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梦雅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北京 100000)
责任在心 行动在身
——谈湖北舞蹈“非遗”保护
肖梦雅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北京 100000)
近年来,逐渐升温的“非遗热”现象使人们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越来越重视,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现代化发展的背景下,为了维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作为“活化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显得格外值得我们注目与珍视。为了丰富世界文化多样性,避免逐渐趋于单一化的文化发展趋势,地区性的“非遗”保护势在必行。作为舞蹈行业的一员,于我们而言舞蹈“非遗”保护显得至关重要,这位一切艺术之母需要得到我们的珍视与呵护。本文将以湖北地区的舞蹈“非遗”保护为对象,从地域舞蹈视域下来看“非遗”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湖北舞蹈;保护
随着近年来逐渐升温的“非遗热”现象,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与保护也越来越受到全世界人民的关注。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现代化发展的背景下,为了维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作为“活化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显得格外值得我们注目与珍视。对于生活在现代社会的我们,带着各自不同地域的文化与习俗聚集到一起,就我们本身而言也是环境与文化的产物。为了更加丰富世界文化多样性,避免逐渐趋于单一化的文化发展趋势,地区性的“非遗”保护势在必行。作为舞蹈行业的一员,于我们而言舞蹈“非遗”保护显得至关重要,这位一切艺术之母需要得到我们的珍视与呵护。本文将以湖北地区的舞蹈“非遗”保护为对象,从地域舞蹈视域下来看“非遗”保护。
湖北是鱼米之乡,人们称它为千湖之省,隶属于中国中部的湖北省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中华民族的始祖炎帝的故里在湖北。春秋战国时期的楚国在长达800多年的历史中,创造了楚文化,湖北不仅有深厚的文化,更有丰富的艺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作为传统舞蹈这一类的民间舞蹈更是数量丰富。
我国的“非遗”保护工作将全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为国家、省、市、县四级。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保护方针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为核心,最终建立起科学而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机制。我的家乡根据以上的保护方针和原则积极地保护着属于我们地域文化特色的传统舞蹈。其中,成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间舞蹈共有九项,包括高龙 (汉阳区)、舞狮(汉南区)、武汉采莲船(江夏区)、天狮子(蔡甸区)、扑蝴蝶(蔡甸区)、高跷故事亭子(黄陂区)、高跷狮子(新洲区)、高跷亭子(新洲区)、高台狮子(新洲区)。湖北省省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民间舞蹈共有23项,其中包括湖北省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民间舞蹈15项,分别是土家族撒叶儿嗬(五峰县、巴东县)、建始闹灵歌(建始县)、耍耍(宣恩县、恩施市)、地盘子(咸丰县)、土家族摆手舞(来凤县)、麻城花挑(麻城市)、宣恩土家族八宝铜铃舞(宣恩县)、三节龙·跳鼓(云梦县)、肉连响(利川市)、通城拍打舞(通城县)、松滋滚灯舞(松滋市)、地龙灯(来凤县)、赶象(宜城市)、郧阳凤凰灯(郧县)、端公舞(南漳县)。湖北省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民间舞蹈5项,分别是龙舞(嵩山百节龙、黄州区“唐家渡”舞龙、恩施板凳龙)(鄂州市、黄冈市黄州区、恩施市)、高跷花鼓(南漳县)、五虾闹鲇(荆州市)、滚龙莲湘(宣恩县)、地花鼓(兴山地花鼓、五峰土家花鼓子、长阳花鼓子)(兴山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湖北省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民间舞蹈3项,分别是搭虾子(洪湖市)、蚂虾灯(郧县)、狮舞(安陆麒狮舞、潜江高台舞狮)(安陆市、潜江市)。最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湖北民间舞蹈有5项,分别是第一批的土家族撒叶儿嗬,第二批的肉连响(湖北省利川市),以及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包括龙舞(高龙)(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 土家族摆手舞(恩施摆手舞)(湖北省来凤县),还有成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的龙舞(湖北省云梦县、湖北省来凤县)。
在濒临消失又亟待保护的传统舞蹈中,湖北省政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都在积极地保护着这些瑰丽而独具特色的舞蹈艺术。我们可以看到,整个湖北省从市级、省级到国家级的申遗项目中都在不断地搜集着、保存着我们的传统舞蹈,它们之所以能进入“非遗”的名录中,与湖北省政府及传承人们对于其保护和重视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湖北“非遗”中的传统舞蹈虽然得到了部分人的重视,但是依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传统舞蹈高龙(武汉市汉阳区)为例,汉阳高龙因独特的造型、独特的表演艺术和浓厚的历史文化底蕴而名扬全国。然而这项独特民俗文化活动在20世纪曾一度中断表演,目前更是因为后继乏人和保护乏力濒临失传。汉阳高龙独树一帜,是中国龙文化中的一朵奇葩,此前一直是依靠民间艺人的坚守而保存着,但如今仅仅以此保护是不够的。经资料考察,有着1300多年历史的高龙是一个生于民间长于民间的区域性民俗活动(舞蹈),迄今还没发现相关的文献记载,对于汉阳高龙起源的说法多来自当地人一代代的口耳相传。因而设置专门的机构来研究、整理有关汉阳高龙的历史资料、文化内涵、技术艺术显得尤为紧迫与重要。另外后继乏人、缺乏传承这项独特民俗活动的资金都使得汉阳高龙的继续留存存在着很大的担忧。此刻需要各级政府介入汉阳高龙的保护,各级财政加大投入,让高龙雄起的英姿更加昂扬,从而生生不息、代代流传。
再如,流传于武汉市汉南区的舞狮,它是集中国武术、杂技、民俗舞蹈的表演特征于一体,表演动作要求高、难度大,至今已相传五代,有较强的保护和研究价值。但由于推广力度不大,到目前为止江下村的武(舞)狮只有以张小尔为代表的最后一支嫡传武狮队伍,后继乏人依然是最主要并亟待解决的问题。
又如武汉采莲船,它的主要形式为唱祝词并夹以锣鼓伴奏和行船表演,可和狮子、龙灯等一起表演,表演期间农户人家会燃放鞭炮表示欢迎,有时还会摆阵考一考表演班子,表演人员要通过演唱破阵解题,破阵解题的演唱往往是人们最喜欢听的段子,是采莲船表演的精华之处,也是采莲船沿袭千年的魅力所在。采莲船至今是武汉城乡主要民俗文艺活动(舞蹈)形式之一,深受广大群众热爱,但其问题是有待进一步传承革新。传承需要人才来记录、整理、学习,而革新方面是需要在不改变其自身独特形态的基础上加以革新,这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也需要专业人员的完善、加工和整理。
目前湖北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有:首先,一些依靠口传心授方式而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其次,法律法规建设的步伐不能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紧迫性相适应,由于保护工作不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因此与保护相关的一系列问题不能得到系统性解决。保护标准和目标管理以及收集、整理、调查记录、建档、展示、利用、人员培训等工作相对薄弱,保护、管理资金和人员不足的困难普遍存在。最后,适合保护工作实际的整体性、有效性的工作机制尚未建立,尤其是政府主导的有效性亟待体现。
当代社会环境的变迁、生态环境的改变正在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失去逐渐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后继乏人、保护乏力,使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处于生存困境或已处于消亡状态。保护工作的困难及保护方式不当,也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更多问题。当下,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紧迫性,以对国家和民族以及全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责任感,以科学和务实的态度与精神,切实做好我们家乡乃至全国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1]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
J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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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梦雅,党员,湖北省武汉市,研究生,舞蹈学,中外舞蹈交流史方向。本科阶段2012年、2013年、2014年分别获得校二等奖学金。本科毕业论文获院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