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 蕾
恢复留级制度 释然教育本质
吕 蕾
现阶段,我国已经实现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解决了适龄儿童“有学上”的问题,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实现让所有的适龄儿童都“上好学”的目标还需进一步努力。恢复义务教育中的留级制度,是我们实现“上好学”目标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从学生方面看,恢复留级制度尊重了学生的个体发展,有利于因材施教。同时,又能形成良好的班级学习氛围,学生会因为担心留级丢人,从而形成你追我赶的学习氛围。
从学校方面看,恢复留级制度可以使教师更好地进行教学,尽可能关注每个学生的发展,提高教学质量,保障教育公平,实现九年义务教育目标。
从家庭方面看,恢复留级制度能照顾到家庭对孩子的学习期望,给予家庭一定时间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态度,避免学生家庭因想申请留级而求助无门的现象出现。
为何恢复留级制度总是难以实现呢?综合分析留级制度的实施,在考虑恢复留级制度之前,主要应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从而提出相应的措施抵消留级的负面作用。一是如何避免留级给学生造成的“差生”的心理压力,怎样让孩子留级之后尽快地融入新环境?二是义务教育经费如何保障?三是用什么标准来确定留级?如何防止老师为了升学率而把成绩不好的学生踢出班级?
为消除留级制度造成的负面影响,我们可以从以下三方面来解决。
一是学生心理压力方面。做好留级学生的心理辅导,让学生明白选择留级的学生并不代表就是“差生”,只不过他们的学习能力在某一阶段比同龄人发展得慢一些,如果延长一年的学习将更加有利于学习习惯的养成和学习成绩的提高,使学生更快地融入新的学习环境。很多小学阶段学习一般甚至比较差的学生,到了中学阶段后发制人成为学霸的例子不胜枚举。
二是义务教育经费方面。我国实行的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追求的不该是9年时间,必须是9年合格的教育。也就是说,义务教育应该是以9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用中小学学籍信息系统跟踪学生的学籍,根据学籍拨付经费。智力发育较快的学生可以缩短年限,智力发育较慢的学生则可以延长年限。延长的年限可以设置具体规范,因为学校和家长都能明白时间是耗不起的珍贵资源。若还是出现超出规定年限的,则由学生家庭承担相应的教育经费。
三是留级标准确定方面。对学生是否留级应做谨慎的甄别,完善过程性评价制度,建立合格的评估体系,把学生的学习、成长情况告诉家长,在留级问题上,由家长自主选择,老师、学校给予留级意见,不得强迫学生留级,杜绝老师为提高升学率而将成绩不好学生踢出班级。
恢复留级制度是对学生的一种尊重。由于个体发展水平不均衡、存在差异性,让每一个学生在同一时间内学习相同的内容,学习效果往往是不一样的,因此我们就定义那些学习效果不好的学生为“差生”是不合理的。他们并不是学不会,而是需要更多的时间去消化、吸收知识,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然而“留级制度”就能给这些学生缓冲的时间,让他们能够在高速度、高效能运转的学校教育中得以适应。在现行制度下,虽然并未完全拒绝留级现象,但因学习成绩差而要留级却求助无门的现象不在少数。
取消留级制度,一刀切的要求忽视了学生的个体差异,看似取消了歧视,实际上让部分确实跟不上的学生承受了很大的心理压力,学生因跟不上教学进度而过早地产生厌学情绪,失去了学习的兴趣和动力,越来越多的学生初中毕业就早早辍学打工。另外,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由于教师要保障绝大多数学生的权益,教学进度、节奏要综合考虑绝大多数学生,在给后进生提优方面力不从心,可能导致出现学生应付着学、教师应付着教的情况,致使义务教育质量下降,义务教育的目的反而没有实现。而实施留级制度,无疑是保证义务教育质量的办法之一,我们通过有效的方法考核学生,合格的升级、不合格的留级,尽可能地让每一个学生都接受有质量的教育,而不是仅仅在学校完成9年学习。
恢复留级制度,可以使学生乐于学习、善于学习,让学生真正完成义务教育目标,达到其应有的水平。同时,加快改革学校管理制度和学生评价体系,既保障教育公平,又满足不同受教育者多元的教育需求。
(作者单位:江苏泗洪县归仁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