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园丽
摘 要: 当代黑人女性作家托妮·莫里森的代表作《宠儿》(Beloved)因其骇人听闻、震撼人心的故事内容,一经问世便在美国社会中引起了巨大反响。本文拟从话语权理论的角度出发,解读《宠儿》中全方位集中表现出来的作者对传统主流社会中白人话语权的颠覆和转移,进而分析莫里森如何在小说中实现重建非裔美国黑人话语权的过程,以此凸显莫里森作为一名黑人作家对自己的民族所寄予的深厚情感和美好愿望。
关键词: 话语权 白人 黑人 丧失 重建
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是迄今为止美国当代文坛上唯一一位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非裔黑人女性作家。1987年出版的《宠儿》(Beloved)在其创作道路上具有非凡的意义。该部小说以黑奴母亲塞丝被迫杀死自己孩子的骇人听闻事件为主要线索,采用时空交错、多角度叙述等创作方法,深刻揭示了奴隶制对美国黑人民族在肉体和精神上形成的双重毁灭影响,在美国社会获得了巨大成功。莫里森在这部小说中,以黑人女性独特的视角和细腻的情感,采用新颖的叙述方式,体现出其“以表现和探索黑人的历史、命运和精神世界为主题”[1]的创作宗旨。
罪恶的奴隶制否定并剥夺了黑奴的话语权和主体性,因此在很多关于黑奴的小说文本中,黑奴的形象大多时候都是沉默寡言的,即使说话,也只有片言只语。在白人文明和奴隶制的否定下,他们“不能诉诸言语,也没有诉诸言语”[2]。然而,在《宠儿》中,莫里森打破了这一传统,巧妙地给予长期“失声沉默”的民族话语权,让我们能够听到他们的“声音”和内心世界的独白,进而了解并重建这段“沉默”的历史。
一、权力话语理论
“话语”这一概念最早属于语言学范畴,在某种程度上等同于言语,是由词汇和语法规则所限定的语言的实际应用。然而,在法国哲学家福柯看来,“话语”不仅仅是一个语言学概念,它是除“言语”和“语言”之外的第三者。福柯在《话语的秩序》中讲道:“很明显,话语绝对不是一个透明的中性要素——性在当中放下屠刀,政治在其中安定团结——话语其实是某些要挟力量得以膨胀的良好场所。话语同时是争夺的对象,历史不厌其烦地教诲我们:话语并不是转化成语言的斗争或统治系统,它就是人们斗争的手段和目的,话语是权力,人通过话语赋予自己权力。”[3]这就是福柯著名的权力话语理论,他认为话语是权力的外在表现形式,权力生成话语,话语又反过来产生权力。
福柯又提出,面对话语的控制公众并非无能为力。他提出了四种策略消解或抵制或反抗话语的控制——反向原则、断裂性原则、特殊性原则和外在性原则。通过以上原则,公众可以将一些所谓的真理、普世价值、权威表达等“去中心化”、“去普遍化”、“去权威化”达到消弭其间的意识形态色彩,理清其在历史语境中的本来面目,从而实现对于主流、權威话语的反抗。
二、话语权的转移与重建
福柯在《话语的秩序》中讲到,话语权力的形成过程受制于“一组匿名的历史规则”,就是说话语权跟当时的社会形态和历史环境紧密相连,是随着社会形态和历史环境的变化而产生变化的,不是一成不变的。小说《宠儿》中的社会形态和历史环境就是奴隶制废除之后的美国。表面的枷锁虽然已消失不见,但放置在黑人内心的沉重枷锁依然压得他们抬不起头,心灵被禁锢,思想被束缚。他们仍然被白人主人视为私有财产和生产工具,在主人面前没有丝毫的话语权。作为一名黑人作家,莫里森曾经说过:“你必须夺回权威,重组权力结构。所以我想要夺取权力。”[4]因此,在《宠儿》中,莫里森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实现了黑人话语权的重建,用黑人的话语填补了被遗忘的历史空白。
(一)杀婴事件的叙述。整部小说是围绕着塞丝杀婴事件展开的,但是关于整个事件的叙述并不是徐徐展开、一气呵成,而是采用了多视角、多叙述者的方法,让他们各自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提供并补充故事信息。但是叙述者由于视角和感情色彩的限制,提供的信息总是不完整、模糊和不确定的。
杀婴事件的第一个叙述者白人奴隶主“学校老师”认为当时塞丝疯了,“里面,两个男孩在一个女黑鬼脚下的锯末和尘土里流血,女黑鬼用一只手将一个血淋淋的孩子搂在胸前,另一只手抓着一个婴儿的脚跟。她根本不看他们,只顾把婴儿摔向墙板,没撞着,又在做第二次尝试”[5]。很显然,“学校老师”的话语带有明显的种族歧视,塞丝表现出的是发疯的“动物般”的特征,以此否定了黑人的“人性”,并通过贬低奴隶身份抬高自己,且整个叙述没有交代杀婴的前因后果,而是戛然而止。这隐晦地表现了“学校老师”对此震撼人心事件的不以为然,对黑人女奴塞丝下场的漠不关心,同时让读者感到奴隶主的话语叙述远远不够,不足以了解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因此“学校老师”的叙述失去了传统以来的白人话语的“权威性”,也就是说莫里森通过白人奴隶主“学校老师”成功改变了白人作为话语权主体的传统,转移了白人话语权的主体性。
令读者好奇不已的时候,莫里森安排了事件的第二叙述者黑人斯坦普出场,通过他的叙述话语我们得以了解事件发生前的过程。塞丝“飞起来,像翱翔的老鹰一样掠走她自己的孩子;她的脸上长出了喙,她的手像爪子一样动作,她将他们个个抓牢:一个扛在肩上,一个夹在腋下,一个用手拎着,另一个则被她一路吼着,进了满是阳光……的木棚屋”[6]。斯坦皮的叙述话语显然客观一些,透露出身为黑人对另一名黑人的不幸遭遇的深深同情和无能为力的悲哀。但是,这些话语不足以交代清楚母亲杀死自己婴孩的动机。在后面的行文中,我们断断续续地了解了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但是作为局外人,这些话语不具有足以让我们了解事发者塞丝复杂的内心活动过程的“权威性”,直到小说内容过半,塞丝鼓足勇气回忆这个令她灵魂深深不安、痛苦万分的事情时,叙述话语才得以完整展现在读者面前:
“……如果说她在想什么,那就是不。不。不不。不不不。很简单。她就飞了起来。攒起她创造的每一个生命,她所有宝贵、优秀和美丽的部分,拎着、推着、拽着他们穿过幔帐,出去,走开,到没人能伤害他们的地方去。到那里去。远离这个地方,去那个他们能获得安全的地方……”[7]
直到这个时候,读者才知道了塞丝杀婴事件的真正动机:在光明和自由的希望即将化为灰烬的一刻,别无他法只能杀死子女达到帮助子女摆脱奴隶制,使他们避免遭受自己所遭受的一切。塞丝的叙述话语使读者茅塞顿开,真相大白于天下。虽然身为一名黑奴,但是她的话语却参与进了重建历史、填补历史空白的伟大任务,因此,塞丝的话语具有了“真理性”和“权威性”。莫里森通过她实现了为美国黑人“夺取”话语权,重建话语权主体的目标。
(二)黑奴西克索。莫里森在《寵儿》中塑造的男性角色相对较少,无论是白人奴隶主还是黑人奴隶,在文本中大多时候是沉默的。但黑奴西克索却因为和“学校老师”的一场精彩、聪明的对话而在被奴隶主加纳先生自豪地称为“最具有男子汉气概”的五个男性奴隶中脱颖而出,不仅打破了集体男性奴隶的“沉默”,而且依靠自己的机制和无畏巧妙为自己辩护,夺回了“话语权”,挑战了长期占有话语权的白人奴隶主“学校老师”,让其颜面尽失。
“你偷了那只猪崽,对吗?”
“没有,先生。”西克索答道,但他一本正经地盯着那条肉。
“我眼睁睁地看着你,可你对我说你没偷它?”
“是的,先生。我没偷。”
学校老师微微一笑,“你杀了它?”
“是的,先生,我杀了它。”
“你收拾的?”
“是的,先生。”
“你做熟的?”
“是的,先生。”
“那么,好吧。你吃了吗?”
“是的,先生。我当然吃了”
“你是说那不叫偷?”
“对,先生。那不是偷。”
“那么,是什么呢?”
“增进您的财产,先生。”
“什么?”
“西克索种黑麦来提高生活水平。西克索拿东西喂土地,给您种更多的庄稼。西克索拿东西喂西克索,给您干更多的活。”
虽然最后,“学校老师”因为气急败坏,只好通过殴打西克索挽回尊严和巩固奴隶主的权威,但是这机智诙谐的对话却成功地让西克索在读者的心里留下重重的一笔,点亮了他悲惨又短暂的人生。明知为此付出的代价将会是非常危险,注定失败的,甚至有可能为此丢掉性命,仍然不顾一切,飞蛾扑火般地迎了上去。因此,可以说西克索是一个英雄,他代表了一直遭受白人奴隶主生理和心理双重折磨、压迫的黑人奴隶在个别极端条件下敢于奋起反抗,夺回尊严和自我的民族英雄。
在西克索身上,莫里森虽然没有投入太多的笔墨,但是却通过这个黑人奴隶“发出”了黑奴挑战白人奴隶主权威,企图夺回属于自己作为“人”的基本权——“话语权”的“第一声”。虽然后来西克索因为逃亡失败被抓了回来,最后被处以死刑,但是他鲜活的人物形象却让读者钦佩、赞叹不已。这一点,已经远远超过了同在“甜蜜之家”的其他黑奴,更是超过了以“文明人”自居的“学校老师”。
三、结语
福柯在一次访谈中说道:“我想给人们展示:他们比自己想象得还要自由得多……人们可以把脑袋中这些信以为真的东西破除掉……我的全部努力都在于反对人类存在具有绝对必然性的观点。这些研究有助于让我们发现:机构是多么随意而专制,而我们有多么的自由,还有多少转变的可能。”万恶的奴隶制剥夺了黑人的话语权和话语权主体,因此美国黑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了集体的“沉默”,成了“失声”的民族。但是,莫里森在小说《宠儿》中却颠覆了主流价值观一直以来以白人为主体,事件叙述以白人叙述声音为主的传统,通过多种创作手法将话语权成功转移给了黑人同胞,实现了自己夺回权力、夺取权威的创作宗旨,赋予了在历史上长期“失声”的黑人民族以声音,重建了那段被所有人刻意遗忘的历史。
参考文献:
[1]王守仁,吴新云.性别·种族·文化:托尼·莫里森与二十世纪美国黑人文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5.
[2][5][6][7]托尼·莫里森.潘岳,雷格,译.宠儿[M].海口:南海出版公司,2006.
[3]福柯.许宝强,袁伟选编.话语的秩序[A].语言与翻译政治[C].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
[4]Guthrie,D.Taylor Ed.Conversations with Toni Morrison.University Press of Mississippi,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