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德猛,朱晓佳
卢梭伦理学的道德起源路径研究
——以善和美德的区分为视角
□孔德猛,朱晓佳
学界对《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的研究,往往从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二分法的角度分析人类不平等的起源。这种二分法解读表面上合理,实则存在问题。自然状态与善的关系以及社会状态与美德的关系并没有得到学界的重视及正确的解读。事实上,自然状态与社会状态的区分本质上是善与美德的区分,人类从自然状态过渡到社会状态本质上是人类内心情感从善到美德的转变。卢梭基于善和美德的区分提出了道德的起源观:道德起源于这一转变过程中人类善观念的消失以及美德观念的出现。
卢梭; 善; 美德; 自爱; 自尊; 道德
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以下简称《论不平等》)中,卢梭引发了一场关于“人”的思想大争论。他清晰地为读者呈现出一幅自然人的特殊面貌,阐述了人是如何从自然状态转变为社会状态的历史过程。然而这也让读者产生误解:好像人类分别经历了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两种历史形态,然后才由前者转向后者。实际上,多数学者也是从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二分法的角度解读《论不平等》的。例如,李石分析了卢梭笔下自然状态的本质特征,在此基础上阐述了自然状态下人们是否不平等的问题[1];杨国庆认为,虽然自然状态美好但不稳定,必然会从自然状态进入稳定的社会状态[2]。李、杨等人都是在肯定自然状态真实存在的前提下对卢梭的思想进行研究,这种二分法解读表面上合理,但实际上存在问题。卢梭在《论不平等》序言中指出,“从人类现有的性质中辨别出哪些是原始的、哪些是人为的……不是一项轻而易举的工作。”[3]50由此看出,卢梭本人对自然状态存在的真实性持怀疑态度,他并不能断定自然状态存在的真实性。接下来的另一问题是:卢梭既然不能断定自然状态是否真实存在,那么为什么他仍然从自然状态向社会状态转变的角度阐述人类的起源呢?笔者认为,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的概念仅仅是卢梭阐述人类不平等起源的一种方法。人类发展的外在表现是从自然状态向社会状态的过渡,但其本质是人内心情感从善良向美德的转变,正是因为这种转变促使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和道德的产生。基于善和美德的不同,卢梭将人分为善良的人与美德的人,前者是人的自然属性,而后者是人的社会属性。
人类的道德法则与人性的善恶有紧密关联。卢梭要做的首要工作是重新研究自然人的基本特征。自然人在原始自然状态下和平相处的生活,保留着自爱和同情两种善良的品性。
自爱是美德伦理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范畴,卢梭也将自爱作为其道德情感理论的逻辑起点。什么是自爱呢?在卢梭看来,自爱(amour de soi)是原始自然人最基本的内心情感。“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我们爱自己要超过爱其他一切的东西。”[4]289由此可知,卢梭受爱尔维修美德伦理学自爱理论的影响*爱尔维修认为,自爱是以肉体的感受性为基础。人从幼年起,自爱就是铭刻在我们心里的惟一情感。不管人们接受的教育有多么不同,自爱的情感在人身上都是一样的。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人都是爱自己甚于爱别人。。在卢梭看来,自爱是自然人的本能,它是一种以肉体的感受性为基础的爱。自爱不仅是自然人最原初的情感,而且是其他情感产生的基础。自爱的情感不仅有助于自己免受其他动物和人的伤害,而且还能保持人类的繁衍生息。自然状态下的人有什么特点呢?卢梭认为,自然人天性善良,他们是非理性的存在体,散居在森林的不同地方。他们没有语言和固定的住所,孤独地在大地上生活。从自爱的角度讲,他们与动物没有本质的不同。除了在年龄、性别等方面的差别外,自然人几乎没有其他方面的不平等。他们大脑简单,没有好奇心和求知欲,需求也很少。“在人的需求与地球的造物主之间的关系是——人只要落地就能生存。”[5]36人与人之间没有太多的联系,彼此不需要相互依赖,更无加害别人的意图,甚至也不需要婚姻与家庭。也许自然人所拥有的惟一联系只有母子之间的关系,但是,随着孩子逐渐长大,当他们可以自己寻找食物的时候,母子关系在时空上的距离也越来越远,彼此交流也越来越少。即使后来由于偶然原因母子相遇,他们也可能认不出对方。母子之间的关系都如此,其他人之间也就更不存在复杂的关系了。人与人之间没有交往和关系,“他们之间没有公认的责任或义务,道德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性。”[6]
卢梭描述的自然人性善的观点与霍布斯的人性恶的观点明显不同。霍布斯的人性恶理论认为,一方面,虽然自然人独立生存,不需要家庭和婚姻,但是自然人需要从外界获取食物来维持生命,然而外界食物的数量有限,自然人为了抢夺食物必然发生争斗,他们处于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敌对状态;另一方面,人性中有三种原因(竞争、猜疑和荣誉)使人不能和睦相处。每个人都力求保全自己,争取充当主人的地位去奴役他人,然而,每个人先天在体力和智力方面几乎是相等的,从而每个人都有追求竞争、猜疑和荣誉的权利,这样人们之间就产生了利害冲突。“得其一,思其二,死而后已,永无休止的权势欲”[7]72正是对这一状况的真实反映。由于以上两种原因,生活在自然状态中的人不可能是善良的,只能是邪恶的。为了关爱自己、保全生命,自然人之间像狼对狼一样,始终处于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状态。
卢梭批评了霍布斯的人性恶观点。霍布斯人性恶的观点表面上合理,但实际上错误。卢梭认为,自然人处于原始社会早期,外界环境提供了自然人所需要的充足食物,水草与野生动植物等资源丰富。这些食物资源完全可以供自然人生活所需,彼此间不会因争夺食物发生争斗。自然人虽然孤独,但是他们天性善良、和谐相处,很少有争斗的发生。霍布斯的错误在于混淆了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的区别,他把人类只有在社会状态中才有的特点搬到自然状态来讲,得出了人性恶的错误结论。不仅如此,卢梭还进一步分析了自然人先天是食草动物的原因。自然人以地球提供的充足的森林等植被作为食物,这样他们既不用为了争夺食物杀害其他的动物,也避免了因抢夺食物相互争斗的局面。因此,自然人先天不是食肉动物而是食草动物,“肉的味道对自然人来说并非自然”正是这一状况的真实写照。虽然自然人先天是食草动物,但后来他们通过对其他食肉动物的模仿逐渐转变为杂食动物。
除自爱的内心情感外,自然人还有同情心。究竟何为同情?卢梭指出,人作为自由的存在者有两条先于理性的原理,其一是前面提到的自爱,其二就是同情。同情是“使我们设身处地与受苦者起共鸣的一种情感”[3]88。由此可知,同情心指自然人对处于恶劣状况中的人发自内心的一种怜悯,是亲眼目睹他人痛苦后受到影响的一种先天的能力。同情是一种纯朴的自然之善,是自然人对他人共同困难的察觉。如果一个人对正在遭受痛苦的人或动物所引起的共鸣越强烈,那么同情心也就越强烈,并且这种共鸣感在自然状态比在社会状态要深刻得多。为什么自然人会对他人产生同情心呢?之所以对他人产生同情,或者是因为他人遭受的痛苦以前曾发生在自己身上,或者是因为自己也正在经历相似的痛苦。也许有人提出不同的观点,自爱心与同情心相互矛盾,为什么它们可以同时在自然人身上体现出来?笔者认为,自爱首先是关注自己的生存,但这并不排斥自爱心对他人的积极作用,这一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同情上。自然人天生爱自己,这种自爱之心也许使他成为一个非常的自私者,但是同情心的存在包含着对他人的关怀,可以缓冲自然人仅仅关注自己的局限性。换句话说,同情心是自然人从自爱过渡到他爱的前提条件。自然人具有同情心并不是自爱心的消失,而是自爱的进一步延伸。因此,自然人对他人的关爱不会与爱自己相冲突。“同情心有效抑制了人类从只关心自己生存的自我中心走向相互争斗的冲动。”[8]
同情心如何起作用呢?或者说,同情心如何使人视他人的痛苦为自己的痛苦呢?同情心的体现要通过想象力的作用。虽然自然人先天有同情心,但如果没有人的想象力作用,同情心也许永远不能发挥作用,一直处于被“埋没”的状态。在卢梭看来,自然人之所以有同情心,是由于我们会经历共同的苦难。当人见到对方的处境,能够设想自己处于对方的地位,体会到对方的感觉,他受的苦难也许是以后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为了更加清楚这一点,卢梭举例做了说明。当人在剧院看戏的时候,有时观众因演员的悲惨遭遇而流泪,这是因为同情心在起作用。需要指出的是,自然人的同情心在其能独立“思考”前就已存在*卢梭认为,自然人不会思考,只有社会人才会思考。人一旦开始思考,便逐渐地有了关于善恶的知识,进而有了道德的观念。。但是,这种同情心的特殊性在于它不是自然人发自内心道德良知的考虑,而是自然人在自然状态下本能的反映,因此,不可将同情心做道德层面的理解。尽管同情还不是美德、道德,但是自然人对他人的同情和关爱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促使自然人向社会人转变。同情有利于将来美德、道德的产生。
然而,对自爱和同情来说,哪种内心情感更具有本源的意义?换句话说,善的基础为自爱,抑或善的基础为同情?在卢梭看来,虽然自然人的善良体现在自爱和同情两个方面,但他更加重视自爱的作用,即善的基础为自爱[9]13。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若从自爱的角度讲,自然人与动物几乎没有区别,他们没有道德观念,仅仅有对自己存在的感觉,自然人是一种非道德的存在。但是,自然人的特殊性在于他是具有自爱和同情这两种善良品性的统一体。自然人的同情心使他与动物有了本质的差别。“同情是一种道德的潜质,可以将自然人看成是潜道德的存在。”[6]自然人的道德的潜质要显示出来,还需要美德的推动。换句话说,美德的出现是人类道德出现的前提和基础。
上文已经阐述了同情的定义和特点,问题是同情与美德这两者之间有何区别和联系?卢梭指出,“我已经使你成为一位善良的人,但尚未使你成为一位有德行的人”[4]679-680由此可以看出,善良与德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个体仅有同情善良的倾向还不能引发美德的出现。善良是指前面的自爱和同情,而德行主要是指美德。如何才能够使一位善良的人成为一位有德行的人呢?卢梭认为,“一位有德行的人不仅能够克制他的情感,而且还能履行他的天职。”[4]680从这里可以看出,同情和美德至少有两方面的不同:第一,同情心存在于无邪恶的自然状态,它的体现不需要他人的存在为前提,而美德与自然相对立,它仅存在于社会状态,并且美德与邪恶在社会中并存。第二,同情不涉及自然人之间的责任和义务,不被任何规定所限制,而美德与责任义务相关联,需要人们辨清善恶,遵循正确的价值观引导。虽然同情并不意味着美德,但是通过外界的教育可以使人形成良好的公民美德,卢梭对爱弥儿进行的教育正是同情机制和教育实践的最好体现。
美德和同情除了以上两点区别之外,它们之间也有紧密的关联。在卢梭看来,同情心是指人看到自己的同类正在遭受的痛苦而先天具有的反感,这种对他人的关爱并不是因为人类后天的培养才形成的,而是人先天具有的一种内心情感。也就是说,不是人先有美德后有同情,而是人的美德来自于同情。在自然人向社会人转变的过程中,同情心为社会状态中美德的出现奠定了极为重要的基础。从同情心可以衍生出人类的正义、慷慨等各种道德情感。自然人先天就有的对他人关怀的内心情感在社会人身上体现出来*笔者认为,自然人具有的关怀内心情感属于同情心的一种,但不是道德。。笔者认为,在某种程度上,这些情感的汇集产生了美德或道德。同情心的存在使人们在关注自己的同时也对他人的处境进行关照,这种共鸣是道德产生的根源。黄裕生指出,“人类具有的关怀与友谊等美德都由同情心产生”[8]的观点也支持了笔者的这一判断。总之,虽然自然人是非理性的,但是同情心使自然人从自然状态向社会状态以及从非理性状态向理性状态转化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卢梭美德源于同情的观点把道德的来源归因于自然人原始的同情心,并且把它作为道德评判的标准,反对道德来源于理性和神法,从更深层的角度分析了道德的起源问题,这有一定的合理性。不过,美德来源于同情的观点完全脱离了社会现实条件,机械地将道德的来源归于人的同情心,这既不能真正地揭示道德的起源问题,也容易导致道德相对主义的产生。
虽然社会人的美德来源于同情,但是在卢梭看来,美德的基础不在于同情心的强弱而在于自尊心的大小,即美德的基础是自尊(amour proper)[9]18。人类的自我完善化能力在自尊心的产生过程中以及从自然状态过渡到社会状态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因为外界偶然因素的作用,自然人逐渐积累了一些粗浅的知识,开始走出动物世界,过上了群居的生活,人进入了第一次变革的时代。为了获得更多的生产、生活资料维持生命,自然人逐渐学会使用工具进行简单的耕作。为了减少长期流动生活带来的不便,他们也逐渐有了相对固定的居所。对于生活在这个阶段的人来说,每个人都相对独立的生活,人们之间的交往仍然很少。他们通过自己的劳动满足生活的需要,不需要依赖别人的帮助。在这样一种“初生的社会”*“初生的社会”的概念由崇明在《卢梭的革命神义论》中首次提出。里生活是最幸福的。需要指出的是,“初生的社会”是人类发展的特殊阶段,虽然有了家庭的出现,但是这种社会也仅仅是一些家庭的简单联合,没有政府与法律处理公共事务以及协调人际关系。虽然人的自爱心和同情心逐渐减弱,自尊心开始出现,但是人的自尊心没有在人身上完全显露出来。人类在“初生的社会”里过着相对自由、幸福的生活。这一切特点都说明“初生的社会”与人类真正的文明社会存在着根本的不同。令人遗憾的是,由于外界环境的变化,人类在“初生的社会”停留的时间并不长,后来被迫离开走向堕落。人类离开“初生的社会”的标志是学会了劳动分工,分工的出现是人的自我完善化能力提高的外在表现。分工是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是劳动分工提高了工作效率,人可以有更多的时间从事其他的工作;二是分工的出现使人与人更加相互依赖。人在自我完善化过程中,在彼此不断的交往过程中,彼此之间的依赖也增强,人与人之间进行对比。人的大脑中逐渐有了好坏、高低、优劣等观念。这些复杂观念的出现具有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指导人类如何思考各种问题,而且那些天资聪明的人有了自尊的想法和某种优越感。自尊观念的形成是自然人变为社会人的重要标志,在某种程度上,这种尊重感能给人带来一定的自我满足。自尊感形成后,人有了某种优越感,希望得到被人的肯定和赞扬。他人的意见和看法有了及其重要的价值,希望得到他人的赞誉,那些最伶俐的人与口才最好的人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然而,卢梭指出,公众的相互评价给人类带来的弊端大于益处,这些评价是人们精神的障碍。在这样一种寻求攀比和渴望被关注的环境下生活,一方面人的自爱心和同情心逐渐消失,而自尊心逐渐出现,社会人的自尊心取代了自然人的自爱心和同情心。自尊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和道德上的恶,造成人们之间的依赖关系;另一方面,自尊使自然人走出了蒙昧的自然状态,更关注别人对自己的看法,逐渐超越自己的主观偏见。为了人与人之间更好地交往,人类制定了一些准则、规定,这些都为美德的出现奠定了基础。因此,美德的基础是自尊。
卢梭进一步比较了自爱与自尊的不同。在卢梭看来,自爱心和自尊心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情感。从本性上来说,自爱是自然的情感,而自尊是社会的情感。“敦厚温和的情感来自于自爱,但偏执嫉妒的情感来自于自尊。”[4]291从这里可以看出,自爱只是自然人的内心情感,它建立在自我的实际需要基础之上,这种情感使他们仅仅关心和保存自己的生命。由于自爱不涉及与别人比较,所以其本身不会导致人的堕落,因此自爱是一种自然的情感;而偏执、嫉妒是人类进入社会状态后由自尊产生的情感。对于自尊心来说,个体的满足取决于从他人那里获得尊重的程度。个体自尊的满足取决于他人的判断,这使我们的欲望不断扩张。通过不断地占有、追求荣誉来获得他人的肯定,这不仅导致个体自由的丧失,而且引起人们之间的争执,造成人与人之间互相为恶。因此,卢梭将自尊心看成人类不平等和邪恶的来源*善与恶的来源问题始终是伦理学家探讨的重要话题。在卢梭看来,自尊具有双重性,在适当的条件下,它既可以转变为美德,又可以转变为邪恶。卢梭提出邪恶来源于自尊的观点为探讨恶的来源提供了一个新的维度和视角。根据自爱和自尊的区别,卢梭引申出了善、恶的概念,并进一步告诉人们趋善避恶的办法。但是,从自然状态到社会状态的过渡,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增多,更容易和别人比较,因此,人们保持善良观念的困难也随之增加。。自尊心使每一个人把自己看得比其他任何人都更加重要。由分工产生的自尊是使人们变坏的原因,“邪恶来源于自尊”[9]17。自尊促使人类由自然状态走向社会状态,是社会性和理性的来源。因此,自尊是社会性的情感。
从绝对性、相对性上来说,自爱是绝对性的情感,而自尊是相对性的情感。“自爱心是一种自然的情感……而自尊心是相对的情感,它是人为的和在社会中产生的。”[3]155由此得知,自爱心是一种绝对的情感。当自然人的需要得到满足时,他就会愉悦,彼此会相安无事;而自尊是一种相对性、比较性的情感,这是与自爱心的绝对性比较而言的。自尊牵扯到同别人的关系,它促使我们与其他人进行比较。由于自尊心涉及与他人比较,那么我们永远不会有非常满意的时候。既然自尊心取决于他人的评价,不同的人对其评价会有不同,所以它是一种相对性的情感,自尊心的这一相对性特征也决定了它是一种人为性情感。从这一点上说,社会状态中的人只能是相对性的存在。
总之,通过自爱和自尊的不同可以看出,要使一个人保持善良自爱的本性,就必须尽可能的降低他的需求,尽可能少地与他人进行比较;相反,如果一个人的欲望增多,则他可能成为邪恶的人。
笔者试图打破传统分析《论不平等》中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的二分法框架,通过善和美德这两种人类内心情感的区分代替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的区分来研究不平等以及道德的起源问题。因为善的基础是自爱,而美德的基础是自尊,所以从自然状态到人类社会的过渡实际上是从自爱到自尊内心情感的转化。道德起源于这一转变过程中人类善观念的消失、美德观念的出现。更具体的说,道德来源于人对邪恶的自尊观念的拒斥。按照这种逻辑,卢梭得出了道德的来源和基础是邪恶的悖论。笔者认为,这一悖论又是成立的。因为自然人必须首先抛弃悠闲的自然状态,然后才能进入以邪恶为标志的社会状态,最终才能成为一位真正自由的道德主体。从这个角度讲,人对原始自然本性的背离,恰恰是他得以重新回归自然本性的前提和条件。
[1]李石:《自然状态下人们是否不平等》,载《政治思想史》2013年第4期。
[2]杨国庆:《自然状态与公民道德》,载《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2015年第4期。
[3](法)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李常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4](法)卢梭:《爱弥儿》,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5] Jean-Jacques Rousseau.ontheOriginofLanguage, Translated by John H. Moran,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6.
[6]孔德猛:《卢梭论道德的起源》,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年8月11日。
[7](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8]黄裕生:《论卢梭的自然状态及其向社会过渡的环节》,载《浙江学刊》2014年第6期。
[9]孔德猛:《善与美德之辨——卢梭伦理思想研究》,载《中共中央党校硕士论文》2014年版。
责任编辑 吴兰丽
Research on the Moral Origin Route of Rousseau’s Ethics——In the Perspective of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Goodness and Virtue
KONG De-meng,Shangdong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 ZHU Xiao-jia,ChinaWomen’sUniversity
Most scholars do their research on the Origin and Foundation of the Inequality Among Mankin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dichotomous framework to analyze the unequal origin. It is reasonable on the surface for this dichotomous framework, but there is a problem. Most scholars do not pay much attention to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nature status and goodness as well a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ocial status and virtue. In fact,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natural status and social status is essentially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goodness and virtue, and human’s transition from nature state to social state is essentially the transition from human’s goodness to virtue. Rousseau analyzes the moral origin by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goodness and virtue: morality originates from disappearance of goodness and appearance of virtue.
Rousseau; goodness; virtue; self-love; self-esteem; morality
孔德猛,山东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瑞典隆德大学(Lund University of Sweden)访问学者;朱晓佳,中华女子学院女性学系讲师
2016-12-30
B82-06
A
1671-7023(2017)04-005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