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来偶忆(二章)

2017-02-18 13:40蒋静波浙江
星星·散文诗 2017年15期
关键词:信纸书信日记

蒋静波(浙江)

闲来偶忆(二章)

蒋静波(浙江)

日 记

我写日记,始于13岁那年的夏天。之前,写在作文本上交老师批阅的,只能算伪日记。那个年龄已经认为,个人的某些经历和感受,不想与人分享。

小学毕业那天,我们唱着“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依依惜别。阿伦过来,一本正经地对我说:“你还差我5分钱,忘了?”

我吃惊地点点头,又摇摇头。

“一个月前,你向我借钱买了奶油棒冰。我记了日记。”他将“日记”两字咬得很重。

我的脑子“嗡”的一声,好像被击了一下。阿伦肯定记错了,我从未向他借钱买过棒冰。但人家记了日记,就有了铁证,让人百口难辩。我若较真,反而被人误认为我耍赖皮。我在不情愿摸出5分钱之时,流下了几滴委屈的小眼泪。

回到家,我拿出刚奖励来的上面印有“好宝宝”字样的塑料封面本,气鼓鼓地记下了第一篇不必交老师的日记。只想,在日记里好好澄清,让这个冤枉也有一个铁证。

自此,“好宝宝”里有了如何度过一天的流水帐,有了消费大饼、油条、包子等费用帐,有了考试成绩的明细帐,有了同学之间发生的那些事儿帐,偶尔还发一下议论,评论一些同学的言行,甚至还有批判父母的记录。不知不觉,竟养成了记日记的习惯。

起先,我将日记放在书包里。一次,发现阿红同学在翻看我的日记,我一把夺过。阿红说,是她刚将掉在地上的日记本捡起来的。想起前几天在日记中记了阿红处理某件事的不当言行,有些不安。放学后,阿红果然就此事与我作了郑重的解释,令我十分尴尬。

日记是心的居所,需要一个安全的地方。我将它置于卧室的枕下。有一天,却发现妹妹们背着我,捧着日记进行朗读比赛。我又气又急,正要发作,好在父亲及时出现,送给我一只祖传的状元箱和一把锁。终于,我的日记有了安定的家。

一日,父亲找我谈话,围绕当时我的学习和思想状态,提出几点要求。最后,他严肃地指出,与男生通信是不理智的行为,需要改正。我大为惊奇,前一天,我的确收到过一位男生的信,他是好心寄给我一份外校的考试题,而且仅只一封。仔细检查状元箱,前箱盖紧锁,后箱盖铜襻已经脱落。日记本和那封信的放置次序似乎颠倒了。无疑,父亲从此处长驱直入,直捣我心窝。惶惶中,将状元箱藏在家里一个隐蔽的角落。数十年后,待我的女儿也记起了日记,我理解了父亲的用心和做法,但我不曾私下偷看过女儿的日记。

成人后,日记更是我排解苦闷、倾诉情感的最好伙伴。夜深人静,万物俱寂,一杯清茶,一支笔,让自己的思绪尽情纷飞,一吐为快。不必费尽心思,斟字酌句,不必忌惮他人,期期艾艾。委屈时,日记是一种酣畅淋漓的发泄;悲伤时,日记是一种断断续续的诉说;欢乐时,日记是一种得意洋洋的自赏。

我喜欢将一枚枚树叶,夹在日记中。当我翻阅日记时,那些红的、黄的、粉的、绿的、棕的树叶,便纷纷飘落下来。一起飘落的,还有许多难忘的记忆,它们都成了岁月的书签。

如今,人到中年,面对世事,早已淡然。过往斑斑驳驳的心事,早已交付东逝的江水。昔日深深浅浅的叹息,早已融入清风明月之中。倒是那些错过的人事,轻许的诺言,永远心存歉疚,无从弥补。

这几年,已疏于记录。面对日记,不免想,什么时候,找一处安静的角落,细细品读那些日记,如同重新经历过往的人生。

书 信

整理旧物,翻出一大撂书信。女儿说,手写的书信,快成古董了。我点点头,同意她的看法。

世事变化真快。许多年以前,书信还是人们交流的一种重要方式。在电话尚未普及,不知手机、电脑为何物的年代里,身处两地的人要互通消息,除了向人打听、请人捎口信外,只能借助书信往来。甚至于身居同一处的人若不便面谈,也通过书信来交流。

那个时候,不管是否识字,哪个人或哪户人家不曾备有亲朋好友的“地脚印”(地址)和信封、信纸、邮票呢?在偏僻的乡村,甚至有一种叫做“代写书信”的营生。

记得我小时候,一位阿婆常穿过半个村庄,一路举着远方儿子的来信,到代销店买一两张信纸、一张邮票、一个信封后,来我家叫父亲念信以及写回信。每月一次,雷打不动。“家书抵万金”,远离故乡的游子,每隔一段时间,向家人报个平安,那是千百年来的一种约定俗成。

上世纪70年代末,距我家七八里路的远房亲戚,收到香港亲人的来信后,不想为外人所知,就在一天晚上悄悄来到我家。父亲关起门来,耳语般地给他们读信,并商量着如何回信。如此神秘、郑重,令人难以忘怀。

小时候,当着家人的面收信、拆信,自认为是件很牛的事。从初一起,寒暑假里,我和要好的同学有了信件往来。我就在父母和妹妹的眼皮底下,骄傲地拆信、看信,瞧他们盯着我手中的信纸的神情,好像要把信纸盯穿一样。因为在信中聊过有趣、好玩的事,或者分享过一些秘密,大凡通过信的同学,情谊会更深一些。后来,两个妹妹转校到离家约三十里的尚田读书,我也开始给她们写信了。尽管我们每周见面,但通信交流的感觉跟面谈不同。我们彼此鼓励好好学习,不负春光,自己都被自己的信感动得一塌糊涂了;尽管见了面便露了原形,照样浪费大把时光。

大学期间,是书信来往最频繁的时期。开学初,班上每天有人送来一大堆花花绿绿的信封,收到的同学自是喜天欢地。我牢记着父亲要我常给他写信汇报的叮嘱,第一学期,几乎每隔一周就给父亲写封信,学校、班级、食堂、寝室、老师、同学……都是汇报的内容,一写就是好几页,最多一次写了十多页,用了大信封才能塞进信纸。这些常被同学们笑话。一次,正写着,一位同学一把夺走信纸,当众念道:“爹爹:见信好……”便吐着舌头,双手奉还。不过父亲的回信绝不会超出两页,总叮嘱我好好学习,注意身体,与同学和睦相处。

那个时候,同学间书信往来也达到了高潮。除关系不好的,一般同学间总会互致书信,了解彼此新的生活。读那些来信,随意、率真,好像信纸上浮现的是一张张友好的笑脸。给她们写信,轻松自在,就像与她们无拘无束地对话。关系好的,可以更率直、任性一点,开句玩笑,画朵小花,聊聊内心的秘密,都可以。上大学后,似乎自动解除了男女同学间的封锁线,之前互不理睬的男同学也来信搭理。面对几封小心翼翼而又一本正经的信,阅后如同嚼蜡。也难怪,男女同学本来就不太了解。所以回信也只能如啃过的甘蔗渣,来往几次,自觉没趣,便不了了之。若是某位女生与某位男生互生情愫,书信在一来一往间,便有一种“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觉。那种等待、煎熬和揣摩,是如今在便捷的通讯时代的人所不能体会的。

常言道,字是人的第二张脸。对于刚认识的人,人们除了习惯以貌取人,还习惯以字取人。若是写信人有一笔好字,可使书信增色不少,收信人边阅读书信,边欣赏书法,自然心情舒畅,如果加上文笔优美流畅,更令人青睐有加。大学期间,我曾在火车站认识一个翩翩男生,当时我在买火车票,被后面的人流挤出了队伍。原先排在我后边的男生便自告奋勇替我买票。买到票后,给他钱,他说找不开,我只得要了他的地址,说到家后寄给他。之后,我将买火车票的钱夹在信封里寄给他,并表示感谢。他立即复信,说我是个守信用的女孩,表示以后多多联系,做个好朋友。然而,望着歪来倒去、间杂白字的复信,好感顿失,即使后来又收到他的信,全无回复的兴趣了。

算来,已有二十来年没有执笔写信了。如今,在电脑、手机一点就可随时交流的时代里,谁还会静下心来,一笔一划,费时费心地为某个人写一封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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