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卫草源
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召开《草原法》修订座谈会
文│卫草源
2016年12月15~16日,为加快推进《草原法》修订工作进程,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了《草原法》修订座谈会。内蒙古、青海、新疆等15个省区的草原法制建设骨干人员,以及农业部畜牧业司、全国畜牧总站有关人员参加座谈会。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主任李伟方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伟方在讲话中深入分析了当前推进草原法制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大好机遇,对配合做好草原立法工作做出明确指示。他指出,《草原法》是依法保护草原的根本法律依据。当前,建设生态文明的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草原生态保护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迫切需要通过完善草原法律法规体系,夯实草原生态保护的法律制度基础。其中,修订《草原法》是当前草原法制建设最重要的任务。《草原法》修订工作得到了各方面的高度重视,为强化草原立法工作创造了条件和机遇。他希望,大家要抓住当前国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有利机遇,全力配合做好《草原法》修订的立法调研、征求意见及修改完善等工作,加快推进草原立法工作进程,进一步健全完善草原生态保护制度。他要求,大家要对《草原法(修订草案)》进行充分讨论,集思广益,对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字斟句酌,尽快形成较为完善和成熟的《草原法(修订草案)》,为加快推进《草原法》修订出台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座谈会上,参会人员就相关部委和农业部相关司局对《草原法(修订草案)》提出的意见,逐条进行了研究讨论,提出了是否采纳的理由和依据,并对《草原法(修订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大家认为《草原法(修订草案)》更加突出了生态保护优先的理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草原生态保护制度,充分体现了建设生态文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精神和要求。
农业部畜牧业司草原处有关同志在会上介绍了《草原法》修订工作的总体进展情况。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副主任徐百志对座谈会情况进行了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