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炜+梁侍虹+郑冬明
[摘要]目的研究规范化产前超声检查对胎儿缺陷检测率的影响。方法选择我院2013年4月~2015年8月期间2488例妊娠12周至足月分娩的孕妇。其中2013年4月~2014年2月期间未实施规范化产前超声,2014年3月~2015年8月期间实施规范化产前超声,观察规范化产前超声实施前后对胎儿缺陷检测率的影响。结果实施规范化产前超声后不同孕周检出率均高于实施前(P<0.05)。实施后不同畸形类别漏诊率均低于实施前(P<0.05);肢体畸形漏诊率明显低于其他类别(P<0.05)。结论规范化产前超声可有效提高胎儿缺陷的检测率,是检查胎儿发育异常和预防出生缺陷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规范化;产前超声;胎儿缺陷;检测率;影响
胎儿期超声检查是临床常用的检测胎儿缺陷的手段之一,作为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的二级预防措施,在临床上广泛使用。但目前并没有一个完善的原则和指南来指导超声的筛查,且各地医院检查项目五花八门,相差甚远,导致超声检查在诊断胎儿畸形或异常上容易出现漏诊误诊,限制临床发展。因此如何制定规范化产前超声检查是提高胎儿畸形诊断的关键。本文对我院孕妇进行规范化产前超声检查,观察规范化产前超声检查对胎儿进行的检测情况,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本次纳入2488例2013年4月~2015年8月期间我院妊娠12周至足月分娩的孕妇,其中2013年4月~2014年2月期间未实施规范化产前超声,共采用超声检查孕妇1061例,孕妇年龄20~38岁,平均(29.6±4.2)岁。孕周12~41周,平均(28.4±4.3)周。经产妇412例,初产妇649例。2014年3月~2015年8月期间实施规范化产前超声,共采用超声检查孕妇1427例,孕妇年龄20~40岁,平均(29.9±4.1)岁。孕周12~42周,平均(28.8±4.1)周。经产妇642例,初产妇785例。规范化超声实施前后两组孕妇上述资料(年龄、孕周、生育情况)无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2013年4月~2014年2月期间未实施规范化产前超声,2014年3月~2015年8月实施规范化产前超声,(1)分工要求:我们将超声科医师分成三组,第一组:可从事中、晚期的妊娠常规及系统胎儿超声检查(Ⅱ~Ⅲ级产前超声检查)的医师,条件是有执业医师及彩超上岗资格的超声科医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从事产前超声检查5年以上的医师,接受过产前超声诊断系统培训的;第二组:可从事中、晚期的妊娠常规胎儿超声检查(Ⅱ级产前超声检查)医师,条件是有执业医师及彩超上岗资格的超声科医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从事产前超声检查5年以上的医师,未接受过产前超声诊断系统培训的;第三组:有执业医师资格无彩超上岗资格的超声科医师,又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可从事中、晚期的妊娠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产前超声检查)。(2)培训目标:分组、分层次进行培训,第一组成员:进行针对性培训,根据本地区胎儿畸形发病特点,针对胎儿多发病及复杂病靶器官的解剖、病理解剖、胎儿生长发育及病理生理等进行更系统详细的理论学习,对胎儿这些器官做更细致的超声检查操作训练,目标是最终成为本地区胎儿畸形产前超声筛查工作的技术骨干。第二组成员:进行产前超声筛查关键技术(包含产科超声检查的适应征、检查方法及检查内容;产科超声检查的标准;胎儿出生缺陷超声检查的形态学基础;妊娠期胎儿正常及异常的超声声像图特征等)的理论学习,在加强Ⅱ级产前超声检查的基础上进行系统胎儿超声检查的操作训练,目标是能熟练地掌握胎儿畸形产前超声筛查技术,能从事中、晚期的妊娠常规及系统胎儿超声检查(Ⅱ~Ⅲ级产前超声检查)工作。第三组成员:进行人体解剖、病理解剖、胎儿生长发育、病理生理等的基础知识及产科、心血管、神经科、围产儿等多学科临床专业知识的理论学习;进行产前超声操作手法技巧和分析思维能力训练;进行胎儿各个系统和器官的标准切面操作训练,目标是能掌握中、晚期的妊娠常规及系统胎儿超声检查(Ⅱ~Ⅲ级产前超声检查)技术,为将来从事中、晚期的妊娠常规及系统胎儿超声检查(Ⅱ~Ⅲ级产前超声检查)工作打下基础。(3)培训计划:使用谢红宁编写的《产科超声检查手册》及李胜利主编的《胎儿畸形产前超声诊断学》为培训教材,2009年1~3月进行基础理论学习和基本技能的培训,2009年4月~2010年3月开始进行规范化操作培训。科内定期进行病例讨论,根据分组及进展情况参加与产前诊断有关的院内外专题讲座、新技术讲座课程,开拓视野的同时使理论更好地贯穿临床实践。具体实施要求:每天坚持半小时理论学习时间。第一组成员:每月能独立上机,规范化地操作完成200例以上正常和异常中、晚期的妊娠系统胎儿超声检查;第二组成员:每月能独立上机,规范化地操作完成100例以上正常和异常中、晚期的妊娠常规胎儿超声检查,在第一组成员带教下完成30例以上正常和异常中、晚期的妊娠系统胎儿超声检查;第三组成员:每月能独立上机,规范化地操作完成500例以上正常和异常中、晚期的妊娠一般胎儿超声检查。每月分组进行理论和操作考核,按标准切面进行操作评价。全科每月进行8次疑难病例的讨论会诊,在记录本详细记录每次所检查的异常胎儿情况并附有上级医生的签名。
1.3观察指标
观察规范化产前超声实施前后对胎儿缺陷检测率的诊断情况。胎儿缺陷的诊断:超声检查发现异常,羊水、脐血检查染色体异常,病史及血清提示胎儿出生预后不良。
1.4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8.0统计软件,计量资料用(x±s)的形式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百分比表示,采用x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不同孕周超声检查情况比较
实施规范化产前超声后不同孕周检出率均高于实施前,P<0.05。见表1。
2.2两组孕妇胎儿畸形类别诊断情况比较
实施后不同畸形类别漏诊率均低于实施前,P<0.05;肢体畸形漏诊率明显低于其他类别,P<0.05。见表2。
3讨论
先天性畸形是胎儿死亡的主要因素之一,主要由于胎儿先天发育异常而引起,既往无有效预防措施。随着影响学的不断发展,超声的出现为胎儿畸形及胎儿缺陷的预防起到重要作用。超声仪器不仅具有高分辨率,且对胎儿的器官等解剖结构和发育情况显示清楚,能清晰显示各断面的影像,从而对胎儿畸形起到诊断作用。随后,产前超声成为预防胎儿畸形的重要检查,其凭借无创性、无致畸性、安全性高等优势,在对胎儿畸形的检测中起到极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产前超声是目前临床上运用最广泛的非侵入性产前检查手段,随着二维超声、三维超声的发展和进步,结合立体成像技术对胎儿畸形诊断率进一步提高。但研究发现,产前超声对胎儿畸形的诊断率依然较低,这是由于在我国目前并无统一的检查标准以及规范,杂乱的检查项目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诊断率,因此如何规范化进行产前诊断尤为重要。
在众多学者研究中发现,虽然超声能诊断大部分胎儿畸形,但超声仍有局限性,不能检查出所有胎儿畸形,部分小部位畸形不易被超声发现。在国内学者研究中显示,对于小儿肢体畸形采用超声诊断较为难以辨认,尤其是检查时候若胎儿处于握拳状态,对于手指畸形的检查则较为困难。随着影像学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们发现,统一的模式以及规定在超声检查上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因此为进一步提高产前超声的诊断率,我院在2014年期间实施规范化产前超声培训,结果显示,实施规范化产前超声后不同孕周检出率均高于实施前(P<0.05)。实施后不同畸形类别漏诊率均低于实施前(P<0.05);肢体畸形漏诊率明显低于其他类别(P<0.05)。结果提示,规范化产前超声进一步提高了胎儿进行的诊断率,减少漏诊率。而在规范化产前超声实施前检查急性类别时发现,肢体畸形漏诊率高达75.00%;虽然实施规范化产前超声后肢体畸形漏诊率有明显下降,但对比其他畸形类别,仍然较高,达到33.33%,由此可见,超声在肢体畸形的检测中确实存在不足,与目前研究相符。
综上所述,规范化产前超声可有效提高胎儿缺陷的检测率,是检查胎儿发育异常和预防出生缺陷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