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是“国民照妖镜”吗(热点热评)

2017-02-20 06:53王传宝
环球时报 2017-02-20
关键词:新生事物国民素质使用者

王传宝

这两天,一篇《共享单车,真是一面国民照妖镜》的文章在微信朋友圈中热传,文中罗列了共享单车的一些奇葩遭遇,让人看后确实心里犯堵。很快,一些人便将这类丑陋现象上升到国民素质层面大加挞伐。这未免有些简单化了。

作为互联网经济的产物,共享单车在受到追捧的同时也面临诸多争议。有人认为,在西方发达国家都没这么火,唯独中国一骑绝尘是否超前了?这种担心毫无道理,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迅猛,不必唯西方马首是瞻,中国企业家们的创新值得鼓励。另外中国也有自身国情,共享单车因其便捷、适用而受到欢迎,说明这种供给满足了需求,符合经济规律。还有人担心,后续管理能否跟得上?这种担心倒真不是多余。

作为新生事物的共享单车符合用户需要,但未必就能顺风顺水。过去的一些城市规划、道路设计并未预见到这个新生娃的出现,现在城市管理者们也在为如何维持秩序整洁挠头。

共享单车不用办卡、没有停车桩,可停放在除胡同、小区、楼道等区域外的任意“合法”非机动车停车点。它既给人们短距离出行带来方便,又实现了与城市交通的无缝对接。但一个事物能否走稳走远,不是光看跑得多快,还要跑得健康。共享单车优势明显,但劣势同样突出。比如传统公共自行车的停车桩既可规范停车,也可定位使用者,那样问题就会相对较少。因此,共享单车的企业和资本在开发市场时,除最大可能地发挥优势,还应尽量预估和规避潜在负面后果。

共享单车的投资和运营方也在不断改进和完善,但目前看还不足以解决上述问题。相关企业不能把社会环境高度理想化,不能预想使用者的素质都能与预期道德水准匹配。如果真能做到路不拾遗,那将出现更多的“新经济”现象。资本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要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这个环境当然需要法治加以维护,但仅此还不够,对那些存在道德风险的场域,资本需有事先评估和有效应对。就此而言,共享单车这一新生行业形态并未做好充足准备和预防,对自身问题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这样说,绝非要替那些不道德使用者甚至涉嫌违法者辩护。随着这种新经济形态的出现,旨在管控问题的法治力量也会逐渐进场。同时,不道德现象也要具体分析,有的是恶作剧或自私行为,有的是竞争对手恶意破坏,有的则可能是使用者的无心之失。这需要舆论的介入和引导,也需管理部门创新管理手段,比如对监督、拍照者奖励积分,将使用者的信用评级纳入可行框架等等。另外还需社会力量进场,扶持这一多赢的新生事物,比如对“合法”停车场地进行规范、提供便利等。

社会上一直有种不好的倾向,动不动就将一些乱相上升到国民素质的高度,进行道德批判,但这很多时候过于浮泛,不接地气。共享单车存在的问题,绝非国民素质或道德所能承载。尚不完善的业态规则诱使一些人降低道德水准,这也值得检讨。如果企业把用户的道德水准想得现实一些,通过有效手段进行约束和规避,那反而在客观上有助于社会道德值的提升。社会不就是这样一点一滴进步的吗?高道德值并非与生俱来,而是在社会的互动和价值观碰撞中不断提高。那种动辄就是劣根性、“照妖镜”的说辞,是负责任的态度吗?我看未必。▲

(作者是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新闻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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