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扫描
河北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将鼓励和支持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今年年内将完成培育50个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并在此基础上培育评选100个优秀创业创新带头人。到2020年,全省各类返乡下乡人员将超过50万人,带动就业200万人。
11月23日,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条例自明年4月1日起实施。此次立法明确了农村集体资产范围与份额量化管理。《条例》明确,农村集体资产是“乡镇、村、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的资产”。《条例》规定,农村集体资产的运行情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企业的资产运行情况、相关管理人员工作报酬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等,应当定期向成员公示。
11月9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政策体系建设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加快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政策体系,落实财政税费优惠政策,强化用地用电用水支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金融信贷服务,提高保险保障水平,强化人才科技支撑,鼓励拓展营销市场。健全政策落实机制,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11月23日,河南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推进会召开,会上指出河南将重拳出击,实施违法占用耕地“清零”行动,以“拆除复耕、补办手续”为整改标准,将全部违法用地图斑纳入整改范围,逐个图斑进行审核、查处、整改、核实、销号,确保今年年底前所有违法占用耕地“清零”。截至10月底,河南已整改违法占用耕地面积5.03万亩,其中拆除复耕1.7万亩。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将在2020年全部消除无集体经营性收益“空壳村”,预计2022年基本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根据《意见》,从2017年开始,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11月29日,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到2020年,全省农业龙头企业将发展到5000家,其中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000家、林业龙头企业300家,上市农业龙头企业100家。《方案》布置了未来的重点任务,涵盖优化农业产业和结构布局、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强化科技创新驱动、扎实推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建立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机制、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深化农村改革等。
11月13日,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指出,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全省土地确权整省推进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今年三季度已确权面积占承包耕地面积的62%,占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面积的28%。会议要求,为如期完成土地确权工作任务,各地航拍工作必须于2018年春节前完成,力争2018年8月底前基本完成土地确权工作任务。到上述时间节点,各地已确权面积要达到本地应确权面积的90%以上。
11月14日,青海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农村住房保险实施办法》出台,全面推行农房保险。农村住房保险是指商业保险机构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对农户自有住房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办法》原则上规定农户保险费为每年3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贴20元,农户自缴10元,保额3万元。10月底,青海省财政已向各地下达年度农房保险省级补贴资金993万元,至此,该省在制度上实现了农房保险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