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异的旅程(作家素描)

2017-02-13 21:58张惠雯
北京文学 2017年2期
关键词:孟菲斯福克纳旅程

张惠雯

第一次见到陈河是在2011年,那是我来美国后的第二年。说“第一次”似乎不恰当,其实至今,我们也没有见过第二次,但他给我的感觉完全是位老朋友。

那一次,陈河到美国来游历,休斯敦是他的终点站。他从新奥尔良坐“灰狗”巴士来,他的一位老友因故无法去车站接他,把这个任务交给我。在美国,人们长途旅行去别的州,或者自驾,或者坐飞机,坐“灰狗”巴士的人不多。我记得那个车站很破旧,在下城区一个嘈杂拥挤的地方,紧靠地铁轨道。车站没有停车场,我只好把车停在对面麦当劳的停车场。我站在出站口等着,出站的几乎都是黑人和拉丁裔,他们面容疲惫、风尘仆仆,但奇特的是,身体里仿佛散发出一股与美国南方大地浑然一体的气息和活力(很奇怪,这通常是白人没有的)。这些人的样子呈现出一种南方的线条,像是从福克纳那些小说里走出来一样。最后,一个身高压倒多数美国人的华人出现了。他的神情竟然一点儿也不憔悴,仿佛刚刚经历了一次奇异的旅程,路途上都是令人兴奋的新鲜事物。他后来告诉我,他很喜欢坐“灰狗”的这次长途旅行,因为他感觉非常贴近美国的土地,感受到了真正的南方。

我带陈河从车站走去对面的停车场,车站外徘徊着一些奇奇怪怪的流浪汉。我以为他会对这一带的“街景”感到失望,但他饶有兴致地打量这些人和周围破烂的街景。我们聊到美国的流浪汉问题,陈河说,他发现这里的流浪汉不会因贫穷而自觉低人一等,他在他们身上也看到了尊严感。我于是明白我是和一位真正的小说家在交谈,因为这类人的特征总能够突破陈见,看到人身上最鲜明而本质的东西。

初次见面我们没怎么客套,我很快发现我们有个类似的特点,就是能一眼辨别出一个人是否是朋友,如果是,那就会即刻熟悉。我把他接到我和先生住的公寓,当天晚上,他就在我们家吃了一顿便饭。我炒菜的时候,他一直站在阳台上眺望,下面是条车道,在我看来没有什么街景。他边看边不时问我一些问题,例如这样一个公寓单元的租金、社区的种族构成、是否这个社区养狗的人很多……他具有眼界宽广的那种人的常识和理智,这种人通常不会自以为是、轻易判断,但他同时又有小说家的好奇心,这使他想要了解许多东西,包括世俗生活的种种细节。同样的特点展现在他的小说里。他的小说往往致密、扎实,因为具有细部的准确,同时,它又十分开放、包容,充满了对事物的凝视和深思,而不是沉迷于作者的自我。

从后来的交谈中,我得知他美国之行的目的是去“朝拜”福克纳故居。他从多伦多飞到芝加哥,又从芝加哥搭车去孟菲斯,在孟菲斯他租了辆车,开到福克纳故居所在的牛津县,然后折回孟菲斯,再坐火车到达新奥尔良……他自己精密策划的这个行程多半和文学有关。譬如,他去芝加哥大学,因索尔贝娄曾在那儿任教,他还参观了贝娄曾流连过的一些书店和咖啡馆。他选择从孟菲斯到新奥尔良,一路沿着美国的“父亲河”密西西比河前行,直到入海口,他一路上想着的是马克吐温和福克纳的小说,小说和沿途风景构成了奇妙的互文……他说这是一次非常好的旅行,也许是最好的旅程。我发现他是一个非常“文气”的人,现如今并不多见,我们的作家里有草莽气的、痞气的、流气的、侠气的,唯独少有文气的,似乎文气是个不合时宜的东西,需要用其他气极力掩盖起来。但陈河从不掩饰他的文气,你可以只和他谈作家、谈小说,那是他最喜欢谈的话题,可以一直谈下去。他谈起这话题的时候是很细致的,会时而放慢节奏,沉溺于回想或追忆,但他不在乎,在这样的谈话里,他总是既专注、严肃又随心所欲。在我看来,这种投入和随心所欲正是适得其所的表现。当然,还有另一个陈河,他闯荡过世界,深谙人情世故,当过商人,但显然在文学的世界里,他才适得其所,因此能够严肃而天真。

这股书卷气同样弥漫在他的作品里,使他的小说整体散发出一股浓郁而正统的文学气质。无论他的题材是战争(《沙捞越战事》),还是复仇谋杀(《女孩儿与三文鱼》),或是《倾城之恋》般的爱情与战乱交织(《黑白电影里的城市》《在暗夜里欢笑》),这股气质弥漫始终,使他的小说具有强烈的可辨识度。一种细致而富有同情心的观察与感知,使这些故事无论如何不会显得残忍酷烈,作者不去渲染伤口的丑陋,从而使人能够看清那些更本质的东西,譬如人性的软弱、痛苦与仇恨的根源。陈河具有一个好小说家的最重要的素质之一,那就是以人性的目光注视形形色色的人,包括一般而言的“敌人”。在《沙捞越战事》里,他对那些被驱逐的加拿大日本侨民和被游击队俘虏而后逃走的蠢笨的日本兵的描写,都透出深刻的人性悲悯。在《女孩儿和三文鱼》中,他没有赤裸裸地呈现谋杀幼女的残酷,却留下延绵的悲伤。他选择了这么一种讲故事的方式——剔除掉一切煽情的因素,让故事不再是那种俗套的、惯性的、如人所想的样子。他是那种并不多见的、窥探到小说秘密的作者之一。

陈河的文字并不着意精巧或如现在某类流行风格那样用半文言营造古雅效果,我甚至觉得他和我一样刻意避免使用文绉绉的字词。他用的是一种散文化的口语。《怡保之夜》就文字风格和结构而言,就像一篇散记,但它毫无疑问是小说,它具有小说才有的故事感、冲突和氛围。这是种奇特的能力,即那些寻常字词沿着舒缓平静的调子叙述,与一种柔和的敏感气质结合之后,使故事呈现出一种具有抒情意味的氛围(这绝不是那种才华横溢却毛糙率性的作者所能营造出来的氛围)。这种敏感气质甚至具有作者自身性格里的那种优柔。氛围的动人在《夜巡》里已初露端倪,在《黑白电影的城市》里的结尾部分则得到更充分的展示,而《在暗夜中欢笑》的开头,对“独角兽街”的描写,已经把人引入某种具有隐秘感的、“暗夜”般的氛围中。

陈河不是那种只注重艺术感而不考虑可读性的作家,他的好奇心使他不可能去写索然无味的故事,他会关心战争、殖民历史、黑帮斗争、偷渡劳工,他喜欢引人入胜的故事和戏剧冲突感。所以,他不仅喜欢福克纳,也喜欢《达芬奇密码》;他不仅会写《布偶》,也会写《红白黑》。他擅长把人性的东西与精彩的情节和大时代之感结合在一起,《在暗夜里欢笑》有异常温柔、深切、纠结的爱情,也有危险的黑帮斗争和国家动乱,体现这种有趣结合的还有《义乌之囚》《甲骨时光》……有时候,我觉得他对那些诸如帮派斗争等夜色掩盖下的行为,具有太强烈的好奇,以至于他会描述得过多,分散了读者的注意力。

陈河是个勤奋的人,勤于阅读和创作。如果我提到某一本书他未曾读过,他会找来读。当他开始写《甲骨时光》的时候,我很惊诧于他这个决定,因为这个题材太重太难把握。我们一直保持联系,我知道他写作的过程一点也不轻松快乐,而是障碍重重,不时经历自我怀疑和轻度“精神危机”,这无疑是他写过的“最吃力”的小说。但他迷上了安阳和那段历史,执意要从他感兴趣的题材里挖出有趣的东西,就像他迷上他从未生活过的马来亚大地,从而开始了一次次前往东南亚的旅程。他觉得在作者和激发他灵感的土地或题材之间,存在一种神秘的关系,这里面甚至有种因缘般的天机。

你读陈河的小说,会看到许多你不曾了解的东西,譬如部队的生活,譬如海军特招的运动员的生活。你会惊异于他人生经验的丰富,他对大量生活知识的掌握。但阅历丰富并不一定是写作者的财富。有的人生硬地使用了他们的经验,以至于他们的创作力完全被经验扼杀了,他们成了永远的自传或半自传体作者。但陈河的经验却经由一种巧妙的转化,构成了小说的细节准确性的基石,使它变得极具说服力。这无异是虚构部分的最好的养料。

人生于陈河仿佛是个奇异的旅程,在旅程中,他有时阅读,有时采撷着路上的见闻、景物片段,有时记录、遐想……走了那么多路,到了这样的年龄,身上却没有世故,仍能好奇而热切地看待万物,仍能热爱、痴迷、幻想。不得不说,是文学拯救了他。

责任编辑 王 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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