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嘉励
我读过很多浙江出土的宋元墓志碑刻,三教九流、各色人等,不同的人生,同样的归宿。读碑,除了长点见识、添些感慨,本身并无太多审美的意义。论辞章,谀墓文通常不算好文章;论书法,世人重北朝隋唐,轻宋元碑刻。至于明清碑版,在“眼格”较高的朋友看来,简直不堪入目,这是有位书法家告诉我的。
我不准备介绍具体的碑文,这是一种有固定格式的文体,记录志主的名讳、祖先、配偶、子女、生平事迹、卒葬岁月,一切行礼如仪。末了,在志石左下角不起眼的角落,通常又缀以“某某刊”“某某镌”的一行小字。碑文至此,才算画上句点。
“某某刊”中的某某,是刊工的姓名,即当年以刊刻石碑为业的石匠。他们不避狗尾续貂之嫌,署名于碑文之末,这是“物勒工名”的意思,表明工匠愿意对产品的质量负责。或许有人会问,墓志深埋地下,反正无人看见,又何必郑重如此?你可知道糊口不易,石匠以刻字为生,除了墓志,他们平常更多的活计可能是其他矗立地表的丰碑巨制。万众观瞻的碑刻,既需要物勒工名,也有必要为自家的手艺吆喝赚人气,签名签习惯了,双手一打滑,在墓碑上署名,也未尝不可。我同时也认为,这种细节颇能体现古代工匠良好的职业道德。
同样的石匠,我儿时见过很多。他们左手握凿子,右手持榔头,面对石板,叮叮当当。刻字之余,不时俯身吹气,每吹一口气,石粉末末纷纷扬起,将他们的头发染成白色。渐渐地,石板上显现无数秀美的汉字。我是很崇拜石匠的,他们用凿子在石头上写字,比我作业簿里的铅笔字漂亮。我甚至爱上他们的“白发”,有样学样,偶尔也顺手抹点白粉末末,故意抹在头发或眉毛上。
石匠以刻字糊口,惯常以字数计费,这种方式,我不陌生。如果这篇小文有幸登上“报屁股”,报社的朋友照例会支付稿费,就是按字数算的。印象中,这十年来,稿费的筹码很少变动,尽管我家门口的菜场,青菜从一斤五毛钱卖到了一斤五块多。我不清楚宋代的石匠是否有过类似的经验,愿他们幸福!
“推敲派”诗人的吟诵,字字皆辛苦,石匠的生活也不轻松。自山间凿下毛糙的石头,搬运、切割、打磨、将字迹摩勒上石、刊刻、修整定稿,每道工序都不能省。这活吧,既是体力活,又是手艺活;说是手艺活,还是耐心活;说是耐心活,更是文化活——十足文盲,如何刊碑?想想真是不容易。
因为是要求很高的技术活,一地的石匠通常都来自“世袭其业”的石刻世家。比如,武义县出土的南宋墓志,多数由童姓的人刊刻;临海县的宋代石匠,多半姓王;鄞县的石匠,南宋前期多陈姓,南宋末至元代多为茅姓人士,元代的茅化龙尤其著名,书画家赵孟頫的文字指定由他掌刀。可惜,石工来自社会底层,不曾留下详细的传记。我即便没有百分百的依据,也有七八成的把握,推测那些垄断一地生意的石匠大多来自“家传其技”的家族。
了解这些掌故,甚有必要。都说古人的文章简洁,欧阳修“环滁皆山也”五个字,让今天的人写来,不知要多少啰嗦。对古人而言,多一个字就是多一块钱,欲将《醉翁亭记》刊刻上石,始信“惜墨如金”绝非空话。现代人写文章,拉拉扯扯,这事不能全怪电脑,要怪就怪今天我们按文章的篇幅长短收钱,而非依字数多少付费。
我刚才说过了,反正稿费已多年未涨。我建议,不如索性取消稿费制度,一律按照篇幅的长短收取版面费,每个字收他十元八元的,看那些专爱在报章上说瞎话的人还敢不敢胡说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