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平
(西藏自治区体育科学研究所,西藏 拉萨 850000)
我国小城镇社区体育俱乐部的发展趋势研究
李德平
(西藏自治区体育科学研究所,西藏 拉萨 850000)
为研究小城镇社区体育俱乐部在社区居民健身中的支持、驱动与体育文化建设作用,本文运用观察法、比较分析法,对全民健身视域下小城镇社区体育俱乐部的发展趋势进行研究。分析表明:社区体育俱乐部发挥了小城镇居民健身软硬件支持的功能,通过自身硬件建设的侧重与健身指导人才配置类型,有效地实现了全民健身的内容多样性与方式多元化。结论认为:由于社区居民多样性的健身需求,社区体育俱乐部向着综合型、专科型与时尚定制型等多样性发展。建议:政府运用法规、政策引导社区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和发展,通过加大公共体育投入的方式增加公益性俱乐部的投入,使广大群众享受国家富强的红利。
社区体育俱乐部;全民健身;发展趋势;公益目标
小城镇社区体育俱乐部是指以小城镇城镇化建设为基础的,以社区为基本硬件依托和服务目标受众的,用以支持社区居民开展健身活动、娱乐活动、卫生健康学习活动的,“隶属于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的公益性群众体育组织”[1]。在现代体育与社区居民多样性健身需求等多方力量的综合作用下,小城镇社区体育俱乐部以多元趋势实现了科学发展,有效支持和满足了多层次的健身、娱乐等需求。
小城镇社区俱乐部发展趋势既决定了俱乐部的建设和管理,也反应了全民健身背景下的群众健身需求和存在问题。
1.综合型
“构建综合型社区体育俱乐部是我国创建社区体育俱乐部的基本要求”[2],从维护群众根本健康利益的维度,指导和推动了小城镇社区体育俱乐部的建设。表现为硬件设施类型相对多样、服务能力多层次化、服务内容多样性,既具有基本的健身支持功能,也具有其他的因地制宜的功能,如群众娱乐聚会、传统节日活动的举办等。结合当前建设和运用的实际,以户外健身设施与户内健身的配置、群体运动设施与个体健身设施的装备、体育设施建设和文艺活动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统一为基本特征,可以实现社区群众健身活动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统一。另外,能服务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与其他活动也是其重要功能之一,例如:居民可以带着幼儿开展短时间的玩耍活动,社区居民也可以在某种组织形式下开展选举活动等。
2.专科型
所谓专科型是指以某种或某几种专业体育服务为主要职能的社区体育俱乐部。这种模式的产生和存在,既有受到场地建设面积限制导致的结果,也有根据地区或社区居民的特点专门建设的情况。如针对一些老社区由于先天性规划缺陷,导致公共体育场地被挤占甚至根本没有预留,在现有的空间内开展以群众诉求强烈的项目为主的俱乐部建设,是既能满足群众需求,又能提升社区体育文化品位的双赢举措;如针对老年人较多的社区或职业病患者较多地区的社区,可以建设康复型、理疗型等为主题的俱乐部,使他们在相关专业器材及其场地的支持下,能获得具有针对性的健身效果等;如专门服务于孕妇的俱乐部,为孕妇提供心理健康指导、个人卫生、身体机能优化,以及产后护理、身材恢复与心理疏导等方面服务。在俱乐部或经营实践中,既有公益性的,如专门服务于老年人的,也有营利性的,这种俱乐部其服务范围则超越了小城镇的地区范围。
3.时尚型
以各种时尚健身项目为主要服务内容的,称之为时尚型社区体育俱乐部。由于群众经济条件的改善和文化水平的普遍提升,使他们在各种媒体及其崇拜明星的启发或引导下,接触与学习一些时尚的体育项目开展健身活动,以瑜伽、钢管舞与拉丁舞等为主。在专业指导员或教师的指导下,各种年龄与性别的群众都积极地参与进来,既丰富了自己的业余生活,也提升艺术修养。尤其这类项目具有非常直接或有效的塑身、健美与养生功能,深得广大群众的喜爱。此类俱乐部需要运用具有一定建筑面积的场馆,以及装备专业的相关辅助设施,多以企业或个体经营者的投入为主,以精美、时尚、环保与高档的装修为健身居民提供理想、安全的健身服务。
在国家规范、支持和引导全民健身和群众体育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指导下,小城镇社区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呈现了“众人拾柴火焰高”的良好趋势。
1.社区自主建设
这是开发商或社区所属街道与社区居民等,按照某种约定或其他合理的方式投入建设的方式。相对其他建设方式,社区自主建设的体育俱乐部的社区居民拥有自主的产权,属于社区居民集体的资产。这是基层政府或群众自治组织的充分发挥创造性、积极性所作出的努力和成果的统一。以利用社区或小区内占地面积相对大的空地或房舍等,在进行功能区块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开展基本的场馆建设与群众体育硬件设施装备工作,使社区内的各种年龄、性别与体质的居民,都能在俱乐部的特定空间内找到、发现甚至创造适合自己的健身方式。比较各地自主建设的实践,在众口难调或需求多样的动因下,多以综合型的俱乐部为主,且由于资金限制或其他条件的制约,设施装备相对简单或者单一,一般只能满足社区居民的常规健身需求,如运用户外健身器材开展肢体部位确定性的训练等。
2.公益建设
各种类型公益事业的风生水起,对全民健身也起到了积极地助力和推动作用。在各种企业、个人与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下,小城镇被作为重点帮扶对象而受益。尤其在国家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中,通过直接地捐资、捐建与捐器材等形式,在“居民生活质量全面提高和个性的全面发展”服务宗旨下,去追求公益投入主体的“社会效益最大化”[3]。实践中,以配套性公益建设与独立完整性公益建设为主,前者是在政府、社区房地产或基础设施建设的开发商或建筑单位,以及街道或社区建设的基础上,实施俱乐部功能完善性的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后者是公益投入主体独立建设的情况,包括硬件建设、配套设施装备,甚至管理人员的聘用等。这种建设模式,有效地弥补了社区居民投入不足与政府投入疏漏情况下,导致的群众健身制约问题,以服务目标地区或群体的针对性满足了群众健身需求。另外,各类公益主体的追加性投入,为俱乐部装备功能齐全的健身设施,以及加强硬件、升级软件和聘用专业人员提供了可持续性的支持。
3.政府建设
各级政府在财政预算的范围内,依法对辖区内的小城镇社区开展统一的规划和建设工作,是社区体育俱乐部建设和发挥作用的主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俱乐部用地规划投入。在小城镇城镇化建设时,上级政府则以功能规划的方式,为社区体育俱乐部(公共体育中心等)规划预留符合全民体育人均标准的土地,使其能满足社区建筑面积入住情况下居民的健身需要。二是硬件建设预算投入。相关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按照预算,有计划地投入资金开展社区体育俱乐部的场馆设施建设、场地硬化绿化建设与其他的配套建设等,使其具有基本的群众健身功能。三是配套器材与设施的预算投入。以装备户外、户内建设器材,以及照明、消防、通风等设施等,使其能为居民健身及其他活动创造良好的硬件条件。在全民健身背景下,政府通过“专项资金投入”以“提供标准化服务”[4],既有效地满足“居民体育需求”,也为“转变政府职能、变革公共治理方式”,构建了“体制与机制”改革的载体[5]。
4.企业或经营者建设
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作为一种市场主体,在小城镇建设社区体育俱乐部,是他们把服务社会与赢得利润相统一的最佳路径之一。在相关体育法律法规、市场经营的法律法规的规范下,相关主体按照谁投入谁经营谁盈利的方式,既遵守市场的规则,也结合社区居民的健身需求,去开展受众群体明确性的建设。由于市场主体具有因市场需求而变化的灵活性,因此,既有包括场地、房舍与各种设施全面建设的方式,也有租用社区内的相关场馆等,通过装备各种必备器材或附属设施的方式开展建设工作。比较而言,前者拥有独立的产权和经营权,后者只是拥有场馆的合约内使用权,以及自己投入建设的器材或设施产权。在实际的群众健身服务中,通过收取一定的费用去维护俱乐部生存并获得经营利润,把实现社会公益价值,与助力个人、家庭甚至团队的发展统一起来。
小城镇社区体育俱乐部作为社区居民积极、健康与有目标的集散中心,对群众的健康、娱乐、美德教育具有典型的作用。
1.教育性
社区俱乐部以其专业化的设施和健身服务功能,集中了各种体育特长的人才,他们以志趣相投的方式,形成各种教育的辐射核心[6]。如健身技能和方法教育。既有专业体育教师、健身指导员与其他具有特长的教学,也有兴趣爱好者之间的相互交流学习活动,在完善社区居民健身知识体系的基础上,助力居民开展更加专业的健身活动。常见的教学内容包括:基本技能动作教学、系列动作教学、器材正确运用方法教学与健身伙伴之间的技能配合教学等,使居民以有序、负荷适中的方式开展健身活动。健身过程中的安全与卫生知识和技巧教育。为避免失当健身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社区体育俱乐部中充当教师或指导员的居民,会对其他居民进行健身负荷指导、个人卫生知识指导、意外情况紧急自救指导等,使居民能在安全、快乐与卫生的环境下,开展自己喜欢的健身和娱乐活动。积极地健身心理教育。居民之间通过相互关爱、积极带动,以健康积极的体育文化、人生态度,通过各种充满激情地健身活动,使大家相互积极地影响,去消化在日常生活中不愉快、困难与其他各方面的消极因素,把社区体育俱乐部建设成为聚“乐”和传播快乐的中心。
2.娱乐性
小城镇社区体育俱乐部作为社区居民聚集的活动场所,集中了以健身和娱乐活动为基本目的的居民[7]。娱乐性作为俱乐部中健身活动与健康相依相扶的又一根本特性,通过居民点点滴滴的言行和重大活动体现出来。如健身运动自身的快乐。在欢快音乐的伴奏下,居民通过个体活动或集体活动,去追求激情燃烧的运动快乐,其中,既有健身活动自身的快乐,也有居民开展某种表演活动所带来的快乐,例如:体育游戏或健身游戏所带来的快乐等,使居民在获得多样性满足的情况下,保持快乐的心态和精神状态,以可持续性的积极态度去开展丰富的业余生活。居民人际和谐。由于居民有着共同的健康追求和快乐享受,尤其居民在相互指导或相互学习中,居民之间会以更多的交流、理解与支持,解决相互之间的矛盾、化解彼此的误解、互相帮助解决各种困难,使居民在充分的互动与关怀中,加深邻里亲情、朋友情、同学情,为建设和谐社区做出贡献。优秀文化熏陶快乐。通过社区居民的日常活动,可以创造善良、友爱、互助、尊老爱幼、正义、勇敢、创新、热爱学习、爱劳动等为元素的社区文化,以及展示社区内有才华居民的书画作品、雕刻作品等,既使居民自得其乐,也使居民能在日常的活动中得到精神享受。
3.开放性
小城镇社区体育俱乐部虽然具有非常明确的居民限制性[8],但在其现有的硬件、软件和服务人员的能力范围内,开放性是发挥其居民健身支持能力和扩大服务范围的最佳方式。时间开放。在正常的人体作息规律内,如早晨五点或六点到晚上十点等时段内,社区居民都可以结合个人的实际,开展相对自由的健身活动或休闲活动等[9]。如上班族可以在周末的时间,也可以在茶余饭后的短时间内,老年人可以在任何时段,甚至除了吃饭和睡觉以外的时间,去开展相关健身活动与娱乐活动等。设施开放。包括整体场馆的开放和俱乐部内各种设施的开放,居民可以根据个人的健身需求和体质限制,运用任何一个健身设施或器材;既可以是个体性运用,也可以和其他人配合甚至群体性运用,主要符合居民自身意愿,都可以自由地开展自己的活动[10]。服务对象开放。可以是特定城镇行政区划内社区的居民,也可以是暂时居住、旅行或务工在该城镇的人员等,只要遵纪守法,遵守俱乐部内部的规章制度,都可以不受限制地参与活动等。活动形式开放。尽管是体育俱乐部,对居民的活动并没有太多地限制,可以开展健身活动、娱乐活动,也可以开展对其他人健身活动,以及运用现代多媒体设施开展的音乐、舞蹈、影视作品的欣赏活动等,甚至也可以作为日常谈心的活动场所等。
小城镇社区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和不断发展,是经济社会良性与快速发展的产物。在全民健身时代环境和趋势下,社区体育俱乐部以其特有群众性、社区深入性、服务对象亲密性,以产权属性、经营管理主体、经营属性的多样性,向着设施更多样性、服务功能更全面的方向发展。随着群众健身意识的逐渐提高,群众健身需求也在急剧扩张,建议政府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能加强对社区体育俱乐部(公共体育中心)用地供应规划,确保其在小城镇中具有重心辐射作用。在政府预算中能加大对俱乐部建设和运营维护的投入,使其在建好的基础上更能运营好。利用政府编制加强对相关专业指导人才的投入力度,为社区居民的健身提供科学、系统与规范的指导。
[1] 段阳.广东省国家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的现状研究[D].广州:广州体育学院,2014.
[2] 朱晓东,魏俊泽,沈杨千.基于构建综合型社区体育俱乐部的调查研究——以上海为例[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14,(1):46~50.
[3] 刘子毅.综合型社区体育俱乐部经营目标管理体系研究[D].武汉:武汉理工大学,2013.
[4] 陈洪.英国社区体育俱乐部标准化认证研究[J].体育科学,2015,(12):30~35.
[5] 王骏,周曰智.补贴与项目委托契合下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的创新——基于上海市杨浦区政府、学校、体育俱乐部合作模式的调查[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12,(1):5~9.
[6] 曹磊. 我国社区体育俱乐部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与发展阶段研究[D].福州:福建师范大学,2006.
[7] 郭惠杰.泉州市小城镇群众体育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研究[D].福州:福建师范大学,2005.
[8] 郭惠杰,张华光,施小菊.闽南三角洲小城镇群众体育研究——一个管理的视角[J]. 南京体育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2):152~154.
[9] 宋秀丽.新农村社区体育研究[D].北京:北京体育大学,2009.
[10] 李明轩. 体育俱乐部对全民健康作用的研究[D].天津:天津科技大学,2014.
2017-03-25
2095-4654(2017)05-0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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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