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伦碧/四川省宣汉县东乡农业服务站
暂停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对动物检疫工作的影响
李伦碧/四川省宣汉县东乡农业服务站
长期以来,全国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为加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及监督力度,依法对其实施了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并按照规定收取一定金额的检疫费,为保障畜禽食品安全和维护人体健康发挥了重大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动物检疫收费造成了养殖户、屠宰加工企业对动物检疫工作的极端不满,抵触心理极大,使得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工作难度加大,收费造成了养殖户、贩运户、屠宰户、屠宰加工企业等逃避检疫、不报检、私自出售或屠宰动物、偷运未经检疫的动物等行为的大量发生;另外部分动物检疫员为了完成收费任务或满足个人私欲,不作为,乱作为,乱收费,“健美猪”、“三聚氰胺”、“红心蛋”事件暴露的问题把检疫收费的弊端暴露无遗,严重损害了全国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和动物检疫执法人员的形象。
1.杜绝了动物检疫人员乱收费。由于多种因素,动物检疫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现象,如乱收费、隔山出证等,这严重损害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人员的执法形象。暂停征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后,检疫人员与被管理对象没有任何经济关系,不以赢利为目的,检疫人员把心思几乎全部用于检疫服务中,公正执法,极大地提高了检疫效率,有效杜绝不规范现象的出现,降低渎职风险。还能打消个别不法分子想“从中捞一笔”的念头,让强制收费、胡乱收费、变相收费等丑恶行为无处遁形,彰显出检疫工作的社会性、服务性和公益性。
2.减少逃避检疫现象。暂停征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前,养殖业主为降低成本,不愿缴纳检疫费,逃避检疫现象时有发生。逃避检疫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检疫管理秩序,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上市给动物疫病的传播流行留下潜在隐患。自暂停征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后,减轻了养殖和屠宰从业者的经济负担,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的业主等大幅度增加,他们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申报检疫的积极性大幅度提高,为我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3.提高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率。暂停征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后,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即可进入流通环节,无需缴纳任何费用。有效减少了货主为逃避检疫收费而不愿主动申报检疫现象的发生,养殖场(户)对出栏动物检疫申报的积极性大幅提升,产地检疫量与同期相比增加20%~30%左右,提高了检疫申报率、防范动物疫病的传播流行有积极作用。
1.工作人员差旅费无着落。动物产地检疫明确要求养殖场(小区)检疫人员必须到场到户检疫,农村散养户到申报点检疫。由于我县属于山区县,养殖场建在边远地带,检疫人员到场到户检疫往往要花半天至一天的时间,同时交通不便,摩托车费用高,安全性差。因此,动物检疫员不愿意到
场到点进行检疫。同时每个定点屠宰场修建在远离城市、交通要道,上班人员极其不便。动物检疫员公杂费、伙食助补费、交通费等差旅费过去在检疫费中开支,现在当地财政没有纳入预算,无处报销。
2.正常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动物检疫电子联网出证网络费、维修费,检疫票证工本费、电费等没有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又无自有资金,导致动物检疫工作无法开展。
3.动物检疫人员严重不够。屠宰检疫要求驻场同步检疫。屠宰场24小时不间断值班,按行政执法要求每班2人,一个屠宰场需要动物检疫员8名,实行3班4倒;同时定期对养殖场(小区)监管需要2人。目前大的乡镇动物防疫分所有人员7人,小的乡镇仅仅1人,多数乡镇是2~4人,存在人员严重不足。
1.多措并举,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提高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人员对检疫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把动物检疫电子联网出证网络费、维修费,检疫票证工本费、电费、工作人员差旅费等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其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三是积极协调将协助官方兽医开展工作的协检人员工资纳入预算或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其后顾之忧,保证其能全心全意配合完成检疫监督执法工作中。
2.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一是向行政相对人宣传动物疫病发生、传播对畜牧业发展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性,以及检疫工作对预防控制动物疫病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通过宣传,让行政相对人认识到暂停征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体现了动物检疫工作的公益性,是国家减轻企业和农牧民负担、激励投资创业、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举措和优惠政策。三是继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使行政相对人认识到不申报检疫就出售、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是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3.加强对检疫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变相收费,以及暂停征费就缺乏动力不作为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把好畜禽食品端上餐桌前的每一道检疫关,为宣汉县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