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中
春节前后,云南连续发生几起伤害案件。事件当事人普遍反映当地警方接到报案后反应慢、立案难,其诉求很难像他们所希望的那样得到及时而有效的解决。反之,如果当事人把案件拿到微信、微博上曝光,反而能够得到快速的回应。网友把这种现象戏称为“微博报警”。
所谓的“微博报警”实际是把相关事实以文字、图片的方式在微博微信上公开,通过朋友圈传播让相关事件快速散发出去。这样的曝光,能够对事件发生地的政府特别是警方产生一定的舆论压力。当地政府为了维护本地形象,通常都会比较快速地做出相应反应。可见,“微博报警”的有效性,其实是舆论监督的有效性。
社交网络的舆论监督确实能够产生一定的效果。但是,传统的报警方式毕竟还是当事人寻求救助的体制性安排。通过传统方式,当事人得到的回应可能不像预期的那样快、那样好,令当事人产生“执法效率低”的印象。应该说,这样的现象的确存在,但其背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譬如,警力总是有限,在人流量大,摩擦事件集中多发的季节或地区,可能出现警察“忙不过来”的情况。除此之外,我们还要看到,随着法治进程的推进,执法机关执法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的提升,也有可能影响到执法的效率。
执法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讲程序,这就意味着“浪费时间”。有些执法环节,本来一个警察就可以处理,但在规范要求下,必须要有两个警察在场,这就会降低执法效率。执法的规范化、程序化还意味着警察内部的职能分工进一步细化,在接受报警、案件分类、任务分配等的过程,案件信息在警方内部的依次传递,都有可能降低执法的效率,让当事人觉得“反应慢”。
因为报警的当事人一般都是受害者,都希望警方能够快速而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利。但也由于内部程序规范化的关系,执法机关在公开回应互联网公开诉求时,常常是被动的、处于弱势的。当事人追求公平,舆论追寻真相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在执法机关追求普遍性公正与合规的“缓慢”与“沉默”面前,各方不妨等一等。
当事人向执法者、司法者报案,其实是对“国家正义”的呼叫,执法者当然应“有求必应”。当事人对执法机关提出的更高要求,需要执法机关建立更加有效的快速反应机制来回应。或许常规报警与“微博报警”永远是一对前后追逐的选手,两者之间距离是否让公众心理上有拉近的感觉,需要执法机关在体制机制、舆论应对等方面有综合作为。▲
(作者是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