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 磊 邹城检验检测中心
食品安全第三方检测的必要性与实施路径
□ 张 磊 邹城检验检测中心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人民生存大计。近年来,食品安全的话题屡见不鲜,暴露诸多问题。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食品检测承担着最后把关作用,因此食品安全检测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食品监管成效。第三方检测作为食品检测体系中的一部分,有着重要作用,但我国相关机制尚不完善。本文探索实施食品安全第三方检测的必要性和实施路径来,以期为相关部门管理者与实践工作者提供参考和借鉴。
从之前发生的诸多食品安全案例来看,对食品安全构成的威胁因素已经贯穿到整个食品产业链中。常见食品安全案例集中在微生物和毒素污染、农药化肥残留、抗生素激素和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以及其他非法食品添加物等。微生物污染在食品安全 问题中尤为突出。食品原料及其加工决定具备微生物生长的条件,根据研究统计,近几十年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40%为微生物中毒,居各种食物中毒病因第一位。在特定条件下,微生物生长会产生一定毒素,比如食品发霉、黄曲霉毒素严重超标等,近年来毒大米、毒面和毒花生便是明证。在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农药、化肥甚至使用明令禁止的药物,例如蔬果类农产品中残留的有机磷农药,给民众健康带来极大危害。这些禁用药物在粮、菜、果、肉、蛋、奶、鱼和虾等产品,造成各类严重食物污染,2010年2月,武汉、长沙、广州和深圳等地出现毒豇豆,检测出高毒有机磷农药甲胺磷、水胺硫磷在国内引起轩然大波,因为这些剧毒农药禁止使用,如此大量与高频率的检出,不仅使菜农蒙受巨大损失,同时也使中国农产品安全遭受信任危机。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不合理使用甚至滥用兽药及饲料药物添加剂的情况普遍存在,造成动物性食品中残留兽药,并进入食物链,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2006年发生的“瘦肉精”中毒事件,300多人中毒;2002年1月,欧盟因我国输欧兔肉兽药残留超标,发布对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全面停止进口禁令;出口禽肉中氯羟吡啶、磺胺类药物超标等事件,不仅给食品生产企业造成重大损失,也影响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声誉。由于工业废物和城市垃圾的排放不合理,监管不足引起种种疏漏,我国近海海域和130多个湖泊、850条江河都受到不同程度污染,特别是重金属污染,如铅、镉、汞和锡等剧毒金属浸入水源和农作物中;还有食品的包装纸、包装袋、不锈钢餐具等铅、铬、镍等重金属易迁移到食品中,对人们身体健康带来很大威胁。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事件层出不穷,例如臭名昭著的“三聚氰胺”事件,严重影响中国乳类制品发展,而且是整个食品安全环境遭受前所未有的灾难。还有为改善米粉、腐竹口感的“吊白块”;为使大米和饼干增亮的矿物油;馒头、包子使用的二氧化硫……,各类案例令人触目惊心。食品安全工作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一个系统工程,从农田到餐桌的任何一个环节失控,都会带来严重的后果。为获得最大化的经济利益,一些不良商家不惜违规在食品中添加低成本不宜食用的成分,带来惨痛的教训已经一次次挑战国家和民众的底线,随着市场经济和世界贸易一体化不断推进,食品安全问题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也给食品安全检测相关工作带来了更多责任和压力。
面对严峻的食品安全问题,对食品主管部门来说,既要促进食品产业发展,又要监管食品安全,职能上存在着对立性。随着经济发展和第三方检测行业的兴起,鼓励第三方发展成为一个必然趋势,2010年9月,国务院将设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国际食品安全第三方检测的发展形势
早在15世纪初,欧美国家为保证产品品质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农产品和食物检测是其中重要部分。到了19世纪中叶,在欧美国家采用第三方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自觉调整企业行为,已经成为一种流行趋势,成熟第三方检测机构比较常见,大多数地区都能够获得第三方检测资源。近年来,欧美国家第三方检测全面介入食品安全工作,在实行“农田到餐桌”的食品监控过程中层层把关,从源头质控、企业审核和深层加工等各个环节的监控,一直到流通与消费,开展全面专业的监督,为食品安全提供有力保证。2011年,美国修改食品安全化法案时进一步提高进口食品安全标准,并明确规定出口国的食品生产设备以及食品必须接受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程序,通过专业检测流程,观察进口食品及设备是否达到既定标准。由于第三方检测机构有组织上的独立性,专业技术方面的权威性以及较高的社会认可度,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根据CCID预测,中国食品安全检测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检测呈现不断上升趋势,对发展食品安全第三方检测有显著需求。
食品安全第三方检测的优势
食品安全检测是食品科学的重要分支,有专业理论、技术和方法,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应对国内、国际标准及要求方面有独特优势,比如三聚氰胺检测,除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方法,也拥有美国FDA的检测方法,专业的检测队伍和检测设备更是占有很大的优势。
第三方检测机构一般不隶属于政府部门,而是作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运作的法人实体来独立选择或承担项目,能够为自身工作过程和结果负责,而且研究和实践过程、方法和结果不受任何部门影响约束,具有良好的信息独立性,从而保证检测结果的科学、客观和公正。
除此之外,第三方检测机构还能给予客户检测技术方面的咨询,提供行业以及出口国最新动态信息,为本国以及国家贸易提供支持。第三方检测机构始终在不断提升自己实力,追求提供贴心服务,积极满足市场需求,在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前提下,以最快的检测速度提供良好的服务。
国务院连续发出文件将第三方检测定义为高技术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和科技服务业,所以才有社会化三方检测机构参与的机会,也为进一步发展提供政策保障。但就目前来看,我国第三方检验机构起步较晚,受整体经济社会环境制约,多数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及检验市场发展空间有限,人才资金短板一时难以补齐,社会认可度低,遭受政府背景的或是国际品牌检验机构挤压,品牌竞争力薄弱,生存困难较大。实施开展优化发展食品安全第三方检测,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完善政策引导,构建良好的机制与环境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具有独立性和公正性的第三方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政府应对现行食品安全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调整完善,强化第三方
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政策引导力度,从法律上予以明确支持。清理现行政策规定中不利于第三方食品检测系统健康发展的文件,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最大限度打破部门垄断、消除行业壁垒,并在资质认定、市场准入等方面完善政策服务,努力创造有利于第三方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发展的环境。建立公开、公正的市场准入机制。提高政府监管系统和检测系统的权威性与公信力。现今,社会更倾向信赖国家直属食品安全检测机构或者外资检测机构,这种状况根植于长期以来的食品安全现状。政府应该引导国内检测机构积极完善自身标准,争取更高级别和水平的正规化认证,培养一批具备公信力和权威性的认证机构,进而逐步走向国际,得到国际认可。
扶持培育食品安全第三方检测机构发展
通过政府、民众和社会各部门同心协力,为第三方检测机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和良好的发展路径。对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购买检验检测设备仪器予以贷款贴息;新开办食品检验机构头3年经营收入分别减免一定比例(如50%、30%、15%)税收;对政府购买检验检测服务中标单位项目经费予以足额保障;食品假劣案件行政处罚收入归库后,提取一定比例收入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扶持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发展;通过科技立项和国际技术交流项目,对第三方检测机构予以支持;由财政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第三方检测机构购买大宗设备、科研项目的配套贴补。鼓励发挥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的作用,应该鼓励第三方食品检验国家实验室、官方机构与民营检测机构融合,充分发挥国营机构技术优势、民营企业灵活性、中立性,
加强不同所有制形式企业间的合作,使社会化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原料和对食品出厂检验等项目的检验把关,重点发展一批技术力量强、信用状况优、服务水平高和综合效益好的食品检验机构,积极培育打造民族检验品牌发展成为国内国际知名企业。鼓励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自主组建技术联盟,开展“联盟检测”。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融资优势,启动资本杠杆效应,引导食品安全检测企业积极争取上市,减轻对银行信贷的依赖并发展整合更有利资源和能力。获取检测资源附带资质、渠道和人才,强化检测能力,提升检测服务品质。
完善机制,强化监督,严厉打击行业乱象
建立完善的科学评价体系。目前食品委托检验收费实行由委托方与受委托方双方协商议定,没有统一的价格(标准)体系,导致检验市场存在一些乱象,出现食品检验机构间相互压价、恶性竞争,尤其是部分国营企业、国家实验室利用自身政策资源优势,在招投标过程中,盲目压低价格,在检测过程中降低检测标准和检测服务质量,甚至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现象。因此,政府在购买服务时,不应盲目追求“最低价”中标,而是通过实施抽检分离、盲样复测和比对试验等制度,强化监管,尤其是公正性、企业诚信方面的监督,努力提升我国第三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的国际化竞争力。通过全面监督,使食品生产商无法通过假报告和假证书获得经济利益,企业自身会要求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准确检测报告。使食品安全第三方检测真正起到公正、权威作用。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严峻现状需要通过第三方检测来实现更高质量监督管理。国际食品安全检测的大趋势也凸显第三方检测机构发展的必然性,从技术、设施到标准等方面,为我国食品安全第三方检测的发展提供资源、机遇和要求。在实施路径方面,我国食品安全第三方检测亟需进一步构建良好的宏观环境,扶持培育新兴机构发展,强化行业监督,通过政府与市场合作机制的完善,使食品安全第三方检测事业在我国能够坚持走科学、公正、健康的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