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磊
[摘 要]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在发展中必须重视管理工作,只有通过规范化的管理,才能保障所内各项业务的有效开展。本文主要分析加强事务所管理的具体策略,这对创新管理方式方法,获得良好的管理效果,促进事务所的深化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管理;人才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02.060
[中图分类号]D92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02-0-01
目前,我国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发展还不成熟,大多数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成立的时间不长,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其所面临的生存压力还是很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只有加强管理工作,与时俱进,创新管理方式,把握时代脉搏,拓展发展途径,才能获得进一步发展的不竭动力。对于任何企业单位而言,加强管理都是生存之本,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也必须加强管理工作,通过管理创新获得发展。
1 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
任何单位和企业要保障管理的高效率,必须以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为基础开展管理工作。律师事务所也必须走科学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重视规范管理工作,能够根据市场形势、律师事务所发展的情况,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比如:员工聘用晋升制度、日常工作管理制度、业务拓展制度与财务管理制度等,要通过制度建设工作,使事务所的管理工作走向正规。另外,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工作是比较繁杂的,也只有建立完善的制度,才能把各项管理工作理顺,保障各项管理工作能够高效运行;也只有建立规范的科学的管理制度,管理工作才能有本可依,各项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2 加强对人才的管理
吸纳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是律师事务所发展的根本,因此,任何律师事务所都必须加强对人才的管理工作。在人才管理中,首先要明确人才管理制度,保障律师事物所内每一位律师都能严格自律,按照制度规规矩矩的办事,能够向客户展示出一种专业自律的工作风貌。另外,律师事务所要积极紧吸纳人才,积极引进优秀律师,能够根据自己的业务状况,把合适的律师放在合适的位置上,能够为优秀律师提供晋升的机会,满足律师自我发展的需要。在人才培养中,要能够引入竞争机制,只要是连续性地创造佳绩,律师就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晋升,甚至可以晋身为事务所的合伙人,有效提升律师的奋斗积极性。律师事务所还需要加强现有人才的培训工作,定期为自己的业务团队、精英团队提供培训的机会,要鼓励所内律师多学习、多培训,不断提升现有人才的业务能力。另外,事务所要重视留住人才,要能够根据业务情况,为律师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要解决所内律师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踏踏实实地留在所内开展工作,对人才进行有效的激励。
3 加强对财务的管理
律师事务所要加强对财务的管理,能够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在日常收入上采用统一收费、统一入账的方式,坚决抵制私自收费办案的情况。在财务日常开支方面,要制订严格的预算方案,按照预算进行开支,在每一季度结束后要进行财务开支核算,做好年终财务核算工作。如果是预算外的项目,需要支出经费,小额款型需要打报告,报告通过后才能支取款项。如果是大额款项支出,合伙人必须要开会商讨,對大额款项支持进行有效把关。在财务方面,各合伙人要有知情权,财务预算必须经过各合伙人统一制定,财务决策也必须得到各合伙人通过。在所内,要统一设置业务提成标准,不搞特殊。公共费用开支要明确授权,要保障各项公共费用支出的透明。
4 加强对业务的管理
律师事务所必须通过开展业务才能实现发展,因此,加强业务管理工作很重要。律师事务所的业务主要是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通过提供这种服务获得一定的报酬,从而有效拓展市场,扩大影响力,实现事务所的自身发展。加强对业务的管理,需要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完善各项律师服务职能部门,不同的律师按照其专业特长,有效完成部门工作任务,完成业务量。加强业务管理,就是把专业律师放在专业的位置上,不断提升律师开展业务的积极性,使其能够利用自己的专长更好地拓展业务,这是律师发展之本,也是事务所的发展之本。律师事务所要能够根据发展需要,设置业务目标,要能够积极鼓励律师确定自己的职业方向,能够看准市场,积极拓展自己的客户资源,以完成业务目标。要能够通过有效的措施,奖优罚劣,调动律师业务拓展的积极心,使他们能够把精力放在业务拓展方面,放在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方面,不断提升所内的业务量。
5 结 语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起步晚,发展还不是很完善,其要想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立于不败之地,要保持强有力的发展势头,就必须重视管理工作,加强事务所管理。事务所要能够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都严格按照制度推进,要加强对人才的管理,能够积极引进人才、启用人才、留住人才;要加强财务管理,保障财务支出和收入的合理化、合法化;要加强业务管理,能够积极扩大业务范围,保障事务所的良性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梅向荣.律师事务所的三大战略管理[J].经营与管理,2011(7).
[2]何金忠,刘芸.浅析律师事务所公司化治理[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