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颖
摘 要:近年来,哈尔滨市农业科技创新在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三五”期间,为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更好地发挥综合服务功能,文章在简述了哈尔滨市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发展现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加大科技投入,构建新型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和科技应用能力,优化农业科技创新环境和氛围是完善和提高哈尔滨市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对策;研究
1 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发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1.1 哈尔滨市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发展现状
“十二五”期间,农业科技创新与科技服务为哈尔滨市农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在哈尔滨市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1.1 公益性服务体系健全发展
(1)农业科研机构多、科研力量强、科研成果显著。哈尔滨市现有农、林、牧、渔业科研院所26个,其中,国家级科研院所4个,省属18个,市属4个。科研院所现有科研条件,东北农业大学拥有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级研究中心,9个省部级研究中心,1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承担的各类课题先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200多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26项。先后5次获得黑龙江省省长特别奖和重大科技效益奖。黑龙江省农科院有1个国家级检测中心、1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中心。拥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省级学科带头人、享受政府特贴的专家100余人,12个专业研究居国内领先水平,取得1000余项科研成果。哈尔滨市农科院在水稻、蔬菜、花卉育种、栽培及鲟鱼养殖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果,近十年来荣获省长特别奖1次,国家、省、市级科技奖120余项,每年都完成近10项科研新成果,在各区、县(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了49个农业科研、推广及生产一体化基地。哈尔滨市农业科研水平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位居前列,为哈尔滨市农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技术支撑,在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2)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层级网状发展。哈尔滨市级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是20世纪八十年代后期成立的,形成一个中心辐射区、县、乡(镇)和村三级上下贯通的农村基层推广体系,在农技推广服务起到了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为我市农业现代化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目前,县、乡(镇)两级农技推广机构仍是农村科技推广的主体。全市有农技推广人员综合情况列表说明,见表1。
(3)农业技术示范推广辐射范围广。近年来,哈尔滨市重点实施了种植业、水产、农机等方面科技创新项目,成功培育了哈菜豆15号、哈粳稻2号、哈粘1号、玫瑰红矮牵牛等蔬菜花卉、粮食经济作物等新品种31个,繁育养殖了赤眼鳟、鲟鱼等7种名优鱼类品种,发明专利1项,适用新型专利23项,推广了玉米大垄双行密植栽培、水稻智能化工厂育苗、测土配方施肥、寒地设施蔬菜种植、棚室机械化作业等农业新技术。目前,全市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发展到255个、核心区面积达到了1500万亩,基本实现了区县(市)全覆盖,核心区内综合机械化作业程度、农田排灌设施建设标准到位率、高产栽培技术覆盖率和规模化经营覆盖率分别达到100%。落实农业科技创新和应用项目22个,实施面积31.12万亩;示范推广农业新技术29个,推广面积达500多万亩;启动建设农业科研、推广及生产基地一体化项目15个;建成农业部信息进村入户试点“益农信息社”745个,注册会员3.9万人,实现线上交易金额950万元。面向哈尔滨市9区9县(市),开展科技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4)农业科技服务平台作用显著。在推动哈尔滨市科研机构农业科技成果与技术落地转化方面,依托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市农业科学院搭建了三个农业科技共享和产业化服务平台,实现科技项目、信息、人才、政策和组织资源的共享。逐步完善了科技成果储备库,目前已入库最新农业科技成果300余项,并实施动态管理。依托三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举办了5次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对接展示会。通过展板、实物展示、作物新品种(系)的田间种植观摩,发放成果项目册、专家讲座等方式,重点展示了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市农业科学院提供的粮食经济作物、特色蔬菜、现代农机、农产品精深加工及农业关键技术等方面500余项的最新农业科技成果,签订意向协议20余项,受到涉农企业和农民的普遍欢迎,有效促进了科技创新成果向区、县(市)农业生产一线转化。通过该平台展示现代农业新品种新技术80项,提供优良种子10万斤,种苗800万株,承担各类示范项目10项,辐射带动“九区九县(市)”的园区建设。建设试验示范基地49处,使新品种、新技术、新栽培模式的示范,点线相连,带动全面。
1.1.2 社會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主要为农民提供非盈利性有偿服务。通过政策扶持、市场培育、典型引领等措施,鼓励和支持农业经营主体不拘一格发展。目前,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14668个,带动农户近60万户,规模经营面积1790万亩,其中专业大户发展到4100个、家庭农场发展到3733个、合作社发展到6524个、种养企业发展到311家。形成了“企业参股”、“订单合作”、“中介服务”、“统分结合”和“产加销联合”、“合作联盟”等多种模式。
(2)加强与农业大专院校合作。大力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院校、科研机构开展深度合作,在生物技术、良种培育、农业信息技术、农产品深加工等方面取得突破。通过农业大专院校为广大农户开办农业专家大院,设立农技“12316”专家咨询热线和惠农信息查询系统,为农户出专家、出方案、出资金、出技术、出成果,与农民示范户或合作社共同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每个园区都有新品种、新技术试验区、对比区、示范区,充分发挥了展示、辐射、带动功能,成为学习新技术的田间课堂,解决农村科技到农户家中最后“一公里”问题。
(3)大力培育农业龙头组织。按照培育一个龙头企业,带动一个特色产业,致富一方百姓的理念,经过几年的培育,截至目前全市市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業发展到173家,新增18家,实现销售收入332.5亿元、同比增长7.5%,利税29.1亿元、同比增长8.6%,带动生产基地面积1376万亩、占总种植面积的45%,带动农户81.95万户。
1.2 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与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还有很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问题:
1.2.1 农业科研体制与现代农业发展不相适应
传统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主要承担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推广与生产服务,以政府行为的单向性、被动性服务方式为主,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机关化、行政化明显,创新动力不足,技术水平和农业科技转化率低,存在着体制不新、机制不活、观念滞后、竞争力不强,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联系还不够紧密的问题。
1.2.2 农业科技运行机制不适应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的需要
现有的农业科技运行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的要求,科研价值导向存在偏差。立项、成果评定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更带有普遍性,“立项-成果-职称”的导向,使广大科技人员从科研立项一开始的目的就是为了评成果,晋职称,进而对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和误导。
1.2.3 农业科技发展与现有人才队伍不相适应
农业科技人员年龄老化现象较为突出,青黄不接,年龄断层,50岁以上人员已占绝大多数。知识陈旧,学习培训、知识更新机会少,真正急需掌握新技术、新技能的年轻专业人员难以引进,不少乡镇十年没有引进一名科技人员,农业科技人员年轻、有专业知识的农技推广人员严重断档。我市乡级农技推广人员中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很少,有些县(市)镇对农技推广服务机构不够重视,镇级农技推广人员“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位,姓农不务农”现象十分突出,有的成为安排富余人员的单位,名不符实。
1.2.4 服务网络与生产组织形式不相适应
我市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在很多地方处于“线断网破”的状态。全市现有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不能满足农业区域化、规模化、专业化生产对农业科技服务的渴求和精细服务的要求。农技推广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还没有最终破解。
1.2.5 技能服务与农民实际需求不相适应
我市农业科技人员中,有80%以上的本科及以上学历,90%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分布在市、县两级,在乡镇从事农技服务的80%未受过农业专业学历教育。这样的农业人才分布状况,很难满足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
2 国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发展经验与启示
2.1 国外的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发展经验
2.1.1 美国
美国农业科技服务的管理机构的特点是:
一是有效的“三位一体”合作推广模式。
二是有健全的推广体系和高素质的推广队伍。
三是有稳定充足的推广经费。国家承担20-25%;州政府承担50%;县政府承担20-25%。
四是有现代化的推广服务设施手段。
五是稳定较高的社会地位和福利待遇。
2.1.2 荷兰
荷兰由农业部在研究机构内设立了联络办公室,经常性的组织农业专家研讨科研、教育、推广计划。根据农业生产者实际需要设定科研内容和进行成果的转化,避免科研和生产的脱节。荷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核心内容是农业信息的发送与传递。体系运行经费由政府和农民协会各承担一半。建立了一套严格规范的录用、考核、培训制度,保证了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中人员的高素质和知识更新。
2.1.3 法国
法国技术推广组织主要是省、市、镇各级农业协会或商会。协会由国家、地方、农民三方共同出资,由民选代表负责管理,职责是向农民提供技术服务,解决资金、法律等问题。法国的农业商会为了传播高新技术,举办各类培训班,组织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协助农场主做好经营管理。
2.2 国外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发展的特点及启示
纵观发达国家的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实践,无论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其成功的特点:
一是拥有长期稳定的组织结构和健全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规范化、标准化程度高。
二是农业教育、科研、农业技术推广有机结合与农民的实际需要不脱节。
三是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的好,人员配备标准高,业务能力强,有一支常规精干的农技推广队伍;四是先进的基础设施与丰富的服务资源。
国外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发展的经验对哈尔滨市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启示是: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的建设是制度创新和利益关系调整共同实现的过程。虽然我们在国情和相关制度等方面和国外发达国家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但是在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管理、构建、科研成果转化、新技术推广、组织结构、服务模式等方面,是可以互相借鉴的。
3 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对策建议
哈尔滨市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应以产业化、市场化为导向,以“布局合理、体系完备、协调发展、支撑有力”为目标,依托农业科研、农业教育、农业技术推广三个创新服务机构,启动“市级农业科研+县级农业推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位一体的农业科技服务试点工作。构建满足于产前基础研究、产中转化研究和产后服务推广的综合服务体系。真正使科研、教育、推广机构的综合服务与农民的实际需求不脱节,使农业科研更接地气,逐步完善哈尔滨市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3.1 构建创新型农业科研管理模式,推进科研管理服务机制的创新
3.1.1 深化服务体系改革,强化农业科研管理
一是要以市场化农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围绕推进农业科技产业化服务进程这一目标,发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体,打破产学研各部门之间以及中央和地方之间行政分割的限制,使各部門的计划在创新系统的基础上形成合力。建立起机构布局合理、学科结构严谨、人员精干高效的农业科研开发服务体系。
二是科研单位要确立农业科技产业化的主体地位,建立科学民主的管理制度,规范科研行为,重大农业科研项目立项,要通过专家论证或投标、中介评估,择优委托。要建立项目绩效体系,加强跟踪检查,提高科研活动效率。
三是要鼓励农业科研工作者深入农业生产实践,了解社会需求,因地制宜选好科研项目,使科研更贴近生产实际,科研成果更便于转化推广,科研服务更接地气。
3.1.2 协调理顺科技队伍,提升科技综合服务功能
一是探索整合农业科技管理资源,理顺农业科技服务队伍,推进科研管理机制创新的管理模式。
二是为解决农业科研与生产一线、农业科研与农业技术推广不能有效对接问题,要加强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部门之间的联系,加强相关业务部门间与农业生产之间的联系,科学界定部门间的功能定位和责任分工,在明确各自职能的同时,加强部门间的分工与合作,使农业科研、教育、推广、生产紧密结合,完善协同创新机制,使之建立长期有效的服务关系和运行机制,形成完整的产业体系。
3.1.3 制定成果管理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
对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的管理应该贯穿整个科研工作的全过程。要保护农业科技队伍的科研资源,保证科研成果的有效转化,应对科研工作的查新、立项、准备、研发、推广等各项工作进行全方位地监控,有效控制各个环节的工作,从而使成果的产权问题得到有效保护。通过制度使科研资金的配置更加合理、科研资料的管理更加科学,科研成果所属权的认定、科研专利的申请更加规范,有效杜绝了科研成果的流失。
3.1.4 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激发成果转化热情
结合科研队伍的实际,制定有利于科研发展、科研创新和转化的利益分配激励机制。在项目申请方面,按照申请项目级别的不同,将项目经费的适当比例,作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劳务津贴,体现能者多劳多得的特点;在成果获奖方面,对获奖级别的不同,给予不同的奖励;在获得发明专利、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专著分别给予适当的奖励。通过激励政策,提高广大科研人员争项目、出成果、出效益的积极性。
3.2 搭建服务平台,完善科技推广运行机制
3.2.1 从农业实际需求为出发点,搭建服务平台
通过政府引导,建立由政府、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科技推广部门等组成的专家服务团队,开展面向农业应用的“点对点”式服务,构建以多种形式服务为主的示范区、示范基地,使之形成服务体系。通过点、面、基地体系的推广与应用,实现集中推广转化、种养管理、技术培训、咨询服务于一体的系统服务,逐步建立成果推广、科技知识普及、技术开发、新型农民培养一体化的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实现了“示范一片,成功一片,带动一片”。
3.2.2 加强科研项目与科技推广的衔接,提高成果转化力度
将项目申报、示范推广、技术转化与服务推广工作结合起来,逐步构建以区、县(市)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指标体系,加大指标的监督落实。加强应用基础、技术集成和引进消化吸收研究,加大科技成果转化的力度。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完善科技服务运行机制。
3.3 完善农业职业教育体系,推进农业教育服务体系的创新
3.3.1 加强农业职业教育,逐步将农业教育向普通教育渗透
从初、中等农业职业教育入手,加大农业知识在日常课程的比重,设立大自然课堂,增加与大自然接触的机会。从小培养农村青少年热爱农业。城市中小学可以在校内设立小型农业基地,既美化校园环境,又能提供学习农业知识的天然课堂。高等农业职业教育中,注重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专业设置要丰富,按农业实际的需求,增加农业文化、农业物流、农业网络信息等一系列新型专业,服务于农业。
3.3.2 加强新型职业农民职业培育,提高农民科技素质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上下联动,构建完善的政策体系。
二是坚持分层分类、综合考虑各地农业劳动力的实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程度和城镇化发展程度等因素,科学细化,开展针对性的培育,打造一支符合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3.3.3 加强农业职业规范,建立“职业农民注册登记”制度
建立“职业农民注册登记”制度,使之成为认证农村生产经营者资格的信息管理制度。
一是注册职业农民的收入应来自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和销售,并达到一定经营规模。
二是注册职业农民可以兼业务工,但通过其农产品交售额(量)或销售额(量)来保证其以务农为主。
三是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种农户土地,不能“注册职业农民”,以防城市资本大规模在农村圈地搞大农场的趋势。
3.4 完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网络建设,促进农业科技信息化发展
3.4.1 完善信息化建设,通过网络平台推动成果转化
一是借助网络,保证科研人员的研究工作有的放矢。
二是建立资源共享数据库,使科研管理更加透明、规范、有效,实现资源共享。
三是为解决农业科技推广“最后一公里”问题,将网络技术、电子技术与农村传统大喇叭进行有机结合,将农民需要的信息及时传播到每一个村庄。
3.4.2 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
依托互联网企业建设一批农业综合信息资源服务平台,将互联网技术广泛的运用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形成集现代农业推广、体验、运营、服务、交易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综合运营服务中心。
3.4.3 完善农业生产和市场监管信息服务体系
建立农产品生产各个环节追溯系统,提高农业规模化、精准化、设施化水平,解决农业生产与市场信息不对接、农业生产效率低下问题。
3.5 完善多元化的资金支持体系,构建长效稳定的投入机制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构建多元化长效稳定的投入机制,强化投入保障。
一是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投入机制,市县财政应保证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并保证其增长幅度。
二是通过社会力量融资成立农业科技产业化发展基金。
三是加强对公益性农业科研机构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支持,保证一线农业科技推广的业务经费,保证财政支农资金向重点产业倾斜。四是建立科学化的资金管理机制,加强规范化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