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宝朋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
探析康德的价值观理论
尚宝朋*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
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一书中向人们清晰地阐明了道德规律的必要性,他的“为了道德而道德的”纯粹性观念。康德试图去寻找人类的所有道德现象和行为背后是否存在一个终极的道德价值标准,这种道德标准反映了支撑其的道德价值观,答案是肯定的。接下来,我们试图分析一下康德在这本书中所表现的一种道德价值观倾向。
在康德所处的时代背景下,价值与价格的混淆已经显露出来,虽然并没有今天这么显著,但康德以其敏锐的洞察力认识到了这个问题的出现以及所可能造成的危害。在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下,在自由竞争或更确切的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商品贸易中,人们找到了货币这一有效的手段。货币以其特有的价值正在逐渐地扩大它的支配领域。货币逐渐成为一种媒介,一种衡量物与物之间的价值的尺度或者说是工具。于是人们会发现,我们也不得不承认货币极大地使人们的生活简化,促使人们产生了对于货币的一种盲目的崇拜,这种激进使得货币试图去进入那个本不属于它的应用范围的领域,那就是人与人的或人与物的关系的领域,这种扩大在今天看来是有着极大地弊端的,它使人们对于价值与价格产生了混淆。
价值与价格在质上是不同的,也就是说二者并不是简单的量上的差别那么简单,价格这一概念由货币衍生出,它所表达的是将两个物件以一种数量关系表现出来,就像在市场上买卖东西一样这么简单,而价值的含义本身则是明确反对这一思想的,价值是很难用一个客观的标准或数量关系来衡量的,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却发生着这种闹剧。市场经济的浪潮,使得人们产生了对于金钱盲目崇拜,使人们盲目的相信金钱的力量,相信金钱可以办到一切,爱情、亲情、友情,使人们脱离了对于基本人性的认识,这种观念在康德时代已经显现,它深刻的指出了这个问题对于道德的危害。
价值与价格不同,但我们很难从总体上说二者哪个更为重要,因为二者在其各自领域内其重要性都是毋庸置疑的。但在道德领域内,我们又可以明确的是,价值的意义要更大,价值在道德行为或现象的判断中更能体现出行为本身或现象的意义。
更多的人似乎倾向于认为,价值是一种主观上的道德认同感。既然主观上的东西我们很难去界定它的层次上的差别,孰犹孰劣、孰好孰坏,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一个价值的层次观或价值序列,就像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
在此,我认为,同时也相信康德是认为价值有其层次的,也就是说价值的含义本身在自足性上是存在差别的,同样存在着一个“金字塔”,只是这种层次观可能由于每个人不同的主观因素的参与的不同,在主观认同感上具有着一些差别,因而形成在具体某些方面的差异。但是我们要承认在大体上人们还是接近于形成一种价值认同的。
首先,外在价值与内在价值的二分。内在价值可以叫做事情或行为本身的自足的价值,而外在的价值则是通过与外物、其他事情相联系,通过它物或这种联系所表现的一种价值。如果这样理解外在价值与内在价值的话,不需要过多证明,人们也会倾向于认为内在价值在自足性上对于外在价值上的优先性。
对于二者的区别在理解上我们可以如此的分析,二者对于外在因素的依赖性不同,一个物或行为在单纯的概念上的价值是通过与外物的关系或比较而表现出来的,如美丽、勇敢、幸福这些概念,一方面它是主观上的认同,另一方面如美与丑是相比较而表现出来的,勇敢是与懦弱相比较而存在的价值概念,这种价值可以说并不是完全自足。
其次,我们区分了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并确定了内在价值的优越性,当然,我们也不能确保每个人都认同这种大致上的区分,在区分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之后,我们试图对于内在价值的层次上的差别进行一些分析,这种分析也是简单的。
在此问题上,康德的出于责任与合于责任,对于道德行为动机的纯粹性可以作为一个区分标准。出于责任和合于责任的行为,我们有时候很难区分,我们会陷入一种不知所措的境地,因为我们没有办法去观察人们的内心,在主观上我们无法达到这一目的,因此,也唯有借以客观的标准,如康德所列举自杀的例子。单纯的自杀行为我们无法判断是否是合乎责任,但是如果是为了逃避生活中的困苦,那么我们即可以说他的这个行为是不出于责任的。对于合乎责任,康德的论证集中于与爱好所作的区别,也就是说责任与爱好是相反的,在判断一个道德行为价值的纯粹性上,爱好赋予行为外在价值,而责任则赋予行为内在价值。其实,对于内在价值的层次上的问题,也就是行为价值的纯粹性问题,康德结合了责任与爱好来考察这种纯粹性,虽然可能爱好赋予了行为以一些外在的价值,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康德责任下的价值是有区分的,而这种区分则体现为一种层次上的差别。
价值在层次上是存在区别的,但是不同的学说理论的差异则在于这种层次上的不同序列问题,例如功利主义可能将利益或外在的福利放在最高位置上,进而得出他们所信奉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福利”原则为善的原则。如果,从目的论和义务论的角度来看,可能功利主义是一种目的论的观点,而康德的价值观则是一种义务论的代表,正如所公认的他的思想主张是“为了义务而义务”,这就是二者的价值在层次的不同。
[1]张俊芳,冯文华.康德人生价值观的当代视野.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7.
[2]胡慕贤.从康德的“三大批判”看文化价值观五种力的建构.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3.
尚宝朋(1990-),男,汉族,河北石家庄人,河北大学政法学院,伦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
B
A
1006-0049-(2017)08-013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