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图/杨海青
熊家岭墓地位于河南西南部淅川县仓房镇沿江村三组东部、丹江水库西岸的一级台地上,西北距淅川县城约66公里,西南距仓房镇近10公里。墓地地处山间的丘陵地带,西依山丘,北、东、南三面环丹江水库,地势西高东低。墓地东西长约300米,南北宽约200米,面积近60000平方米。
熊家岭墓地发现于1991年,2010年10月~2011年6月,三门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组成了熊家岭墓地考古队对该墓地进行考古发掘。
M4出土铜鼎
2010年10月下旬~12月底进行了第一次发掘。为了摸清墓地墓葬的数量、性质和分布情况,10月24日~11月9日,考古队对熊家岭墓地中部、东部和南部进行了钻探。钻探发现该墓地的墓葬不仅分布较为密集、埋葬较浅,且多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同时也对墓地范围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根据钻探资料进行布方发掘。为了解每座墓葬时代、结构特征和整个墓地情况,我们对第一次钻探发现的所有墓葬(包括已被盗掘墓葬)逐一进行考古发掘,为以后的考古研究提供更多珍贵的实物资料。
熊家岭墓地远景
2010年11月10日起,我们对墓地进行正式布方发掘。起初发掘的几座墓葬由于被盗和江水冲刷等原因,保存很浅,在墓内未发现任何有价值的遗物。直到发掘M4,才给大家带来了一个巨大的惊喜。M4位于墓地的北部,为一座东西向的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墓口东西长3.2米、南北宽1.9米、深3.96米。M4虽然没有被盗掘过但规模不大,主要是希望它能为我们提供一条完整的墓葬信息,为确定该墓地的时代提供重要的依据。
11月23日临近中午,M4向下清理至2.62米深时,墓内填土发生了变化。经仔细分析辨认,确认在M4的四周出现了生土二层台,二层台以下即为墓室。当天下午对M4墓室内进行清理,工作人员用手铲和刷子认真仔细地逐层进行清理,很快在墓室中部发现有腐朽成灰白色和黑灰色的木质朽痕,其平面范围形状呈“Ⅱ”形,且东宽西窄,随即就确定为M4木椁,椁的东、西两端挡板较长,分别伸出南、北两侧壁板之外。11月24日下午在椁室中部偏西处发现了近长方形的木棺痕迹,并在棺外北侧发现1件残骨器。
11月25日是所有考古队员难忘的一天。这天上午考古队员们在清理M4椁室西北角时,突然发现一件圆形青铜器口部暴露出来,很快就清理出铜壶、铜鼎、铜豆等3件铜器。这是发掘该墓地以来清理的第一座有青铜器的墓葬。随后工作人员继续小心进行清理,同时加强工地安全保卫工作。椁室清理结束后,在椁室的东北角又发现1件铜盆、1件铜匜、2件铜环首刀和1件鹿角。对出土器物进行摄影和录像后,队员们把较完整的铜鼎和铜壶带回住处,其他器物因腐蚀严重无法带回,便安排人员看护。11月26日在M4棺内清理出了1具遗骸、1件铜剑、1件铜戈和1件玉环。
经清点,M4共出土文物11件,无论是从器物的特征,还是从器物上的纹饰特点看,该墓的时代都应为战国早期。葬具为单椁单棺,《荀子·礼论》载:“天子棺椁七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这里的“士再重”,通常理解为一棺一椁。此外该墓内随葬的铜礼器组合为一鼎、一豆、一壶、一盆、一匜等。关于用鼎制度,周代有明确的规定。《公羊传·桓公二年》何休注:“礼祭,天子九鼎,诸侯七,大夫五,元士三鼎也。”是说在西周至战国(东周)士一级贵族的墓内只能随葬三件鼎或一件鼎。从以上规格可以看出,M4的墓主应为楚国士一级的贵族。
M4战国墓的发现与发掘,对于我们是一个巨大的鼓舞,也让我们认识到这个墓地的重要性。钻探资料显示,M4的规模和形制并不算大,它在该墓地同时期同类型墓葬中也仅属于中型,而墓内就出土5件铜礼器。所以大家一致认为比它大的战国墓葬应该会出土更多的铜器。于是我们就怀着更大的激情投入以后的工作中,工作劲头也十足。
M4
M4出土玉环
M4出土铜壶
随着一座座墓葬的清理,大家却越来越感到失望。因为后面发掘的墓葬不是被盗掘,就是仅出土一些陶器组合,而且陶器火候较低,破碎严重。直到M24的发掘,才让人心情又激动一回。
M24位于墓地的中部,是第一次发掘时发现的规模最大、出土文物最多的一座墓葬,也是本次发掘中第二座出有青铜礼器的墓葬。M24是12月5日开始发掘的,墓口东西长5.28米、南北宽4.26~4.4米、深6.1米,发掘前曾在该墓墓口外东边发现一个圆形盗洞。12月18日下午M24即将清理到底时,墓室内的椁室东边2件青铜器暴露了出来,经仔细观察,露头的青铜器为铜鼎和盆。同时发现盗洞从墓口外向下斜直刚挖到墓室底时,不知什么原因停止盗掘,使随葬器物得以保存下来。
M24
12月21日该墓清理结束。墓内随葬器物主要放置于棺椁之间的东部、南部、北部和棺内,即墓主人的头部、左侧和右侧。经清点,该墓共出土文物73件(颗)。在这批出土文物中,陶器8件,分别为鼎3件、盖豆1件、壶2件、浴缶1件、盘1件,主要放置在椁室东部和西南部;铜器21件,计有礼器5件(鼎、豆、壶、盆、匜各1件)、兵器6件(剑1件、戈2件、镞3件)、车马器10件(軎、辖、车饰、衔、环各2件),主要放置于椁室的南部、北部和棺内;玉石器4件(璧2件、璜形饰1件、刀形饰1件),放置于椁室北部和棺内;其他骨贝器40件(颗),放置于椁室南部。
清理M24墓室过程中发现该墓虽然形制、规模较大,但葬具和M4一样,仍为一棺一椁,不同的是在椁室的下方近东、西两端各放置一根枕木,用于支托木椁室。随葬器物中青铜器组合也为鼎、豆、壶、盆、匜,其器形特征和纹饰也与M4出土的铜器基本相同,故我们认定该墓的时代也为战国早期,墓主的身份应为楚国士一级稍高点的贵族阶层。
M24出土陶器组合
M24出土铜鼎
M24出土铜豆
M24出土铜壶
M24出土铜车饰
M24出土铜戈
M24出土铜軎辖
M34
M34位于墓地中西部,是一座坐西朝东的竖穴土圹墓,平面呈“甲”字形,由墓道、墓室两部分组成,总长7.48米。该墓于12月20日开始发掘,12月26日发掘结束。墓室底部埋葬有两具遗骸,其中北侧的一具鉴定为女性,骨骼较为凌乱,应为二次迁葬;南侧的一具鉴定为男性。这一结果表明M34是一座夫妇合葬墓。
清理遗骸的同时,墓室中部和西南角还清理出了11件陶器和1件铜盆、1枚铜五铢钱。陶器因火候较低,大部分已破碎。经过粘对修复,一组鼎、罐、灶、盆、釜、仓、井等陶器组合便完整地呈现在我们面前。依据这些器物的特征和所出土的铜钱,我们判断这是一座西汉晚期前段汉宣帝时期的墓葬。
这座墓葬让我们得出一个初步结论:熊家岭墓地不是一处单一的墓地,而是一处性质较为复杂、时间跨度较大的墓地。这一结论在后来的考古发掘中得到了证实。第一次发掘结束时,就清理出了春秋晚期、战国、西汉、东汉和明清等不同时期墓葬47座,出土各类随葬品400余件(枚)。这些墓葬分布较为集中且有规律,甚至出现晚期墓葬打破早期墓葬的现象。若从墓葬的数量上看,以战国时期居多,且以平民墓葬为主,只有极少数的贵族墓葬。因此我们可以认定熊家岭墓地是一处以战国墓葬为主的平民墓地。
墓地的第二次发掘是在第一次发掘的基础上继续进行的。2010年第一次发掘工作结束后,我们及时将钻探和发掘情况向河南省文物局南水北调文物保护管理办公室作了汇报,并又申请增加了2000平方米的发掘任务。这次发掘的主要目的是将该墓地进行全面揭露,以彻底搞清墓地的布局,同时也是为了获得更多的珍贵资料。
第二次发掘工作从2011年4月中旬开始, 到2011年6月中旬结束,历时两个月。这次发掘共清理墓葬35座(战国墓34座、汉墓1座),出土各类随葬品380多件(颗)。在这次发掘的战国墓葬中,除M51外,其他墓葬虽然和第一次发掘的同时期墓葬形制相同,但墓葬规模普遍较小,出土器物较少,且多为火候较低的陶器,个别也出土有少量的铜兵器和玉石器等。
M51位于墓地的南部,是第二次发掘中规模最大的一座墓葬,也是该墓地发现的唯一一座带墓道的战国墓葬。 该墓为甲字形竖穴土坑墓,由墓道和墓室组成,总长8.4米,墓道东半部因被雨水和江水冲刷已不存在。由于该墓遭到严重盗掘,墓道西端和墓室的东南壁严重坍塌。经过仔细清理,我们发现M51的东部挖有墓道的同时,还在墓圹的四周上下留有两级生土台阶,这也是整个墓地中其他战国墓葬所没有的。因该墓被盗严重,墓内随葬的珍贵器物大部分已不复存在,仅在墓室的西南角残存有陶提梁盉1件、石环1件、铜柲帽1件。M51的发掘,不仅为熊家岭墓地的墓葬家族成员中增加了新的类型,也为我们对该墓地的综合研究增添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M34出土陶器组合
熊家岭墓地的两次发掘共清理各时期墓葬82座,出土随葬陶器、铜器、玉石器、骨器、装饰品等840余件。从整个发掘情况看,整个墓地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墓地北部的战国墓葬分布最为密集,中部和南部墓葬则相对较稀疏,而且墓葬之间相互不存在打破或叠压关系,表明该墓地具有一定的规划,并有较为严格的埋葬制度。墓葬相互之间分布方向相同或相近,甚至一些墓葬出现成组分布,呈现一定的规律性。由此可以断定该墓地在战国时期是有“墓大夫”专人负责管理的邦墓墓地。
其次,战国墓均为长方形或近长方形竖穴土坑式(仅有一座墓带斜坡墓道),规模相差较大,大部分墓葬墓壁四周设生土二层台。其葬具或为一椁,或一棺一椁,或两棺一椁,个别墓葬无葬具,墓主葬式多为仰身直肢。墓内出土的随葬品组合大多为仿铜陶礼器,较少日用陶器,且随葬品的摆放有明显规律,均位于墓底棺外或棺椁之间。
再次,汉代墓葬与战国墓葬之间彼此交错分布,其布局自北而南成一纵列分布于南北向的岗脊之上,彼此之间无打破关系。除位于墓地中部的两竖穴土圹墓(M27、M34)未被扰动,出土随葬品组合较齐全外,其余墓葬皆为砖室墓,均遭到严重盗扰,随葬品基本无存。虽然发现汉墓数量较少,但从一方面也说明最迟到了西汉晚期早段,即宣帝时期左右,流行于中原地区的砖室墓在本墓地已成为墓葬形制发展的主流因素。
总之,熊家岭墓地的发现与发掘不仅为丹江流域区域性考古提供了详实的物质资料,而且对探索豫西南地区战国、汉代等不同时期的葬制、葬俗和文化传承等提供了实物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