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路
摘 要:我国所发展的众筹金融模式,能够为小微企业、新型项目与群众资本搭建桥梁,使得金融体系畸形下难以融资的小微企业及新型项目能够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以便于小微企业或新型项目更好的发展,创造较高的经济效益。这使得众筹融资得到了我国政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但是,从目前众筹融资发展实际情况来看,众筹融资背后存在较多风险,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基于此,本文将从分析众筹融资展开,就互联网金融时代下众筹融资的发展及其背后的风险予以探讨。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时代;众筹融资;发展;风险
众筹模式率先兴起在美国,是金融领域的一个创新,紧接着我国也出现了相同模式的的融资模式。的确,国内众筹融资模式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和资本投资渠道不顺畅的问题,但是众筹融资模式背后存在法律风险、管理风险等,可能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为了使众筹融资模式在互联网金融时代良好的发展,应当积极对众筹融资予以改革,以便众筹融资有一个合法的身份,并且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促进众筹融资良好发展。基于此,本文笔者将在下文重点研究互联网金融时代下众筹融资发展的实际情况,明确众筹融资背后的风险,希望业界人士能够正确认识众筹融资存在的风险,借助法律、监管等方面的力量来改革众筹融资,促进众筹融资良好发展。
一、众筹融资
1.众筹的起源与发展
其实,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困难在各个国家都存在。美国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出了“众筹”新兴模式。为了能够更好的推行众筹模式,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美国还推行了《初创期企业推动法案》,对众筹融资模式予以支持,并促进众筹融资模式良好发展。
鉴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资本投资渠道不通畅问题比较严重,我国积极借鉴了美国的众筹模式,比认为众筹模式与互联网相结合将会发生非常大的效力。简单理解,众筹融资是大众参与新兴潜力项目共同集资的新型融资模式,其是众包和微型金融结合衍生出来的产物,在互联网环境下,可以使大众看到新型项目的潜力,并为其融资,如此将会使新型项目能够良好的发展下去。可以说,众筹融资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银行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促进了金融市场化。
2.众筹融资的类型
国内真正发展众筹融资是在2011年售价众筹平台在北京上线,而发展至今,国内已经建立了较多的众筹平台,其中比较知名的就20多家,且每个平台都独具特色,这使得国内众筹融资的类型较多。具体表现为:以京东众筹为代表的创新产品的预售及宣传的平台;以淘梦网为代表的影视娱乐、音乐媒体等艺术类的产品的传播平台;以追梦网为代表的公益项目的募资平台;以天使汇为代表的新兴产业或新公司的投资平台。
从以上众筹融资平台运行实际情况来看,出资者得到回报方式主要为:
(1)捐赠众筹
也就是投资不以任何回报为目的来进行投资。通常情况下,出资者将资金捐赠于慈善机构或特定公益项目。捐赠众筹的特点是所涉及的资金额很小。
(2)实力回报众筹
实力回报众筹,是项目发起人通过平台发布众筹产品,并设定吸引人的价格,感兴趣的消费者可以参与融资,在人数达到预设值的情况下,项目将成功,进而给予消费者一定的奖励。从当前实力回报众筹运行实际情况来看,通常会回报给消费者签名CD唱片、特殊活动的入场券、海报等,以此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这使得实力回报众筹成为目前国内最具影响力的众筹模式。
(3)债权众筹
债券众筹,自然与债券有关,即债权众筹相当于人民与项目之间资金融通的中介,并且提供还款担保,如此项目发起人可以通过平台发布产品,向广大人民借贷,在项目获得回报的情况下进行还款。通过债权众筹的实施,可以弱化了项目投资风险,并且还能使项目良好开展与运作。
二、互联网金融时代下众筹融资的发展
从国内众筹融资模式的推出到今天,已经发展的越来越成熟。但是,众筹融资模式的发展也是比较波折的,尤其是以实物回报类的众筹平台,因其回报形式的限制,其融资金额较少,投资回报不佳。致使诸多实物回报类众筹平台都失败告终。相对于实物回报类众筹来说,股权回报类众筹的发展较好,其具有融资数额高,最高的融资金额能够达到十万或数百万,使项目良好的运作,创造较高的经济效益。就以天使汇众筹来说,采用股权回报类的众筹融资模式,推出的天使汇众筹平台(如图一所述),上线项目,吸引了广大消费者的目光,积极投资,这使得天使汇平众筹平台上线的100多个中小企业项目融资到的金额已经超过了3亿元。当然,股权回报类众筹融资模式也存在一些缺陷,使其存在较多风险,一旦风险发生很可能给投资者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
三、互联网金融时代下众筹融资背后的风险
的确,众筹融资模式的实施,能够帮助小微企业或新项目更好融资,促进金融市场化。但是,在互联网金融时代下众筹融资背后也存在较多的风险。
1.实物回报类众筹存在的风险
从法律角度来看,以点名时间、京东众筹等为代表的实物回报类众筹并不会被认为是非法集资,不存在法律风险。但是,深入了解实物回报类众筹,其本质并不是融资,而是新产品宣传。对于大集团来说,融资并不是最终的目的,新产品大卖才是最终目的。为了达到此目的,在众筹平台上进行新产品的宣传与预售。而此时企业的新产品还处于未量产环节,甚至处于开发阶段,最终能否按期两场并且技术交付给投资者还是很不确定的。此种情况下,众筹平台和投资人都处于被动地位,可能接受到存在瑕疵的产品、或接收不到任何产品的风险。
2.股权回报类众筹存在的风险
相对于实物回报类众筹来说,股权回报类众筹的风险性更大,如若股权回报类众筹操作不合理,很可能被定义为非法集资,受到法律的惩治。200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非法发行股票的某些行为做了限制。而以大家投和天使汇为代表的股权回报众筹平台,在具体运行的过程中,虽然对上线的项目和认证投资人进行了严格的审核,但是,通过积累投资人并按照投资人出资比例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过程中很可能出现触犯法律的行为,进而很可能被界定为“擅自发行股票的罪名”,这将会给投资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另外,股权回报类众筹除了存在法律风险之外,其他风险也显现出来。就以管理风险来说,发起人在股权回报类众筹产品的情况下,筹集的资金将由众筹平台保管,那么众筹平台将会聚集巨大的资金额,且没有规范的监督机构对巨大的资金额进行有效监管,那么资金可能被挪用;发起人在发起众筹产品融资的过程中,无法对投资者予以收益承诺,那么发起夸大项目收益的结果,最终好的或坏的结果将由投资人承担。
四、结束语
基于以上内容的分析,确定众筹融资模式的推行是金融创新的表现,通过构建众筹融资平台,可以帮助小微企业或新兴项目融资,促进小微企业或新兴项目更好的发展,创造较多的经济效益,间接促进国民经济增长。但是,从当前各种类型众筹平台运行实际情况来看,存在较多风险,如法律风险、管理风险等,可能给投资者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总体来说,从互联网金融时代来看,众筹融资与互联网结合还是有很大潜力的,而今时今日应当加强众筹融资风险的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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