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项目。申报时间:5—6月;受理单位:农业部;支持范围:从事蔬菜集约化育苗3年以上、已有年培育蔬菜优质适龄壮苗500万株以上能力,近3年内未出现假劣种苗问题;资金补助数额:中央资金500万元以内。
2.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时间:6月底;受理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申请补助数额:300万元。
3.农业综合开发专项——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项目。申报时间:6—8月底;受理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申请补助数额:300万元。
4.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申报时间:7—8月;受理单位:农业部(各县农委、农业局);支持范围:重点扶持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适当兼顾果、茶,每个设施基地13.3 hm2以上,设施内面积资金补助数额:每667 m2补助5 000元,不超过300万元;每个露地基地66.7 hm2以上,资金补助数额:每667 m2补助5 000元,不超过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