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发展情况调查与思考

2017-02-03 19:22丁晓斌
甘肃农业 2017年1期
关键词:农场主体土地

丁晓斌

(甘肃省甘谷县农村经济管理站,甘肃 甘谷 741200)

甘谷县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发展情况调查与思考

丁晓斌

(甘肃省甘谷县农村经济管理站,甘肃 甘谷 741200)

近年来,甘谷县紧紧围绕转变农业经营方式,以土地流转为载体,加大政策扶持,大力培育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初步形成了以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合作经济组织为纽带,龙头企业为骨干,多种生产经营主体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格局,有力推动了农业规模经营。但是,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该县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该县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现状和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进一步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建议。

农业经营方式;土地流转;经营主体

一、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

按照“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要求,该县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方向,着力培育了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和专业大户等几类新型经营主体,各经营主体正茁壮成长。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情况

目前,全县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614家,其中种植业341家,畜牧业135家,渔业1家,林业11家,服务业123家,其它3家。创建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65家,市级示范社21家、省级示范社7家。加入合作社农户37368户,占总农户数120542户的31%。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发展观光休闲、农产品流通,正在成为促进一二三产业相互融合、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二)家庭农场建设情况

全县已在工商部门注册家庭农场81家,其中种植业63家,养殖业14家,种养结合4家。种植业主要有苹果、苗圃、蔬菜、中药材、樱桃等具体产业,养殖业以养猪、鸡、羊为主,种养结合主要是以种植果树和散养土鸡形式为主。截止目前,创建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1家、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4家。

(三)龙头企业

全县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9个,其中重点龙头企业52个,“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格局迈出了新步伐。龙头企业通过合同约定、保底收购、股份分红等多种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从事专业生产。

二、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

该县坚持把推进土地流转作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战略举措来抓,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农户自愿、依法有偿”原则,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创新流转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切实加强服务指导工作

成立了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立了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管理站,专门负责开展信息服务、价格评估、政策咨询等工作。村上设立了土地流转信息服务点,由村主任兼任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登记,指导规范合同。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凡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企业、合作社或大户,必须与农户签订流转合同,并经乡(镇)、村两级签证后,最后由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确认。针对日益增多的土地权属纠纷问题,县上及时成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聘请了26名仲裁员;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同时,进一步加强土地流转工作队伍建设,分期分批对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专业人员熟悉政策法规,有效指导土地流转工作。

(二)更加注重创新流转模式

在严格遵循政策法规的基础上,灵活采取转包、出租、转让、互换、股份合作等方式,推进土地经营权市场化。目前,全县土地流转达到11.14万亩,涉及321村43800多农户,占承包地面积的14%,其中:其中转包0.47万亩,占流转总面积4.2%;出租5.25万亩,占流转总面积47.2%;转让3.82万亩,占流转总面积34.2%;互换1.61万亩,占流转总面积14.4%。流转主体以经营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并且近年来呈现出由少量分散向规模流转发展的强劲势头,出现了几百亩到成千亩的流转大户。从规模经营情况统计,流转50亩以上规模经营主体223个、总面积4.7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42%;其中千亩以上流转主体8个。积极推行土地流转委托代理制,鼓励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制,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形式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规模经营,发展农业产业。

(三)深入开展政策宣传教育

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一方面,教育引导农民消除种种顾虑,放心大胆地进行土地流转;另一方面,教育引导农民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期下,严格操作流程,规范流转工作,重点针对现有土地流转中出现的口头合同问题,引导双方及时进行了纠正,督促补签了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了流转行为。

(四)全力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按照市场主导、公平公正、合理双赢、规范有序的原则,研究制定了土地流转分类指导价格,根据耕地质量、产出水平和物价变动等因素,以当年小麦市场价为参考,综合确定土地流转指导价格,川道区每亩流转指导价为1000斤小麦的价位;山区为400~500斤小麦的价位;浅山干旱区为300~400斤小麦的价位,并对流转期较长的,督促建立流转价格递增机制,合理约定浮动比率。建立了土地流转受让方资格审查制度,凡一次性流转土地50亩以上的,必须在合同签订前,由县、乡土地流转管理部门对受让方的资信情况、经营能力、履约能力、效益风险等进行审查。同时,严格监督管理,搞好跟踪服务,严禁不具备农业生产经营能力、不符合法律政策要求的组织或个人流转土地,对一年以上没有按照合同要求生产经营的,及时协商解除合同关系,降低土地流转风险,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三、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发展不平衡

各类经营主体数量发展快,质量水平提升慢,农业生产类经营主体发展较快,加工储藏流通类经营主体发展慢。个别经营主体盲目跟风,流转面积过大,前期的资金、技术、管理难以与之相协调,导致土地利用率较低。大多数经营主体都以苹果树种植为主,种植结构单一,市场风险较大。各类经营主体在地区、行业之间的发展也不平衡。

(二)综合经济实力不够强

由于农业自然灾害多、抗灾能力弱,农产品价格不稳定,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较大,农业比较效益低的问题在农村普遍存在,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经营效益不高,盈利能力不强,有一部分经营主体发展时间不长,还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

(三)指导管理服务滞后

农村经营管理体系不健全,尤其是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经管站撤并,乡镇农经管理处于无编制、无机构、无专职人员的三无状态,队伍不稳,对土地流转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不足,对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服务、指导和管理不到位。

(四)扶持机制不健全

新型经营主体的财政奖励、金融信贷、农业保险、项目整合等扶持机制尚未有效形成,各类主体获得金融信贷资金困难,缺资金、缺技术、缺人才的问题,制约了各类经营主体的发展。

四、对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建议

(一)加快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确权登记。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准确掌握承包耕地面积和四至界限及空间位置,有利于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有利于加快推进土地规范有序流转。二是加快建立村有点、乡镇有站、县上有流转交易中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三级”体系,完善服务网络,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农业经营能力考察、合同签订指导、价格监测、备案登记和跟踪管理等服务,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和现代特色效益农业。

(二)加快提升服务带动能力

进一步指导新型经营主体克服“等、靠、要”思想,立足自身实际,积极开展标准化生产,实体化经营,引导各类主体注册商标品牌,建立产业基地,兴办各类经销、服务实体,参与农产品加工,围绕产加销环节,提升创新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不断增强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三)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

以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大财政、金融、技术服务支持力度,完善财政奖励补贴机制,整合财政支农、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对经营主体中经营规模大、主导产业优势明显、服务带动能力强的业主,给予项目支持、资金奖励和优惠政策扶持,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做大做优做强。

(编辑:魏翔)

F321

A

1673-9019(2017)01-0022-02

2016-11-3

丁晓斌(1979-),男,甘肃甘谷人,农业经济师,主要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指导、农村土地流转等农村经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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