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秋晓
摘要:在我国大力发展卫生信息的背景下,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对居民、医生、医疗机构、医保部门等具有极其重要意义。因此,根据国内外电子健康档案发展现状,吸取国外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优势,针对目前我国电子健康档案发展,存在没有统一标准、双向转诊机制不健全、部门沟通不协调、隐私性无保障等问题,必须提出相对应的建议加以解决,促进卫生领域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电子健康档案;问题;对策
目前,我国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卫生服务的需求不断提高,与当前的发展水平矛盾突出,且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薄弱。可见,建立电子健康档案,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不断提高群众的健康素质,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一步促进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
1 回顾电子健康档案发展历程
1.1国外电子健康档案发展研究 美国电子健康档案是以国家卫生信息网络为基础的,电子病历是重要数据来源之一,可跨区域共享。人口老龄化、疾病谱的改变使得两大公共医疗保险难以承受美国日益增长的卫生费用,政府、企业和个人负担也不断加重;加上医疗质量问题、资源配置问题促使美国将卫生服务重点从治疗为主向预防为主转变,重视健康的管理,通过横向多部门合作及结合纵向健康的记录,实现信息共享,利于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卫生费用、改善健康素质。
早在20世纪80年代,日本就开始建立电子医嘱系统,90年代开发电子健康档案,并且得到医疗机构的广泛应用,但医疗机构之间无法实现信息共享。同样,韩国医疗机构也于90年代纳入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使用率较高的仅限在社区诊所,公立医院次之,而非公立医院的使用率非常之低。澳大利亚早已建立以电子处方和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医疗信息系统,并且实现全覆盖,通过系统获取患者健康档案的概率为63%,更新档案资料的约为65%。加拿大只有17%的人口实现电子健康记录共享交换 ,其他信息系统实施进度比较缓慢,比如影响系统、检验系统、药品系统等等,加拿大致力于2016年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全覆盖。
综上,国外电子健康档案系统起步较早,覆盖范围较广,系统功能集成性高,但是各国的系统信息无法实现高程度的共享。
1.2国内电子健康档案发展研究 20世纪80年代,源于传染病报告方式的改变,由网络直报替代传统的逐级邮寄方式,信息技术开始应用在卫生领域。至21世纪,我国的卫生信息网络构架基本形成,并向卫生系统的各个领域发展建设。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特别指出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关键在于以居民个人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同时为了研究可行性和统一标准问题,在上海的多个地区进行试点工作,并于同年5月份,《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被制定并推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2009年版)》中提出,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以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医保、药品、财务监控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加快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建设,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重点,构建乡村和社区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5年版)》将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列入基本卫生服务对象之一。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生活习惯、过敏史、既往史、医保信息等)、就诊记录、体检记录、慢性疾病记录及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电子健康档案应该是居民从出生到死亡的所有医疗记录,是一个贯穿整个生命,具有动态性、综合性、个体性的記录过程。因此,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对于提高医疗质量、提升居民健康素质、促进医学研究与卫生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根据“全国城市卫生服务现状调查资料”报告,我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80%已经建立健康档案,65%已建立电子化健康档案 。虽然我国电子健康档案的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目标差距较远,存在建设系统不够完善,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共享程度低等问题。
2 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势在必行
随着卫生信息化发展,以及我国政府对居民健康档案建设的高度重视,建立集社保部门、医疗机构、公安部门等多功能于一身的电子健康档案是必然的趋势。
2.1诊断疾病更准确 电子健康档案全面记录居民的家族病史、既往病史、药物过敏等等,医生只需查看健康档案就能够一目了然,并对患者(尤其是急诊患者)作出正确适合的治疗方案,提高了诊断符合率及医疗质量,减少甚至避免了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2.2实现就医实名制 居民的个人信息会在电子健康档案中详细记录,包括基本信息、照片、身份信息、工作单位及医保信息。患者使用身份证或医保卡看病就能与电子健康档案联网,因此可以避免冒用他人医保,骗取医保基金的现象。
2.3报销手续简单化 由于医保的属地化管理,对于医保报销手续繁琐,尤其是异地就医,需要复印住院病历的相关资料才能办理报销,并且每个地区要求的资料不尽相同。而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能实现信息共享,患者就无需为报销来回奔波。
2.4缓解看病难现象 实现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分享,无论综合医院或是社区医疗机构,医生都能查看病人的档案记录,利于健全双向转诊制度,做到小病转社区,大病进医院。既能利用到社区的方便、快捷、低价的医疗费用,也能享受到大医院的人才、技术优势,提高医疗质量的同时,又降低了医疗费用,并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
2.5档案保存简易性 随着卫生信息化的发展,智慧医疗的推进,纸质化的居民健康档案已经不再适应现代化的发展需求。相较于纸质档案而言,电子健康档案在保存、统计、共享方面,前者不利于长时间的保存,而后者不仅保存时间长,利于统计学者分析居民的健康状况指标,而且能便捷准确地实现档案信息跨部门跨地区共享,提高居民健康素质。
3 完善电子健康档案对策建议
虽然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但是根据我国目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还需要作出更多的努力去完善电子健康档案建设,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促进卫生改革和卫生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3.1统一信息化标准 鉴于国内外发展现状,虽然我国政府极力推进卫生信息化发展,各地区也纷纷开始试点,但是缺乏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和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另外,信息系统的维护成本较高,以及不同开发商的软件系统不兼容等问题影响了电子健康档案的正常使用与信息共享。因此,我国政府应以建立全国的卫生信息网络为平台,统一电子健康档案的系统要求与发展规划,做到档案信息跨部门跨地区地共享,提高医疗质量和工作效率,节约卫生资源的同时,减轻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
3.2健全双向转诊机制 虽然电子健康档案实现共享可以促进双向转诊制度的有效执行,但反之,双向转诊制度的不健全也会制约着电子健康档案的发展,两者相互协调、促进与发展。它的建立不是仅仅独立于综合医院或者社区医疗机构,必须实现三级医疗网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健全双向转诊机制,才能更大的发挥电子健康档案的作用。
3.3多部门联合监管 集成多功能于一身的电子健康档案需要社保、公安、卫计委等多个部门共同筹建,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全国医疗机构联网实名就医。而电子健康档案不是建立与投入使用就已结束,它是一个不断更新以及循环积累的过程。因此,电子健康档案需要多部门的监督管理,实现全国联网,实名就医,杜绝重复参保、骗保的现象,真实准确有效地完善电子健康档案。
3.4健康档案隐私保护性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保障电子健康档案的隐私权,档案中包含的个人信息多而全面,如个人信息、社会背景、财务状况、既往病史等等,确保个人特性信息是否被保护,直接關系着电子健康档案的未来发展。其内容真实与否,直接影响着医生对病情的诊断。因此,国家应制定相应法律规章去保护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隐私权,并提高相关工作人员自身职业素质。
综上,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对于居民健康保障、医学统计学发展、社保机构、医疗机构等等大有裨益。因此,解决目前国内电子健康档案发展存在的问题,才能提高卫生信息化,促进卫生领域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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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罗茗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