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
创新引领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建设
裴光上海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
建设国际保险中心是国家金融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建设保险强国的关键抓手。“十二五”时期,“一行三会”与上海市通力合作,上海保险业大胆创新,为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建成“上海国际保险中心”,目标宏大,任务艰巨。完成这项创新性、挑战性、长期性工程,建议国家层面提供良好的政策制度顶层设计,地方政府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央行和金融监管部门合力推动,尤其需要保险行业弘扬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以立足上海、服务全国、辐射世界的胆略气魄,科学制定目标,发挥好上海区位优势,大胆创、大胆试,从“跟跑”发展到“并跑”,再快速过渡到“领跑”。只要政府和市场“两只手”有效、有机作用,上海国际保险中心一定会如期建成。
国际金融中心在全球金融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对经济金融要素资源配置发挥着决定性作用。全球经济竞争,特别是主要经济体竞争,是经济金融资源控制权的竞争,实质也是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国际保险中心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是世界主要经济体的发展重点。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又是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拥有国际保险中心对于确立我国在国际保险市场的引领地位非常关键。2014年11月颁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创造性地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体系,构建国际领先、辐射全国、繁荣高效、功能齐全的保险市场,提升再保险、航运保险、保险资金运用等领域的定价权和话语权,发展成为上海国际保险中心”,正式提出“建设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并成为保险业在国家层面与国家战略呼应、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融合的关键结合点,成为迈步建设世界保险强国的重要标志。在经济“新常态”大背景下实现这个艰巨而伟大的目标,推动我国从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必须依靠创新引领发展。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源泉。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发展,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十二五”期间,上海保险业以创新为引领,深度融入上海经济、金融、贸易、航运“四个中心”和科创中心建设工作之中,坚持行业自身的改革创新和行业外部政策支持两轮驱动,为建成国际保险中心建设积极创造条件。
(一)保险机构大量聚集,保险市场体系日臻完善
完善的市场体系是国际保险中心的重要支撑。“十二五”时期,我们着眼于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建设,着力加强保险机构和市场体系建设,着力提升上海在保险资源和要素配置中的集聚作用,着力提升上海在国内外保险业的辐射功能。目前,上海保险机构集聚效应充分显现,保险市场体系架构初步完成,传统功能基本齐备,创新功能有效培育拓展。突出表现在:保险机构集聚态势更趋显著。截至2015年末,在沪保险总公司55家,比2010年末增加9家,数量位居全国第二;在沪保险分公司95家,比2010年末增加28家。在沪保险中介法人机构数量持续增加,从2010年末208家增至2015年末215家。形成了综合性与专业性齐头并进,保险法人公司和分支机构共济并存,原保险、再保险、保险资管和保险中介协调发展的现代保险机构体系。保险业态功能更加丰富。保险机构的聚集有力推动保险业态和保险功能的发展。太平洋养老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太保安联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泰再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等一批专业化保险机构积极探索差异化、特色化现代保险服务新业态。人保、太保、平安等11家上海航运保险运营中心相继成立,功能性保险机构数量近70家,覆盖包括航运保险、资金运用、数据后援、电销运营和审计研发等诸多领域。保险要素市场建设取得突破。全国第一个创新型保险要素市场——上海保险交易所获批设立,规模3000亿元的中国保险投资基金落户上海,有效提升了上海保险市场的层次和能级,为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建设夯实基础。专业化自律机构架起国际化桥梁。全国首家专业性航运保险协会——上海航运保险协会在沪成立,代表中国保险业加入国际航运保险组织,成为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和制度创新载体。
截至2015年末,在沪保险总公司资产合计2.20万亿元,占全国保险业总资产的17.01%;在沪7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托管理资产金额4.99万亿元,约占全国总数的44.72%;在沪3家养老保险总公司受托管理企业年金资产金额2250.17亿元,约占全国保险业总数的53.98%。保险中介法人机构总资产总计50.39亿元,是2010年末的3.5倍。
(二)保险市场规模持续快速增长,上海保险业整体实力显著增强
保险业务量大质优且具有强大的辐射力是国际保险中心的重要内容。“十二五”期间,上海保险业务发展快速。2015年上海保险业保费收入1125.16亿元,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4.63%,是2010年保费收入的1.61倍,年均增长10.08%。其中,产险公司保费收入355.4亿元,比2010年增加了87.82%,寿险公司保费收入607.63亿元,比2010年增加了33.91%;产寿险公司市场份额之比为32∶68。截至2015年末,上海辖区各保险分支机构总资产为7211.15亿元,是2010年末的3倍。保险机制模式创新加速。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灵活发挥保险服务功能。开发上海水灾风险地图,构建“保险+气象”合作新模式探索针对台风、暴雨风险、安民惠民特点更加明显的灾害保险制度。在“12·31”、东方之星、菲特台风等重大事故中创造了保险业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的“上海模式”。在全国首创首推省际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第三方保险监测平台,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等新型保险机制。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保证保险开创了保险、银行、政府联合信贷的先例。保险资金支持的上海公共租赁房项目和虹口区旧区改造项目分列成为全国保险业不动产债权投资、股权投资的第一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成功破冰、进展顺利。保险产品服务创新加速。聚焦“新常态”下经济结构调整领域,落实首台(套)保险政策,推出国内首款制造商航空责任险,首款创业保障保险“科创E保”,首款影视影片制作综合责任险,成功试点专利保险,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和创新创业。打造互联网保险高地,在全国首家开展专业互联网保险试点,在互联网购物、出行、健康管理等领域的保险保障创新迭出。引领都市农业保险创新,接力开发保淡绿叶菜、蔬菜气象、生猪价格、鸡蛋价格等系列指数保险产品。推动保险服务方式创新,试点独立代理人门店(EA)营销模式改革,保险公司纷纷开发互联网客户服务系统和终端。上海成为全国保险产品开发和技术运用的领先地。
(三)保险对外开放取得重要进展,国际化程度明显提高
国际化是国际保险中心的显著特征。围绕中央赋予上海的“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战略目标,上海保险业牢牢抓住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改革契机,加快对内对外双向开放进程,成为我国保险业对外开放的桥头堡。积极引进外资保险机构。苏黎世财产保险公司注册地迁至上海,全球最大的保险集团安盛(AXA)宣布在沪设立首个亚洲创新实验室,美国国际集团(AIG)在上海设立其全球最大的智库机构——上海保险分析中心。截至2015年末,上海外资保险法人公司达28家,数量居于全国之首,占全国外资保险法人机构总数的近一半。此外,上海还有各类外资保险机构代表处27家,对外开放窗口作用明显。2015年上海外资保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167.25亿元,较2010年增长28.54%,占全市保费收入的14.86%,而全国保费收入中外资公司仅占4.86%。上海外资保费收入占比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市场的开放程度在全国首屈一指。推动国内保险机构全球布局。上海航运保险协会代表中国正式加入了国际海上保险联盟,迈出了中国航运保险与国际互认互通的关键步伐。上海环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在英国伦敦设立分支机构,成为首家在英国设立子公司并获得劳合社特许保险经纪人资格的中国经纪公司,打通了国内保险公司的“出海”路径。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在海外收购了美国、葡萄牙、中国香港等地的多家保险公司,构筑了国际国内保险资源配置的新兴平台。涉外险种积极服务对外开放战略。围绕“一带一路”战略布局,保险业为沿线国家经贸合作、产业转移和人员往来提供全面风险保障,成为基础设施和重大海外项目的重要参与者。“十二五”期间,出口信用保险共支持上海外贸出口1074.4亿美元,累计服务企业8805家,一般贸易渗透度提高了20个百分点,“一带一路”承保规模达到99.1亿美元。上海自贸试验区离岸保险业务顺利起步,本外币保单双向跨境业务合作项目正式启动。航运保险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船舶险和货运险的保费收入分别达到全国的44.46%和15.70%,合计保费收入38.34亿元,占全国船货险保费收入的26.76%,较2010年提高9.56个百分点,超过香港和新加坡船货险在岸保费收入之和。密切国际间交流合作。借助陆家嘴、巨灾保险、国际保险中心建设与发展及航运保险等一系列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会议和论坛,深化保险中外交流。国际化保险人才汇聚上海。截至2015年末,上海保险业共有外籍高管和员工412名。“十二五”期间,共有3名保险业外籍人士获得上海市“白玉兰”奖;2015年,通用再保险亚洲区非寿险合约首席承保人罗豪笙成为首批获得“中国绿卡”的外籍人士之一。
上海外资保费收入占比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市场的开放程度在全国首屈一指。
(四)保险发展内外环境同步优化,行业发展质量与效益进一步凸显
良好的内外部环境是国际保险中心建设的基础。“十二五”期间,保险业从行业意愿上升为国家意志,成为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发展格局获得根本性突破。上海抓住保险业“新国十条”出台的契机,从司法、政策、舆论和财税等方面多措并举优化行业发展环境。与上海市检察院和其他在沪金融监管部门签署加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法制保障合作备忘录”;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签署《关于建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会议纪要》;依托公安经侦力量,形成保险反欺诈工作合力机制;与财政部上海专员办及其他在沪金融监管部门建立金融监管沟通协调配合机制;出台10余项支持政策,在农业、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和校园责任等领域多点发力,形成“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的险种试点推广模式。个人税优商业健康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运用个人医保余额购买商业保险政策获得实质性突破,外地营销员在沪缴纳社保难题获得解决。以保险公众宣传日为品牌,构建政府为先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纸媒、广播、电视和网络多渠道支撑,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宣传大格局。推动保险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行业地位与形象得到极大提升。综合利用财政和税收手段,支持出口信用、农业等政策性保险发展,大力发展航运保险、科技保险等,推动各级政府购买保险公共服务,实现社区综合保险上海全覆盖,推广民生保险工程。
(五)保险监管现代化加速推进,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严守不懈
科学有效的保险监管是国际保险中心的保障。“十二五”期间,建立了监管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健全跨多市场、多部门、多领域的风险预警、识别和应对联动机制,积极探索全流程风险管理机制,从快从重查处市场违法行为,抓早抓小风险苗头,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建设适合现代保险市场发展的监管制度体系。探索自贸试验区保险监管模式,建立放开事前准入,强化事中分析监测和事后备案管理的全流程市场化监管机制;试点保险资金运用属地监管;完善非现场监管体系,搭建以风险为导向、总分联动、标准统一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分类监管制度框架;加强内控管理和合规指引,以财务和业务为切入出台制度引导市场理性行为;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依托信息数据平台、多部门通报会商和非现场报表报送机制,对重点机构、重点渠道、重点险种和重大风险建立风险演练和联动处置机制,探索建立自贸区保险机构和创新业务双维监测机制,构建市场主体、协会组织、社会公众、监管机构“四位一体”风险防控机制,建立跨部门、跨行业风险应对和协调机制。积极推进符合大数据技术趋势的信息基础建设。支持机动车辆、人身健康、航运、中介和水灾地图等信息平台建设,开展保险电子发票试点,加强行业信息安全监管。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成功化解泛鑫案件风险,妥善应对寿险满期给付和非正常集中退保风险,有效遏制非法第三方理财机构信用风险向行业传递,多措并举强化案件风险、行政诉讼风险和舆情风险监管,全力维护上海保险市场安全稳定。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设立社会监督员和“3·15”信访投诉集中治理月制度,建立行业与法院“专人对接、专职调解”诉调对接的“普陀模式”,促进保险纠纷庭前化解,推出保险机构进驻交警支队调解的“宝山经验”。
国际保险中心是国际保险交易中心,也是国际保险强国的重要标志。我国是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但还不是一个保险强国。建设上海国际保险中心是我国建设保险强国的重要抓手,更是国家赋予上海的光荣使命。“十二五”时期,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保险业发展为国际保险中心建设夯实了基础,抬高了起点,拓宽了视野。但就目前实际情况而言,上海与伦敦、百慕大群岛、新加坡、香港等世界公认的国际保险中心相比,还有很多短板。
(一)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短板
根据布鲁金斯《Global Metro Monitor 2014》城市人均GDP(以购买力平价计算)数据报告,2014年上海人均GDP为24065美元。而香港2014年人均GDP为57244美元,新加坡的人均GDP 66864美元,伦敦人均GDP 57157美元。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上海人均收入处于中等以上收入国家水平,香港、新加坡和伦敦则已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差距依然较大。
从产业结构来看,布鲁金斯《Global Metro Monitor 2014》统计了各大城市主要产业占总产出的比重,与其他金融和保险中心相比,上海的商务服务与金融业(包括金融与保险业、房地产与租赁服务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企业管理服务业)有较大差距,上海商务服务与金融业产出占城市国民经济总产出的比重为24.7%。而香港、新加坡、伦敦三个城市的比例分别为29.2%、26.4%和46.9%。
(二)金融监管环境方面的短板
伦敦、百慕大、香港、新加坡都有一支非常专业化的金融监管队伍,也逐步形成和完善了“审慎监管”的监管制度框架,既保证了保险市场国际发展战略,又增强了海内外消费者对国际保险中心的信心。上海在国际保险中心建设中,受制于总体监管环境和监管水平,监管理念、监管制度、监管手段都还不能完全适应国际保险中心创新和发展的需要。成熟国际保险中心由于深受英美金融监管传统和文化的影响,相对自由,并强调自律,在这些方面,上海还有差距。
(三)金融基础设施方面的短板
先进的金融基础设施是确立国际保险中心地位的重要保障。伦敦、百慕大、香港、新加坡的资金营运和管理体系全球领先。作为全球主要外汇交易市场,已实现对世界主要货币实时结算。国内金融基础设施虽在近几年有了突飞猛进的进步,但无论是属于硬件的系统建设,还是属于软件的制度建设,与国际水平相比,都还有一定差距。在金融基础设施方面,用英国智库Z/Yen集团于2015年发布的《GFCI指数》的基础设施指数作为参考依据,伦敦的排序是第1位,新加坡是第3位,香港是第5位,而上海则在20位之后。
(四)货币国际化程度和外汇管制方面的短板
我国香港在1983年11月就开始推行港币国际化战略,实现了港币的自由兑换。新加坡在发展离岸金融中心初期,并没有推行新元国际化战略,但是后来逐步加快了资本项目的开放,到二十一世纪初已基本实现了本地货币的国际化。伦敦、百慕大等地的货币也是完全可自由兑换货币。但我国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还不可自由兑换,国际化程度有待提高。成熟的国际保险中心应该是对外高度开放、资本可自由流动、货币可自由兑换的中心。一个资本不能完全自由流动的金融市场,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国际保险中心建设的进程。
(五)法律环境方面的短板
保险卖的是远期承诺,依靠信用支撑,完备的法律环境对保险中心的形成、发展起着持续的促进作用。例如,伦敦之所以能成为长期保持领先地位的国际保险中心,与其完善的法律环境有很大关系,不仅具有完备、高效的立法与执法体制,还集中了大批具有丰富经验的法律、金融专业人才,在国际航运保险领域,英国法甚至成了不同金融业务领域的国际通用规则。新加坡、香港同样拥有体系完整、运行高效的法律体系。相比较而言,我国正处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转轨过程中,无论是法律体系本身,还是司法环境等方面,都与建设保险中心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应该说,上海的法治环境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但历史传统、体制等条件的制约因素却仍然突出。
(六)营商环境方面的短板
用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15-2016商业竞争力指数》以及英国智库Z/Yen集团于2015年发布的《GFCI指数》中的营商环境指数作为参考依据,在全球竞争力方面,2015年新加坡的排名是第2位,中国香港是第7位,英国是第10位,而我国的整体排名则是28位;在GFCI营商环境指数方面,伦敦的排序是第2位,新加坡是第3位,香港是第4位,而上海则在20位之后。当然,商业竞争力指标都是用内地的指标与香港和新加坡对比的,由于上海是我国经济发达城市,用内地整体指标进行比较,可能会有所偏离。但上海毕竟是国内的一个城市,要受到整体环境的制约,因此上海在营商环境总体质量上还落后于伦敦、香港和新加坡的结论,仍是成立的。
(七)税制方面的短板
选择在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地方从事经营活动是企业天性。研究表明,税收环境对企业成本结构至关重要,税收激励和优惠措施成为决定金融机构选址的一项重要因素,也成为各保险中心吸引各类金融机构落户经营的一项重要措施。目前新加坡离岸业务公司所得税税率仅为10%,而在岸保险业务(SIF)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7%。百慕大对于离岸业务的保费、资本利得和企业所得税执行零税率。英国伦敦对保险机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我国对保险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与其他国际保险中心比较,我国高端保险专业人才个人所得税也过高。
(八)专业人才方面的短板
从世界各地成功经验来看,国际保险中心建设过程中,核心因素之一就是人才,这对正在建设国际保险中心的上海尤为重要。目前,上海与成熟国际保险中心在专业人才方面的差距非常明显。2015年,上海市保险机构在职员工51440人,高级管理人员805人,营销员34127人。在2013年,各类保险机构在伦敦雇佣了将近34000名员工(全职约当数),其中21000人主要在伦敦为伦敦市场中的保险人、劳合社管理代理人及劳合社机构工作,剩余的13000人在伦敦为伦敦市场中的经纪公司工作。从上海保险从业人员规模上看,基本上适应了当前保险运营的需要,但从人才总体质量和结构上看,问题仍比较突出,尤其缺乏高端保险专业人才,如再保险、保险资管和保险经纪高端人才。
国际保险中心是国际保险业发展皇冠上的明珠。我们要建成国际保险中心,就是要占领国际保险业竞争的高地。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保险业大而不强的国家,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到国际保险建设的始终,认清形势,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充分发挥后发优势,以创新引领发展。
(一)以达成五大子目标推进总目标实现
国际保险中心是一个总目标,是多个分目标的有机结合。从当前国际保险业发展情况看,我国建设国际保险中心要分三步走,首先是追赶,其次是并跑,最后是领跑,这是一个艰巨的创新工程。对标世界公认的国际保险中心,目前我们要重点达成五大子目标。
——进一步扩大保险业规模。加快发展各类保险业务,尤其是创新型保险业务,争取到2020年,上海地区保险深度达到6%,保险密度达到7300元/人。
——基本形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的多元化保险机构体系。中外资机构互动互促,综合性与专业性机构齐头并进,原保险、再保险、保险资管、保险中介服务机构协调发展,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合理布局。提升保险机构服务能力和综合实力,建设区域性再保险中心、航运保险中心和保险资金运用中心。
——基本形成以上海保险交易所、中国保险投资基金为核心,国内外投资者共同参与,全方位对外开放,交易、定价、信息、托管、登记和资金运用等功能齐备,与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资本市场有效对接的多层次保险市场体系。
——基本形成以信息化技术为重要特征的保险创新体系,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设保险业数据中心等功能性机构,推动保险和科技高度融合发展。联通保险业与政府部门及社会机构的信息系统,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基本形成符合国际惯例、公平公正、规范有序、适合现代保险市场发展的税收、监管、司法等制度体系,营造优良的保险业生态环境,建设保险制度创新高地和人才高地。
(二)正确把握国际保险中心建设中的六大关键问题
国际保险中心建设工作内涵丰富,任务艰巨,涉及改革、开放、创新,以及市场、法制和风险处理等方面。要使各项工作都聚焦于中心任务,关键要处理好重点与一般、全局与部分的关系。
——坚持创新引领。创新是发展的第一动力。建设上海国际保险中心首先要在“新”上下功夫,要立足于国际保险中心的新特征,运用新理念、新思维、新技术,探索新产品、新渠道、新业态、新模式,依靠创新释放和激发行业发展活力,从而在国际竞争中取得优势。上海在探索建设国际保险中心过程中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来自于改革创新;今后大力推进保险业面向未来开拓发展,还是要靠改革创新。建设国际保险中心的过程,也是保险业持续创新发展的过程。只有通过在产品服务、市场体系、监管制度等方面持续不断改革创新,才能不断提高上海在全球主要保险市场的地位。
——坚持开放发展。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不断丰富开放的内涵,提升对内对外开放的水平。坚持开放发展,才能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才能发挥国内外保险市场的联动效应。保险业需要主动对接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建设需求,为外资保险公司及保险服务机构提供更大便利,推动自贸试验区与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在一定条件下保险产品互认、资金互通、市场互联、人才互动。鼓励境内外保险机构开展深度合作,引入先进经营管理理念和技术,更加主动融入全球发展。结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要求,推动出台离岸保险税收及支持政策,鼓励离岸保险制度在自贸试验区落地实施。
——坚持市场化导向。要坚持市场在保险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以市场为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借助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制度优势,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方面探索试点,通过供求、价格、竞争和风险机构,促进行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统筹培育与上海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创新相适应的现代保险市场体系,形成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相称的现代保险服务体系。但是,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是说政府可以撒手不管了,而是对政府发挥作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建立上海国际保险中心过程中,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要当好制度规则的制定者、市场运行的裁判员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者。只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解决市场外部性问题,才能弥补市场缺陷,实现市场主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统一。
——坚持法治化治理。要坚持以法治引领改革、规范创新,释放保险业改革红利,收获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无论是简政放权、证照分离、负面清单改革,还是放开前端和加强事中事后管理、产品和业务监管制度调整等,都需要遵循法治化的方向,营造一个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上海国际保险中心的重要驱动因素来自于制度创新、法治规范。因此既要大胆作为、先行先试,也要做到重大突破有授权、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对于在探索中形成的成熟规则或创新制度,需要通过法律法规进行固化,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系统性和制度性做法。
——坚持国际化目标。要支持保险机构的国际化布局。鼓励保险机构制定中长期国际化发展战略,借助上海自贸试验区平台,有序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竞争。引导中资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条件下,开展国际经营网络布局,提升对我国海外企业和人员的服务能力。依托上海自贸试验区的跨境投融资便利,支持保险公司通过兼并收购境外保险机构,提高自身国际化经营水平,有效开拓全球市场。支持境内保险公司通过上海自贸试验区面向国际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稳步推进保险资源配置的全球化。
——坚持守住风险底线。要加快推进保险监管现代化,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坚持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统一,不断完善保险法律制度体系。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跨市场的功能监管,建立全覆盖的风险管理体系。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风险动态监测和预警,提高风险识别和预判能力。加强创新型业务监管能力,正确指导保险公司在创新的同时积极防范潜在风险。
(三)发挥好上海五大优势助推国际保险中心建设
上海具有优越的发展环境,区位优势很突出,而且在国际上具有广泛影响,过去还是著名的远东金融中心,在上海建设国际保险中心拥有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一是上海的经济体量大,又率先步入和引领经济新常态,为国际保险中心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2015年上海市生产总值达到2.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6.9%,过去五年年均增长7.5%。经济与产业率先迈向中高端,2015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67.8%,比五年前提高10.5个百分点。人均可支配收入高,2015年达到49867元,蝉联全国第一。上海的开放型经济不断跃上高层次、形成新优势,滋生保险业发展的新领域。二是上海承载的诸多国家战略和历史使命,为国际保险中心建设提供了良好机遇。上海在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现代国际大都市中处于关键性阶段,在自贸试验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中处在举足轻重的地位,以建设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为统领,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建设国际保险中心迎来历史性机遇。三是上海深度老龄化社会为探索建立商业保险参与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路径和方法提供了广阔的“试验田”。上海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414万人,占总人口的28.8%,每3个人中就有1个60岁及以上老人。传统的养老和健康保险保障模式正在产生深刻变革,居民的自我保障和投保意识持续增强,多层次、多维度的民生保障服务社会化进程正在加速推进,创造保险发展的新需求。四是上海作为成熟的特大城市为国际保险中心建设提供了优越的人文环境。上海市政府尤其重视运用保险机制转变公共管理职能,全社会学保险、用保险的氛围日益浓厚。金融市场发达,包括教育、医疗、体育等在内的综合环境优越,有利于人才、信息和资本聚集。五是《上海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为国际保险中心建设提供了精准的定位。《纲要》提出,上海要迈入全球金融中心前列和建设更高水平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其中对保险业做出详细部署,要求加快上海保险交易所建设,提升保险和再保险市场的规模和国际竞争力;要求扩大航运保险业务规模,拓展航运保险品种,发展船东互保、航运再保险和航运保险离岸业务;要求拓展保险机构投资渠道;要求促进自贸试验区保险创新开放。这些规划内涵丰富,最终都指向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建设,体现了“十三五”期间上海保险业的发展主题和总目标。
(四)创新提升上海国际保险中心的六项能力
建设国际保险中心是一项综合性工程,需要政府部门、司法部门、监管机构和社会有关方面形成合力,防止出现一边热、一边冷现象。是否建成国际保险中心核心在于我国是否有适合国际保险中心发展的外部环境,我国保险业是否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我国保险市场是否具有较强的国际影响力,我国保险制度与标准是否具有较强的国际辐射力。为解决好这些问题,提出六项具体建议。
一是深化改革开放,提升上海国际保险中心的国际竞争力。聚焦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积极推进自贸试验区新一轮保险开放创新,着眼“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和全球发展战略,重点保险机构、要素市场体系建设,重点深化航运保险、再保险和保险资金运用三大支撑,适应实体经济“走出去”和对外投资迅速发展的新趋势,大力发展离岸保险业务,为我国境外资产、利益和人员安全提供保障,形成保险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的新优势,提升在全球保险市场的定价权。
二是加快制度创新,提升上海国际保险中心的“软实力”。目前世界公认的国际保险中心无一不是制度或标准的输出地,无一不是依靠“软实力”影响国际保险业发展方向的保险市场。我国虽然是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但是保险规则和标准的制定权、巨灾风险和再保险的定价权等体现保险市场软实力”的决定权都不在我们手里。建设国际保险中心,必须全面创新制度、规则和标准,创新保险价格机制、竞争机制、供求机制和商业模式,创新产品、服务和技术手段,引领保险业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增强保险助推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能力。
三是探索解决世界养老、医疗难题的中国保险方案,提升上海国际保险中心的国际影响力。老龄化问题和医疗体制问题是全球各国正在面对的难题,解决老龄化问题和医疗体制问题离不开商业保险的参与。我国保险业要利用建设国际保险中心提供的有利条件,运用上海解决深度老龄化问题和改革医疗体制提供的“试验田”,研究开发优质高效的商业健康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拓宽服务领域、延伸服务链条,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以此来提供解决老龄化和医疗体制改革世界难题的中国解决方案,这也是我国保险业对解决全世界共同面对的养老和医疗难题的重大贡献。
四是服务特大城市治理,提升国际保险中心支持发展的能力。城市是人类走向成熟和文明的标志,也是人类群居生活的高级形式。治理好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对于人类生存与发展至关重要。保险这一行业从产生发展到现在,根本的生存基础在于转移和分散生、老、病、死、残和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于帮助人们灾后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离开这一功能作用,保险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们建设国际保险中心,必须坚持人民立场不动摇,必须坚持“保险姓保”不动摇,大力发展国家、人民和党需要的保险,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发展需要的保险,充分发挥保险社会管理功能作用,有效辅助政府职能转变,为智慧城市建设配备保险工具和技术,推动特大城市治理现代化。
五是加强保险监管,提升国际保险中心风险处置能力。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公认的国际保险中心不是审批最多的地方,但一定是监管最审慎的地方,审批不等于监管,不审批也不等于不监管。在建设国际保险中心进程中,必须坚持为人民监管不动摇,必须坚持“保监会姓监”不动摇,依法履行保险监管职责,全力维护制度规则的严肃性,加大“窗口指导”力度,解决突出矛盾,清除风险隐患,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建设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营造规范经营环境,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适时制定保险监管的“负面清单”,创新保险监管方式,在放开前端的同时必须管住中端和后端,防止走向“市场万能”的极端。要积极参与国际保险组织和国际保险规则制定工作,多种形式选派或雇用行业人员赴国际保险组织工作,推动中国保险监管规则和标准国际化,全面提升我国保险业在国际保险市场的制度性话语权。
六是改善经营软环境,提升国际保险中心建设的支撑力。要改革完善保险税制,尤其是要尽快建立离岸保险税收制度。加强保险市场与其他金融市场的融合,改革保险外汇业务准入管理和运行监管,尤其是允许试点开办人身保险外汇业务。完善树立合规经营、诚信立业、市场共治的理念。引进和集聚各类保险人才,鼓励人才建功立业。建设一流保险基础设施。培育勇于竞争、宽容失败、注重长远的创新文化。构筑保险机构为主体、市场化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保险创新体系。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为国际保险中心建设创造环境条件。
总之,建设国际保险中心是国家金融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具有创新性、挑战性、长期性特点的艰苦工作,需要国家提供良好的政策制度顶层设计,需要地方政府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需要央行和金融监管部门合力推动,尤其需要保险行业弘扬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以立足上海、服务全国、辐射世界的胆略气魄,从“跟跑”发展到“并跑”,再快速过渡到“领跑”。只要政府和市场“两只手”有效有机作用,上海国际保险中心一定会如期建成。
建设国际保险中心,必须全面创新制度、规则和标准,创新保险价格机制、竞争机制、供求机制和商业模式,创新产品、服务和技术手段,引领保险业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增强保险助推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