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昌图县:因势利导 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
近年来,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农民合作社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规范,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提升,全县农民合作社保持了又快又好的发展态势。目前,全县工商注册农民合作社4772家,其中种植类3065家,养殖类885家,农机类739家,林业类61家,秸秆综合利用、沼气能源、仓储运输等其他类合作社22家。全县共培育国家级示范社9家,省级示范社43家,市级示范社43家,县级示范社78家。
1.组建类型多样化。全县合作社总体分为4种创办类型:一是村“两委”班子领办型。村干部威望高,群众信赖,领办的合作社组织化程度较高,比较容易实现“一村一品”产业模式,如昌图县民盈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二是龙头企业领办型。依托农产品加工、销售等龙头企业,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土地+农民”的模式。领办企业利用其场地、资金、市场优势,能有效解决农产品增值难题,促进合作社做大做强做优,如辽宁曙光农业专业合作联社。三是能人领办型。依托种植养殖大户,建立合作社,如昌图县溢康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四是政府主导型。在县政府大力支持下、县农机局积极努力下,从2007年9月至今,全县共组建了739家农机合作社,县财政每年都拿出配套资金,补贴农机合作社,极大地提高了全县农机化水平,如昌图县宝力信德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2.成员入股多样化。大多数合作社都采取资金入股形式,部分合作社采取畜禽、农机、土地等入股形式。以辽宁曙光农业专业合作联社为例,村民以土地入股,1亩地为1股,每股按700元计算,土地股占总股金的70%,曙光集团出资300万元,占总股金的30%,农民真正地成为了合作社的大股东。
3.土地经营规模化。昌图县作为产粮大县,合作社尤其是农机合作社是全县土地流转的主力军。全县有农机合作社739家,拥有拖拉机2.76万台,机具4.8万台,总动力105万千瓦,流转32.2万亩土地,平均每家流转435亩。
4.产品销售品牌化。合作社积极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认证,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品牌知名度、美誉度,为合作社发展和农民增收带来显著效果。三江口镇塘坊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较早就取得了无公害产品认证,并获得出口商检基地认证;老四平镇广源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的“九月绿”牌芸豆,获得了国家A级绿色食品认证;付家群悦花生专业合作社生产的无公害“富稼源”牌花生,取得地理标志产品认证,达到了出口日本的检验标准,进入了国际市场。目前,全县共有30家合作社注册了商标,3家合作社获得了绿色食品认证,33家合作社获得了无公害食品认证。
1.培训支持。为提高合作社理事长及广大成员的素质,适应市场竞争需要,昌图县围绕主导产业和产品,通过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加快培育一批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的农村实用人才。从2008年开始,每年都举办合作社专题培训班,培训合作社理事长、财会人员、村党支部书记和妇女主任等;2010年,与省农经校联合举办了首期农经管理暨合作社培训班;2012年,组织了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培训班;2014年至今,每年都组织省级示范社参加培训。
2.财务指导。昌图县高度重视合作社财务管理,将其摆在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突出位置上来抓,明确具体工作部门、人员和责任,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经管人员对合作社的账务处理、购销台账的档案管理等相关业务进行指导,同时建立了合作社会计报表报送制度,合作社定期向县经管局报送相关会计财务信息,全面掌握和监测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3.引导合作社进行土地流转。为提高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县经管局指导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合作社的经营水平有了很大发展。2017年,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达120万亩,代耕代作面积90万亩,两者合计210万亩,其中由合作社实施的占了60%,达126万亩。
4.评定示范社。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出台了《昌图县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评选和运行监测实施办法》,提出了“三化”“六有”标准,即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有组织机构、有办公场所、有固定资产、有章程制度、有规模产业、有规范账簿,共认定县级示范社78家。
5.帮助合作社融资。县委、县政府经过多次调查研究、考察论证,从2011年开始协调农村信用社推出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用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抵押贷款,贷款最高限额为流转金额的60%,贷款利率按现行的农户贷款利率下浮10%。目前,全县累计投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7067笔,金额5.68亿元。
6.加大政府投入。2007年,县财政补贴合作社农业开发资金120万元;2008年,补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00万元,大项目资金200万元,农业整合资金500万元,其他方面筹集资金300万元,共1200万元用于合作社发展;2010年,落实玉米生产机械化补贴农机具5600台,其中国家补贴资金4400万元,县级补贴资金1000万元;2011年,县里整合支农资金1000万元,作为农机合作社购置农机具累加补贴资金;2012年,落实省示范社扶持资金120万元,2014年—2016年共落实省级示范社扶持资金620万元。
经过10年的发展,昌图县合作社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运营机制有待健全。部分合作社特别是由龙头企业组建的合作社,仍然以个体经营行为为主,互助性经济组织特征不明显。还有一些合作社只是生产技术或产品的松散联合,成员没有出资入社,合作社资产归属不清。二是内部管理不够规范。个别合作社“重组建,轻运行”,有章程但不规范,有制度但不完备,有组织机构但不健全。三是农民认识程度不高。部分成员不知道自己在合作社中有什么权利和义务,更不知道如何参与行使自身权利和义务。遇到政策和技术难题时,部分合作社没有主动与业务主管部门联系沟通,无法获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四是各种人才匮乏。合作社内部具有较高文化水平、专业技能的人员严重匮乏,发展后劲不足。五是缺少流动资金。合作社融资渠道少、融资难,多数合作社缺少流动资金,影响了合作社的运营和发展。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昌图县将采取以下措施:
1.培植典型,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发展。以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为重点,继续开展示范社评定工作,大力推动示范社建设。通过宣传培训、强化服务,指导合作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生产记录制度;建立健全会计账簿和成员账户,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盈余分配制度;建立内部积累分配和风险保障机制,注重合作社发展质量,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2.引导合作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支持合作社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提高经营品牌化水平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扶持合作社进行农产品加工,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
3.加强与各部门沟通,落实合作社扶持政策。一是财政扶持到位。按照“统一规划、明确重点、分级支持、合力帮扶”的方法,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扶持一批农民合作社示范项目,支持合作社开展多层面、全方位的专业服务,奖励为发展合作社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与个人。二是税收优惠到位。保证合作社享受到国家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三是信贷支持到位。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
4.提高合作社农产品知名度,推进区域经济特色化建设。积极引导合作社与超市对接,建立上联市场,下联农户,统一服务、统一生产、统一加工、统一销售的新型产业链。组织合作社参加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扩大其社会影响,提升其产品知名度。
(辽宁省昌图县经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