如果“肉薄”攻城是“近距离战斗”攻城,那么非“肉薄”攻城即非“近距离战斗”攻城也就是“中远距离战斗”攻城?“近距离战斗”攻城、“中远距离战斗”攻城与有无攻具有什么内在关系呢?攻城方士兵只有攀附上敌方城墙或者通过地道、城门等突入敌方城内,才有可能与敌方“近距离战斗”,由于敌方高城深壕的阻挡,即使攻城方士兵想“近距离战斗”能够做到吗?同时,李先生释“肉”为“肉身”,释“薄”为“迫近”,这样来看“肉薄”就应该是“肉体迫近(敌人或敌城)”义,那么“战斗”是依据什么解释出来的?如:
(32)虏多作高楼,施弩以射城内,飞矢雨下,城中负户以汲。又毁佛浮图,取金像以为大钩,施之冲车端,以牵楼堞。城内有一沙门,颇有机思,辄设奇以应之。贼多作虾蟆车以填堑,肉薄攻城,宪督厉将士,固女墙而战,贼之死者,尸与城等,遂登尸以陵城,短兵相接,宪锐气愈奋,战士无不一当百,杀伤万计,汝水为之不流。相拒四十余日,铄遣安蛮司马刘康祖与宁朔将军臧质救之,虏烧攻具走。(《宋书·南平穆王铄传》,1856页)
例(32)中“短兵相接”是“肉薄攻城”付出巨大代价“尸与城等”、才取得“遂登尸以陵城”战果之后的“近距离战斗”,可证“肉薄”并非“近距离战斗”,亦非《汉语大词典》“两军迫近,以徒手或短兵器搏斗”(案:简称“徒手搏或短兵搏”说)。另外“虏烧攻具走”是不会把士兵个人使用的刀斧戈矛等武器烧掉的。
同样,对于许先生的“攻城战三个步骤之一”说、《汉语大词典》的释义、《敬斋古今黈》记载的三种释义,以及以后可能出现的其他释义,都可以通过这四个判断对其合理性进行快速检验。
上面主要采用逻辑学方法,以“攻城战”为背景,对“肉薄”与“蚁傅(附)”的关系、“肉薄”“蚁傅(附)”与“攻具”的关系进行了探讨,对拙文《“肉薄”补释》的释义进行了补证。拟另文《“肉薄”再证》,并采用语言学方法,继续对“薄城”与“傅(附)城”的关系、“肉薄”与“薄”的关系、材料与用例的鉴别问题、攻城战“肉薄”与非攻城战“肉薄”的关系等进行探讨。
[1]杨树森.普通逻辑学[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3.
[2]方一新.东汉魏晋南北朝史书词语笺释[M].合肥:黄山书社,1997.
[3]呼叙利.“肉薄”补释[J].古汉语研究,2010(1).
[4]许剑宇.“肉薄”的释义及其语法属性[J].古汉语研究,2013(1).
[5]陶双.再议“肉薄”——与呼叙利《“肉薄”补释》商榷[C]//汉语史学报(第12辑),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12.
[6]呼叙利.“款蹙”补证[J].唐山师范学院学报,2016(1).
[7]李丽.《魏书》词汇研究[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06.
(责任编辑 吕晓英)
The Complementary Proof on the Meaning of “Roubo”
Hu Xuli
(School of Humanities, Shaoxing University, Shaoxing, Zhejiang 312000)
In essence, the meaning of “roubo” (a type of barehanded fighting) is “rengong”, a way of attacking ramparts without any high technology in ancient times. It is contrary to the way of “xiegong” (attacking by means of equipment). “Gongju” is a piece of special equipment used for attacking ramparts. “Roubo” is characterized by attacking ramparts without equipment, and “xiegong” with equipment. As it is, the meaning of “yifu” (gathering and climbing up the ramparts like ants to attack ramparts) is a kind of “rengong” which is contrary to “xiegong”. Therefore, the concepts of “roubo” and “yifu” are the same in denotation, yet differ in connotation.
“roubo”; “yifu”; “yifu”; equipment for attacking ramparts; “xiegong”; “rengong”
10.16169/j.issn.1008-293x.s.2017.01.014
H134
A
1008-293X(2017)01-0097-11
2016-11-30 作者简介:呼叙利(1970- ),男,山东高密人,绍兴文理学院人文学院副教授,文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