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芒��吴石英
摘要:生育政策调整会改变人们的生育行为,进而对未来人口结构发展趋势产生重要的影响。根据生育政策调整幅度设定三种生育政策实施方案,运用队列分要素法的基本原理构建农村人口预测模型,以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对2014-2035年中国农村人口进行预测。结果表明:方案一中,农村出生人口规模将进一步缩减,到2035年,人口结构金字塔呈“倒三角”形态,人口发展的衰退趋势明显;方案二中,农村出生人口规模会明显增加,到2035年人口老龄化程度较方案一有所缓解;方案三中,农村出生人口数进一步增加,到2035年人口结构将更加年轻化,人口发展较为稳定。可以说,目前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有利于缓解农村地区的人口结构性矛盾,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生育政策调整;人口预测;人口结构
中图分类号:C924.2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7)01-0089-08
收稿日期:20160405DOI:10.13968/j.cnki.1009-9107.2017.01.13
基金项目:安徽大学农村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2014年度公开招标课题(ADNY201415)
作者简介:马芒(1957-),男,安徽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人口经济学。
引言
自20世纪80年代计划生育政策广泛实施以来,我国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迅速下降。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我国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已经从1987年的23.33‰、16.61‰降至2013年的12.08‰和4.92‰,人口增长速度和人口规模得到迅速控制,提前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向现代型的转变。然而,在该政策执行30多年后,中国人口结构失衡问题逐步显现,2010年“六普”数据显示出生性别比高达117.95,且持续偏高态势明显;由于出生人口锐减,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3年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占比升至9.7%,年轻人口亏损加重,人口的结构性矛盾已经严重威胁着国家的人口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强制“一孩化”政策带来的人口后果引发了社会各界对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的思考,王金营等认为需放宽二胎政策,严格控制三胎[1];翟振武认为应当审慎、分阶段、分步骤、分区域逐步放开计划生育政策,不能踩急刹车[2]。基于我国的人口发展现实和学者的理论观点,国家将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作为国家政策改革的重中之重,2013年、2015年相继通过“单独二孩”和“全面二孩”的调整方案,并逐步执行。
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必然会改变未来人口的发展趋势,由于目前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时间不长,学者们主要通过人口预测对生育政策调整的人口效应进行分析。孟令国等采用人口-发展-环境模型(PDE)在“六普”数据的基础上对我国2015-2050年人口结构变化趋势进行了预测[3];阮雅婕借助AnyLogic7.0、SPSS等软件构建系统动力学模型进行仿真实验,对“单独二孩”和“完全放开”两种政策下我国的人口发展趋势及人口结构变化进行预测[4];翟振武等利用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通过推算2012年独生子女规模对立即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的人口学后果进行了分析[5];易富贤等利用队列组元方法对人口政策调整后中国2015-2080年的人口形势进行了展望[6];乔晓春利用“六普”数据和国家卫计委的生育意愿抽查数据,采用队列分要素方法以及PADISINT人口预测软件进行未来人口预测[7];袁磊等通过设定总和生育率(TFR)在1.1~2.1的6个方案来预测我国未来劳动力供给情况[8]。不难发现,人口预测研究已经较为成熟,涵盖的人口预测方法主要有数学模型方法、数据统计推算方法和人口学方法,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一定的参考和借鉴。由于“全面二孩”政策实施时间较短,多数研究基本还只关注到“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实施对人口结构的影响,且部分研究在利用模型进行人口预测时设定的参数并不完备,或设定的生育率值并不能很好地反映出生育政策调整的变化,估计结果的准确性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全国层面的人口预测居多,而关于生育政策调整对农村人口结构影响的研究则是寥寥无几,也就没有将人口迁移、人口城镇化等因素引入人口预测模型当中。
已有研究的不足给本文的研究留下了空间,本文设定三种计划生育政策调整方案,依据队列分要素法的基本原理建立农村人口预测模型,并测算出不同方案下的生育、死亡、迁移等参数,以对2014-2035年农村人口结构发展形势进行预测。“单独二孩”“全面二孩”的调整政策是计划生育政策不断完善的重要步骤,在政策调整初期进行农村人口结构的初步预测,既能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初步评估,为未来继续完善生育政策提供理论指导,也能为农村地区做好教育、医疗、养老等各方面的准备提供一个参考,以规避未来人口结构变动带来的风险,保证生育政策调整后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及可持续发展。
一、生育政策调整方案
鉴于国家在2014年和2016年开始执行“单独二孩”和“全面二孩”的生育政策,本文的预测区间设定为2014—2035年,时间范围具有一定的政策敏感性,且因政策调整而新增加的“二孩”到2035年会陆续进入劳动力市场,也能够反映生育政策调整的人口结构效应。
生育政策的调整实质就是生育率的调整,本文将政策调整与妇女生育水平的波动联系起来,以确定生育政策调整后不同生育水平下的人口发展状态。根据2000年的“五普”数据、2005年全国1%抽样调查数据以及2010年的“六普”数据,2000年、2005年、2010年的总和生育率分别为1.22、1.33和1.18,农村总和生育率分别为1.43、1.64和1.44,农村的总和生育率要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0.2~0.3个百分点。国家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在2007年发布的《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中指出全国总和生育率应该保持在1.8左右。翟振武认为受“单独二孩”政策的影响,我国总和生育率可能会回升到1.8,但不会超过2.0,且全面放开二胎生育政策带来的妇女时期生育水平的波动也只是暂时的,在数年内将会回落稳定,维持在1.8左右[8]。此外,由于我国人口总量基数较大,受资源、环境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在人口数量达到峰值前完全放开生育限制使生育率超过2.1的更替水平是不可行的,因此,生育政策调整后,全国的总和生育率会维持在1.8左右,而农村则为2.0~2.1。
结合近年来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变动的实际,设定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的三种方案及各方案下的总和生育率走势。由于本文以2010年数据为基期数据,2010-2013年的生育政策及总和生育率保持2010年的不变,2014-2035年的生育政策实行三种方案,总和生育率也依据生育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动,具体设定如下:
方案一:假设在预测期内,保持2010年执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不变,继续维持低生育水平。由此,可以假定2010-2035年间生育率的变化幅度较小,并且远低于更替水平,可以设定2035年农村的总和生育率为1.60。设定方案一主要考虑到目前政策调整的时间较短,可以作为参照方案来反映政策调整后农村未来的人口发展变化。
方案二:若在2014年实行“单独二孩”政策,在2020年全面放开二孩。生育率分为3个区间,2010-2013年维持方案一的生育率不变,2014-2020年农村总和生育率会有所提升,而2020-2035年后进一步升高,并逐步稳定。从而可以设定农村的总和生育率在2020年上升至1.8,全面放开二孩后,逐步提升到2035年的2.0,并稳定。
方案三:若在2014年实行“单独二孩”政策,在2016年全面放开二孩,即当前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调整方案。2010-2013保持“一孩政策”生育率不变,2014-2015保持“单独二孩”生育率一致,2016年以后总和生育率迅速提升,农村总和生育率在2020年会逐步达到2.0,并在2035年达到2.1的更替水平。
由此,得到三种方案下农村总和生育率在2014-2035年的变化趋势,如图1所示。
三、模型参数设定
(一)生育模式
生育模式为15~49岁各年龄组妇女的生育率。本文假设在预测期内生育系数即15~49岁各年龄组育龄妇女生育率占总和生育率的比例是稳定的,因此,总和生育率的变化所引起的各年龄组育龄妇女生育率的变动趋势是相同的。生育系数的具体公式可以表示为:
gi,t=bi,t TFRt i∈[15,49](9)
将(9)式变形,则有:bi,t=gi,t×TFRt i∈[15,49](10)
以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资料中15~49岁各年龄的育龄妇女生育率为基准,根据(9)式测算出生育系数,进而根据已设定的总和生育率变动趋势和(10)式来估算出2014-2035年农村15~49岁育龄妇女的生育率。
(二)出生性别比
与我国有相似历史文化背景的韩国,在19世纪60年代初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80年代中后期出生性别比开始超出107,1990年达到最高,为116.5。随后,在1996年韩国政府取消了控制人口数量的生育政策并鼓励生育,但出生性别比仍然经过较长时间的治理,在2007年才逐步恢复平衡,韩国用了27年的时间让出生性别比从最高恢复到正常,降低10个比值左右[9]。根据经验事实可以发现,即使全面放开二孩,甚至完全放开生育,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也无法很快消除,恢复性别结构平衡的关键在于综合治理。
据此,本文设定在2035年,方案一的出生性别比达到107,方案二的出生性别比为108,方案三则为109。而根据2000、2005、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或抽查数据,全国出生性别比分别为117.79、118.88、117.96,农村为119.30、121.20、119.09,出生性别比下降速度较缓,尤其是农村地区,并且按照出生性别比的发展趋势,农村出生性别比要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2个比值左右。据此,设定在2035年方案一、二、三中的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分别为109、109.5、110,中间年份按逐步下降趋势进行线性插值(见表1)。
(三)死亡参数
1.平均预期寿命。基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中1岁一组的分性别分年龄人口数和死亡人口数,编制出2010年农村人口完全生命表,得到农村地区0岁人口的预期寿命为75.84岁,其中男性人口预期寿命73.18岁,女性人口预期寿命78.50岁。以此为基础,结合联合国期望寿命增加值预测方案,对我国农村地区分性别0岁预期寿命的变动趋势进行推测,但由于其给出的是每5年的增长值,其他年份的预期寿命则通过线性内插法获得(见表2)。由于人口预期寿命与计划生政策调整的联系甚微,最终假设三种生育政策方案的平均预期寿命一致。
2.死亡模式。未来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会逐步提升,但不同年龄人口的死亡水平肯定不同,其变化趋势或下降程度也不相同,这就形成了一个地区的人口死亡模式。人口学家通过大量的人口数据发现相邻年龄组的死亡概率之间以及不同人口的同一年龄组的死亡概率之间存在着规律的联系,据此编制出模型生命表,主要包括联合国模型生命表、科尔和德曼区域模型生命表、莱德曼模型生命表等,而我国比较适用于联合国模型生命表中的一般模式。本文根据联合国模型生命表一般模式中各年龄性别死亡概率与预期寿命之间的经验关系,测算出上述相应预期寿命下的年龄性别死亡概率,一般来讲,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越高,则其各年龄的死亡概率会随之下降。
(四)迁移参数
1.迁移水平。陈彦光研究认为中国的城镇化发展过程呈“S”型曲线,可以运用Logistic模型对城镇化的发展趋势进行探索[1]。为此,本文基于《中国统计年鉴》发布的2000-2013年城镇化数据,利用Logistic模型预测未来中国城镇化的发展趋势。Logistic模型的表达式为:
U=A1+ea·b·t (11)
式(11)中,U表示城镇化水平;A表示城镇化发展极限值;a表示积分常数;b表示增长参数;t表示时间。为便于确定模型回归参数,令a=lnA·c,b=lnd,其中c为模型回归结果中的常数,d为系数。
则有:U=A1+A·c·elnd·t (12)
本文参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城镇化-前景战略与政策(2010)》的预测数据,设定中国城镇化水平的极限值A为80%。借助SPSS软件中的Logistic曲线估计方法,进行参数c和d的估计以及未来人口城镇化水平的预测。模型估计结果为:
U=801+222.4·eln0.933·t (13)
据此,可计算得2014-2035年城镇化率变化趋势,见表3。
2.迁移模式。城镇化过程中农村向城镇转移人口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会直接影响农村人口的年龄结构和性别结构,也会对农村的人口生育水平带来一定的影响,从而在对农村人口的预测时需要对城镇化过程中的城镇化模式即分性别、年龄的人口迁移率进行测算。
本文以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和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分城乡、分性别、分年龄的人口数据为基础,参照王金营提出的“乡-城”人口转移率的概念和计算方法[11]对分性别“乡-城”转移人口年龄别转移率进行了测算,结果如图2所示。鉴于预测时间较短,本文假定各年龄组乡城迁移人数占乡城迁移总数的比例是相对稳定的,因此在预测期内保持2010年的分性别年龄别乡城人口转移率不变。
四、人口预测结果及分析
(一)人口总量预测结果分析
不论是“单独二孩”还是“全面二孩”的生育政策调整,都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妇女二孩生育能力的累积释放,从而增加出生人口数量和人口总量。根据上述预测模型和参数值,可以测算出三种方案下2014-2035年农村出生人口变化趋势,如图3所示。
结果显示:在预测期内,方案一中农村的出生人口规模会持续下降,而方案二、方案三的出生人口数会出现阶段性增加,然后平缓下降。在2021年,三种方案的出生人口数出现最大差值,分别为658.89万人、790.40万人和879.22万人,2016年全面放开二孩要比政策不变多出生220.33万人。但是由于育龄妇女人数的下降和农村居民生育意愿的变化,2016年“全面二孩”的实施并不会带来农村出生人口的持续高速增长,在2021年达到生育峰值后,预测期内农村的出生人口规模开始呈现出下降的趋势,因此不会给农村地区造成人口压力,且出生人口增加的人口效果是长期的,能使人口发展更加符合人口发展自身的规律,有利于农村人口结构的长期均衡。
出生人口规模的变化必然会导致人口总量的变化,在维持2010年严格计划生育政策不变的方案一中,农村人口总量在2027年达到最高值,为67 384.97万人,之后便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在2035年为66 913.06万人。而生育政策调整后,农村人口总量在预测期内均呈现出平稳增长的态势,且因生育政策调整时间和幅度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方案二的预测结果显示,农村人口总量在2035年将增至69 304.49万人,方案三中2035年的农村人口总量为70 371.10万人,比方案二多1 066.61万人(见表4)。可见,生育政策的调整能够在预测期内扭转严格计划生育政策下农村人口日益衰减的趋势,促进农村人口总量的增加。
(二)人口结构演变趋势分析
方案一中,农村0~14岁的少年儿童比重从2014年降至2035年的13.54%,变化率为-4.53%,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则迅速上升,2035年达到24.08%,变化率为-12.26%,人口结构的老龄化态势严重,且进程加快。方案二中,2014-2035年0~14岁少年儿童人口比重的变化幅度稍小,变化率为-2.08%,2035年为15.99%,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则上升至23.24%,变化率为-11.42%,人口的老龄化进程有所缓解,但依旧严重。方案三中,2014-2035年0~14岁少儿人口比重的变化率为-1.02%,2035年为17.05%,下降幅度最小,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上升至22.89%,变化率为-11.07%,人口结构较方案一、二又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善(见表5)。
图4~7的人口结构金字塔直观地显示出2010年和2035年三种方案下的人口结构状态。2010年,少儿人口要明显少于劳动人口,金字塔呈现出中间宽上下窄的“中”字形态,显现出农村未来劳动力人口的缩减以及人口日趋老化的态势(见图4)。方案一中,相比2010年,2035年人口金字塔中间突出的部分已经逐步上移,上端变宽,底端变窄,人口金字塔逐渐呈现出“倒三角”形态,意味着2035年农村少儿人口的进一步减少,老年人口进一步增加,人口结构严重老化,整个人口发展呈衰退趋势(见图5)。方案二中,2035年的人口金字塔底端要比方案一的人口金字塔宽,表示少儿人口数较方案一有所增加,各年龄的人口数也变得较为均衡,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得到缓解(见图6)。方案三中,2035年少儿人口数量较其他方案有了更大的提升,人口金字塔底端进一步变宽,且上端和低端的宽度较为一致,上端在塔尖处才渐渐收缩,人口结构得到明显优化,人口发展变得更加稳定(见图7)。
但由于人们生育意愿的转变,生育率已经难以恢复到较高水平,加上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迁出,以及农村人口的机械性老化,三种方案下,农村65岁以及上的老年人口均呈现明显的增长趋势,生育政策的放宽并不能扭转或遏止农村老龄化程度继续加深的局面,农村的人口结构问题依旧日益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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