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书荫
对明末杂剧《破梦鹃》的不同解读
——与《古杂剧〈破梦鹃〉初探》作者商榷
吴书荫
明末李雯《破梦鹃》杂剧未刊稿的发现,引起治戏曲史学者的重视。徐立《古杂剧〈破梦鹃〉初探》一文,对该剧撰者李雯、序作者徐芳等未加以考订,对近人题跋中的某些失误,也未予以辨析订正,就轻易将所谓杨慎的《太和记》,当成最早的川剧作品,“这以后就出现了一个断档”,“《破梦鹃》杂剧的发现,为我们弥补了这个断档的缺陷”。本文则认为《太和记》非杨慎所撰,而是明代许潮的杂剧作品;李雯根本就不是四川文士,而是明末清初江西南城县的戏曲作家。明代川籍作家的剧作,与川剧是两个概念,不可混为一谈。
徐芳 李雯 太和记 破梦鹃 四声猿
多年前我查阅《康熙建昌府志》时,偶然在卷二十五发现徐芳《梦梦记序》一文,为了搞清楚从不见于著录的曲家傅万子及其《梦梦记》传奇,我在国家图书馆和中国科学院图书馆查到徐芳有康熙楞华阁刊本《悬榻编》六卷传世,该书卷二不仅收有《梦梦记序》,还有为李雯《破梦鹘》杂剧所写的序。《破梦鹘》杂剧,赵景深、张增元编《方志著录元明清曲家传略》所收李雯小传,则题作《破梦鹃》。究竟是《破梦鹘》还是《破梦鹃》?虽一字之差,因无剧本验证,难以判断孰是孰非。
近读黄仕忠教授编校的《明清孤本稀见戏曲汇刊》(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其下编“传奇类”收录有《破梦鹃》校点本,不仅庆幸此剧尚存人世间,而且也证实此剧剧名应为《破梦鹃》。“鹃”与“鹘”字形似,因而被手民误植为《破梦鹘》。据《汇刊》关于此剧的“解题”,《破梦鹃》为李雯的清稿待刻本,民国年间由四川大学易忠录教授购之于成都书坊,虽经战乱和“文革”浩劫,仍保存完好。易氏临终时,将该剧稿本赠予西南师范大学的徐无闻教授,今归其哲嗣徐立收藏。徐立先生慨赠《破梦鹃》复印本,《明清孤本稀见戏曲汇刊》才得以排印收录,年代久远的孤本终于重见天日,化身千百,供广大读者阅读和研究。易忠录、徐无闻等教授为保护珍本戏曲文化遗产,其功不可没,令人肃然起敬!
此前,《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3月第37卷第2期,刊有徐立《古杂剧〈破梦鹃〉初探》一文,希望通过对此剧的解读以扩大其影响。我拜读后,觉得此文未能遵循“知人论世”的古训,对该剧撰者李雯、序作者徐芳等未加以考订,对近人题跋中的某些不确切的说法,也未予以辨析订正,就轻易下结论或作出盲从的推断,今特提出不同的解读,与作者商榷并就教于广大读者。
该剧卷首有徐芳、李雯和李青三篇序,先从第一篇徐芳序说起,徐立说:“徐芳字拙庵,当为明末清初人,事迹无考。”
按:徐芳,字仲光,号拙庵,江西南城人。他是由明入清的文士,其事迹不是无考,而是记载较多。如曹溶《明人小传》卷四、朱彝尊《明诗综》卷六十九、陈田《明诗纪事》辛集卷二十一、曾燠《江西诗征》卷六十三等,均有他的小传。《同治南城县志》卷八之一“名儒”,将他排列在“国朝”第一人,所载小传记载其生平比较详明:
徐芳,字仲光,号拙庵。生有异骨,警敏绝伦,淹通典籍。文章舒徐条达,有吐纳百川之势。为人慷直廉介,不堕流俗。崇祯乙卯(笔者按:“乙卯”为“己卯”之误),乡试第二,明年(即“崇祯十三年庚辰”)成进士。寻授泽州知州,以治行第一闻。丁内艰归。唐王僭立,起验封司,擢文选郎。……林友兰按江西,遁还闽,惧劾,上章极诋曾樱及杨廷麟、万元吉等。芳言友兰奸邪党比,诬陷正人,降友兰光禄录事。由是奸人切齿,谓芳与汤来贺等为江西党,改芳翰林编修。留延津,以病乞归。国朝顺治七年,分巡道莫可期以遗逸荐,起翰林院右春坊,不就。生平于书无不读,于诸先儒同异,具能晰其源流,而独宗良知学。晚年有以讲席请者,则曰:“学不在多言,顾力行何如?”耳洞桑梓利病,如马政、清军、均丁等,剀切指陈于当事。邑令苗蕃知其贤,特敬礼之。所著有《藏山稿》《行脚篇》《傍莲阁草》《砌蛩吟》《憩龙山房制艺》,苗蕃曾选刻《藏山稿文》十之一曰《悬榻编》以行世。
据《悬榻编》卷五《卯闱纪事》,明崇祯十二年己卯(1639)乡试,试官问他年几何。徐芳对曰:“二十有一。”从崇祯十二年往上推,他应生于万历四十七年己未(1619)。又据《悬榻编》卷二《寿钱牧斋宗伯序》:“予之生后先生三十七年。”牧斋为钱谦益的字,他生于万历十年壬午(1618),从这一年往下推三十七年,与前者推算的生年皆相同。因此,徐芳生于万历四十七年(1639)。其卒年不详,在康熙二十五年左右。
崇祯十三年庚辰(1640),徐芳中进士,寻授山西泽州知州。《雍正泽州府志》卷三十六“官迹”有小传,云:“甫一载,以艰归。”说明他任泽州知州仅一年时间,十四年十月左右,奔母丧南归。他为李雯《破梦鹃》所作的序,署“崇祯壬午秋桂月上浣谷旦”,“壬午”为崇祯十五年(1642),“桂月上浣谷旦”,即八月上旬吉日,因此,序应撰于这一年八月上旬,正是他在江西南城家居这段时间里。《悬榻编》所收此序,无作者题署。我因无缘看到《破梦鹃》清稿本,无法比勘刊本徐序与它的异同,今用《明清孤本稀见戏曲汇刊》和徐立先生文中所引该序原文同徐序相校,今举数端于后,可以看出二者文字略有出入。
(1)中都之市,有观剧者,中坐沸场而起,荷挺狂叫,提击台上人几毙。
按:“中坐”“狂叫”,徐文和《汇刊》则作“中事”“狂躅”。
(2)彼固樵而过也,而又戏也,非有怨焉,庸可谴乎?
按:“怨”字,徐文和《汇刊》则作“望”。
(3)虽以数百年既往之武穆,犹能以其优孟之衣冠,受樵人之怜而激其愤,而贼侩之奸狠败类,即不幸而面千载之下,犹不免焉。
按:“樵人”“奸狠”,徐文和《汇刊》则作“市人”“贪狼”。
(4)余谓:“是语人心之不正。”
按:徐文和《汇刊》在“是语”后多出“谓”字。
(5)独嘉汤义仍《黄粱》(按:指《邯郸梦记》)、屠赤水《昙花》二编,有资惩劝。
按:徐文和《汇刊》则作“独尝喜汤子《黄粱》、屠子《昙花》二编,有资于惩劝”。
可见《悬榻编》所收徐芳的序言,其文字明显要优于徐立和《明清孤本稀见戏曲汇刊》所整理的序文,前三例可以订正后者的错误,后二例可看出其文字表达更确切条畅。以上这些如果不是此序收录于本集时做过修订,便是钞本移录时出现的错误。
徐芳《破梦鹃序》云:“往汤子佐平与予语,谓人心之不正,淫辞邪说坏之,欲得天下传奇杂剧之书,尽搜火之,而厉其禁,俾无蠹焉。”徐立先生不知这位“汤子佐平”是何许人,既不作深入查证,也不翻一翻有关工具书,就大胆推测说:“这个‘汤子’有没有可能是剧作家汤显祖呢?汤显祖卒于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徐芳写序在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其间相距二十多年,应该是同时代人。”
汤显祖是晚明著名的戏曲作家,临川(今江西抚州)人。凡治古代文学或戏曲者,莫不知道“汤显祖字义仍,号海若、若士,别署清远道人”。从来未见任何史料,说他还有另一个字叫做“佐平”。显然,这个“汤子佐平”不是戏曲家汤显祖。汤显祖生于嘉靖二十九年(1550),卒于万历四十四年(1616)。他逝世两年后,徐芳才出生,他们怎么能称为同时代的人呢?
那么,这个“汤子佐平”究竟是谁呢?即上文所称引《同治南城县志》徐芳小传中所说的“汤来贺”。汤来贺(1607-1688),字佐平,改字念平,号惕庵,别号主一山人,世称南斗先生,江西南丰人。崇祯十三年(1640)进士,授扬州推官,迁刑科主事,旋任礼部主事。南明隆武时,官至兵部侍郎兼广东巡抚。永历时诏为都御史,不就,隐居于山中。康熙二十四年(1685),主讲白鹿洞书院。二十七年(1688),在家乡病逝。著有《内省斋文集》三十二卷。传见曹溶《明人小传》卷六十九、徐鼒《小碘纪年》卷十二等。他与徐芳为同年进士,据《明清进士题名录所引》载,徐芳名列第二甲五十名,汤来贺则为第三甲十八名。南明唐王朱聿键时,他俩同朝为官,政见相同,被奸人目为“江西党”。可见徐芳和汤来贺关系非同一般。徐芳在序中称引汤来贺对戏曲的论述,藉以表达自己的看法,不仅不显得突兀,且非常合于情理。
焦循曾在《剧说》卷四谈到汤来贺《内省斋文集》的论剧,其中就有反对淫辞邪说。汤氏强调写戏要有益于风化:“取古人善行谱为传奇,播诸声容,使儿童妇女见而乐之,皆有所向慕而思为善事,则是饮食歌舞,俱有益于风化,古人之用心于此,何其厚也!”《剧说》所引这段论述,出自《内省斋文集》卷七《梨园说》*《四库存目丛书》第119册,第199-301页。,此文题下注明“丙申”,即顺治十三年(1656)。它虽然晚于徐芳序十四年,但与序中所引汤来贺之说应该是相通的。徐芳通过与汤子佐平的反复议论,着重阐述传奇和杂剧惩恶劝善的社会教化作用,并以自己所嘉许汤显祖的《邯郸梦记》和屠隆的《昙花记》“有资惩劝”,来赞扬李雯的《破梦鹃》杂剧:“读其词是非得失之迹,洞乎可观焉。”他认为这个杂剧可以传之于后世。
李雯究竟是什么地方的人?徐立认为《破梦鹃》剧“带有鲜明的地方特色”,甚至“剧中使用的语言也是四川方言,如‘晓得’、‘婆娘’等”,“由此可见,作者李雯,应是四川文士”(见《古杂剧〈破梦鹃〉初探》第三节“《破梦鹃》的意义和价值”)。
先看《破梦鹃》剧《二更寻柳梦》第一折《谈经》中一段生丑对白:
(丑)你不看如今的《诗经》,《周南》在前,《召南》在后。(生)《春秋》呢?(丑)那《春秋》是诸侯簿账。(生)我闻说是诸侯,不是猪头。(丑)头者候也,是我抚州的土音。(着重号为笔者所加)
李雯通过剧中人柳生(由柳树精幻化的书生,丑扮)之口,声称之所以将“诸侯”说成“猪头”,这“是我抚州的土音”。剧中所出现的“晓得”“婆娘”等词语,不仅是四川方言,而且也是江西话,至今仍然保留在赣语里。这说明剧作者很有可能是江西人,不是什么“四川文士”!据云《明清孤本希见戏曲汇刊》所收本,为徐立标点句读,不知何故,他在行文时竟将有利于查寻和考订作者籍贯的重要细节都给忽略了。
再看徐芳为《破梦鹃》所撰写的序言,可以进一步证实李雯的籍里。序中自署称“年家眷弟”,所谓“年家”指科举时代同年登科者两家之间的互称;“眷弟”旧时对姻亲间的平辈自称“眷弟”(对长辈自称“眷晚生”,对晚辈自称“眷生”)。明末以后也可用来泛称乡谊。徐芳自称“年家眷弟”固然有客套之意,但也反映出徐、李两家有姻亲或者乡谊的关系,且两人的年辈相当。李雯的籍里当然与徐芳相同,应为江西南城人。南城县明清为建昌府治所(今属抚州市),位于江西东部,居盱江下游,是临川文化的发源地之一。《破梦鹃》剧创作于崇祯十五年(1642)八月之前,甫脱稿不久,李雯就请守制在家的徐芳作序。古代官员遇父母丧事,需守孝三年(实为二十七个月),在居丧期间,按礼应摒弃各种应酬。如李雯与徐芳没有亲密的戚谊关系,他就不好意思登门,徐芳也不可能亲自搦管为剧本作序。
李青序说,其兄“生于先朝崇祯”,徐立根据该序时间线索,认为“就算生于崇祯元年,到作品写成,作者才十五岁,似乎又太年轻了……笔者以为李雯应为明天启年间人更妥。生年靠前,年龄稍大,对确定作品的写作时间才具有说服力”。他的推论比较合理。今已知徐芳生于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李雯约晚于徐氏,大概为天启初年生人,这样更接近于历史事实。
关于李雯的生平,从其族弟李青所撰《破梦鹃序》,知其字章伯,幼称神童,长博典史。生于先朝崇祯,举于国朝顺治八年辛卯(1651)。举业之暇,喜攻词调,作有《破梦鹃》剧。
今查《光绪江西通志》卷三十三“选举表·国朝举人”,果然在“顺治辛卯乡试”栏内,列有:
李雯 南城人(排列于郑朔后,刘日宣前)
再检《同治南城县志》卷八之七“方技”,有李雯略传:
李雯,字章伯,顺治辛卯举人,文苑诗坛,与徐仲光齐名。所著《破梦鹃》杂剧,悲歌感慨,仿佛徐文长《四声猿》遗意。仲文序之,谓其“有资于惩劝”。(《幻仙诗话》)
这就是目前所能查阅到的有关剧作家李雯的资料,虽然极其简略,但很有价值。
1.赵景深、张增元所编《方志著录元明清曲家传略》,同时收录了明末清初两位李雯的小传,一是华亭的李雯字舒章,系“云间六子”之一;另一位是江西南城李雯字章伯,究竟谁是剧作家,却未加可否。*见赵景深、张增元:《方志著录元明清曲家传略》,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85页。现在可以明确断定,剧作家李雯既不是清初华亭人,也绝非四川文士,其籍贯应为江西南城县,他才是由明入清的江西戏曲家。
2.李雯入清后,参加过清顺治八年辛卯乡试,考中举人。这与其族弟李青在《破梦鹃序》中所说的情况相一致。
在明代众多的杂剧作家中,以徐渭的《四声猿》最为人称道,从晚明至后世的戏曲家,莫不推崇他的为人和剧作,清人桂馥甚至追步其后尘,将自己的杂剧直接命名为《后四声猿》。前文所引《幻仙诗话》,其作者不详,但也许是李雯同时人,或有过交往,才能读到《破梦鹃》杂剧的未刊稿,一语道破此剧“悲歌慷慨,仿佛徐文长《四声猿》遗意”。我们将《破梦鹃》和《四声猿》做一番比较,就不难发现,这两个剧作在创作主旨、剧作体制和艺术表现手法等方面非常相近,说明李雯的剧作直接得益于徐渭的思想影响和艺术沾溉。
《四声猿》由四个杂剧组成,《狂鼓史》北曲一出,写祢衡骂曹;《翠乡梦》北曲二出,写玉通和尚破色戒,转世为妓,经月明和尚点化,再皈依佛门;《雌木兰》南北二出,写木兰代父从军的故事;《女状元》南北合套五出,写黄崇女扮男装,考中状元,授成都司户参军。后被识破,与新科状元周凤翔结为夫妇。《水经注》云:“巴东三峡巫峡长,猿鸣三声泪沾裳。”每一剧犹如一声猿鸣,“猿鸣三声”就让人凄凉悲痛欲绝,更何况四声乎!可见徐渭以“四声猿”名剧,是有其深刻含义的。他赞扬女性的才华,揭露现实的丑陋和虚伪,表达愤世嫉俗、追求个性自由的痛苦心情。在杂剧体制上,他也一反北杂剧的束缚,冲破四折一楔子的规范,以十折演四个故事,或纯用北曲,或南北曲兼用,视剧情需要,可长可短,挥洒自如。
易忠录在《跋》中就《破梦鹃》剧本的结构说:“此剧结构盖仿明杨升庵《太和记》法,故于各折之外,前有提纲之‘春婆说梦’,后有‘西山樵梦’,是一时一地流风相衔。……至全剧从北套,唯《破赤鹃》中《仙渡》《兵拒》两折为南北合套外,自是元人家法,非传奇体制。”按:《太和记》即《泰和记》,非杨慎所作,作者为明代嘉靖时许潮,(说见本文下一节)。吕天成《曲品》卷下,将其列入“传奇”,置于张屏山所作传奇《红拂记》后,钱海屋《忠节记》之前。*见《曲品校注》,收入《中国文学研究典籍丛刊》,中华书局,2006,第307-309页。但此记“每事必具始终,每人必有本末”,故周贻白认为“以一折谱一事,就杂剧体制而言,无疑地是一种新的形式,以许多折衍许多故事而合为一本,则更为前所未见。”*周贻白:《中国戏剧史长编》,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0年版,第358页。不排斥李雯曾经受到过《泰和记》的启发,对《破梦鹃》的剧作体制作了大胆的突破,然而它仍是杂剧,“非传奇体制”。《破梦鹃》通过梦境构思故事,可能源自汤显祖《邯郸梦》和屠隆《昙花记》。但我觉得,诚如《幻仙诗话》所说,这个剧主要还是模仿徐渭的《四声猿》杂剧而作。
《四声猿》中有不少戏谑的成分,如《翠乡梦》中对佛祖的嘲笑,对法僧的讽刺,《女状元》中对科举制度的调侃讥笑等。到了晚明的文学,这一倾向更为突出。*说见章培恒、骆玉明主编《中国文学史》下册,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65-266页。《破梦鹃》中四个故事无不戏谑可笑,其中“‘丸金’一剧最为荒唐可喜,取譬愈近讽喻愈切,可以入剧曲选本,方之名篇,诚无多愧”(任二北《跋》)。这说明《破梦鹃》在艺术表现手法上也是深受《四声猿》的影响。
《泰和记》,又作《太和记》《太和元气记》。明沈德符(1578-1642)在其《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五《词曲》中说:“向年曾见刻本《太和记》,按二十四节气,每季填词六折,用六古人故事,每事必具始终,每人必有本末。出既蔓衍,词复冗长,若当场演之,一折可了一更漏。虽似出博洽人手,然非当行本色。又南曲十之八九,不可入弦索。后闻之一先辈云,是杨升庵太史笔。未知然否?”*《万历野获编》中册,收入《元明史料笔记丛刊》,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643页。从其行文来看,对所谓《太和记》为杨慎(号升庵)撰,沈德符是持怀疑态度的,故才说“未知然否”。《曲品》卷下、《传奇汇考标目》、《曲海总目提要》卷七,都肯定其为许潮所撰。只有较晚出的焦循《剧说》卷四才径题杨慎作。《重订曲海目》《今乐考订》《曲录》并题杨慎、许潮撰。
与沈德符同时人吕天成(1580-1618),在他的名著《曲品》卷下,也著录许潮所作传奇《泰和记》一种,他的描述比较细致并加以品评:“每出一事,似剧体。按岁月,选佳事。裁制新异,词调充雅,可谓满志。”《泰和记》按照一年二十四节令,每一节令一折,谱一古代名人事,共二十四折,它名曰“传奇”,实际是一部杂剧总集。吕氏对此剧显然目验过原刻本,才能肯定《泰和记》为许潮所撰,并做出比较客观的评介。
吕天成字勤之,号棘津,别署郁蓝生,出身官宦世家,曾祖吕本嘉靖二十八年(1549)入阁,官至少保兼太子少傅、礼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祖父吕兑为礼部精膳司主事。祖母孙镮为南京礼部尚书孙升的女儿,她能诗,具有丰富的历史知识,而且“好储书,于古今戏剧,靡不购存,故勤之泛览极博”(王骥德《曲律》卷四)。父胤昌,字玉绳,号姜山,与汤显祖同为万历十一年进士。他喜好小说,对戏曲也有研究,同当时的重要曲家张风翼、屠隆、梅鼎祚、龙膺都有交往。吕天成自幼在家庭的熏陶下就喜爱戏曲,故他说:“予舞象时即嗜曲,每入市,见新传奇,必挟之归,笥渐满。”(《曲品自序》)他与王骥德为莫逆之交,并师事著名曲家沈璟,从事杂剧和传奇的创作。因为他藏曲丰富,故在王骥德鼓励下编撰《曲品》,当时就已经行之金陵。*参见《曲品校注》所附《吕天成和他的作品考》。因为《曲品》几乎囊括了明代重要传奇作家以及作品目录,保存了丰富的资料和评品,一直成为研究明代戏曲的必读参考书。故清初佚名的戏曲书录《传奇汇考标目》卷上,以及后来支丰宜的《曲目新编》,黄文旸原编、无名氏重订的《重订曲海总目》(仅在《兰亭会》下,注曰:“或误作杨慎作。”),梁廷枏的《曲话》卷一,《曲海总目提要》卷七,都采用《曲品》之说,凡著录《泰和记》或其零种剧目,都肯定为许潮所撰。只有姚燮的《今乐考证》著录三,不分青红皂白,将《宴清都洞天玄记》《兰亭会》统统列于杨慎名下,显然是未能目验两剧原书而致误。
《泰和记》明刻本已佚,其佚出散见于胡文焕编《群音类选》卷二十三、黄正位尊生馆刻《阳春奏》(今存残本)卷八以及沈泰编《盛明杂剧》二集。汰去重复,今尚存十七种:《公孙丑东郭息忿争》、《王羲之兰亭显才艺》(《盛明杂剧》二集题作《兰亭会》)、《刘苏州席上写风情》(《盛明杂剧》二集作《写风情》)、《东方朔割肉遗细君》、《张季鹰因凤忆故乡》、《苏子瞻泛月游赤壁》(《盛明杂剧》作《赤壁游》)、《晋庾亮月夜登南楼》(《盛明杂剧》作《南楼月》)、《陶处士栗里致交游》、《桓元帅龙山会僚友》(《盛明杂剧》作《龙山会》)、《谢东山雪朝试儿女》、《汉相如昼锦归西蜀》、《卫将军元宵会僚友》、《元微之重访蒲东寺》(残)、《武陵春》、《午日吟》、《同甲会》;秦淮墨客选辑《乐府红珊》卷一,还收有《裴晋公緑野堂祝寿》。
许潮小传见《乾隆新安县志》卷四“儒林”、邓显鹤《沅湘耆旧传》卷十八。《光绪靖州直隶州志》卷十“文苑”也有略传:
许潮,字时泉,嘉靖甲午举人。出忠烈宋以方门下,风流潇洒,博洽多闻,言根经史。当任河南县令时,犹不释卷。著有《易解》《史学续貂》《山石》等集。又作《太和元气记》诸词曲,至今犹艳称之。
民国十四年(1925),吴梅所撰写的《中国戏曲概论》,在其卷中“明人杂剧”一节里,就列有许潮《武陵春》《兰亭会》等剧目,限于当时的条件,他只能看到《盛明杂剧》二集所收八种。《中国戏曲概论》虽然名曰“概论”,但它实际上是我国近代最早一部戏曲通史。经陈乃干校阅,次年十月由上海大东书局印行。此书影响较大,青木正儿《中国近世戏曲史》、周贻白《中国戏曲史长编》以及傅惜华《明代杂剧全目》都确认《泰和记》为许潮所撰,凡治戏曲史论的学者都从之,现在已成为学术界共识。许潮的剧作并非案头之作,曾流传于舞台上,据湖南靖州史志网“人物传”载:“据老艺人回忆,清末湘剧曾演唱过《写风情》,今仍为湘剧保留剧目的仅有《赤壁游》(又名《东坡游湖》)一折,描写宋代苏东坡偕黄山谷、佛印和尚泛舟赤壁,与艄翁夫妇唱和的故事。”
杨慎(1488-1559),字用修,号升庵,四川新都人。正德六年(1511)进士第一,授翰林院修撰。嘉靖初年,因“大礼议起”,杨慎痛哭力谏,反对世宗追尊生父兴献王为皇帝,受廷杖,谪戍云南永昌卫,遂终老于蛮荒之地。他著作宏富,后人辑为《升庵集》。传见《明史》。所撰剧作仅有《洞天玄记》杂剧一种,全名《宴清都洞天玄记》,吴晓铃认为此剧是据明初兰茂的南曲剧本《性天风月通玄记》改编的(见《古本戏曲丛刊五集序》)。剧本四折,通过过形山道人收昆仑六贼,降服苍龙怪虎,功德圆满,而白日升天的故事,藉以宣扬六根清净、修身养性的道家思想。这正好反映了杨慎晚年的思想状况。这本杂剧既无楔子,也不寻宫数调,“识者犹以咬文嚼字讥之”。今存脉望馆校藏《古名家杂剧》本、明刊《四太史杂剧》本等。
总之,所谓杨慎撰《太和记》,实际上是一种误传。据明清有关许潮的生平史料、明清戏曲书籍的著录以及明代戏曲选集所收《太和记》的零种散出,都充分说明《太和记》著作权,应当属于明嘉靖时湖南靖州曲家许潮。
这里附带说一说《泰和记》和《破梦鹃》与川剧无涉。
徐文在“摘要”中说,现在所能见到的川剧剧本,“最早是明代杨慎的《太和记》,但以后就出现了一个断档”,创作于明末《破梦鹃》杂剧的发现,“为我们弥补了这个断档的遗憾”。笔者在上文的考订中认为,《太和记》非杨慎的剧作,而是明代湖南靖州许潮的作品,至于《破梦鹃》的作者李雯也并非四川籍文士,这两种南曲杂剧与川剧剧本丝毫关系也没有。
即使是古代川籍剧作家,他们创作的作品也不能等同于川剧。这是两个概念,不可以混为一谈,更何况当时还没有川剧这样的称呼。川剧作为流行于四川省及云南、贵州部分地区的大剧种,有其悠久的历史。早在明末四川就已经有民间戏班流行,至雍正、乾隆年间,随着“花部”的勃兴,外省流入的昆腔、高腔、梆子腔、皮簧腔等在流传过程中,相继和四川语音及群众的欣赏习惯相结合,逐渐演变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川昆”、“高腔”、“胡琴”(即皮簧)、“弹戏”(即梆子腔)。再加上民间流行的“灯戏”,这就构成后来川剧的昆、高、胡、弹、灯五种声腔。这五种声腔艺术原来以五个不同的剧种单独在各地演出,由于它们经常同台搭班,遂形成了共同的演出风格,至清末才开始统称为“川戏”,后来改称作“川剧”。如果笼统将川籍剧作家的戏曲作品称为川剧,既不符合戏曲历史的事实,也会贻笑大方。
[责任编辑]罗曼莉
吴书荫(1938-),男,安徽无为县人,北京语言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北京,100083)
I207.3
A
1674-0890(2017)01-07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