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2017-02-23 08:51袁淑君
文教资料 2016年30期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院校培训

袁淑君

摘    要: “现代学徒制”是社会职业化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是校企深度合作的一种模式,当前国家和各级政府积极倡导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文章以湖南工程职院地勘专业的“现代学徒制”探索为例,分析问题并提出对策。

关键词: 高职现代学徒制    地勘专业    人才培养

1.现代学徒制的概念

“现代学徒制”是和“传统学徒制”相对的概念。“学徒制”这种技能培训和育人模式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曾经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现代学校教育未兴起之前,工艺、曲艺等实践技能领域和产业经营领域广泛盛行“学徒制”。学徒制从本质上讲,是一种私授传递的模式,师徒之间有严格的等级差别,存在契约关系,利益之间是从属关系。中国古语中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即生动阐释了师徒之间的感情、地位和利益关系。在农业经济时代,“师徒”制的学艺模式,集中出现一些在小众化、私有化、技能性很强的行业,如泥瓦工、漆艺、酿酒、裁缝等。进入工业社会后,社会对产业工人的需求急剧上升,传统的“师徒授艺”等技能培训和教育模式已经不能满足需求,学校教育得以迅速发展。社会分工更明确,产业工人的职业化催生了规模化。传统的“学徒制”教育模式能很好地兼顾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在产业工人的培训和教育方面依然发挥重要作用。

“现代学徒制”是社会职业化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德国、美国、日本等一些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国家,职业教育起步早,体系成熟,产业工人受到社会的尊重和肯定。产业工人的培训和再教育,广泛采取“现代学徒制”模式。现代学徒制是传统学徒制的延承,其最明显的特色是“师父带徒弟”的教育教学形式,师傅以项目示范、分配、引导、激励、评估等手段,使学生在全面参与项目的认知实训、实践实训中熟悉操作流程,掌握项目课程适度的理论知识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并通过师傅的言传身教促使良好职业素养的形成。学徒制职业教育模式成为校企双方深层合作、寻求共贏的合作项目,因师徒关系的存在而促进教学与职业岗位的对接[1]。

2.现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

2.1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使命

德国等国家的发展经验告诉我们,国家的发展强大,科技和实业是基础,职业教育对科技和实业的助推作用不容忽视。当前,我国已经步入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战略期,大力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创新,是经济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的动力所在。从社会就业看,一边是高素质应用型技能人才的短缺,造成企业用工成本增加,“技工荒”现象加剧,一边是普通高校扩招后,大量毕业生就业难。在这样的背景下,高职院校的职业教育迎来发展和扩张的机遇期。高职院校和本科院校是中国高等教育的一车之两轮,二者互有特点,是相互补充的关系。从人才教育的使命看,高职院校要为社会培育和输出高素质的应用型技能人才,要解决的是以人才助推产业发展,实现产业兴邦的目标。

教育部下发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行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企业根据用工需求与职业学校实行联合招生和培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都倡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2]。高职院校采取“现代学徒制”为社会培育和源源不断地输出高素质高技能职业人才,是当前国家教育制度和劳动制度有效结合下的目标定位。高职院校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应紧跟产业需求,突出和强化专业特色,并遵循高职教育发展规律,将项目课程融入现代学徒制教育方式、顶岗实训,通过师徒模式教学活动,连接校企人力、场地等优势资源,达到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目的。

2.2目前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的几种类型

当前,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学校模式,该模式以学校为主,学校通过自身建设和社会需求、学生就业反馈等信息,设定专业和教学内容,学生毕业后接受社会挑选。二是培训模式,该模式就是以培训为主的教学方式。职业培训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的需要,采用办班培训、学校培训及企业现场跟班培训的方式,专门培训学生某项技能技术。职业培训一般是为从事某一工作的在职人士提供再教育机会、信息和交流平台,如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每年会为湖南省地州国土资源系统的工作人员举办GIS培训。三是合作模式,可以是双方合作,也可以是多方合作。比较普遍的是校企合作、校校合作。“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是校企深度合作的一种模式。从目前国内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的实践来看,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深度直接影响到合作效果。有些合作流于形式,学校与企业之间缺乏互动,节奏不一;有些合作务实高效,稳定性较好,实现共赢;有些合作是政府、企业和学校三方促成,取得积极的效果。

3.湖南工程职院地勘专业“现代学徒制”的探索

3.1湖南工程职院地勘专业概况

湖南工程职院地勘专业系始建于1958年,经过半个世纪的教育积淀,已发展成为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最具行业特色、学院重点建设专业。现设有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环境地质工程技术、钻探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岩土工程技术、国土资源调查等六个分支专业,其中工程测量技术专业为湖南省精品专业、省级教改试点专业;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工程测量技术是省示范性院校重点建设专业;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为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3]。

3.2湖南工程学院地勘专业的“现代学徒制”探索

湖南工程职院地勘专业通过“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强化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实现“学生毕业有工作、企业发展有人才、学院办学有生源”的多赢目标。先后与新华联矿业集团、湖南有色地质勘查局、邵阳市国土局、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辰州矿业等单位和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联合培养矿产勘查与管理高级应用型人才。依托行业,与省地质测绘院、湘南院、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共建校外生产实习实训基地,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即可得到最好的专业实习实训锻炼[4]。

目前地勘单位技能型人才队伍青黄不接、后继乏力的状况普遍存在,队伍的技能结构不匀,培养失衡,部分技能岗位、一线技能型人才太少;同时由于地勘工作的特殊性,每一技术工种都具有一定的岗位特性,一般的培训中心或培训学校不一定具有针对性或多专业并系统的培训,满足不了地勘单位对各种工种的技能要求。因此,很多地勘单位愿意寻求开设这些专业的学校开展合作,以“学徒制形式”开展订单培养。湖南工程职院地勘专业的钻探工程技术、测量工程技术、区域地质调查、岩土工程技术等分支专业都能满足地勘单位的需求。学校根据地勘用人企业对人才规格的要求,校企双方签订用人协议及人才培养协议,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企业参与整个培养过程,抽调“师傅”到学校上课或学生到企业顶岗学习,双方在师资、技术设备等方面深度合作,并通过学校与企业两种教育境,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同时要求企业与学生签订协议,学生毕业后经综合考核合格,直接录用。这种模式实现了企业、学校和学生个人的三方共赢,得到了各方的肯定,具有普遍推广的价值。

4.高职专业“现代学徒制”教育的思考

4.1“现代学徒制”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1.1受利益驱动和沟通协调不足的影响,校企合作层次低。

从整体上看,目前国内的“现代学徒制”模式依然处于校企浅层次的合作状态。主要基于以下原因:首先,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虽然苦于高素质应用型技能人才难求,但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积极性仍有待提高。在“现代学徒制”的实施过程中,学生有效地实习与企业正常运营存在一定的矛盾,学生参与企业实习实训主要是学习该专业领域的生产工序和技术,而短期内付出成本看不到回报,面临投资风险[5]。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更愿意乐享其成。其次,政府虽大力倡导“现代学徒制”探索,但宏观政策的导向不明,政策保障不细,企业规模大小和实力会影响到合作的稳定性。一旦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或者企业内的主要领导人发生变动或经营理念变化,“现代学徒制”都有可能被迫终止。

4.1.2职业教育和“现代学徒制”理念普及有待加强。

长期以来,我国应试教育对职业教育形成偏见。很多人认为,高职教育是普通教育之外不得已的选择,潜意识地觉得职业教育的目标是工人,而工人身份与本科生、研究生相比,不够体面。在德国,产业工人和技工等应用型技能人才受到社会的尊重和肯定,社会风气已经形成了有利于职业教育的优势。而在我国,学生和家长对“传统学徒制”多有了解,而对“现代学徒制”认知不足,难以区分。近年来,职业教育虽然取得较大发展,社会对职业教育的看法有所改变,但是要根除社会对职业教育的歧视,还需要时间的沉淀。

4.2高职教育实施“现代学徒制”的建议

4.2.1完善相关激励政策,提高企业和学校参与的积极性。

高职教育关系到国家的产业振兴和经济发展,是事关国家经济竞争力培育的大事。政府应在大力倡导职业教育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同时,出台和完善相关激励措施和细则,打消企业顾虑,让企业更愿意投入,更大胆投入。与此同时,给予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探索的高职院校奖励,通过这种政策奖励,形成长效机制。

4.2.2倡导职业教育终身化,做好职业教育理念普及宣传。

为消除长期以来,社会对职业教育的偏见。政府和学校、企业都要重视对职业教育和“现代学徒制”理念的普及和宣传。政府可以敦促媒体以公益广告的形式,开展职业教育终身化的宣传。高职院校可以通过榜样教育、案例分享等形式,在校园组织文化中围绕职业教育内容、方向和人才培养目标等内容,向学生和家长做好观念启蒙工作。鼓励学生积极投入“现代学徒制”技能培养过程,形成“学习工作再学习再工作”的多循环教育发展模式,达成社会共识。

4.2.3完善法律制度的监督和管理,以劳动制度规范学徒工培训。

在“现代学徒制”的实施过程中,学校、企业、师傅和学徒都是权利义务的主体,但实际是培训合同仅涉及学校和企业的权益,据实习归校的学生反馈,企业将学徒当做廉价劳动力,对学徒的权益少有涉及。因此,要完善法律制度的监督和管理,必须通过劳动制度规范学徒工培训。政府应制订培训计划及相关法令条规,从国家政策的角度确保培训水平,具体内容包括培训组织、培训时间、培训对象、考核标准、信息提供、相关部门沟通与协调。

参考文献:

[1][2]李轻轻.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外部环境保障策略研究[D].西南大学,2013.5.

[3]http://www.hngcjx.com.cn/zygcx/xbgk/xbgk.html.

[4]李传伟,董先.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之育人机制研究与实践[J].职教论坛,2015(9).

[5]朱志红.高职教育中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与实践探索[J].科技创业,2014(5).

课题名称:高职院校“現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以湖南工程职院国土测绘类专业为例,课题编号:GTZJ-20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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