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效洲 刘兴灿
(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浅析《反杜林论》的平等观及其当代价值
李效洲 刘兴灿
(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严格批判了杜林唯心主义先验论的平等观,深刻揭示了杜林把暴力作为社会不平等根源的错误观点,清晰阐释了杜林在分析人的平等问题时所应用的唯心主义方法,彻底暴露了杜林为资产阶级辩护的虚伪的平等观,最终确立了正确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平等观。反思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的平等思想,有助于我们通过对生产要素占有的改革,缩小贫富差距;有助于我们通过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减少因社会阶层固化所造成的不公平现象的发生;有助于我们通过法制建设和社会环境的改善,促进男女地位平等;有助于我们通过对伪平等的“普世价值”的批判和反驳,塑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杜林;平等观;改革;制度创新
如何处理好平等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因为它不仅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而且涉及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如何看待当代中国社会发展中的平等问题,在《反杜林论》这部百科全书中我们可以得到一部分启示和答案。《反杜林论》一书不仅总结了马克思主义诞生前后无产阶级革命的经验和自然科学发展的成就,而且还批判了杜林在道德和法的形而上学的谬论,科学地论述了恩格斯关于自由、必然、真理以及平等的基本观点,尤其是对平等观的科学界定以及本质和历史发展状况的阐述,对于认识和解决当代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平等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恩格斯看来,杜林平等观的理论根基和实际假设都是唯心主义的、是主观臆造的、是随意杜撰的,那是因为杜林违背了马克思主义者最基本的原则——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然后再具体到方法论上,杜林主张把认识对象不加分析就进行简单拆分,把复杂的要素分为几个简单要素,然后又把它们用在简单的公理中去,从而得出认识结论。杜林还认为这样得出的结论具有精确性和无疑性,因为他运用了缜密的数学逻辑,从而认为其具有永恒真理的结论性质,但是这是完全不符合客观实际的。恩格斯认为这种研究问题的方法有些欠妥,将认识对象分开本身就是一种极为抽象、有时候可能导致错误的做法,得出的结论必然是空洞的和毫无说服力的,最终会导致我们无法正确地认识客观事物。
在平等产生的根源上及平等问题的优劣判断上,杜林的认识也存在片面性和狭隘性。他认为平等是绝对的好事,而不平等则是绝对的坏事,不平等之所以会产生是因为两个人之间一方对另一方施行暴力。这明显是没有客观地辩证地看待和分析平等问题。恩格斯对此指出,暴力在某种情况下会产生不平等,但它绝对不是产生不平等的根源,不平等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社会的发展、商品经济出现,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而发生失衡,进而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就会产生一些不平等现象,只要经济上存在不平等就会引发意识上的从属观念。在暴力的问题上,恩格斯认为,不能片面地一概而论,应当具体地看暴力在不同历史条件下所起的不同作用:当暴力与经济规律的发展相悖时、逆历史潮流时,理所当然会起到负面作用;但是当暴力符合经济发展规律时,比如采取暴力的手段推翻旧事物或腐朽政权等,那么它对社会的发展就会起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分析人的平等问题时,杜林将社会简化成简单的两个人,并且认为这两个人的意志是彼此完全平等的,一方不能一开始就向另一方提出任何一个肯定的要求。对此,恩格斯持不同观点。他认为,杜林对两个人的预设本身就是错误的、是形而上学的、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社会有多种类型的人组成,包括男人、女人、儿童、老人等等,而杜林的假设只能是同类之间,比如,两个男人;但是,两个男人的素质又是不平等的,这就必然会造成一个人或出于暴力、或出于自愿等依附于、顺从于另一个人的意志,所以,这种假设本身就是无效的。恩格斯认为:“如果两个人在‘道德上不平等’,那么平等也就完结了。”[1]每一个现实存在的人身上即有人性,也存在兽性,我们必须清楚地意识到在道德上不存在完全平等的两个人。
恩格斯指出,阶级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逐渐产生的;在产生资产阶级的同时,无产阶级也应运而生。这两种阶级在平等观要求上存在着明显的不同:资产阶级由于已经在物资基础上显著优于无产阶级,所以资产阶级更多的关注政治上的自由平等;而无产阶级由于自身的经济地位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因此他们也更多地关注经济社会自由平等。恩格斯还极力抨击了杜林鼓吹的超阶级的平等观,步步为营的、虚伪的、先验的平等观,其实质上是为资产阶级奴役和压迫无产阶级辩护提供理论依据和理论注脚的;而无产阶级提出的平等观是消灭阶级、消除压迫、减少社会分层或分化的事实上的平等观。杜林始终强调资产阶级平等观的永恒性和不灭性,这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是极度虚伪的逻辑建构。平等观念的产生和发展不会一层不变的,它都是对现存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和体现,是由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不仅批判了杜林唯心主义的平等观,而且对平等观予以科学的合理的有说服力的内容,从而完善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平等观。
在恩格斯看来,平等始终是一个历史范畴问题。无论它为什么出现或者以何种形式和方式出现,它本身就是历史的产物,这一观念的形成基于一定的历史条件并且前提仍然是以往的历史和当下的经济基础。同时,恩格斯平等观另外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消灭阶级、消除压迫,这也是彻底解决现实不平等问题的唯一途径和方法:无产阶级是人类历史上的最后一个革命阶级,也是最有信仰、革命性最强的一个阶级;资产阶级是剥削阶级和压迫阶级,与无产阶级从根本上是相对立的。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就是消灭资产阶级、实现自身的解放。“无产者在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2]
随着资产阶级的灭亡,无产阶级也会失去自身的阶级属性,个人也会从一个受阶级束缚的人转变成为一个真正自由平等独立的个体,到那时,全体自由人将会自觉地联合在一起,彻底地实现全人类自身解放,也就没有不平等的问题了。另外,恩格斯的平等观没有只停留在政治平等上,而是将其不断扩展到了经济、社会等领域,并揭示了导致不平等问题出现的根源在于经济社会的发展、阶级的出现。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更是突破了资产阶级平等观念的局限性和狭隘性,也突破了其政治平等的虚假性和欺骗性。在人类历史上,这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为平等观增添了实质性的内容,那就是要求经济平等、废除剥削、消除阶级对立、实现社会和谐、最终实现人类共同进步。
一方面,它是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基础,且基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基础之上的平等观。在谈到平等的权利时,恩格斯认为,平等的权利始终基于现实社会的经济结构,不会超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文化的发展,所以,平等不仅不能脱离客观实际而孤立存在,更不能急于求成、一蹴而就。恩格斯还认为平等本身所要求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以往的剥削阶级将权利和义务割裂分开的做法是错误的、荒谬的,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平等才是正确的科学的和谐的平等观。平等始终与社会经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它的实质就是在现存社会生产方式发展水平的基础上所体现出来的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中的原则。如果人们在探讨“平等”的时候离开生产力发展水平去讨论,将无法正确认识平等,也无法找到正确的平等价值评判标准,更看不到平等的历史性。
另一方面,它是指导实践的方法论。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人与社会的异化状态:由机器大工业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造就了“机器统治人”的畸形社会发展,人从机器设备的主人转变成机器设备的奴隶,从而制约了人的平等观的发展。由于无产阶级不断接受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并长期甚至终生束缚于简单重复的机械劳动,使之思想丧失反抗意识,进而造成每个人发展事实的不平等。恩格斯还批判了理性并不能实现平等,要想真正实现平等,必须以现实的革命的方式,消灭阶级,消灭一切腐朽的旧事物,实现自身解放,从而实现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这个人类的最高平等理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这带动了社会文化生活等诸多方面的发展和进步,但是我国东西部差异、城乡差异等结构性问题也异常突出。经济社会的发展,没有照顾到更多人的社会关切。贫富差距过大、社会阶层固化所造成的不公平现象、男女地位不平等及伪平等的“普世价值”的宣传等我国存在的社会公平和正义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我国的改革也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先前所设想的“先富带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发展理念被“富人越富,穷人越穷”的社会现实所取代,贫富差距的日益扩大不仅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也影响了社会安定团结和政府的公信力。
对生产要素占有差别过分悬殊是造成收入差距不合理的主要原因。[3]所以,改革是缩小贫穷差距的唯一出路和必然选择,加强政府在解决经济社会问题中的主导作用,通过完善社会民主,提高法治水平,全面改革杜绝通过不正当社会关系掠取生产要素的情况发生,对生产要素资源进行合理的再分配。在当今社会转型过程中,旧的社会关系会被新的社会关系所替代,经济关系同时也会发生质的变化,与之相对应的弱势群体和强势群体也势必会发生不同程度的再次分化,同质改革的力度越大,这种转化的范围和强度也越大。因此改革本身就必须不断地发现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克服苦难和阻力,不断进行自我调整和自我完善。如果社会现存的某项政策或法律法规本身就存在很大的问题和缺陷,不利于社会公平和正义,那么它延续的时间越长,导致的后果也无疑是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化。所以改革不仅应看到过去的问题和不足,改变以往计划经济时期所实施的已经和当今社会发展格格不入的政策,也必须对新时代提出的政策适时地加以调整和修改。
富人超生、以权谋私及金钱教育等社会现象在当今社会层出不穷,这种由社会阶层固化所造成的不公平现象,使公众对此越来越不满,造成人们社会公平感偏低、对政府的满意度下降。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是《决定》的一大亮点。从制度上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不仅有利于早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更是为党的作风建设注入了新的力量和动力;制度创新不能只有口号,也不能蛮干,而是要科学地有计划地稳步推进,不仅需要科学的理论的指导,更需要科学的方法来具体实施,它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一项造福于全社会的伟大工程。
要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4]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上要避免走过去的老路,靠关系上位的思想要彻底摒弃,要坚持能上能下的用人原则,要把德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真正挑选出能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优秀干部;对党员干部加强监督和管理,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热情和力量,有了公众的参与和审视,方能真正让官员的“家事”侵害不到大众的“公事”;对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是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途径;提升党员干部廉政自律能力,加强干部的道德修养,使他们在思想上和具体实践上自觉筑起拒腐防变的堤防。始终坚持教育是基础,法制是根本保证,监督是关键步骤,通过不断地深化改革,将腐败现象连根拔起,铲除其滋生蔓延的土壤。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始终提倡男女在家庭和社会上地位平等,女性群体也已逐步从社会的被压迫状况中解放出来,成为支撑社会生活的“半边天”,同时我国也在宪法及婚姻法中明确规定要保障男女地位平等,广大妇女从根本制度上获得了解放。但是,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及封建残余思想的遗留,又受到各种主观的、客观的因素影响,显性地或隐性地歧视妇女的现象时有发生。
在工作就业方面,由于男女身体结构存在很大差异,男人会更有力量、更有精力,而女人就较为柔弱,很多工作仍然以男性为主,比如机械类、建筑类的工作等。相比男性,女性的就业难度更大,尤其是下岗女职工再就业难度更大。
在社会意识形态领域,重男轻女、男性居上等封建残余思想的毒瘤依然存在,拐卖虐待妇女的事件也时常被新闻媒体所报道。这些不平等现象的背后往往隐藏着各种深刻的历史和社会原因,比如经济、文化等原因。要解决这种男女地位不平等的问题,首先要加强法制教育,不仅从法律上维护男女平等,而且还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向大众普及这种思想,提高人们的法制观念,增强人们的法制意识,创造男女平等的社会大环境。在社会现实方面应当修改和细化劳动报酬和干部选拔的相关原则,在实际工作中体现男女平等,帮助女性提高社会地位,更好地发挥对社会和谐发展的促进作用。
目前我国社会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的决胜阶段,人们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和攻坚期,我们仍旧存在诸如收入分配、资源占有不平等的现象,社会公平问题依然是社会关心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鉴于我们存在这样那样的不平等问题,一些别有用心、擅于做“好人好事”的人,就为我们出谋划策、寻找医治的“偏方和良药”。一些人提出了“儒化中国”——以所谓的“儒学思想”取代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指导地位,成为我们主流意识形态的指导思想。这是极其荒谬和荒诞的,一个维护封建专制王朝阶级残酷统治的腐朽意识形态,来指导现代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建设,真是匪夷所思。另一些人则搬出了以宣传“自由、平等、博爱”为口号的“普世价值”来瞒天过海,企图“西化中国”“资本主义化中国”,这样会加大私有制发展的进程,促进两极进一步分化,社会更无平等可言。
面对当前我国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的时代背景下,我们不能一味地去曲解我们的传统文化,更不能去照搬西方的建立在宗教思想基础上的价值观,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和思想源泉,对于巩固加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动力支撑都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作用。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42.
[2]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65.
[3]逄锦聚,何自力.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5:170.
[4]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391.
A811
A
1671-2862(2017)04-0030-05
2017-05-04
李效洲,男,河南上蔡人,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主义思想史;刘兴灿,女,河南原阳人,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