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彬彬
中共本溪市委党校,辽宁 本溪 117000
罗尔斯的正义原则与中国社会公平的构建
王彬彬
中共本溪市委党校,辽宁 本溪 117000
罗尔斯提出了两个正义原则和以分配平等为主要内容的正义思想。当前我国社会存在很多不公平的现实,导致这种不公正的原因很多,其中以制度方面的原因最为凸显,我们应该改变社会制度从而更好地构建公平正义的和谐国家。
罗尔斯;正义观;社会公平
社会公正问题可以说是一个亘古不变的热点问题,对正义的追寻是人类的永恒目标和价值取向,也是当前社会急需解决的首要问题之一。正义是很多学科和学者们一直研究的对象,其中以美国当代著名学者罗尔斯在其1971年出版的巨著《正义论》中提出了两个正义原则,在西方社会引起的影响最为广泛。
罗尔斯的正义观提出了一种作为公平的正义。这种正义主要意味着平等。其中最重要的是两个正义原则。
第一个原则是平等的自由原则,第二个原则是公平的机会原则和差别原则。这两个原则存在一种优先关系。第一个原则优于第二个原则,第二个原则中的第一个部分优于第二个部分。这两个原则分别强调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在第一个原则中罗尔斯认为,人是自由的。人的自由性决定了人不受客观必然性的支配,人要为自己订立法则。这里的自由主要是指政治上的自由。这种自由主义正义观认为,正义在于合乎自然。这种自然对于人的本性来说,无非是人性、人的主观必然性和人的普遍自由。正义必须以自由为准则,捍卫人的自由。
在第二个原则中,主要指的是在社会经济和其它权利方面的分配问题。其中尤其以差别原则是罗尔斯正义论的最重要也是最独特的创新之处。这种差别原则是指在确保社会全体成员的基本利益的前提下可以使最不利群体得到最大利益,以确保社会成员的经济分配和社会利益的平等。也就是说,使社会最低收入阶层的人们享有更多的利益。为了达到真正的公平正义,这种差别原则要求我们必须更多的关注那些天赋不好社会地位低的人们,使他们可以享有真正的平等机会。
社会不公现象在我国最突出的表现就是贫富差距和社会分层。贫富差距是人们能感受到的最直接的不公正,还有收入差距导致的社会各个阶层的不断分化。随着我国社会贫富差距问题日益恶化,社会不公正对社会政治生活和人们心理感受造成的影响也越来越严重,具体表现为城乡差距、行业差距、地区差距等各个方面。
另外,以这种贫富差距为主要背景的社会阶层逐渐分离及固定化,使得我们国家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人数众多,但他们对社会资源的占有却非常稀少。而与之相对比的是人数极少的社会上层却占有了绝大多数的社会资源。现在中国的社会阶层结构已经由政治分层逐步转变成经济分层,由过去的“一个阶层两个阶级”到今天阶层的逐渐分化。中国社会主要群体在弱势化的同时,也在逐步边缘化,其社会及政治地位在逐步下降。而与之相对应的是中国社会精英群体的结盟。精英群体之间利益结盟的实质在于,不同精英群体之间越过各自的职业边界,通过非正常的方式如制定带有利益偏好倾向的政策,以损害公众利益为代价,来实现精英群体相互之间的利益互换,增加各自的经济利益。这就使得我国的社会阶层结构的两极分化现象越来越严重,并且严重影响社会公正。
在我国造成社会不公的因素也是方方面面,而最主要的是制度方面的原因。我国在转型过程中,经济体制急剧转轨,政治结构发生变革,在这样的剧烈变迁中很多政策制度不健全,使得社会不公现象非常严重。政府的职能本来应该是,公共投入以确保社会公正,实现绝大多数人都可以享受到社会资源。但过去几年我们国家在公共投入的顺序上并没有把民生问题作为首要考虑的公共投入予以重视,比如说在教育、医疗等方面我们政府的投入要远远少于西方国家。
另外,中国社会也缺乏完整的社会流动体系。当精英群体的力量越来越强大时,会造成对社会阶层之间平等原则尤其是机会平等原则的扭曲。在精英群体逐渐固化后,他们不愿再有更多的人进入他们这一群体,而他们又是社会中政策的制定者和实施者,所以他们制定的政策和制度使得社会底层的人们很难通过某种社会制度有机会进行向上的社会流动。这些政策制度的缺失和不完善,都是造成我国社会不公正的主要原因。
罗尔斯的正义理论立足社会的基本结构即制度,从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的角度探讨正义,即使社会全体成员的基本利益得以合理的分配,这样的社会制度才是公平正义的制度。但罗尔斯与以往学者研究正义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他提出了差别原则。即对那些弱势群体要有意识地给予倾斜照顾,不能一味的施行绝对平等。一刀切的平等对于一个国家来讲还是存在不公正的模式。只有让社会的底层人享有更多的社会资源才能真正做到公平公正。
合理有序的社会制度是保证一个国家公平正义的必要保障。只有制度公正才能确保每个人权利的公正,从而实现财富和机会的公正。程序上我们要坚持机会均等,只有这样才能在最后结果上实现分配正义。我们应该遵循“差别原则”,不能只在效率的标杆下进行分配,而应更多关心那些先天或后天条件不好的人们,给社会的弱势群体足够的关注和倾斜,从而真正实现罗尔斯提出的正义原则。我们只有建立健全各种社会制度,才能确保我们的社会是正义的和谐的社会。
公正与社会政策是密不可分的,它们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公正是社会政策的基本依据,同时公正必须通过社会政策才能体现出来。社会公正对制定社会政策具有积极的影响。其一,社会公正决定制度有“好的”特性,所谓“好的”制度是指这种制度符合现代社会“共享”的基本价值取向,这种制度能被广大民众普遍认可和接受,这种制度能够增进社会的团结和合作;其二,社会公正决定制度有“有效”特性,“有效”的制度是指社会成员每个人的潜能都能得到充分的开发;其三,社会公正决定制度有“公平”特性,基于公平公正的理念建立起来的制度才能是公平的;其四,社会公正决定制度具有“可行”特性,只有公平的制度才能被广大社会成员自觉遵守,从而发挥制度的作用。
[1][印]森.正义的理念[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2][美]桑德尔.公正[M].中信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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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0049-(2017)21-0234-01