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 雨,马轶男
(上海大学 影视学院,上海 200072)
媒介转型期网络新闻的“迫切归因”及规避
郝 雨,马轶男
(上海大学 影视学院,上海 200072)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渠道愈加多元化,信息量呈现出爆炸式激增的同时,媒体竞争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也愈演愈烈。在这种媒介转型的大背景下,新闻报道中的“迫切归因”乱象愈发突出和严重,即:由于市场化时代的媒体追求深层次有个性的内容,从而在对于某些事件的报道中,未经调查确证便迫切地将事件定性或归咎于某个原因,造成主观臆想下的归因错位,甚至导致整个舆论导向偏离,所以需要对此类现象进行深层次的研究,从而加以科学地防治和规避。
“迫切归因”;媒介转型;舆论导向
传播学大师沃尔特·李普曼在《舆论学》中指出:“大众传播媒介不是镜子似地对社会现实的再现,而是通过媒体工作者选取、加工各类事件架构‘拟态’社会。”这表明媒体在报道新闻时,总是要有自己的选取、加工,其中必然会加入主观的倾向性。尤其是在传统的新闻时效性、舆论导向性的常规思维影响下,媒体在报道某些新闻时,往往自觉不自觉地把事物的特殊性赋予一定价值,并将其泛化成普遍性,甚至在事情刚发生,事实还不是很清楚的时候,为了凸显自身报道的标新立异,就迫切地把事件定性或归咎于某方面的原因。如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内老虎咬人事件发生之后,媒体就仅凭一些道听途说的碎片化信息,就把问题归咎于那个女人的易怒与任性,其报道带有明显的倾向性;甘肃农妇杀子一案中,报道将极端个案扩大为社会普遍现象,将事件归因于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忽视和体制的失败,用情绪淹没了理性……这些都是新闻报道中“迫切归因”的表现。它使得新闻的真实性、客观性原则被严重颠覆,并且引发社会舆论的错误导向,如若处理不当更易导致舆情危机,从而引发更为负面的舆论反响。为此,本文将对媒介转型时期网络新闻报道中的“迫切归因”乱象进行详细分析和探究。
“归因”最初属于社会心理学中的一个概念,它是指个体对某一事件或行为结果的原因解释及推论,为人们认识和理解人类的社会行为奠定了基础。
早期的归因研究主要关注对归因前提及归因过程的探索,即研究哪些因素会导致归因行为,以及如何进行归因。随着研究的深入,归因理论体系得到不断的完善。美国著名的认知心理学家韦纳(B.Weiner,1935),可以说是归因理论的集大成者,他将归因研究和动机研究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动机归因理论,在关注归因行为产生的同时,更注重探查归因的后果,开辟了心理学新的研究领域。
他认为归因的后果会影响原有的期望和情感反应,而这种影响会演变成一种动因去推动后继行为的发展。简单来说就像是考试失败,人们首先会依据个人或外部环境因素进行归因探索,确定失败原因;其次会根据个体行动进行归因推断,确定失败原因是否具有个人可控性;最后会依据不同的归因结果产生相应的情感反应,影响后继行为的发展。
本文所提出的“迫切归因”概念,就是基于原有的归因理论进行研究领域上的延伸,将原本应用于社会心理学的研究扩展到人文社会科学中,并着重探讨在新闻传播领域,“迫切归因”行为产生的根源及造成的影响。在此提出以下定义,以廓清对“迫切归因”论述的内涵和外延:“迫切归因”,是一种主观性的、武断的归因方式,往往导致错误的归因。
其中,从传播动因来看,在媒介转型的大背景下,浅层信息传播已无法满足受众需求,专业化、深层次的报道内容才能在海量信息中脱颖而出、拔得头筹,这也就使得众多媒体竞相另辟新径,寻求能够满足诉求各异的舆论宣泄的内容。这也就是“迫切归因”中“归因”的体现。
从传播效果上来看,虽说报道的内容并非都是不真实的,但此时的“归因”已不再具有心理学所肯定的认知功能,而是带来了信息传播的混乱,因为某种偏见一旦发表或传播,其痕迹就会被固化在大众视野中,供人评判,从而污染了传播的生态环境。
(一)标签化引导
近年来,一些媒体在写作和传播过程中,习惯对所报道的事件、人物贴上人们熟知的、有争议的或有刻板成见的标签,借此与受众交流时能得到最大程度的认同,从而增强新闻传播的效果,避免自己发布的内容被湮没在海量的信息中。也正因如此,“迫切归因”式的新闻报道愈演愈烈。
例如,新闻事件一旦涉及“女博士”“农民工”“官二代”“摔倒老人”等此类关键词,就会引发社会的普遍关注,激起受众的情绪热点,新闻内容就往往难以跳脱“迫切归因”的情节和框架:在事实尚未确定之时,媒体就先入为主地加入刻板印象,挥舞道德的大棒去一味地抨击与指责,影响受众带着固有成见去判断新闻事件,将负面情绪无限放大,形成强大的媒介偏见。这种不负责任的标签化引导,很容易导致舆论站队,造成对某个群体的误伤,从而加剧社会的割裂和对立。
(二)片面化归因
很多事件的发生,往往是由多个原因互相纠结,互为因果导致的,尤其是对于一些极端的个案,更是诸多问题相互激发,相互作用,相互强化的结果。然而在如今各大媒体生产的新闻中,总是充斥着将事件归于简单化叙述或体制化处理的报道,脱离了事实和逻辑的基础,一味地站在“道德高地”上将叙事片面化、思维片面化、判断片面化,生产出一条远离事实真相的片面化归因报道的新闻。
在甘肃农妇杀子案中,各大媒体都争先恐后地对其进行审视和追问,来深挖悲剧的根源,各方观点的争论更是引发了舆论场的对抗和阶级的对立。有人将这场惨案归因于贫穷,归因于家庭矛盾,归因于农妇的无知,归因于体制问题或归因于精神疾病等等,然而这些归因都是片面的主观的。人们习惯于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找一个矛头去批判,从而迎合舆论的情绪,方便形成热点。然而这种片面化归因只是主观思维的自我强化,扭曲了事实,误导了舆论,还会在消费公众情绪的同时酝酿着社会的戾气。
(三)情绪化审判
随着我国社会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媒体对政府和司法活动的监督作用愈加明显,参与和介入度也逐渐加深,虽然起到一定的督促作用但过度的介入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在一些社会影响力大的司法案件中,一些媒体超越了自身权利的边界,在审判结果还未确定时就抢先在报道中对案件进行判断,以媒介话语权来代替舆论监督,企图以正义之名来取代检察机关和法律的裁决,造成“未审先判”。这种情绪化的报道极易干扰公众情绪,激发非理性情绪的蔓延,同时也极易干预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对其产生舆论压力。
例如在贾敬龙杀人案中,引发公众争议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该案件涉及了当下一个十分敏感的话题,即拆迁。这也使得许多媒体和舆论纷纷倒向贾敬龙作为“弱者”的一方,坚信其在拆迁过程中一定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并企图在偏见的左右下评判司法的是与非。这种以舆论监督司法的行为看似听从民意,实则充斥着太多情绪化的主观倾向,在没有亲历过依法举证质证的程序就轻率地下结论,忽略了真实存在的违法行为,导致巨大的舆论反响。
(一)对新闻业的影响
1.导致新闻报道失实
“迫切归因”影响下的新闻报道,往往是在事情刚发生,事实还很不清楚的情况下,就迫切地把事情的发生归咎于某个原因。这种片面追求新闻的时效性,以“刻板印象”的偏见去归咎原因,而忽略核实新闻事件真实性的做法,极易导致虚假新闻、反转新闻的出现。
比如在2015年12月,一组“外国小伙儿扶摔倒中年女子疑遭讹诈”的图片一经发出,就被许多媒体广泛转载。图中摔倒的中年女子一脸痛苦,外国小伙儿一脸无辜。此事一出,就引起网友的巨大反响,所有矛头直指摔倒的中年女子,称其行为是刻意地“碰瓷”,以此来讹诈外籍男子。然而消息传出不到一天,该报道就被证实为虚假新闻,中年女子的确是被外籍男子撞倒,且外籍男子无驾驶证、无牌照、态度恶劣。事件的真相可谓发生了一百八十度逆转,媒体频频遭反转新闻打脸。
通过此类“迫切归因”的新闻报道,可以看到,媒体仅通过片面的说辞和图片内容就断定新闻事实,并以颇具偏见性的态度进行报道,违背了真实性原则。同时,民众及媒体因“刻板印象”的固有成见,对国人碰瓷现象深恶痛绝,因此该具有争议性的新闻一经报道,就引发民众的强烈不满,从而造成了主观争论位居首位,而客观事实退居其次的不良影响。
2.破坏媒体公信力
媒体的公信力是其自身在长期的新闻实践过程中,被公众所信任的特质,不仅是媒体立足的根本,也是媒体社会责任感的集中体现。在“迫切归因”影响下的新闻报道,大多是缺乏真实性或相对片面的,缺乏应有的严肃和审慎的态度,而新闻报道的真实性作为媒体公信力的一个重要支点,其缺失现象直接危害了媒体的公信力。
另一方面,随着媒体间市场竞争的加剧,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博取受众眼球已成为许多媒体的根本性目的。“归因”报道也愈发呈现出泛娱乐化趋势,即在报道内容的选择上,越来越多倾向于报道花边新闻和琐碎的名人八卦,而非重大改革和时政议题等硬新闻;在报道形式的处理上,习惯于将事件中的娱乐化元素无限放大,满足受众的猎奇心理,而非严肃理性的客观报道。
正如世界著名的媒体文化研究者和批评家尼尔·波兹曼在他所著的《娱乐至死》中指出,现实社会的一切公众话语日渐以娱乐的方式出现,并成为一种文化精神。我们的政治、宗教、新闻、体育、教育和商业都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这种泛娱乐化的“归因”报道,忽略了新闻报道的实质和引导舆论的作用,一味地迎合受众需求,只会削弱新闻的可信度,降低新闻的品质,从而损害媒体形象,加剧了社会的不信任,对社会和公众利益产生不利的影响。
3.引发舆情危机
一般认为,理性舆论生态的构建依赖于媒体、公众与政府之间的互动机制。所以三者对理性舆论生态的作用,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然而在“迫切归因”的新闻报道中,媒体非理性的报道及公众情绪化的判断,都对理性的舆论生态产生恶劣的影响,导致舆情危机。
从媒体报道角度而言。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媒体的报道内容往往选择一味地博取受众的关注,通过选择性陈述或片面强调,推波助澜地传播负面舆论,借此与受众交流时能得到最大程度的认同。尤其是涉及敏感行业或现象的突发事件,理性、严谨的报道方式显得更加重要,否则极易使舆论引导产生偏差,酿成群体性事件。
从公众接受角度而言。董天策曾说过“记者的报道倾向产生于前,读者的接受倾向形成于后,前者是第一性的,后者是第二性的”。这句话所体现出的,就是一篇新闻报道的倾向性除去媒体报道倾向之外,受众的接受倾向也起着重要的作用。然而,人们第一时间的判断往往是情绪化的,尤其是受到“刻板印象”的固有偏见,这种情绪化的宣泄往往促成非理性的判断,进而加剧社会戾气,造成舆情危机。
4.大众传播的恶性循环
“迫切归因”下的新闻报道,容易在大众传播中形成恶性循环。
主要表现在,媒体为了迎合当下“快”时代的节奏特征,急于传播和表达观点,而忽略了对新闻事实的核实,导致了各种真实性缺失的新闻报道层出不穷。然而,这些虚假的、带有偏见的报道大多是突发的负面新闻,且往往涉及公众关注的敏感话题,一经发布就易影响公众的舆论情绪,进而引发舆情危机,加剧社会矛盾。
当新闻的真相浮出水面,虚假新闻的报道已产生了无法弥补的危害,长此以往,媒体在被无情打脸的同时,也直接危害了其公信力的建构。随着议题设置理论的影响,虽然公众的关注点会逐渐被其他热点新闻所替代,但媒体及相关机构若不对“迫切归因”下的新闻报道进行反思,一旦出现类似的新闻事件,整个社会舆论的传播,又会陷入恶性循环的漩涡。
(二)对社会的影响
1.情绪化归因,加剧社会偏见
不可否认,在多种媒体形式并存的今天,信息传播速度的加快和自媒体平台的扩大,为我们获取信息和共享信息提供了便利。但与此同时,对于新近发生的一些热点事件,尤其是涉及一些敏感的话题,比如“女司机”“医患关系”等,大多数人都会不自觉地加以有色眼光,并在新闻事实还没有全部呈现出来时,就开始爱憎分明地表明立场,一味地高谈阔论了。这种依据自身固有的思维定式和刻板印象,带有一定的偏见态度来发表自身意见的报道,违背了新闻真实性的本质,同时,极易造成受众的偏见心理,导致社会分层矛盾的加剧。
在2016年春节期间,一则“上海女孩逃离江西农村”的新闻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开来,并不断发酵,虽然最终证实这是一条营销和炒作者设置的假新闻,但其暴露出媒体基于热点事件情绪化归因的现象令人深思。如今舆论场上本就涌动着关于地域、城乡、贫富等等一触即发的情绪冲突,而“上海”“江西农村”这两个限定词一经出现就很容易引导人们陷入喋喋不休的标签口水战中,媒体并没有以理性冷静的报道来平息舆论反响,反倒急于和乐于把受众带进激动、冲动的偏见情绪中。
2.偏执性批判,加剧人性冷漠
现代社会,如果媒体人对于新近发生的事件不加以印证,就先入为主地报道和评论,那么其产生负面影响的危害是极大的,直接危害的就是遭受无辜批判的新闻主角。
比如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内老虎咬人事件,许多媒体仅通过监控拍下的女子在园区内下车后遭到扑咬的视频,就对事情的真相大肆地猜测与揣摩,说女子下车是与车内的丈夫争吵,并加之以“女人吵架”这样诱导性的字眼来助长受众的标签化想象,更有甚者还将女子的各种信息人肉出来,将事件归咎于女人的易怒和从小的骄纵。然而在事实还未清楚之前,仅抓住某个不确定的局部细节,就迫切地将其作为“归因”的依据,开始深度化探究事件发生的原因,推断直接责任归属,并最终加以定论或定性,这是缺乏论证依据和逻辑性的。
在这种极端情绪和偏执立场的批判下,一场本该带着悲悯去反思教训的悲剧,却成了舆论间相互撕咬的闹剧;键盘后的受众成了观看别人教训的看客,对受害者应有的同情成了不合时宜,对悲剧的怜悯反倒陷入了沉默的螺旋。长此以往,在危害公众利益的同时,更加剧了人性的冷漠,“键盘侠”的盛行。
(一)“自媒体时代”下的媒体竞争——争夺话语权
在自媒体大行其道的背景下,庞大的用户量和强大的传播效果优势,让专业媒体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舆论场压力。为了能在海量的信息中凸显自身的专业性和主流导向作用,提升报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许多媒体都会追求深层次、有个性的内容,努力去审视和挖掘事件背后的故事。以这种深度性报道来帮助受众全方位地了解事情发展的来龙去脉,从而与非专业媒体在快传、快播下的简短、粗略的事实报道相区分。
然而,重大事件的发生往往伴随着突发性和瞬时性,即在短时间内难以确定事情的真相。在这种情况下,专业媒体一方面要在激烈的竞争中“抢时间”去追求新闻的时效性,另一方面又要以专业性、深度性的报道内容来增强传播力度。这往往会产生急于表达观点和寻找定论的动机,从而脱离了事实的基础进行主观臆测和合理想象,用一鳞半爪的碎片去拼凑自以为是的完整图景,最终导致“迫切归因”报道的产生。
(二)“注意力时代”下的商业价值
如今,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各种新兴媒体不断涌现,信息传播的渠道愈加多元化,信息量呈现出爆炸发展的态势。然而人们对于一个事件的关注度是有限的,而有限的注意力在无限的信息量中所产生的商业价值是巨大的。因此,在这种“注意力时代”的驱动下,许多媒体不得不采取各种手段来吸引受众,赚取点击率,形成价值。
1.迎合受众需求
受众对于事件的报道也不再仅满足于表层现象,而是更加追求事件背后的原因。因此,面对同一新闻事件,媒体往往会从各个角度对事件缘由及影响进行深入地挖掘与剖析,通过这种对信息的再加工,将信息转化为资产,从而最大程度地吸引受众注意。然而在这个转化过程中,媒体对新闻的竞争也往往会转化为对观点的竞争,即努力将其报道上升到伦理道德高度,而忽略了尊重新闻事实,恪守中立公正的准则,这样就极易导致“迫切归因”报道的产生。
例如在2013年发生的复旦大学投毒案中,媒体跳出“就事论事”的框架,满篇推理与猜度,有些甚至出现了主观臆想的报道描述。与此同时,为了满足诉求各异的舆论宣泄,媒体更是将这场校园悲剧,归咎到教育的失败,人性的冷漠等各个层面,似乎所有人都可以从中解读出“自以为所以然”的社会诟病。
2.迎合社会心理和舆论
在“注意力时代”,相对于那些客观理性的传统报道,极端的言论和偏执的道德批判往往更能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在这种“极端主义”的社会心理倾向下,一些媒体不再是客观地报道真相和还原事实,而是热衷于追逐冲突性报道,选择性地夸大极端和放大冲突,为了眼球而编造,为了批判而批判,为了新闻而渲染,以此来迎合社会心理和舆论,消费那些偏激的情绪。
比如媒体为迎合多数人的利益感而进行站队式报道,在发生医患冲突时会先入为主地站到患者那一边,带着“替弱者维权”的心理去报道;为迎合公众刻板印象下的固有成见而进行标签式报道,预设着主观的立场和价值判断,根据标签化的臆想来构建“事实”;为迎合舆论风向而进行摇摆式报道,在一些极端的个案中,缺乏理性和客观的认知,周而复始的在极端化摇摆中进行报道,来刺激舆论的情绪点……这种迎合社会心理和舆论进行的报道,极易造成报道的主观性和武断性,导致“迫切归因”报道的产生。
(一)新闻传播者——增强自律
当前,部分新闻工作者习惯于主观判断而忽视客观事实。对此,新闻工作者应坚持自己的底线,把握职业道德和操守,向人们呈现出客观真实的新闻事实。
首先,不能因一味地追求经济利益,而过度追求新闻的时效性。新闻可以快,但结论不能太快,否则仓促得出的结论往往是片面或者错误的。其次,应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去报道新闻事件,不能受“刻板印象”的影响,未对新闻事件进行核实,就以偏见性的态度传播错误的观念。最后,对于涉及一些敏感的新闻事件时,新闻工作者在报道客观事实的同时,也要注意抚慰受众情绪,引导舆论导向,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除此之外,在当前信息共享传播的自媒体时代,人人都可以是消息的发布者,新闻的传播者。因此,我们在享受话语权的同时,也要学会尊重新闻的客观事实,为构建健康舆论环境做贡献。
(二)传播机构——严格把关
作为权利的“监督者”和新闻报道最后的“把关人”,传播机构担负着特殊的责任。
首先,要充分发挥权利监督的作用,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严厉打击新闻传播者可能出现的新闻信息不及时、不准确和不全面的现象,真正维护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等各项权益。不断建立和完善行业监督机制,通过专业组织来建设新闻传播者的自律意识和责任精神。其次,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针对敏感事件的报道,传播机构要学会辨别情绪的表达,深入了解和判断,避免造成舆论的引导偏差,去维护一个社会对于准确而不是愉悦信息的需求,引导舆论朝向正面发展,传递正能量。
(三)受众——理性参与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在其所著的《论自由》一书中提到,“人类的这种致命的趋势,即,当对一件事情不再怀疑的时候就停止思考,这就是人类大多数错误的原因”。面对如今信息繁多的互联网时代,各家媒体纷纷陷入受众“注意力”争夺的大战之中,导致低俗新闻、虚假新闻、泛娱乐化的新闻泛滥。
受众有权利要求传媒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如果传媒没有履行这一义务,受众有权质疑和批评。因此,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受众应充分认识自身在传播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一方面,受众应更加理性地看待新闻报道,不能不加求证就一味地听信报道的内容,尤其是涉及到具有争议性的敏感话题时,更不能不加思考,就依据固有的偏见去加以定义与评论。另一方面,受众应充分发挥自身的媒介监督权力,培养自身的道德责任感,提高自身参与公共时政的意识和能力,而非聚焦于一些琐碎的娱乐化的事件。在促进自身发展的同时,带动整个媒体信息质量的提升。
(四)舆论环境——生态自净
面对一些复杂并引起争议性的议题,舆论演化的过程大多会经历纷繁的舆论喧嚣、道德绑架和情绪焦虑等过程,以此引发的议题漫射现象和衍生的关联性报道五花八门,但最终一切都会通过网络舆论场的自净机制,将舆论议题漫射中的一些无效信息、错误信息、相对低价值的信息迅速衰减或消退,让舆论环境回归正常。
这就是舆论场自身具有的自我校正和净化的机能。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舆论场的构建需要表达主体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故而,在人人都是传播者的自媒体时代,每个人都要保持明晰客观的判断,在互动过程中净化不当信息,促进有价值信息的传递,从而共同构建健康的新闻与传播的舆论环境。
[1]梁锋.拟态环境[J].新闻前哨,2014(5):90.
[2]孙建群. 对过错行为的归因对员工检举行为的影响机制[D].苏州:苏州大学,2013:10-11.
[3]张爱卿. 归因理论的新进展[J].教育研究与实验,2003(1):39-40.
[4]约翰·费斯克.关键概念:传播与文化研究辞典[Z].李彬,译注.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273-274.
[5]尚丹丹,刘张利.浅析媒体的跟风报道[J].青年文学家,2014(2):186.
[6]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M].章艳,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4.
[7]魏丹冰.浅析新闻报道真实性的缺失对媒体公信力的伤害——以“湘潭产妇死亡事件”报道为例[J].新闻世界,2014(12):183-184.
[8]高如,王禹涵.理性回归:网络舆情演变路径及媒体应对——以“西安医生自拍事件”为例[J].青年记者,494:34-35.
[9]贺琛.新闻传播者的道德责任研究[D].长沙:中南大学,2013:169-170,184-185.
[10]廖为民.廖为民:屠呦呦依然平和低调,网络哄客太喧嚣?且看舆论生态如何自净[J].探索与争鸣杂志,2015(12):83,86.
[11]陈静.媒介偏见:新闻组织行为表象与政治原动力下的极致呈现[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4:45.
[12]曹林.当下时评的七大弊病[N].中国青年报,2015(30):20-23.
[13]陶睿.网络传播中的民粹主义分析[D].芜湖:安徽师范大学,2014:22-23.
[14]袁鑫.从舆论的反转看新闻的正反面[J].新闻研究导刊,2015(6):102,139.
[15]安娜.数字时代的浅阅读现象[J].青年记者,2015(7):38.
[16]熊杨珺.媒体对企业舆论监督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南昌:南昌大学,2014:21-22.
[17]郭蓓.媒体标签化:新闻报道对摔倒老人的形象建构[J].今传媒(学术版),2014(09):54-55.
[18]郝治丽.论我国电视媒体泛娱乐化[D].石家庄:河北经贸大学,2013:143.
[19]熊思雨.浅议大众传媒中作为屏蔽的成见[J].采与编,2015(03):23-24.
[20]曹林.更可怕的是吃人血的舆论老虎[EB/OL].[2016-07-26].http://mp.weixin.99.com/s/76247BFr006kw7ZBpe221w.
[21]叶泉.贾敬龙案,让舆论谦抑缓解纠结之痛[N].法制日报,2016-11-16(07).
【责任编辑 王雅坤】
“Urgent Attribution”and Avoidance of Network News in Media Transformation
HAO Yu,MA Yi-nan
(School of film and Television,Shanghai University,Shanghai 200072,China)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Internet technology,the information dissemination channels diversified increasingly, the amount of information showed an explosive surge, at the same time, media competition in the context of market economy has also intensified. In this context of media transformation, the confusion of “Urgent Attribution” in news reports has become increasingly prominent and serious. In other words, in order to pursue a deeper level of content with character in the era of market, the media is eager to identify or blame the incident for some reasons without investigation, which is leading to the attribution dislocation because of subjeitive opinion, or even the public opinion bias. Therefore, we need to conduct in-depth study of such phenomena to control and avoid them scientifically.
“Urgent Attribution”;media transformation;public opinion guidance
2016-12-30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马克思主义新闻价值观体系化、中国化、时代化”(2013BKS001)
郝雨(1957—),男,河北秦皇岛人,原名郝一民,上海大学影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新闻传播理论、文学评论。
G210
A
1005-6378(2017)02-0138-07
10.3969/j.issn.1005-6378.2017.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