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读卖新闻》18日报道,因运营方式存在较大“水分”,目前盛行的互联网广告传播模式为广告商造成巨额损失,具体数字或超过100亿日元(约合人民币6亿元)。
报道称,广告在线传播一度由广告商来指定。而如今,“定点投放”已成为主流——系统根据电子产品使用者的偏好进行“推送”。比如,若用户浏览“汽车”,相关广告就会自动“找上门”。
由于这种推送方式缺乏监管,相当一部分广告实际上从未得到关注。日本业界此前对总数约为6.7亿条广告进行广泛调研,发现1100万条广告从未被收看,约占总数的1.7%。日本2015年在“定点投放”类广告总投入为6226亿日元,以1.7%的比例来算,广告商的损失约为105亿日元。
媒体称,个别网站运营商是该类欺诈的“元凶”。由于提升页面点击量可带来更多收益,运营商在网络平台上植入恶意软件,在广告页面被打开时,自动对广告进行点击。如此一来,则能“抢走”广告商的收益。▲
(高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