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长春市政府决定,从2017年起为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买单”。
据了解,长春市政府这项惠民政策称为“蓓蕾计划”,主要解决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管问题。本学期将以试验区试点校的方式先试先行,暑假开学后在城区小学全面铺开,形成“学生免费参加、学校集中看护、社会多方参与、活动安全有序”的托管模式。
据悉,托管经费按生均每天2元安排,将市级承担的小学生免费托管经费3944万元纳入年度预算。课后托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产生的开支,财政部门将按照专项经费相关管理规定对此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管理监督。
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全省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在继续落实好农村学生“两免一补”和城市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同时,向全省57万多名城市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推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同时,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
甘肃要求,各地要严格选用国家课程教学用书和地方课程免费教科书,不得随意使用不同版本和版别的教科书,不得以任何名目向学生收取涉及教材的一切费用。同时,小学《科学》《音乐》《美术》(或《艺术》)《信息技术》和初中《音乐》《美术》(或《艺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将纳入循环使用范畴的教科书,由学校集中管理,学生免费使用,学期结束统一收回、消毒。
近日,河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5部门联合下发编制“十三五”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和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通知提出,今后5年,无寄宿制小学或不能满足寄宿需求的乡镇,要至少改扩建或新建1~3所农村标准化寄宿制小学。
河南提出,要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逐一摸底调查,准确掌握留守儿童数量和学生寄宿需求,合理确定寄宿制学校建设计划,尽可能满足初中生和小学中高年级学生,尤其是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要统筹建设需要和财力可能,列出建设项目清单,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凡列入专项规划的中小学基本建设项目要确保建设土地和资金。要严格专项规划编报程序,对于确需撤并的学校和教学点,要严格履行撤并程序,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学校师生等的意见。
按照要求,河南各地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初中建设原则上按24班规模,其他地方原则上按18班规模,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初中;乡镇政府所在地的中心小学,原则上按24班规模;在人口比较密集的平原地区农村中心小学,原则上按18班规模;人口比较分散的山区、丘陵地区的农村中心小学,原则上按12班规模。在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要保留或设置村小学和教学点。
近日,江西省赣州市教育局公布了112名市级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单,同时,对其三年任期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细化和量化,任期结束时将对其进行滚动评估,优胜劣汰。
该局对信息化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拥有应用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建立“名师工作室”、县级以上信息化教学学术报告或示范课、发表信息化教学学术论文、送培送教下乡等都做了详细的量化规定。值得一提的是,该局对信息化名师指导培养农村薄弱学校教师,引导其参加信息化教学、科研活动等也做了特别要求。
该局要求,各地各校要为信息化名师的专业化成长创造良好环境;要求信息化教学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区域内信息化教育教学应用全覆盖、常态化。
近日召开的2017年福建省学生资助工作视频会议上,该省扎实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实现建档立卡及低保家庭等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2016年共下达各项资助资金18.9亿元,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逾百万人次。
福建规定,学前教育阶段,对建档立卡的各类幼儿,按每生每年2000元政府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对建档立卡的寄宿制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营养餐补助;对建档立卡的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高中教育阶段,对建档立卡的学生,按每生每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学生学杂费。中职教育阶段,对建档立卡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对建档立卡的本专科生,按每生每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同时优先享受新生入学资助、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政策等。
(以上部分信息选自《中国教育报》,并对原文有编辑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