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做强合作社 带动农民增收入
——常熟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纪实
近年来,江苏省常熟市委、市政府立足区域实际,紧紧围绕农业现代化建设要求,积极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基本形成了农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农地股份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投资性(富民)合作社、农村劳务合作社以及村级合作农场等多种形式共存互补的格局。到2016年底,全市累计设立各类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817家,其中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233家,土地股份合作社157家,农村投资性(富民)合作社5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49家,农村劳务专业合作社128家。另外,自2013年起,常熟市开始探索组建村级合作农场,目前已组建63家,自主经营土地面积超过9.1万亩。全市24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成员1.1万户,带动非成员农户1.6万户,经营农地面积9.21万亩。
近年来,常熟市在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过程中,主要突出抓了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列为全市农村工作的重要目标任务,纳入镇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全市各地、各相关部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调查研究,制订政策措施,加强业务指导,协调解决合作组织建设、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全市形成上下联动、全力推进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规范管理。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数量与质量并重的原则,不断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抓住章程制订、治理结构、股权设置、收益分配、民意调查等关键环节,从规范程序和规范操作上抓强组建。持续开展市级“六个一”示范合作组织、苏州市“星级”合作社、省级“五好”以及示范合作社、国家级示范合作社等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合作社名录制度建设、项目库建设、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等建设;持续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通过实地走访、抽查资料、调查问卷、座谈会等不同形式,对合作社进行“全面体检”,发现问题及时加以整改。通过一系列措施,不断促进合作组织健康发展和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示范社4家、省级示范社31家、苏州市级示范社47家。三是加强培训指导。坚持常态化业务培训,提升镇、村农经人员和合作组织经营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强化一线指导,市镇相关职能部门经常深入镇村进行业务指导,及时解决操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组建和健康运行。四是加强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积极支持和鼓励农民因地制宜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兴办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创新土地流转形式,加快发展农地股份合作社。积极尝试多元创办,以土地、资金和设备等有形资产为主体,融入技术、信息、品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和合作,探索组建农村投资性(富民)合作社、农村劳务合作组织和村级合作农场。探索农民合作社综合社和联社建设。五是加强政策扶持。全市先后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村级合作农场建设和承包土地流转管理等制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意见,明确指导思想和推进工作措施。为鼓励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全市已连续多年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和规范经营管理实施“以奖代补”,有力推动和促进了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六是探索党建强社。按照“有利于开展活动、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作用”的原则,积极探索研究农民合作社党建工作,目前已建立农民合作社党组织129个,覆盖201家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在推进农民合作社党建工作中,以“建强组织、构筑平台、贴心服务”为主要目标,以“做给农民看、带领农民种、帮助农民销、解除农民忧”为根本任务,利用农村党员科技素质培训基地和远程教育站点等平台,加强对合作社党员群众的科技素质培训,用党员的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合作社成员和周边农户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增强遵章守法的自觉性,为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氛围。
常熟市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发展和日益完善,在实现强村富民、提升农业经营管理水平、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促进了农民增收。2016年,全市社区股份合作社分红(含福利分红)实现全覆盖,按股分红和福利分配总额2.1亿元;土地股份合作社在实现保底分配(550斤稻谷/亩)和二次分红共2.11亿元基础上,支付农民务工工资总额5914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分配盈余总额7178万元,其中按交易量返还成员总额3866万元,按股分红总额2679.5万元;投资性(富民)合作社分红总额518.5万元;劳务合作社提供物业管理、绿化养护、环境保洁、家政服务、河道保洁、企业辅工等岗位3154个,支付成员劳务支出4090万元。二是提升了农民组织化程度。通过组建农村各类新型合作组织,把广大农民组织起来,在产前、产中、产后的一个或几个环节上开展合作,实行统一供应生产资料、统一生产标准、统一进行销售,提升了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提高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和维护自身利益的能力。2016年,全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4.74亿元,统一组织购买农用生产资料及种子、种苗等农业生产投入品2.29亿元。三是提高了农民的民主管理意识。合作社的重大事情,包括经济发展或生产经营计划、项目投资、收益分配等不同程度由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定期公布财务账目,突出社务公开,使成员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四是促进了规模经营。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在明确农民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把土地经营权集中起来实行统一经营,推动了农业规模经营。到2016年12月底,全市农用地流转总面积累计42.62万亩,流转总量已占全市农村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85.87%,其中入股经营的农村承包土地面积为26.93万亩,占流转面积的63.18%;全市适度规模经营面积累计46.96万亩(包括土地集中、合作经营和统一服务三种类型),占全市农用耕地总面积的90.3%。五是增加了村级经济收入。以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为依托,组建农村富民合作社,村村或镇村组建联合体实行抱团发展以及组建村级合作农场等,大大增加了村级经济收入,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拓展了新空间,创造了新优势,增添了新活力。六是发展了现代农业。全市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蓬勃发展,加快了土地流转步伐,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提高了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引导农民以市场为导向调整生产结构、选择种植品种、实施品牌战略等,为全市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下一阶段,常熟市将在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同时,全面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年报公示、章程制度、场所标识、成员账册、民主管理、经营管理、服务成员、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社务公开、档案管理等规范化建设。一是不断完善合作社政府优先扶持名录制度。制定名录的准入条件,将名录建设列为合作社项目申报、示范社推选等基本条件。二是不断完善项目库建设。坚持财政资金项目库制度,努力提升项目库质量,优先选择预期效益明显、惠及面广、运作规范的项目列入项目库。三是不断规范财务管理。建立完善市、县、镇三级监管平台,统一使用征东财务软件系统,进一步完善合作社财务管理,尤其是享受各级财政扶持项目的合作社,必须做到独立核算,资金专项专用,建立起规范、全面、完整的项目会计核算资料。同时,将把此作为进入政府优先扶持名录和申报各级示范社的条件。四是不断加强有形化建设。对列入规范化建设的合作社,组织机构、重要制度和工作职责等按规定全部上墙,各类标识按规定置于固定位置。五是不断破解热难点问题。全面梳理各类农民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破解相关难点问题方法和路径。同时,积极引导运行异常合作社步入正常运行,努力探索“空壳社”“挂牌社”“翻牌社”等退出的相关机制和有效途径。力争通过逐年持续不断地推进,在全市建成一批运行管理制度比较健全,组织机构运转有效,民主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产权属性比较清晰,财务社务管理公开透明,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明显增强,成员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发展质量显著提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江苏省常熟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