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懿/文
跟着彭懿读经典
《肯尼和大怪龙》:一条爱作诗、爱读书、爱吃甜品的龙
彭懿/文
在这本书的封面上,一只背书包的小兔子竟然狂野地骑上了自行车。他头顶上那个绿色的长脖子巨怪是谁?当然不是兔子爸爸了,是龙。
所以,这本书就叫《肯尼和大怪龙》。
肯尼是这只小兔子的爱称,他的正式名字是肯尼思。龙也有名字,他叫格雷厄姆……奇怪,这两个人物的名字怎么那么耳熟呢?仿佛刚刚听到过一样。是的,把兔子和龙的名字组合起来,正好是一个人的名和姓:肯尼思·格雷厄姆,就是《柳林风声》的作者肯尼思·格雷厄姆。
美国作家汤尼•迪特利齐自写自画的《肯尼和大怪龙》,其实是一本向格雷厄姆致敬的书。他几乎原封不动地照搬了《骑士降龙记》的情节,人物也一个不多一个不少,只不过是把他们全部换成了动物——小男孩变成了兔子肯尼,照样是一个爱读童话和自然常识书的孩子。骑士乔治的变化大一点,变成了一只老獾,在小镇上开了一家书店。龙没什么太大的改变,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改变,那就是除了爱作诗,他还爱读书了,爱吃蛋奶酥、焦糖奶油一类的甜品了。对了,迪特利齐不只是把人物都换成了动物,还把故事的背景从“早年间”移到了现代。你看,兔子肯尼骑上了自行车,龙格雷厄姆看书时会戴上一副镜片跟晚餐盘子差不多大的金属边眼镜。
迪特利齐当然不会百分之百地照搬这个一百多年前的老故事,他赋予了它许多现代人的新观点。例如,当肯尼说他要一个人上山去看龙时,爸爸妈妈显得异常冷静,没有阻拦。爸爸说:“如果孩子认为他能对付龙,那我想我们应该让他去。他到底也不小了。”妈妈说:“好吧,不过先要洗好盘子,做好作业。”怎么样,是不是够可以的?
要知道,这时肯尼的父母还不知道山上是一条“一生没杀过一样东西”的好龙,还以为是那种“会飞、吃美女、烧城堡”的恶龙,他们的独生子完全有可能一去不复返。
这本书比《骑士降龙记》写得还要好笑、俏皮,你看了这个开头,就知道《肯尼和大怪龙》是怎样的一种叙事风格了——
趁我没忘记……
许多年以前……等一等,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在想,一本讲龙的小说书,开头应该是:“话说早年间……”可在这一本不一样,因为说实在话,我不明白“话说早年间”是什么意思。话说一匹马,那也很好玩啊。还有,话说一位骑士骑马飞跑呢,不过那是另一个故事了。
那么这样吧,让我把开头改一改,我的故事这样开头:
话说一个农场,它就在你那个镇西面的那个镇里。许多年以前了,一个星期三吧,一只种地的兔子,加上这只兔子的妻子,还有他们的儿子肯尼思,正坐下来要吃晚饭……
(本期责任校对: 郭文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