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是党的十八大确定的重大国家战略,十八届五中全会也指出,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新型城镇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由于我国国土面积大,风土人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人口密度和自然条件不一,新型城镇化的面貌和推进措施不可能千篇一律。因此,结合招远市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际研究,为本地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借鉴,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一、新型城镇化的内涵特征
(一)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
要把以人为本作为新型城镇化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以人为核心,立足于人的需要,充分改善民生。城镇化的主体是人,根本目的是为了人,因此要以人为核心。城镇化不仅意味着将有更多的农民进入城镇,还意味着相应的教育、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将得到保障。从国外来看,大多国家忽视基本公共服务的城镇化,如拉美、中东、亚洲等一些国家由于缺乏适当的政策引导,城镇没有能力为迅速增加的外来人口解决住房、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带来大量的社会问题。因此,新型城镇化要以人为本,使包括农业转移人口在内的建设者和居民都能享受城市文明的成果,从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二)新型城镇化是正确发挥政府作用的城镇化
国家应创新制度,控制人口城镇化速度,提供城乡均等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控制国土开发强度,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和国土利用效率,避免城镇化“摊大饼”格局;做好规划,按照产业结构和资源优势合理规划城镇布局,使空间经济结构与产业结构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一定要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破除行政规划的体制惯性,促进生产要素包括人口自由流动,通过市场调节促进不同区域、不同规模的城镇有序发展,使城镇化更有效率、更具活力。
(三)新型城镇化是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
传统城镇化的不可持续性集中表现为“城市病”,即交通拥挤、环境恶化、贫富分化等。传统城镇化是建立在传统工业化基础上的,传统工业化以资源的浪费和环境污染为特征。目前,我国生态环境总体恶化趋势没有得到根本扭转,一些地方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已近极限。水、大气、土壤等污染严重,固体废物、汽车尾气、持久性有机物、重金属等污染持续增加,发达国家200多年工业化进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集中出现。因此,走新型城鎮化道路,必须对环境倍加保护,对资源精打细算,推动城镇化建设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招远市新型城镇化面临的问题
(一)城镇发展不平衡
招远市中心城区各产业发展较快,基础设施较完善;而部分乡镇产业基础比较薄弱,经济总量较大的乡镇集中在城区周边乡镇以及矿产资源丰富的乡镇。
(二)产业结构不合理
除了中心城区工业外延带动城区周边乡镇产业发展外,乡镇主要的产业是矿产资源开采业。但由于乡镇产业结构比较单一,没有形成产业链完善的产业集群。
(三)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不足
各乡镇基础设施布局还不完善,特别是供水设施普遍存在不足,供水水源与供水能力满足不了乡镇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四)小城镇规模实力不强
与沿海省市相比,招远市的小城镇规模小且实力较弱。许多小城镇发展定位不准确、规划水平较低等,多以传统加工业和资源性产业为主,缺乏特色优势项目,严重制约了小城镇的发展。
三、招远市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举措
(一)完善城乡规划体系
科学的规划是发展新型城镇化的前提,城镇建设有关部门必须以发展的眼光和创新的意识,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各具特色、保护耕地、优化环境、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要求,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定位和性质,将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地区可持续发展统一起来,科学、高水平地编制规划。
(二)优化全市的产业布局
省内外的实践证明,第二、三产业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物质基础与产业支撑。第二、三产业的发展不但可以使地方经济繁荣发展,还可以增加当地的财政税收,进而改善基础设施、提高居民收入等,最终带动当地经济的全面发展。因此,城镇建设有关负责部门要确定发展主导产业,立足招远市自身的地理优势、资源优势、产品优势等,合理、科学地确定主导产业,拉长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形成特色的产业型城乡一体化建设格局。同时,其还需要加快发展商贸服务业。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的小城镇既是农副产品的集散地,又是工业品下乡的主市场,在城乡商品交换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交通枢纽和商品集散地的发展会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特别是发展商贸、物流、旅游等第二、三产业,对于经济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三)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其一,基础设施要高标准。城镇建设有关负责部门应对防洪、道路、供电、排水、通讯、园林绿化、消防、市场、科教文卫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完善配套。其二,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和引导其依法自愿地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其三,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
(四)加快建设特色小镇和美丽宜居乡村
有重点、有特色发展是小城镇建设的重要原则。特色小镇建设创新推动“产、城、人、文”融合,为破解空间资源瓶颈、产业转型升级、改善人居环境、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了有力的抓手,对探索新型小城镇之路有重要意义。招远市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抓手,科学地统筹规划,重点培育、发展一批科技示范园区、生产加工园区、旅游观光服务园区;打造现代农业、战略新兴产业、城市近郊乡村旅游集聚区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典范;依托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确定了东扩北展的城市规划发展战略,实施城乡规划的全覆盖。向东依托龙青高速路建设东城新区;向东北与黄金旅游区连接,开发建设玲珑组团;向西北与滨海新区连接,沿招辛快速通道开发产业带,形成了“主城-两中心-产业园区—特色村”四级新型城镇战略结构。同时,规划罗山、龙王湖、双塔、金水湖、滨海、九龙、大沽河、苇都等八大生态产业文明示范区,发展和辐射带动优质蔬菜、花卉林果、生态养殖、旅游观光等项目,承接城区辐射,带动新农村发展。招远市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致力于凸显精品特色,高点定位进行美丽乡村的建设规划,以打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农民宜居的融城市文明与田园风光于一体的特色生态新村。
(作者单位为中共招远市委党校)
[作者简介:孙涛(1986—),女,山东莱州人,本科,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助讲,研究方向:社会科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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