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艳华 翟心慧
(河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新乡 453000)
兴奋剂的英语为“dope”,原义为“供赛马使用的一种鸦片麻醉混合剂”。由于最早被禁用的一批药物大多属于兴奋剂,所以,尽管后来出现了并不具有兴奋作用的其他类型的禁用药物,国际上还是习惯将体育界所有违禁药物统称为“兴奋剂”[1]。
从1968年禁用兴奋剂至今,兴奋剂的种类已经从最初的8种增加到现在的140多种,除传统兴奋剂外,还出现“激光兴奋剂”“基因兴奋剂”等新型兴奋剂[2]。按照国际奥委会2016年的分类,兴奋剂主要有7大类:刺激剂、麻醉止痛剂、合成类固醇类、利尿剂、β-阻断剂、内源性肽类激素和血液兴奋剂。
2.1 刺激剂 刺激剂是最早使用,也是最早被禁用的一批兴奋剂。此类药物能通过对神经系统的作用,增强人的精神与体力,被认为是最原始意义上的兴奋剂。常见刺激剂有苯丙胺(精神刺激药物)、麻黄素(拟交感神经胺类药物)、可卡因(咖啡因类药物)、士的宁(杂类中枢神经刺激物质)等。
2.2 麻醉止痛剂 麻醉镇痛剂包括吗啡、其衍生物及同类合成制剂。这类兴奋剂就是常见的毒品,其副作用显而易见。吗啡对中枢神经系统有强烈的麻醉镇痛作用,使用后能使人产生快感及心理亢奋,提高运动员对疼痛的耐受力,使运动员无法正确判断自身情况,仍继续参加比赛将造成更为严重的伤害。
2.3 合成类固醇类 合成类固醇是一类在结构上和生物活性方面与雄性内源性激素睾酮相似的化学合成物质,其药理作用是使肌肉增大和力量增强[3]。最常用的有:大力补、康力龙、苯丙酸诺龙等。这些药物用作兴奋剂是频率最高、范围最广的一类,也是药检中的重要对象。虽然国际奥委会只是禁用了一些主要品种,但其禁用谱一直在不断扩大。
2.4 利尿剂 临床上,利尿剂主要用来促进尿液的生成与排出,从而缓解或消除水肿等症状。而运动员使用利尿剂的目的主要有:快速排出体内水分,减轻体重;增加尿量,来稀释尿液中其他兴奋剂代谢产物,以逃避兴奋剂检查;加速其他兴奋剂及其他代谢产物的排出,从而缓解副作用。
2.5 β-阻断剂 β-阻断剂主要作用机制是通过抑制肾上腺素能受体,减慢心率,减弱心肌收缩力,降低血压,减少心肌耗氧量。在不需要剧烈体力活动,而对心理状态要求较高的项目中,β-阻滞剂可以降低比赛时情绪激动引起的心率加快,从而减少机体耗氧量。
2.6 内源性肽类激素 这类药物是通过基因重组技术合成的。国际奥委会禁止使用的此类药物有:人体生长激素、胰岛素、红细胞生成素和促性腺素。由于这些物质也存在于正常人体内,故检测十分困难。
2.7 血液兴奋剂 使用血液兴奋剂又称为血液红细胞回输技术,是一种在竞技运动中禁用的技术。违禁者在赛前向体内输入血液,短期内增加血液中红细胞数量,从而达到提高血氧含量的目的。研究表明,运动员经血液回输后,最大吸氧量和持续运动到极限的时间均有所增加。
兴奋剂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是因为它能够在短时间内使身体机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进而提升运动成绩。但是,兴奋剂的使用玷污了竞技体育的纯洁性,损害公平竞争的体育原则,是对奥林匹克精神的严重亵渎。同时,对运动员自身来说,兴奋剂的使用可以说是在透支生命,它给人的生理和心理带来的损害往往是长期的,甚至是不可逆转的。
科学研究表明:不同种类和不同剂量的兴奋剂对人体的损害程度也不尽相同。
3.1 刺激剂的危害 刺激剂的大量使用会导致身体能量超量损耗,从而造成身体各器官的损伤。例如,会表现出呼吸困难、过度脱水、易怒失眠、性格改变等。在1908年奥运会上,一名意大利马拉松运动员因服用过量的刺激剂士的宁,跑到终点后昏迷[4]。
3.2 麻醉止痛剂的危害 麻醉止痛剂的使用等于撤去了人体的自我保护系统,这可能造成运动员伤势进一步加重;也可能在短期内使运动员头晕目眩、恶心呕吐、产生幻觉;长期服用的话,会使人变得冷漠、恍惚,精神抑郁,且记忆力及认知能力出现障碍,可能因幻觉而伤及自己或他人[5]。长期反复使用此类兴奋剂会产生躯体依赖性,即成瘾性,过量服用会引起急性中毒从而危及生命。
3.3 合成类固醇类的危害 长期大量使用此类药物对身体和精神都会造成伤害。例如,长期使用合成雄性激素类固醇会引起严重的肝肾损害;增加运动员患心血管疾病的发病率;可致使男运动员睾丸萎缩、精子的生成及其功能产生障碍,体内促性腺激素减少、前列腺功能紊乱;对女运动员来说,其不良影响更是破坏性的,主要表现为男性化特征增强、阴蒂增大、体毛增多、月经紊乱等[6]。
另外,慢性超生理剂量服用合成类固醇类兴奋剂可降低学习记忆能力[7]。
3.4 利尿剂的危害 长期大剂量使用利尿剂可导致心脏功能障碍,破坏体内的生理平衡。而短时间内机体内水的流失和体重的锐减会导致肌肉痉挛和血糖升高。
3.5 β-阻断剂的危害 β-阻断剂是一种抑制性药物,其不良反应是使人头晕、失眠、抑郁、幻觉、心动过缓、血压低,长期使用后若突然停药,会引起血压上升、严重心律失常,甚至产生急性心肌梗死或猝死。
3.6 内源性肽类激素类的危害 内源性肽类激素是人体内本身就存在的物质,过量输入这类激素无疑会导致人体内激素的代谢紊乱,对人体造成伤害。例如,过量使用红细胞生成素会使运动员心脏负担过大,造成心脏痉挛,严重的导致死亡。
3.7 血液兴奋剂的危害 输血使人体内的血量突然增加。会引起血压升高,加重心脏负荷,导致心力衰竭或代谢性休克。异体输血则可能出现严重输血反应,例如,产生过敏、急性溶血,或有感染肝炎和艾滋病的危险。
特别令人担心的是,兴奋剂对运动员所造成的伤害并不都是立即表现出来的,许多副作用在多年之后才表现出来。即使是医生也不能准确判断哪些运动员暂时还不会出问题,哪些正处于危险期。
(*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