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惠辉 黄建春 林德胜 李 斌
福建省DNA数据库的建设与应用展望
练惠辉 黄建春 林德胜 李 斌
福建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
介绍了福建省DNA数据库的历史概况、库容增长情况和建设应用成效,总结了福建省在违法犯罪人员信息采集、人员建库检验模式、实验室检验流程管理、数据库比中通报梳理和发布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并对如何建立适应新形势发展的数据库建设新模式进行了展望。
DNA数据库 信息采集室 信息研判 串并案
福建省DNA数据库建于2003年,是国内较早建立并使用该技术开展日常办案的省份。截至2016年年底,福建省DNA数据库信息总量达到181万余条,其中违法犯罪人员数据为161万余条,现场物证11万余条,录入被拐儿童信息22万余条。比中各类案件7万多宗,认定被拐儿童800余名,串并案件数及直接查破案件数逐年增长,已经成为福建省侦破案件的重要技术手段。
从2011年至2016年,福建省DNA数据库库容从40余万条上升至181余万条,近几年以每年平均30万条的速度增加(见图1),充分体现了福建省对DNA数据库建设的关注和重视。
图1 福建省DNA数据库库容近六年增长情况 (单位: 条)
近几年我省DNA数据库应用成效显著,利用数据库为各类重大、疑难案件的侦破提供了关键线索及证据支撑。如福鼎“2008·7·26”何某亮跨省系列杀人案、2011年莆田台湾人胡某扬断掌案、云霄“2011·5·12”杀人案、“2013·11·27武夷山赵某恩被杀案”、“2014·9·21安溪李某忠一家四口被杀案”、“2015·7.22云霄特大盗窃案”等。其中仅2016年利用DNA数据库查破命案达近10起,多起为历年积案。
2010年,福建省按照全省“一级建库、全警采集、高度共享”的思路,依托“警综系统”开发了“涉案人员信息采集应用管理系统”,在全省基层所队建立统一的标准化信息采集室1447个,集中整合采集基本信息、指纹、DNA样本、人像、手机卡等各类信息,大大提高了违法犯罪人员血样和基础信息的采集力度和标准化程度,为保证每年30余万条的增长速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进一步规范检验鉴定工作,提升支撑法庭诉讼能力,2010年,福建省按国家标准建设了福建公安刑事技术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对接警务应用综合平台、全国DNA数据库等系统,提供检验鉴定管理、物证检材管理、DNA检验辅助分析工具等功能模块,改变手工操作、纸质管理的旧模式,以信息化促进检验鉴定规范化,实现检验鉴定网上受理、程序网上规范、过程网上监督、结果网上反馈、绩效网上考核。
2016年,福建创新研发“福建省DNA数据库应用系统”,打破DNA数据库与国家打拐DNA库不关联的信息壁垒。将全省打拐库与DNA数据库进行了碰撞比对,比中一批案件。经初步筛查,整理出历年案件89起,其中杀人案1起、伤害案 1起、强奸案2起、抢劫案4起、无名尸案7起、盗窃案72起、其他类案件2起。同时集成比中通报批量导出和批量下发功能,为数据库比中信息的成果转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各地对人员和物证的DNA数据入库的时限要求越来越高,各地建库任务越来越重,许多地方已经出现违法犯罪人员血样的积压,民警既承担数据库建库任务同时承担案件检验[1]的传统建库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当前形势的需求,需要建立新的快速、规模化的违法犯罪人员建库模式。目前可以考虑的方案包括:由上级单位统一建成规模化的建库平台,实现集约化管理,或者各地采购时采用购买数据和服务的模式,在公安民警的统一管理下由公司人员协助完成建库任务。
当前DNA数据库相对独立,与各大警务应用系统缺少必要关联[2],甚至与同样存储DNA数据的全国公安机关打拐数据库仍缺少关联,与现勘系统和执法办案系统没有相应完善的接口,录入信息无法直接共享、附用,当前DNA数据库中的案件信息缺少与外部系统通用的唯一编号,案件编号与执法办案系统中的案件编号不一致,影响了办案的快捷性。建议下一步工作中,加大DNA数据库与外部系统,特别是现勘系统和执法办案系统的关联,让现场勘查的提取信息与数据库中的DNA数据及案件比中信息相关联,为研判人员提供信息支撑,为检验单位和办案单位提供比中线索和落地情况交流反馈的通道。
[1] 曾恩泉,谢英,吴松,等.我国法庭科学DNA数据库的建设与应用[J].川北医学院学报,2007,22(6):588-591.
[2] 雷琳, 郭中云.违法犯罪人员DNA数据库建设及应用中的问题及对策[C]//法医临床学专业理论与实践——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十六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